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和谐中的和谐

作者:方红

外国文学评论 1996年03期

  莫里森的六部小说中,《爵士乐》最为费解,但这不是由语言文字本身造成的,而是小说的结构所决定的。

  小说《爵士乐》的主干故事非常清晰,而且富有戏剧性,时间跨度只有三个多月。1926年1月初, 年逾五十的化妆品推销商乔枪杀了多克斯,他三个月的情人,一个年仅17岁的中学生;乔的妻子维奥莱特,在多克斯的葬礼上企图用刀划开她的脸。此后三个月,乔失去生活的意义。他丢掉工作,整日以泪洗面。维奥莱特靠给顾客烫发维持两人的生计,她为乔做饭,并日日帮乔洗擦泪的手绢。她曾企图找个情人,以激起乔的嫉妒,然而在痛苦中麻木的乔并没有被唤醒。百思不得其解、失魂落魄的维奥莱特对多克斯由嫉恨变为好奇,她试图从多克斯的姨姨与监护人爱丽思那儿找到答案。爱丽思开始拒她于门外,渐渐地被为困惑缠绕的维奥莱特所打动,将多克斯的一幅照片送给她。爱丽思给予的怜悯、同情与理解,使维奥莱特逐渐恢复了理智与平衡,她开始从自身的经历与20年的城市生活中挖掘悲剧的根源。1926年5月, 多克斯的女友费利克斯出于对乔的同情,并为了找回借给多克斯的戒指,拜访了乔与维奥莱特。她告诉乔,多克斯不是因为枪伤致命,而是她拒绝请医生、去医院,导致流血过多而身亡。费利克斯的出现及对真相的披露使乔逐渐摆脱了内疚与痛苦,他与维奥莱特重新生活在一起,并恢复了中断多年的感情交流。这一悲欢离合即是小说《爵士乐》的主干故事。

  然而这一主干故事几乎淹没在大量的回忆中,被回忆的洪流冲得七零八落。 主干故事在时间上只延续了五个月, 而回忆中最早的事件是1886年维奥莱特的外祖母跟随女主人及其私生子格雷到巴尔的摩,时间跨度长达60年,涉及近四代人。在小说叙述的整个历史中,主干事件即是整个历史的结尾部分,它是回忆中的事件相互影响、共同作用而产生的结局。从小说的叙述内容上看,大量的篇幅是说明这起暴力事件的根源与起因,而不是强调悲剧本身及其结果。

  小说中的回忆不是按时间进程有序的展开倒叙,也不是以某一人的回忆为主,叙事角度也不断变化。从结构上看,回忆由穿插在主干故事中的故事构成,穿插的故事与主干故事之间有关联,但不一定是因果联系;穿插的故事之间也存在一定的联系。

  例如小说第六部分长篇叙述戈尔登·格雷寻父雪耻的故事。这个插进故事与主干故事关系不大,而对主干故事中的维奥莱特产生潜在影响的格雷——巴尔的摩童话里的白马王子,书中只用寥寥数语、三两个意象,即为婴儿洗澡、绣衣,保姆去学校送食看望等加以概括。

  格雷寻父的故事却与另一个插入故事密切相关。小说第七部分中,亨利·雷斯乔尔对人人惧怕的疯女子瓦尔德同情而关心。他告诉乔,瓦尔德不是猎物,暗示乔,疯野人是他应该照顾的母亲。这个暗示与格雷暴雨中寻父的故事紧密相联。瓦尔德雨中受到格雷的马的惊吓,撞在树上而昏倒,格雷将她抱上马车,带至猎人的棚屋,他意外碰到棚屋的主人、生父雷斯乔尔。在棚屋里,雷斯乔尔为疯野人瓦尔德接生,并将她不愿养育的婴儿乔交给村妇喂养。格雷寻父与疯野人的故事彼此相接,构成了一段完整情节。

  用传统小说的标准衡量《爵士乐》,小说的主干故事与插入故事相互交叉,叙述的场景与时间频繁变换,小说中的人物忽隐忽现、捉摸不定,小说中似乎充满了不和谐。但如果我们撇开传统小说的影响,即对小说有序性过分的要求,我们会惊异地发现不和谐中隐含着和谐,小说中充满了令人吃惊的对称与呼应。

  小说从乔、多克斯、维奥莱特三人故事开始,以乔、费利克斯、维奥莱特三人故事结束。同样是三人的故事,故事的开头是枪杀、毁容等暴力事件,人物之间由于嫉妒、误解、仇视导致分离与孤独,小说以强烈的不和谐音开始,使读者感到震惊并因此而产生好奇,造成悬念。小说的结尾,即主干故事的尾声是,基于同情、原谅与理解,乔与维奥莱特重归于好,费利克斯成为他们共同的朋友,他们在一起听音乐、跳舞、吃饭,小说在宁静、平和的气氛中结束——小说的尾音是一个和谐音。小说的开头与结尾既彼此呼应,又在对称中透出对比与反差,但从结构上讲仍是一个回旋式的结构。

  塑造对称人物是莫里森在不和谐中建立和谐的重要手段。乔与维奥莱特正如《蓝眼睛》中的佩可拉、《被爱的人》中的塞思,由于复杂坎坷的经历,加上教育与理解的欠缺,他们逐渐中断与周围人的交流,种种原因又使他们个人情感渲泄的渠道被堵塞,在个人的孤岛上,无法解释、不可理解的事件越积越多,最后使他们清晰的理智逐渐沉入黑暗、混沌的无意识中。但与佩可拉、塞思经历不同的是,多克斯的死非常偶然地将爱丽思与费利克斯牵进乔与维奥莱特的生活,她们的同情、理解与解释解开了乔与维奥莱特心中的结,将他们重又拉回到理智的岸上。因此,乔与维奥莱特的自我叙述忽而理智、忽而疯狂,理智与疯狂之间跨度太大,理智无法说明疯狂,疯狂也不能解释理智,疯狂与理智无法直接形成和谐,必须借助中间的桥梁,因此莫里森为乔创造了对称人物格雷,为维奥莱特创造了对称人物爱丽思。格雷与爱丽思的存在不仅解释与说明了乔与维奥莱特的一些行为与心理活动,而且与他们共同构成人物形象的和声。

  乔与格雷,以维奥莱特为核心形成对称;前者是维奥莱特的丈夫与伴侣,后者是她的理想偶像,二者一实一虚,却都对她的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尽管维奥莱特选择乔作丈夫,并与之生活几十年,但只是在悲剧发生之后,她才意识到格雷一直在她潜意识里作崇,诱使她压抑自我,生活在一个虚构的、逐渐疯狂的维奥莱特中。她杀死了潜意识里的格雷,才真正接受了乔。

  小说中乔的林中三次寻母,与格雷寻父形成对比。乔的寻母与格雷的寻父有相似之处。乔因母亲是个疯女人感到耻辱,格雷因生父是个黑人感到羞愧,但为解决出生问题与归属问题,他们最终都去寻找了,只是寻找的结果截然不同。乔三次寻到母亲的踪迹,两次找到她栖身的地方,却始终没有见到不愿养育、不愿认他的母亲。乔感到委屈,也留下了终身遗憾。格雷在寻父途中,为躲避暴雨,无意中走进生父雷斯乔尔的狩猎棚屋。见到生父后,他才意识到没有父爱和父助就犹如断臂,痛苦而不平衡。但雷斯乔尔没有为意外地得到儿子感到惊喜,相反他说:“儿子不是靠一个女人说出来的,而是靠一个男人做出来的,如果你想成为我的儿子,那就去做,否则滚出我的房间。”(173)。 他指出格雷必须做出选择,或者承认生父,做个地道的黑人,或者继续伪装成一个白人绅士,而失去父亲的承认。无论是疯女子还是聪明过人的猎手,都无法解决乔与格雷的归属问题,这无疑反映出此问题的复杂性。确定身份、寻找归属是小说《爵士乐》的主题之一。

  《爵士乐》小说中维奥莱特与爱丽思之间的关系最富于戏剧性。维奥莱特的丈夫枪杀了多克斯,而维奥莱特企图在多克斯葬礼上用刀划开她的脸。因此多克斯的姨母爱丽思对维奥莱特开始抱着明显的敌意,拒绝她入室。但最后两人竟能相互理解,并结为朋友,爱丽思像期待老朋友一样等待着维奥莱特的来访。这一戏剧性的转变的根本原因是两人经历的相似。爱丽思家境贫穷,父母痛恨孩子的长大,因为成长伴随着添置衣物的负担。而长大、可以出嫁、无需家庭抚养的爱丽思给父母带来宽慰。出嫁后,爱丽思除了丈夫一无所有,但她的丈夫最后选择了另一女子、弃她而去。一向生活在恐惧中,厌恶暴力的爱丽思,只有在梦中发泄她的仇恨。整整三个月她梦见自己骑着白马,把那个女人踏为灰烬。维奥莱特九岁时母亲发疯,四年后跳井自杀。她的父亲像圣诞老人带着礼物探望他们后便销声匿迹。从巴尔的摩回来照顾他们的外祖母念念不忘18年来她宠爱与关心的格雷,早年的生活留给维奥莱特的只有跳井的母亲与白肤金发的格雷。在棉花地里,维奥莱特选择了乔做丈夫,乔是她的唯一所有。所以当多克斯,一个年龄上可以做她女儿的中学生,偷走丈夫的爱,她几乎彻底崩溃。爱丽思与维奥莱特同样来自农村,爱丽思靠缝纫,维奥莱特靠烫发,在城市里谋生。从乡村到城市,环境的变化,文化的差异,以及唯一感情和精神的支柱——丈夫的丧失,使她们感到精神与情感的无依无靠。当她们讨论真正的成年人在何处、成年人究竟做什么时,爱丽思喊了一声妈妈,此时同样的念头也在维奥莱特脑中闪过。妈妈是她们情感与精神的保护伞,但她们都已年过五十,又到何处去寻找妈妈的保护呢?精神与情感的孤独,是她们内心共同的痛苦,这一共识共感促成了她们的友谊与相互理解,爱丽思的同情与理解帮助维奥莱特逐渐恢复了理智与平衡。

  爱丽思与维奥莱特因多克斯成为敌,又因她结为友;成为敌出于偶然,而结为友出于必然。这或许暗示黑人拥有结为同盟的广泛基础。

  如果说乔与格雷、维奥莱特与爱丽思是双音形成的和弦,那么瓦尔德、多克斯与费利克斯就组成三音和弦。瓦尔德是彻底的疯狂,多克斯未疯而有疯人之举,她接受乔做情人,进而抛弃乔;被乔杀却保护乔,至死不说出凶手乔的名字。只有费利克斯理智而清醒,她解释多克斯的行为,是出于对爱的渴望及最终对由她控制、也近乎被毁掉的与乔组成的爱的世界的珍惜。在这组和弦中,多克斯是核心,她分别与瓦尔德、费利克斯形成对称与对比。

  瓦尔德与多克斯,一个是乔的母亲,一个乔的情人,但两者都使乔感到甜蜜的耻辱。生母的存在及其踪迹部分解决了乔的出生问题,但母亲是个人人惧怕的疯野人,这使乔感到耻辱。同样,与多克斯的恋情,填补了乔精神上与心灵上的空虚,他找到了一个无话不谈的女友。但多克斯毕竟只有17岁,在年龄上只能做乔的女儿,这使乔感到耻辱,因此他将对多克斯的恋情守口如瓶。

  作为猎人乔像追踪动物一样追踪过母亲与多克斯的踪迹。乔曾三次在林中寻到母亲的踪迹,找到她的藏身之处,最后一次几乎找到她,但瓦尔德躲在草丛中不肯相认。伤心、绝望的乔向树丛里空放一枪,就此离开树林、离开故乡,去城市谋生。20多年后,习惯城市生活的乔几乎忘掉自己曾是个猎人,然而多克斯的离去使乔无意识中恢复了猎人的敏锐与超常的直觉。乔反复提到多克斯的踪迹太明显,他别无选择只有顺着踪迹走,经过五天追踪,乔终于找到与爱克顿相偎相舞的多克斯。尽管他是想用手去抚摸她,但结果却是用子弹射穿她。多克斯是乔在城市里唯一捕获的猎物,开始她是乔情感的猎物,最后是他枪下的猎物。

  瓦尔德与多克斯令乔产生相似的感受,促其采取相似的追踪行动,她们的共同影响使乔偏离正常的心态,而接近疯狂。因此,以乔为中轴,多克斯与疯野人形成呼应关系,彼此相互补充、互相说明对乔产生的影响。

  与多克斯形成另一对称、对比关系的是费利克斯。多克斯与费利克斯是同班同学,年龄相仿,家庭背景有相同之处。多克斯九岁时父母先后在骚乱中身亡,她成了孤儿,被姨母领养。费利克斯虽有父母,但他们均在另一城市工作,费利克斯一年中只有34天与父母在一起,这期间母亲忙于给老板购物,父亲喜欢泡在浴缸中读报,费利克斯很难享受到父母之爱与关心。或许出于相似的家境,费利克斯是多克斯最好的朋友。平时两人相伴,并偶尔一起偷着参加私人贴面舞会。费利克斯知道多克斯与乔幽会,甚至知道乔给她买花俏的内衣,她亲眼目睹多克斯受伤、身亡。但多克斯与费利克斯在个性上截然不同。多克斯自私自利、冷酷无情,姨母的严格管教只束缚了她的外表及穿着,却驯服不了她大胆妄为的心,反倒造就了她阳奉阴违的双重人格。多克斯从未因乔合法妻子的存在感到过片刻的内疚。她赴乔的约会并不出于爱,而是补偿舞会上曾受到的两兄弟的冷落。尽管她喜欢干秘密的勾当,却终于对这不能向任何人炫耀的偷情感到厌倦,当他得到众女孩追逐的爱克顿,她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乔,丝毫没有顾及乔的感情。她是悲剧的直接起因与最终受害者。费利克斯与多克斯不同,她乐于助人,富于同情心,能冷静观察、独立思考。在多克斯死后,她没有像众人一样躲避乔与维奥莱特,视他们为危险人物。她虽是多克斯的朋友,反倒同情、接近乔与维奥莱特,告诉他们事实的真相,帮助他们尽快摆脱悲剧的阴影、重新开始生活。多克斯促使乔与维奥莱特使用暴力,而费利克斯促成乔与维奥莱特相互谅解;多克斯创造了不和谐,而费利克斯创造了和谐。她们的对称与对比增强了小说开头与结尾之间的对比与呼应。

  乔与格雷、维奥莱特与爱丽思、多克斯与瓦尔德、多克斯与费利克斯分别形成四组人物组合。组合中的人物有主次之分,乔、维奥莱特、多克斯为主要人物、核心人物,而与他们相对称的人物只是为陪衬、说明他们而存在的。与核心人物相比,对称的陪衬人物,其形象可能存在矛盾,有时只能算作半成品人物。例如小说中格雷的故事只写了一半,他究竟选择作黑人还是作白人绅士,读者无从得知,并且小说中格雷的两个形象唤起读者截然不同的情感。在维奥莱特的回忆中,格雷漂亮、爱人宠爱、生活优越,是令人羡慕的偶像。而雨中寻父的格雷却自私、虚伪、冷酷,他救瓦尔德是想在生父面前塑造一个中世纪骑士形象。因而更换被暴雨浸湿的衬衣、擦去靴子上的泥巴要比照顾受伤的瓦尔德更重要。如果单独分析格雷,他是个充满矛盾、并不完整的人物形象。但是如果将他放到人物组合中来分析,他在书中的两个形象不仅合情合理,而且非常和谐、妥贴。维奥莱特心目中的格雷,是巴尔的摩童话里的白马王子,一个令她迷失自我的陷阱。因此,格雷的形象美好而惹人喜爱。而雷斯乔尔眼里雨中寻父的格雷,高傲、自私而散漫,俨然一个白人绅士,这恰与他的黑人血统形成反差,更突出了格雷身份的矛盾。

  莫里森将音乐中的和声、对位技巧运用到小说创作中,从而创造出奇妙而和谐的人物组和,这无疑是莫里森在小说人物塑造方面的创举,她为当代文学创作又开辟出一片崭新的天空。

  《爵士乐》小说的另一艺术特色是用人物的外表特征、所经历的事件借代人物。如用“薄荷糖样的小女孩”、“坏皮肤的小女孩”指代多克斯;用“被抽掉坐椅”、“跳井”借代维奥莱特的母亲;用“赤翼”借代瓦尔德。

  利用词与词组构成的意象借代人物,类似音乐中以简单乐句、简短旋律构成的人物形象主题,形式简捷、内涵丰富,便于重复再现。尽管《爵士乐》中有些人物的姓名本身具有象征意义,例如:乔给自己创造的姓“Trace”,译为“踪迹”,它具有双重含义, 一则暗示乔的生母、生父把他带到世界上后即消失得无影无踪,二则表现乔希望自己成为踪迹,便于父母认领;乔的母亲被称作瓦尔德(wild),它可译为疯狂、野蛮、失去控制,本身可以成为疯野人的象征。但是用意象借代人物有别于直接用名字称呼人物,按社会习俗,人们通常只有一个姓名。因此给同一人物冠以不同名姓有悖常理与习惯,不易被读者接受。但利用意象借代既具有名字简短、便于称呼的特征,又具有灵活多变的可能性,可以借助意象的变化,体现人物的不同侧面。利用借代的变化还可将同一人物的不同时期、不同心理状态融于一个句子或一个段落中,集人物的过去、现在、将来于一体,一目了然地表现出人物的变化,形成《爵士乐》独特的句法结构。下面试举一例加以说明。

  她不如以前在维多利亚时强壮,那时她像成年男子一样装草、驾车。在城里做头发20年,软化了她的掌心与手指曾有的老茧。就像鞋子脱去了她脚板上曾有的老皮,城市使她丧失了曾引以自豪的脊背与手臂的力量。这种力量另一个维奥莱特没有失去,她让教堂里领座的男孩及成年男子都感到难以对付。(92)

  这段文字包括三个时期的维奥莱特。第一个时期是1895年左右、生活在弗吉尼亚的维奥莱特。对乔的爱及与乔共同的生活使维奥莱特迅速成熟。她从孩子组采摘剩余棉桃的弱小姑娘,很快成长为手掌与脚底长满老茧、能捆草、伐木、驾车的健壮女子。第二个时期,维奥莱特生活在城里,以为女士做头发为生。烫发的职业使她的手臂与手指变得柔软、灵巧,却也使她丧失了气力与生机。第三个时期指多克斯被枪杀后,维奥莱特企图切开多克斯的脸,扰乱她的葬礼。这是为嫉妒、疯狂所控制的维奥莱特,也是文中提到的另一个维奥莱特。三个时期的维奥莱特、清醒与疯狂的维奥莱特同置一段,形成立体、多维的人物形象,并暗示20多年的城市生活令她失去生机与力量,是导致她疯狂的一个原因。

  意象的借代不仅用于小说中人物形象的塑造,而且还可用于再现人物复杂的思维及情感。例如小说第30页有这样一段描写:

  他不是思慕、渴望那个姑娘,而是一想到她就定了,一如他当年决定自己的名字、决定与维克多上胡桃树上睡觉以及去城市谋生的时间。他决定要多克斯。关于他与维奥莱特的婚姻,他未曾选择,这使他内心非常感激,因为他没有被迫去决定,是维奥莱特替他做的决定,帮助他摆脱了家乡的“赤翼”及伴随他们的熟透的沉默。

  这一段出现在小说的第二部分开始,对首次阅读的读者来说,文中只有选定多克斯可以理解,而“决定自己的名字”、“胡桃树”、“赤翼”等只是字符串、不能构成意义,它们是杂乱无章、支离破碎的意象的堆积。但当读者读完全书,回头再阅读此段时,他们不仅可以理解所有的意象,知道“决定名字”指小说第五部分中乔在课堂上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姓“Trace”;“胡桃树”这一意象是两个重要情节的浓缩, 第一个情节出现在小说第七部分(174),乔与维克多外出打猎时, 他们选择晚上在“胡桃树”上过夜;第二个情节出现在第四部分,习惯在“胡桃树”上过夜的乔,一个夜里因绳断而从树上掉下来,惊醒睡在树下的维奥莱特,胡桃树成为他们初次相会的见证;而“赤翼”则是指代瓦尔德,她喜欢在树上、在岩石上刻上带有红翅膀的鸟,“赤翼”是乔寻找疯母亲踪迹的重要依据。所有这些意象是高度浓缩的情节的象征。利用意象的借代,莫里森打破段落叙述中时空的统一性,随着时间的跳跃,空间不断发生位移,涉及的事件频繁转换,但变化、转换均围绕一个轴,这个轴就是乔凭直觉的决定。同质不同形的意象前后相接、共存一段,创造出一个强烈的共鸣效果,艺术地展现乔选定多克斯瞬间的复杂感受及丰富联想。利用意象的转换反映乔的思维,不同于内心独白或理智的阐释,它具有强烈的节奏,丰富的色彩,真正以一种动态的形式反映出人物内心的震动。不和谐的意象的堆积却产生出一种奇妙、富丽的和谐效果,形成小说中的华彩段落。

  意象的借代与人物的对称相结合,又为不同时空层面的不同的人物共存一个句子或段落创造了条件。例如小说第73页写道:

  尽量避免大街的女人却让一个坐在大街中间的女人进了她的起居室。

  “尽量避免大街的女人”指代爱丽思,她小心翼翼避开街上的是非与诱惑;“坐在大街上的女人”指代维奥莱特,一次她在公共场合失去理智,坐在马路当中,成为路人闲话中的“街中景”。但两人竟能同坐一个起居室,这暗示她们的相识与相知。短短的一句话,却能形象、生动、清楚、明白地道出两人的差异与相似,无疑反映出这种独特的句法结构极强的表现力。但是同样,初次阅读此句的读者,很难体会到它丰富的包涵力及极强的穿透力。只有在反复阅读小说并了解爱丽思与维奥莱特两人的经历的相似及对命运、社会的不同抗争形式后,才能理解这个句子丰富的内涵。

  以意象的借代与人物的对称为基础构成的句法结构的另一表现形式,是利用外延非常宽泛的意象,作为“漂浮的能指”,借意象的转换,时空的变化,改变该意象原所指代的对象,创造出一种是似而非、扑朔迷离的效果。例如小说第180页写道:

  当他穿上衣服,戴上帽子,全副武装出发去找多克斯时,他确实感到维克多就在他身边。他不想去伤害她,或者正如“猎手”所警告的,不应杀死柔弱的东西。她是雌性的,又非猎物,所以他从没有想到伤害她,他只是追踪她,而追踪时带上猎枪,就像身边有维克多一样自然。

  此段落出现在乔去找多克斯之时,文中“雌性的”、“猎物”实指多克斯;但是“柔弱的”、“雌性的”、“猎物”是猎手雷斯乔尔首先使用的一组词,他用此指代疯野人瓦尔德,并暗示乔要将瓦尔德当作柔弱的雌性动物加以保护,不要以儿子的身份苛求她、怨恨她。“柔弱的”、“雌性的”、“猎物”三个词构成的意象,作为“漂浮的能指”,由原先指代瓦尔德,下滑退至指代雌性的动物,更退而指代多克斯。“所指”的滑动与不确定,一方面暗示乔对多克斯怀有对母亲一样的感情,他追踪她、要找到她是为了接受她的爱,而不是去伤害她;另一方面,这种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语言,非常传神地表达出乔已失去理智、陷入迷妄。乔将追捕多克斯、与维克多一起打猎、林中寻母三件不同时空层面的事件混杂在一起,借后两种追踪的动机解释追踪多克斯的行为,将杀人与捕杀动物混为一谈,用丛林法则替代人类法律,将追捕枪杀多克斯的行为由法律责任变为道德责任,意在消除自身的犯罪、内疚感。同时,乔的自我宽慰,也模糊了乔杀人犯的形象,怂恿、诱惑读者宽恕、原谅乔。此段落利用“漂浮的能指”与“不断滑退的所指”,巧妙地操纵读者的情感判断与道德判断,反映出以对称与意象为基础的句法段落结构另一独特的功效。

  《爵士乐》中意象的运用不仅在单个句子与段落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它在小说整体篇章结构上也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爵士乐》中的分页标志着前一章的结束与后一章的开始。尽管往往前后章节在情节上没有必然的延续关系,在时空上处于不同的层面,但是前一章的结束句与后一章的起始句在字词、语句上有明显的重复与承接。例如小说第七部分的结束句是“她在哪里?”而第八部分的开始句是“她在那里”。这两句在形式上一问一答,而实际上却在谈论不同的人。问句中的“她”指乔要寻找的疯母亲瓦尔德,而回答中的“她”指乔在私人舞会上找到的多克斯。这种内容不同、却形式和谐的问答,构成一种散漫、自由而又圆润的连接过渡方式,让读者自由、轻松地由一个叙述时空滑入另一截然不同的叙述时空。

  人物的组合、意象的时代、转换及相互承接,在纷乱的情节、快速的叙述节奏中,构成一种内在的呼应,它们的存在既加强了小说的整体感,也丰富了局部句子与段落的内涵,在不和谐中创造出和谐;同时,它们使小说在整体结构及局部句法结构上更形似音乐、神似音乐,唤起人们对爵士乐的联想,这或许是莫里森将小说命名为“爵士乐”的一个原因。

作者介绍:方红 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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