如何审核发票才能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

如何审核发票才能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

问:我是一名企业财务人员,经常审核各种发票,不知如何审核发票才能符合税收相关法的有关规定?

答:企业在费用在具体列支时需要根据取得的的发票才能在税前列支,因此取得合法合规的票据可以减

少企业不必要的税负,对于具体的票据审核要点总结如下:

企业支付的广告费用,应取得相应的广告业收入发票。请注意由于广告费用发票在纳税时要比其他发票的税负重因此许多广告商可能愿意开具其他服务业发票,如果取得的是非广告业发票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在税前扣除,即只能按千分之五的比例在税前扣除,未扣除的部分也不能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而广告费的扣除比例要比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比例高的多,并且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企业支付的经营性租赁租金费用,应取得租赁收入发票。

企业支付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应取得由中央或者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捐赠票据,并由法定的接受

捐赠或转赠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

企业发生的佣金支出,应取得有合法真实凭证;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企业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都要发现各种的佣金支出,只要取得合法的票据还是可以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因为在支付佣金时一定要求取得拥金的中介提供合法的票据。

企业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罚款也必须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因此在审批时一定要求报销人附上会议举办方的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上会注明会议地点,会议内容等必要事项。税务机关据此认定确实与企业的经营业务相关准予在税前扣除。 审核发票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一)审发票的票面。看有无涂改的痕迹,如果有要认真盘查,防止把别的发票拿来报销,或者小数改大数。

(二)审出具发票的单位名称。一是看与本单位有无经济业务关系;二是看发票名称与经济内容是否相符,如销货发票不能改开收据;三是看发票内容与售货单位的经营范围是否吻合。

(三)审发票的抬头。看所填单位名称是否本单位,防止把私人或者其他单位的购货发票拿来报销。

(四)审发票的数字。看数字乘以单价是否等于总金额;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看小写金额前面是否有“¥”字样,大写金额前面是否顶格。如有差错,一定要查清缘由。

(五)审发票所开物品价格。看与以往所购同种物品是否相同,如相差过大,应及时查

明原因。

(六)审发票的编号。看有无连号现象,防止把别人的发票拿来报销。

(七)审发票开出的时间。一看是否有同一经济内容、同一金额的发票在相近时间内出现,防止重复报账;二看发票之间在时间和内容上的内在联系,如购买大件商品与其运费发生的时间是否前后相距太远,等等。

(八)审发票的印章。一看有无税务部门监制章;二看有无售货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三看有无经手人签章。只有印章齐全,才能报销。

(九)审发票的备注。看备注栏有何规定或说明,如有无“违章罚款,不得报销”、“滋补药品,费用自理”等字样。

(十)审发票的背面。发票背面虽然没有内容,但由于发票基本上都是用复写纸写的,因而背面一般应有复写的印痕,如果没有,则应特别注意。

(十一)审发票的印制日期。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每年度都应从税务部门领取本年度版本的发票,即便使用上一年度版本的发票按规定也不宜时间跨度太长。审发票印制日期,就是看是否把作废发票又拿来重新使用,如果是,不但不能报销,而且还要向有关发票管理机构反映。

(十二)审发票的报销手续。看有无经手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字,如没有,应先补齐手续。

此外,在审核发票时,还要注意分析一些不能通过票面而反映的问题。例如,采购物资是否舍近求远、舍优求劣;购买的办公用品只写金额,没有具体内容,是否会是一些非办公用品。如有类似的问题必须问清缘由,防止被少数人钻了空子。 0

云水谣2009 2009-11-23 21:00:01 221.3.241.* 举报 如何审核发票的合法性?

一、从票据填制的内容和加盖的印章进行审核

1.发票填制的内容是否与发票种类相符合。如一张商业发票所填制的内容应该是商品批发、零售及百货销售之类的商品,如果品名栏填写的是加工费、维修费、租赁费、服务费、印刷费等内容,显然与该票据的种类不相符,这类报销票据就是不合规票据。

2.发票加盖的印章是否与票据的种类相符合。如一张商业发票所加盖的印章是某某印刷厂、某某机关、某某汽车维修厂、某某打字复印社的印章,显然这样的发票,加盖的印章与票据的种类不相符,也是违规票据。报销发票加盖的印章一般是发票专用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报销票据加盖印章可以是发票专用章,也可以是财务专用章。

3.票据的属地、职能是否与票据上加盖的印章相符合。如一张发票是广东省商业发票,而发票加盖的印章是河南省某某公司的发票专用章,显然这种票据违反了票据管理的属地原则,也是不合规票据,但如果加盖的是驻外办事处的印章除外;另外要根据票据加盖的印章,查验收费单位是否具有收费的职能。如某村委会向单位收取修路集资款,使用的票据是《某某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填写的内容是修路集资款,加盖的印章是某某村委会财务专用章,这样的票据虽然是正规票据,但该村委会不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所以这种票据也属违规票据。

4.票据客户名称填写是否与报账单位名称相一致。如县初级中学来报账,报销的票据客户名称填写的是县教育局,显然这样票据也是不合规票据。同样如果客户名称填写的是个人,所收取的费用是养路费、诉讼费、罚款等应该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这样的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职工外出培训所收到的票据,客户名称填写的是个人名字,对于这样的票据,只要附上有关培训通知文件也可以作为报账依据。

5.从票据印制的所属日期与实际开票日期查验是否属过期作废票据。发票印制的所属日期可以从发票右上角的发票代码第6、7位查验出发票的年份,如果一张票据印制所属日期是2001年,开票日期却是2007年9月16日,显然这样的过期作废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

6.同一本票据号码的排列先后顺序与该票据的填制日期是否合理。如发票号码是NO:14300638、NO:14300639,填制票据的时间NO:14300638是2007年7月10日,而NO:14300639是2007年4月25日,那么就可断定该项票据也是违规票据,但是如果注明票据丢失属于补票的情况除外。

7.票据的大小写金额填写是否相符以及金额是否正确。如果报销发票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或者金额填写有错误,显然这种金额不准确的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对于这样的发票应当由出票单位重开,不能在票据上更正。

8.发票填制字迹、笔体、笔画的精细、压痕是否异常。从发票的正面和反面来观察,本应一式多份复写的是否符合复写的实际情况,背面有无局部复写的痕迹。发票的第二联报销联如果不是复写的而是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的,这样的票据就说明存在一定的问题;同时,还要查验发票是否用药剂退色、用橡皮擦、小刀刮等涂改痕迹,如存在上述现象,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

9.发票填写位置是否存在位移。所谓位移,也就是第二联经复写后,票据上的文字或数字出现错位,如一张票据大写金额是6000元,小写金额是60000元,这样的票据也是不合规票据,因为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在印制装订发票时,各联次纵横行列都是对齐的,有固定位置,不会出现位移现象。

10.报销票据是否属白条、收据。所谓白条收据是指报纸杂志订阅单、培训费收据、政府部门收费收据等,这种以收据、白条代替发票或基金票据使用的,其目的是偷逃税款或私设“小金库”,显然这样的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

二、从报销票据所附清单及有关审批手续进行审核

1.报销发票所附清单的审核。在一般情况下,报销发票的品名不能填写食品、办公用品、图书、花木等字样,采购的什么商品,就在品名栏开什么商品。如果一次购买品种较多,必须附有商品明细清单,商品明细清单金额必须与发票金额相一致,并要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对于会议费报销票据必须分项注明住宿费、餐费、场地使用费等内容,并附上宾馆所开具的原始单据。汽车维修费报销须注明修车单位、车牌号、维修零配件、维修工时等内容。如果零配件更换较多,也要附上明细清单。

2.资本性支出报销票据的审核。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一般设备金额500元,专用设备800元)的商品,必须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国有资产增减审批表》,按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也要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3.项目资金报销票据的审核。项目资金应根据专项资金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资金用途,专款专用。因特殊情况需改变资金用途的,应根据财政部门批准的书面材料,方可使用。

4.报销票据有关人员签名、签署意见及事由的审核。首先要鉴别领导签字是否与印鉴卡的签字相一致,领导签名要签全名,领导签署意见应注明本人意见,如“同意”等,不可只签名字不签意见;实报金额与票面金额不一致时应由领导签字注明实报金额;其次是审查经

办人、验收人以及财务联系人的签字是否签齐全;最后要审查报销票据是否注明事由,如采购的食品,须注明是招待用或是看病号用。

三、从报销发票本身的防伪性能来鉴别发票的真假

1.借助紫光灯来鉴别发票的真假。正规发票的发票台头上方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这个“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采用专用荧光油墨印制的,在紫光灯下呈橘红色荧光反映;在大写金额一栏印有仿伪色条,在紫光灯下呈橘红色荧光反映。

2.根据票据本身的制作,鉴别其是否属国家正规特制票据。正规发票通过光线照射,里面会出现水印、不规则发明短光线、特制花纹等图案。假发票则通过光线照射没有这些防伪标记或者防伪标记模糊不清。

3.根据票据的印制特征进行鉴别。新版普通发票采用白色无碳复写印制,存根联采用专用无碳复写纸,国税发票复写后下联呈紫色,地税发票复写后下联呈黑色。税控收款机专用发票、普通定额发票、刮奖式定额发票采用防伪水印纸,正反面有明显菱形水印“sw”标记。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维修统一发票》采用干式防伪水印纸,正反面有明显菱形水印“sw”标记;

4.根据发票代码及号码进行审验。新版普通发票右上角有两排数字,上面一排是发票代码,下面一排是发票号码。发票代码以12位数码表示,第1位代码表示发票所属机构代码,即0为总局,1为国税局,2为地税局;第2至5代码是表示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如:河南省行政区域代码是4100,郑州市4101,开封市4102,许昌市4110;第6、7位表示年份代码;第8位代码表示所属行业代码;第9、10、11位代码表示所属行业具体排序码;第12位代码表示为“票号循环码”。发票号码以8位数码表示,为每一种发票在每年度中的排序。 0

记住,发票有一个特性,实付金额可以小于所附票据金额,但决不可以超过!!!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票的审核

2010-1-29 10:33 读者上传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审核中,人们往往会存在这样一个误区:只要一个项目的成本或费用取得了发票,就认为已经获得了合法的凭证,而忽略了发票的具体种类和内容。事实上,取得了发票和取得了合法的发票之间还有些差距。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取得的合法发票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发票涉及的种类很多,根据我们实际的审核经验,以下项目成本费用所应取得的合法发票是:

1.土地出让金,应取得国土资源部门开具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费专用收据”,与此相关的契税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2.具有拆迁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搬迁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可以凭与搬迁户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和付款记录计入开发成本;

3.委托有拆迁资格的单位进行拆迁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对方支付拆迁费用时应取得地税部门监制的“服务业发票”;

4.直接向行政事业单位支付相关费用时,应取得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5.向企业、事业单位支付勘察、设计、测绘、监理、验收、咨询等营利性费用时,应取得地税部门监制的“服务业发票”;

6.支付对象为个人的销售佣金,应以支付凭证(或支付清单)和个人所得税的扣缴证明为合法的入账凭证;

7.支付对象为销售公司的销售佣金,应取得地税部门监制的“服务业发票”;

8.支付对象为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应取得金融机构开具的付息凭证;

9.支付对象为非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应取得地税部门监制的“服务业发票”;

10.其他费用发票应按支付对象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纳税人的不同身份来定;

11.工程费支出应区分以下情况取得发票:

1)施工方为建筑安装企业,应取得地税部门监制的“建筑安装业发票”;

2)施工方为生产建筑设施、设备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取得国税部门监制的“工业企业专用发票”;

3)施工方为经销建筑设施、设备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取得国税部门监制的“商业企业专用发票”。

常见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1.在实际核算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不能按照以下的要求取得发票:

2.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自制收据作为土地拆迁补偿费用的凭证。

3.自制收据不能作为合法的入账凭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有着比较严格的使用范围,如北京市就有“对不动产产权单位因不动产拆迁所获得的补偿金收入,不得使用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银钱收据,应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及时到所属税收机关办理相应手续,领购和开具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的规定。

4.发票的种类与所开具的内容不符。如用商业企业发票开具“工程费”或“咨询费”,用服务业发票开具“工程费”等。还有的开票单位,单位性质与所开发票不符。如建筑公司开的商业企业发票等。混合行为的纳税人,发票的项目内容与真实不一致。施工方为生产、销售设施、设备的增值税纳税人时,发票开具只写“工程费”或“施工费”,这些纳税人一般属于混合销售并以销售行为为主。因此,这类发票的项目内容一般应为设施、设备的名称而不是营业劳务的种类。

5.超限额开具发票。如有的10万元版发票开为数百万,百万元版发票开为数千万元等。

6.发票内容不真实。大量开具“办公用品”“会议费”内容的发票充斥在成本、费用支出项目中,这些发票开具方有的是商场、超市、高档的礼品商店,有的是高级酒店、洗浴中心、高尔夫球场等高级娱乐场所等。

审核发票的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审核是一项非常繁杂的事情。要想按照税法的规定确认其发票的合法性,

一是应熟练掌握相关的发票管理法规,包括发票内容、格式、种类、填写规范、防伪措施等具体的规定;

二是认真细致地对企业凭证进行检查,尤其对那些单笔发生额较大的支出项目,更应做到逐笔审查,重点科目和重点项目发票的抽查率应该是100%;

三是以一种职业的敏感度对发票进行细心观察,不放过一切可能存在的问题;四是可以通过向税务机关发函、电话询问或网上查询等方式验证发票的合法性。

国税共有各类发票27种,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5种,统一普通发票22种。工业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电脑版)、工业企业专用发票百元版、千元版三联、商业零售专用发票二联、商业零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电脑版)、商业零售专用发票百元版、千元版三联、商业批发专用发票四联、商业批发专用发票五联、其他经营专用发票四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脑版)、修理修配行业专用发票四联、修理修配行业专用发票百元版、千元版三联、农牧渔业专用发票四联、粮食销售专用发票五联、煤炭销售专用发票四联、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四联、统一收购凭证四联、统一发票(中英文对照版)四联、统一发票(保税区企业专用)五联、海洋石油企业专用发票四联、海洋石油企业专用发票(中英文对照版)四联、水利工程供水专用发票。 地税发票票种共9类22种,具体如下:发票换票证、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地税)、地税局委托代开专用发票、业户营业汇总凭证、运输装卸专用发票、国际海业运输专用发票、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建筑安装业专用发票、保险业专用发票、金融业专用发票、邮电通信业专用发票、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服务业定额发票、服务业专用发票、饮食娱乐业服务定额发票、医疗服务收费专用发票、保险中介服务发票、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转让(销售)房地产专用发。

发票的种类与范围2009-1-6 14:10:00 来源:环球网校 频道:注册税务师 发票的种类与使用范围

根据《发票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发票的管理权限按流转税主体税种划分。

增值税企业发票领购到国税局办理,营业税企业发票领购到地税局办理。如果一个企业

以增值税为主并兼有营业税的经营项目应该分别到国税和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2.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有关增值税计税资料者。

3.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4)为他人代开专用发票;

新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未按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新规定: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4.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5.一般纳税人经营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六类特定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五类特定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不再开具专用发票。

注意:前者不分销售对象,后者销售对象为使用单位。

(二)普通发票

使用者:营业税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专用发票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货物运输发票

(1)自开票纳税人认定

①从事货物运输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和个体运输户不得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②铁路运输、管道运输、国家海洋运输业务,装卸搬运以及公路、内河客运业务的纳税义务人,不需要进行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

(2)代开票情形

①不符合自开票规定的纳税人(承包、承租、挂靠、个体运输户);

②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③取照后,办理税务登记前发生的运输业务;

④未办而补办税务登记之间发生的运输业务。

(3)代开票的开具要求

代开票时需要征收的税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4)税款核定征收问题

①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对代开票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凡核定的营业额低于当地确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不征收营业税;凡核定的营业额高于当地确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代开发票时按规定征收税款。

②单位和个人利用自备车辆偶尔对外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可不进行定期定额管理,代开票时对其按次征税。

③代开票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时,为避免在代开票时按票征收发生重复征税,对代开票纳税人可采取以下征收方法:

a.在代开票时按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上注明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按规定征收(代征)营业税、所得税及附加。

b.代开票纳税人采取按月还是按季结算,由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

c.代开票纳税人在缴纳定额税款时,其在代开票时取得的税收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大于定额税款的,不再缴纳定额税款;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小于定额的,则补缴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与定额税款差额部分。

(5)货运发票的抵扣问题

②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和现行规定允许抵扣的其他货物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不予抵扣。货运发票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

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可以在自发票开具日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

(三)专业发票

专业发票是指特殊行业使用的发票。

资金支付审批权限管理规定

一、加强资金管理,运用科学预测的方法,合理确定资金的需求量,控制资金的投放时间,加速资金周转,保证资金的安全与增值。

二、认真选择资金来源,降低资金成本,合理调度资金,分轻、重、缓、急保证重点。使用部门要先报计划,不报计划的,原则上财务部门不予安排资金。

三、加强资金计划管理和监督,每季度前10天各部门的需编制下季度资金使用计划,填写《季度资金使用预算表》(见附表1),报财务部门汇总。计划力求详细具体以利于统筹安排。

四、公司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分年度预算、季度预算。以上预算由各部门提出书面预算表,财务部门负责协调汇总及报总经理。资金计划审批程序如下:

1、年度财务资金计划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董事长批准后再作分解季度预算。

2、季度资金计划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总经理逐级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门执行。

3、预算外费用支出一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总经理逐级审核签字后开支。

五、支付审批程序

无论是预算内,还是预算外资金在使用时,都要严格审核拨付程序:对于超过100万元的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与财务总监联签制度;重要财务支出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日常的费用支出,本着降低费用,严格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

六、资金的报销由经办人凭《资金使用审批表》(见附件2)和费用报销单据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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