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

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

教字[2007]31号

关于开展2007-2008-1学期

学分制本科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南民族大学学分制(本、专科)实施方案》(校发[2004]78号)以及《西南民族大学本、专科学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规定》(校发[2006]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4级学分制本科开始,每学期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分制本科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资格及审核

1.申请:学生需向所在教学单位送交进入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及审核表,表格见附件1。

2.审核:教学单位负责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初审和终审。

审核条件:在培养方案中除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学分外,未获得学分不超过6学分,且专业平台中未获得学分的课程门数不超过2门的学生可以申请进入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因申请学期所修课程初审时未进行考核,故初审时假定申请学期

所修课程成绩可以全部合格。

3.时间安排:学分制本科学生2007-2008-1学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教学单位在2007年7月15日前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将拟定进入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汇总表格见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

在2006-2007-2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教学单位根据审核条件于2007年8月25日前对初审合格学生进行终审,并将进入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汇总表格见附件2),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并及时通知学生进入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4.学分制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基本工作流程见附件4。

二、学分制本科学生进入2007-2008-1学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课程修读及考试

1.进入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需要同时参加修读所选课程的课堂学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校参加课程学习的学生,向课程归口教学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以采取自修的方式完成课程学习,但必须按时返校参加正常的课程考试。

2.需要参加9-10月份免费补考的学生,原则上就近毕业实习,并按时返校参加补考,若无正当理由和未办理缓考手续者视为旷考,后果自负。

三、相关说明

1.各教学单位根据2007-2008-1学期拟毕业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于2007年7月15日前将纸质文件签章和电子文档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2. 学分制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及审核表,学分制本科学生申请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名单汇总表,学分制本科学生2007-2008-1学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学分制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基本工作流程,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表格,毕业实习日记,实习成绩考核表,请从教务处网页http://211.83.241.241/sjjx/index.asp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

1.学分制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及审核表 2. 学分制本科学生申请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名单汇总表

3.学分制本科学生2007-2008-1学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

4.学分制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基本工作流程

教务处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学分制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及审核表

附件2

学分制本科学生申请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名单汇总表

附件3

学分制本科学生2007-2008-1学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

附件4 学分制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基本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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