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作业一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作业一

一、填空题

1、教育法律与教育法规的制定机关不同,教育法律是由 制定的,而教育法规可由 制定,也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制定,还可以由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制定。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直属机构

2、目前我国涉及教育法律、法规渊源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宪法、 、 、地方性教育法规、自治性教育法规、教育行政规章、教育法律解释和国际教育条约。

教育法律 教育行政法规

3、一般认为,幼儿园环境的创设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 ;二是加大幼儿园绿化程度;三是 。

创设必备的活动区 充分开发幼儿园空间潜能

4、学前教育法规具有 作用、 作用、教育作用和评价作用。

保障 指引

5、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两类,即 和 。 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

6、《规程》中提出的“ 的原则”,既反映了学前教育的特点、幼儿身心发展的需求和幼儿园工作的规律,也突出了幼儿教师职责的特性。这条原则是办园的指导思想、开展管理活动的 ,也是管理过程的出发点和归宿。

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 核心内容和要求

7、教育政策是 、 等政治实体在一定历史时期为了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和任务而协调教育内外关系所规定的行动依据和准则。

政党 政府

8、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制定的机关不同:学前教育法规的制定是 ,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是 制定的。

国家教育行政机关 党中央、国务院

9、教育法律可分为教育基本法律和教育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我国的教育基本法是 ,教育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198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3年通过的 199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200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

1、什么是教育法律,如何理解?

答:教育法律一般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有关教育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可以从以下几点来理解教育法律:

(1)教育法律是调整和规范教育活动和关系的一种规范;

(2)教育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教育活动规范;

(3)教育法律是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规范;

(4)教育法律是反映广大人民利益和教育规律的一种规范。

2、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方针是什么?

答:为了更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200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学前教育的方针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发展格局。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

活多样的幼儿园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园教育服务网络,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

3、《幼儿园工作规程》包含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 (1)关于保教结合原则;(2)关于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目的和教育目标;(3)关于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4)让幼儿主动活动、有充分的探索操作和主动参与学习的机会;(5)关于幼儿园教育工作者的任职条件和幼儿教师素质;(6)关于幼儿游戏;(7)幼儿园管理;(8)幼儿园、家庭和社区教育;(9)附则。

4、园长通常会通过建立哪些制度来对幼儿园实施有效的管理?

答: (1)安全检查制度;(2)健康教育制度;(3)安全教育制度;(4)幼儿园生活制度;(5)卫生保健制度;(6)幼儿园管理制度;(7)班主任教师工作制度;(8)幼儿园财政管理制度;(9)奖惩制度等。

5、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有何联系?

答: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目的一致性。在我国,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都以宪法为依据,都是国家和政党在教育方面意志的表现,两者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集中反映了人民对教育的要求,都是教育规律的反映,都是为了调整和规范教育活动和教育关系,调整和规范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2)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一方面,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的依据,教育法律是教育基本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另一方面,教育法律确定之后,又对教育政策产生影响和制约。

6、幼儿园保育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 依据《规程》,幼儿园保育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2)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3)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4)妥善保管幼儿衣务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7、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

答: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只有具备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才被认定为教育法律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有损害事实,即行为人有侵害教育管理、教学秩序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客观事实存在。

(2)损害的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即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行为人有过错,即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是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原因,损害事实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必然结果,两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8、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在制定主体方面有何不同?

答:一般性法律以及教育法是由特定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而政策的制定者既可以是政党,也可以是国家机关和政策部门。另外,各级政府可以根据上级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一系列的具体的政策。与政策相比,教育法律制定的程序更严格。

9、简述教育法律的特点。

答: 教育法律除了一般法律所固有的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普遍性等基本特征外,还有以下几个特征:(1)权利的主动性、积极性;(2)对象的确定性与广泛性的统一;

(3)形式的分散性和集中性的统一;(4)内容的稳定性和发展性的统一;(5)人文性。

10、幼儿园教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 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1)观察了解幼儿,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2)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3)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4)参加业务学习和学前教育研究活动;(5)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11、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在执行方式方面有何不同?

答: 教育法律的执行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不得违反。而教育政策的执行方式主要依靠行政力量或党的纪律,运用号召、宣传、教育、解释、动员等方式贯彻落实,其强制力是有限的

12、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在效力等级方面有何不同?

答: 教育法律是具有强制力的社会规范,因此具有国家强制性及可执行性,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执行,违反教育法律将要受到法律上的追究,将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而政策只是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制定的纲领性文件,其强制力比法律弱,违反了教育政策不会受到法律上的追究,只要负政治上、党纪党规上的责任。其次,我们在进行教育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有关规定去实施,贯彻落实教育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只有在没有教

育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参照教育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并且教育政策必须符合教育法律,不得与教育法律的原则精神、相关规定相冲突。

13、幼儿园医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幼儿园医务人员对全体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3)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及时进行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4)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

(5)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14、教育政策具有哪些特点?

答:(1)教育政策的目的性与可行性;

(2)教育政策的稳定性与可变性;

(3)教育政策的权威性与实用性;

(4)教育政策的系统性与多功能性。

15、简述幼儿园教育目标的实质要求。

答:概括起来有四点:(1)要求幼儿园毫不例外地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2)要求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要求“面向全体幼儿”与“因材施教”统一;

(4)幼儿整体发展与培养完整儿童。

16、简述教育法规的特点。

答:教育法规从一般法规中独立出来,说明了教育法规已超出了一般法规所涉及的范围,有其自身的特征:

(1)遵循教育自身特有的规律与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相结合;

(2)系统性与独立性相结合;

(3)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4)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

(5)立法自主与择优借鉴相结合。

三、论述题

1、试析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与区别。

答: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两者既相互影响又相互依存。首先,学前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政策的定型化和规范化。其次,学前教育政策不仅指导着学前教育立法的过程,而且指导着学前教育法规的运行和实施,是学前教育法规的灵魂。第三,学前教育政策是制定学前教育法规的依据,学前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政策得到实施的保证。

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又有明显的区别:

(1)制定的机关不同。学前教育法规的制定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

(2)约束力不同。学前教育法规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依其层次级别的不同,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学前教育政策则由党的领导机关制定的,它协调与总揽教育工作的全局,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其本身不具有国家意志和普遍的约束力。

(3)表现形式不同。学前教育法规制定后,通常以条文形式出现,而学前教育政策主要体现在党的代表大会所作的决定。

(4)实施方式不同。学前教育法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若不按法律规范作,就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学前教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主要靠党组织的领导干部、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作用的发挥,也靠党的纪律、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激发人们的自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自觉遵守,其强制力有一定的限度。

(5)稳定性不同。学前教育法规是比较成熟和定型化的学前教育政策,它不宜随意变动,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而学前教育政策则随着社会发展、教育工作形式和任务的变化而需要适时作出调整、修订,而且必须不断完善,具有较强的灵活性、探索性和指导性。

(6)调整范围不同。学前教育法规一般就教育活动的根本方面和教育的基本关系加以约束和规范,其调整的范围比学前教育政策要小一些。学前教育政策的灵活性和及时性,决定了其调整的范围要更广泛,它可以及时渗透到教育领域的各个方面,发挥其调节、导向作用。

2、结合实际谈谈教师应如何为幼儿创造适宜他们自主活动和自我表现的游戏环境?

答:为幼儿创造适宜他们自主活动和自我表现的游戏环境,即为幼儿开设一个开放性的游戏环境。开放性的游戏环境主要包括:

一是开放性的物理环境。首先为幼儿提供足够的游戏材料。玩具、材料是游戏的物质支柱,是幼儿游戏的工具,幼儿是通过使用玩具、材料在游戏中学习的。不同的玩具、材料有不同的功能和特点,但都要以幼儿的操作为基础,具有可操作性。其次,提供的游戏材料要不断变化,以便构建的游戏环境具有可变性、新颖性,不断地吸引幼儿,引起幼儿游戏的兴趣。

二是开放的心理环境,为幼儿提供一个能使他们感到安全、温暖、平等、自由、能鼓励他们探索与创造的精神环境,幼儿才能活泼愉快、积极主动、充满自信地生活和学习,获得最佳的发展。

此外,教师应当明确自己在游戏中的角色。在游戏中,教师不应该过多地支配、干涉,更不能教幼儿如何做或是替代他们做,而是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幼儿构思,协助幼儿创造,幼儿在游戏时,应当让幼儿自己去思考,过多的干预会限制幼儿的想象,太高的期望会给幼儿造成压力,使得幼儿的创造力不能正常发挥。

3、试述学前教育法规的作用。

答:学前教育法规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作用。首先,学前教育法规的颁布有利于保障儿童学习的权利和被尊重的权利。其次,有利于保障和促进依法治教目的的实现,提高学前教育工作效率。

(2)指引作用。学前教育法规作为教育法的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学前教育发展的目的、政策、指引人们按照国家对学前教育发展的目的和要点开展教育活动,是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向各种社会团体和个人宣布的关于学前教育的规定和指示,并明确要求各有关机关、团体和个人必须执行这些条文。

(3)教育作用。学前教育法规颁布的实质是教育和规范人们学习、遵守学前教育法规的规定,并运用它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儿童的权利,教育其他团体或个人对学前教育和学前儿童的重视。

(4)评价作用。学前教育法规作为国家的一种普遍的强制性教育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人们教育行为的作用。

4、结合实际谈谈应如何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和条件?

答: 一般认为,幼儿园环境创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环境与教育目标一致的原则、适宜性原则、幼儿参与的原则、开放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

创造安全、富有吸引力、支持性的环境并非一时之举,而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是创设必备的活动区;

二是加大幼儿园绿化程度;

三是充分开发幼儿园空间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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