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社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XX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各项方针政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以完善制度、平台保障、宣传发动、规范实施、优化服务为主线,认真组织实施“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创新服务、改革开放“三大发展战略”,切实落实好惠民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全局职工发扬忠诚尽职、团结奉献、开拓创新精神,全面完成了省、市、县各项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4年1-6月,预计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23.2万人,占目标任务数21.55万人的107.65%;当年参保缴费人数达7.5万人,占目标任务数9.07万人的82.69%;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数达9.9 万人。预计2014年1-6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当年基金收入可达万6152.07元,基金支出3622.58万元,上半年基金结余2529.49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0472.15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参保扩面和基金征收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促进参保扩面。各镇(街道)利用春节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期,组织工作人员走村串户发放宣传单3万余份,街头宣传20余次;县居民保险局专门成立“政策宣讲队”,召开政策宣讲会33场次,举办阳光政务栏目上线宣传1期,网络报道50余次,短信宣传65000余条,切实有效强化政策宣传,充分调动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促进参保扩面。上半年新增参保4326人。

2.强化措施,狠抓基金征收工作。一是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保工作,及时将参保目标任务纳入民生工程范围,县居民保险局及时将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各镇(街道)及时将目标任务下达到村(社区),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二是县居民保险局建立按月银行代扣征收制度;三是建立参保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

(二)规范待遇审核管理,做好待遇发放工作

1.及时审批待遇,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对到龄人员当月及时审核,当年新增待遇发放人员4284人,上半年共为9.9万名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3622.54万元。

2.加强年检工作,确保基金运行安全。今年2月份,县居民保险局对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年检、资格认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镇(街道)3-7月认真开展年检工作。全县19个镇(街道)有序开展年检工作,目前上报死亡人数2228人。

3.加强数据比对工作,严防基金流失。县居民保险局每月在发放出盘时,加强与全市金保系统和全省社保信息数据的比对工作,严查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有效防止基金流失。上半年暂停重复领取待遇人员276人,追回重复领取待遇资金81.21万元。

4.规范待遇经办流程,及时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关系及死亡人员个人账户结算退保工作。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4 人,退保人员1189人(其中死亡944人),个人账户退保金额7.39万元。

(三)建章立制,深入开展内部稽核监督工作,保障基金财务安全

1.强化了制度建设控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形成了各个股室、各个岗位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体系。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一例违纪违规现象,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得到了改善。

2.加强日常稽核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业务经办程序,加强了流程管理,做到了责任到位、监督到位,环环相扣,确保工作不出差错。二是严格按照基金会计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措施,加强财务与业务工作的相互控制,及时、认真做好对账、分账、信息传递等工作,确保基金到账信息数据的一致性。同时,严格各项财务手续,做好基金收支运行的全程监控,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加强对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的稽核,严防基金流失。

3.加强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各项基金支出由专户保障合理调度使用。

4. 强化了基金监管控制。主要加强了与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建立了票据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取,并专门设置了登记账簿进行记录,严格按照基金票据管理有关规定领用、销号,保证账款相符,确保了基金安全完整;建立和完善基金财务定期与经办银行、与县财政、与内部各业务股室对账制度,确保账实相符,实现业务、财务软件一体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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