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论文

浅谈消费税纳税筹划

——白酒企业消费税筹划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纳税筹划

班级:审计2009(1)班

学号:2009175605

姓名:郭爱丽

浅谈消费税纳税筹划

——白酒企业消费税筹划

【摘 要】对消费税进行纳税筹划,已成为理论和实务工作者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在分析白酒行业消费税税收政策的基础上,从降低计税价格、规避纳税环节、延迟纳税、分开包装不同税率产品等方面入手,研究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并就筹划的风险进行分析。

【关键词】消费税;白酒企业;纳税筹划;筹划风险;对策

白酒是中国的一个传统产业, 可谓历史悠久。由于白酒的生产主要以粮食为原料, 而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 所以白酒自古以来就一直被课以重税, 限制其发展。随着我国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和健康消费意识的形成,白酒消费也逐渐回归理性,白酒需求转变为追求健康、品质和品位。高知名度、高美誉度和高品质度的“三高”白酒成为精英人士的首选,品牌消费观念正在强化。高档白酒的品牌价值、定价权优势奠定了高档白酒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强势地位。因此, 白酒企业开展对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 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 纳税筹划的涵义和特征

(一)纳税筹划的涵义

纳税筹划, 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和组织结构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设计和运筹, 使企业的税收负担最优, 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纳税筹划的特征

从纳税筹划的涵义可以看出, 纳税筹划有如下特征:

1、 不违法性 表示纳税筹划只能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进行。不违法不等于合法, 既包含了合法, 也包含了合法与违法之间的状态。合法既包括符合立法原则和精神,又包括符合法律条文。纳税人可以利用税收法律法规的漏洞或含糊之处,

筹划减少纳税, 这显然不符合立法原则和立法精神, 也就是不合法, 但也没有违法。

2、 事前筹划性 表示事前的设计和谋划。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 经营活动的发生是企业纳税义务产生的前提。纳税筹划不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想办法减轻税负, 而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通过纳税人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知识和财务知识, 结合企业全方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的规划、设计、安排来寻求未来税负相对最轻, 经济效益相对最好的决策方案的行为。

3、目的性 纳税筹划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收益。节税一般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选择低税负; 二是滞延纳税。在筹划纳税方案时, 不能仅仅考虑节税,还应与追求企业的价值最大化目标相一致。

4、全局性 首先, 企业纳税筹划要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 眼睛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高低上。其次, 纳税筹划应该着眼于企业整体的经营决策, 而不是单纯地追求税收负担的最小化。再次, 纳税人进行筹划应该具有长远的目光,要从长远发展的角度选择增加整体利益的筹划方案。

5、 风险性 首先, 存在未能依法纳税的风险, 企业的纳税筹划是按照有关规定去操作, 但由于对相关税收政策精神缺乏准确把握, 容易造成事实上的偷逃税款而受到税务处罚; 其次, 是不能充分把握税收政策的整体性, 企业在系统性的纳税筹划过程中极易形成纳税筹划的失败。另外, 筹划风险还与国家政策、经济环境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

二、白酒企业消费税的政策研究

纳税筹划具有不违法性的特征,白酒企业开展消费税的纳税筹划,不能违背税法的有关规定,因此,首先需要对白酒企业消费税的政策进行研究。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酒类和酒精被确定为征收消费税的14个税目之一。自2001 年 5 月 1 日起, 白酒企业的消费税实行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方式征收消费税,对粮食白酒除按 25%的从价比例税率征收消费税外,还要0.5 元/斤从量定额征收

消费税,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实行单一环节增收,酒类是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而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不必再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还特别规定: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外购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在计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酒和酒精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三、 白酒企业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作为特定行业,白酒企业需要承担很高的消费税税负,其纳税筹划自然是以消费税为主。分析消费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 应税销售量×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是 20%,定额税率是0.5元/斤,这在税法里规定的很明确, 不存在筹划空间,那么,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就是应税销售量和计税价格。因此,白酒企业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就需要重点研究这两个因素,主要筹划方法有:

(一) 降低计税价格的筹划

降低计税价格是消费税纳税筹划的最主要的方法。在税率无法改变的情况下,降低计税价格,也就可以减少应纳税额,达到降低税负、取得纳税收益的目的。

(1)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单一环节征收,即消费税纳税行为的发生在生产领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而在以后的流通领域或者终极消费领域,包括批发零售等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包括消费税,不必再缴纳消费税。这就给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带来了空间。筹划时,可以将原来的白酒生产企业通过分立的方式一分为二,分离为生产和销售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分离后,生产企业将生产出的产品以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高价对外售出。这样,就将应在生产环节实现的毛利转移到流通环节,降低了计税价格,从而减少了消费税的缴纳,而销售公司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这样使集团公司消费税税负降低,而增值税税负则保持不变。

(2)运输业务外包。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包装物租金、

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等诸多费用,这些费用都构成缴纳消费税的计税基础。运输装卸费属于价外费用,是酒类企业很大的一项支出。因此,企业可以将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拆,以降低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具体操作时,可以采用单独为购货方开具运输发票的方案。如果单独为购货方开具运输发票,并相应地降低销售价格,公司支付的运费具有代垫性质,这样就可以降低税基,而且购货方也可以接受,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3)尽可能地降低生产企业的成本和费用。如果生产企业的成本、费用本身比较高,定价显然只能更高,否则,不符合商业惯例,税务部门可以用反避税的措施予以制裁,企业达不到纳税筹划的目的。降低生产企业的成本和费用,需要通过内部业务的调整,转移部分成本和费用,具体有下面几种途径: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成本费用开支不由生产企业负担。对这些费用应尽量通过生产企业之外的关联企业去办理并承担。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关联企业提供给生产企业的商品或劳务按最低价格。如果按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定价,也会使其成本和费用降不下来。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生产企业的无效闲置资产尽可能转移给关联企业。无效闲置资产必然会带来费用的摊销和损失,加重生产企业的负担,需要由生产企业转出到总部企业或销售企业等关联企业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把供应业务转移到销售企业,降低生产企业的采购成本。

(二) 减少或延迟应税销售的筹划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里规定,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以货款结算方式分别确定,具体为: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的,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即销售确认的时间因结算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在销售实现时间上可以进行筹划。

(三)分开包装不同税率酒类产品的筹划。

在酒类产品销售旺季,企业为了促销,通常会将不同酒类产品打包销售,比如,将白酒、枸杞酒、果木酒包装成一个礼品盒出售。由于白酒消费税适用的是复合征税的办法,从价税率为 20%,从量税为0.5 元/斤,而枸杞酒和果木酒属于“其他酒”,适用于 10%的比例税率,因此白酒的税负较重。而企业将这三种产品组合包装后,按照税法规定,消费税应当从高征收,即组合产品都应当按照 20%的从价税率征收,同时还应当根据这三种产品的总重量按0.5 元/斤征收从量税,从而人为地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白酒生产企业应考虑将不同税率的酒类产品先分开核算销售,然后再组合包装的方式,避免不同税率产品适用高税率纳税的情况。

(四)调整产品结构的筹划

白酒企业的消费税实行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方式征收,实际上是鼓励白酒走向高档化、优质化,这主要体现在从量计征方面。对于低档白酒, 其利润率本来就很低,增加较高的税负还可能会亏损;而高档酒的利润率本来就高,增加较低的税负对其影响非常小。所以,白酒企业需要顺应政策导向,调整产品结构,提高高档价位白酒的产销比例。

四、 白酒企业消费税的筹划风险与对策

(一) 白酒企业消费税筹划存在的风险

纳税筹划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风险性,白酒企业开展消费税的纳税筹划时,主要风险有:

(1) 消费税减少带来其他税的增加。对消费税进行纳税筹划的结果,通常是消费税税负的减轻,但可能影响到其他一个或多个税种的税负变化,总体的税负可能增加,导致筹划的失败。

(2) 消费税的减少带来非税收益的减少。纳税筹划总是需要付出筹划成本的,收入减少、费用增加,带来企业非税经济利益的减少,当减少的利益大于纳税筹划带来的利益时,纳税筹划方案也是不可取的。

(3)税收法律政策的“度”很难把握。纳税筹划必须在法律政策的框架内运行,具有非违法性,否则,就不是纳税筹划了。实际上,纳税筹划与和偷逃税有时候就差一步之遥,如果“度”把握不当,纳税筹划就可能接近或变成了偷逃税。

(4)税负减幅过大会导致税务部门的反避税。白酒企业开展消费税的纳税筹划,肯定会引起税收减少,当减少幅度过大时,会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特别是在税务部门不能完成征收计划任务时,更是要专门分析和研究税收减少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二) 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的风险防范对策

(1)注重纳税筹划方案的综合性。纳税筹划首先应着眼于整体税负的降低,而不仅仅是消费税税负的降低。既要考虑消费税的筹划收益,也要考虑多税种之间的利益抵消因素。其次,税收利益也有成本效益问题,必须是税收收益大于筹划成本或费用。税收的减少并不等于企业整体利益的增加,如果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最优方案应该是整体利益最大的方案,而不是税负最小的方案。

(2)密切注视税法的变动。在运用纳税筹划策略的过程中,白酒企业除了要了解各种决策因适用已有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法律效果或安全程度有异之外,还必须注意税法的变动。一般来说,税法的利益完善总是在避税和反避税的多次较量中逐渐完成的。因此,纳税筹划时,对于税法修正的趋势和内容,必须加以密切注意并适时对筹划方案做出调整,以使自己的行为不违法。

(3)逐步推进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通常会减少企业的纳税,相应减少国家的税收。如果幅度太大,就会适得其反,不仅得不到筹划收益,可能受到反避税制裁,甚至作为偷税等处理。因此,纳税筹划适宜逐步推进,不要奢望“一口吃成一个大胖子”。

(4)多与税务部门沟通交流,争取理解支持。同税务人员交好对于企业有特别的意义。与他们的这种良好关系能为我所用,是企业必须想到和规避风险的重要举措。

(5)提高纳税筹划人员自身的素质。

五、结语

白酒生产企业在进行消费税纳税筹划时,除了利用正确的方法外,还必须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因为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同时必然会增加相关费用,包括财务人员培训费、税务咨询费、企业经营模式转换费等。只有纳税筹划带来的收益大于筹划的成本时,筹划方案才是可行的。此外,企业还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具体情况分别设计不同的纳税筹划方案,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和技术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筹划,从而帮助企业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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