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团体年金保险计划建议书

泰康团体年金保险计划建议书

一、团体年金保险计划概述

(一)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1、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一轮改革的基本宗旨在于:

降低基本养老金水平,减轻政府负担;同时,推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并鼓励个人购买储蓄性的养老保险。从而形成社会基本养老+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大支柱为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与社会发展现状相适应,与国际成功经验相接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

2、企业员工提高退休养老标准的途径:

在退休后想要获得较高水准的养老保障,途径是走商业保障的道路,即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3、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好处在于:

对于政府——有利于:减轻社会保险的压力、社会公正和降低减轻社会负担。 对于单位——有利于提高企业人力资源投入的产出效益。

对于员工——有利于:保持收支均衡;安排未来;专注工作,发挥最大潜能。 4、企业对补充养老保险的初步设想:

一有行业竞争力;二适宜的成本;三合理的回报;四高效的管理;五灵便的操作;六员工获得企业真实、长远的关爱;七体现员工价值;八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二)团体年金的性质和功能作用

1、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两大产品工具

第一种 签约型的企业年金。即保险公司开发提供的团体年金保险,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产品之一。

第二种 信托型的企业年金。即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经过必要的民主决策和报备程序,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团体年金的性质特点

团体年金,是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员工补充养老保险。作为签约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产品,与普惠制的信托型企业年金相比较,在建立计划方面,企业具有更多的自主权。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一是制度模式:企业自主决定实施普惠制或非普惠制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

二是缴费方式:企业自主决定缴费主体为企业还是企业和员工。 三是缴费标准:企业自主决定缴费水准。

四是约束机制: 企业自主决定员工享受补充养老保险的约束条件,如保单账户存续年限及其受益比例,以及员工贡献度或违法违规情况下的奖惩规定,等等。

3、团体年金的功能作用

直接功能——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中的补充养老保险功能。 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过渡型保险产品,可与企业年金相衔接,需要时可转换为企业年金。 间接功能——分为四个方面:

一是企业员工福利计划方面的激励功能。主要运用于企业经营管理人事机制,有“具有 金手铐机制的精英留才计划”、“具有延期支付作用的定期年金计划”。

二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方面的约束功能。主要运用于企业经营风险管理,有“企业承包经营风险抵押基金计划”、“企业销售业务人员风险抵押基金计划”。

三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方面的调节功能。主要用于闲置资金投资增值计划。

四是员工个人储蓄型补充养老保险团体计划功能。通过企业组织员工个人统一投保团体年金保险,相比个人保险产品,具有投保手续和期限灵活,投保成本低廉,日常管理简便,投资回报高于个人保险产品等优势。

(三)团体年金的运作模式

方案一 实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方案二 投保约束期限3-5年之专项计划,为企业实施经营管理和福利计划提供服务。 方案三 资金增值业务计划。约定固定年限和回报率,到期返还本息。为企业或员工提供资金增值服务。

方案四 企业投保团体年金保险,实施定期计划。 方案五 企业组织员工个人投保团体年金保险。

二、泰康团体年金的计划类型及其比较

泰康团体年金有三种类型:

按推出的时间顺序依次为——团体定额型年金保险(1999年)、团体分红型年金保险(2000年)、团体万能型年金保险(2006年)。

其中的定额型团体年金以固定预定利率投资增值,适用于短期计划,运作模式不适宜用于现时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

计划类型之一 泰康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计划简介

1、 保单性质

本公司于2000年12月率先推出了《泰康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该险种专门为建立企业年金而设计,具有强大的投资理财、帐户管理功能,是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产品之一。2003年9月,修订、推出了最新版的团体年金产品。

2、 保险责任

⑴养老金给付——员工生存至约定养老年金领取年龄领取日,可按其个人账户的账户金额,根据开始领取养老年金时本公司公布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和标准领取养老年金。 ⑵身故保险金——在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日之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的账户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3、险种特色

⑴复利累积增值,分享红利分配;⑵灵活方便的个人化帐户管理; ⑶独创法人帐户支持DB 计划; ⑷独创公共帐户,便于人员流动管理; ⑸设立减保选择权; ⑹增加红利分配方式,设立红利帐户。 此外,退保现金价值提高1%——利于降低企业费用,与内部管理制度衔接。 4、交费方式

⑴交费主体——有单位、单位与员工组合和员工个人三种; ⑵交费方式——有定期或不定期,定额或不定额四种。 5、年金领取

⑴领取方式——有一次领、期领(年领、月领)和混合领三种。领取时确定;

⑵领取标准——若领取方式为按年领取或按月领取,我公司可提供无固定期定额型、十年固定期定额型、十年固定增额型等多种标准的选择。

⑶领取日期——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第一个保单生效日或第一个生日,或退休后一定年度的对应日期。如客户因故逾期领取,帐户继续增值,直至领取时止。

⑷领取金额——期领金额根据个人帐户金额和年金领取标准表的系数确定。

⑸领取年龄——按保险法规定,年金领取年龄为法定退休年龄或其后年龄。现时为男性60周岁;女性为(生产岗位工人)50周岁和(职员)55周岁。如保单生效时,员工年龄离退休不满3年者,可设定推迟领取年龄。

⑹领取手续 生存给付——员工达到约定年金领取年龄时,由投保单位提供盖署公章的团体年金满期领取申请书(本公司提供格式版本),员工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的复印件,办理领取手续,本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给付员工年金。

身故给付——员工退休前身故,其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出具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缴费收据。-

6、管理费

⑴投保缴费——在每次缴纳保险费时按规模费率向客户收取一次性管理费用。 ⑵扣费方式——内扣式:直接从缴费帐户中扣除;外扣式:全部缴费的费用由企业承担,从法人帐户中扣除,企业为个人的缴费全额计入企业缴费帐户。

⑶帐户转移——保单内法人帐户与个人帐户之间或个人帐户之间转移,不扣管理费。

7、账户设置

⑴个人账户: 包括企业缴费账户和个人缴费账户。

⑵法人账户: 为企业交纳的尚未明确个人分配计划或企业为弥补个人缴费账户余额不足所设立的投资增值基金,同时,也可作为企业其他福利计划所用。具有每年减保15%的减保选择权(无须参照现金价值表)。 ⑶红利账户: 企业可决定账户金额(包括法人账户和个人账户)增值的红利部分归员工个人账户所有,或归企业所有。如红利归企业所有,则单独设置红利账户。企业可提取红利,用于企业福利安排。

⑷公共账户: 是用于员工账户余额转移的临时调节账户。

8、投资回报

⑴增值模式:年保证利率+年度红利不低于可分配盈余70%的分红=复利滚动增值。该增值模式至企业退保或员工实际开始领取年金时止

⑵投资原则:严格遵守保险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据此制定具体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将资金按不同比例在不同的投资工具间和不同的投资期限间进行合理配置,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长期稳定增长的目标。

⑶投资渠道:

✧ 银行存款:指活期存款、不同期限的定期存款或协议存款、同业拆借等。 ✧ 债券:指各种国债、金融债券及AA+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

✧ 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各种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 ✧ 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

⑷投资收益:2001年正式投放市场,历年投资回报率均居国内保险同业的前列。

注:1、假定一次交保险费

10000元,缴费时一次性收取管理费为3%。2、所列分红利率栏增值金额,是指本公司保证回报率2.5%+假定红利1%或2%,并假定每年均衡增值的情况。

栏增值金额,是指本公司保证回报率2.5%+假定红利1%或2%,并假定每年均衡增值的情况。

某单位为一名30岁男性员工投保本保险,趸交保险费10000元,管理费为3%,保险费计入该员工交费帐户,投保期间为30年, 如员工在60岁退休时一次领取养老金。依据缴费

帐户金额累积演示表可见:

⑴一次性缴费——据下述三种均衡收益情况,他可能获得的养老金分别为: 按2.5%可得 20346.39元;按3.5%可得27225.87元;按4.5%可得36329.56元。

⑵如企业连续年均1万元交费10年,则该员工退休时可一次性领取养老金为:按2.5%

可得18.25万元;按3.5%可得23.44万元;按4.5%可得30.04万元。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按期领取。

10、保全变更 法人帐户:

一是可转入个人帐户;二是每年度可减保帐户金额的15%;三是保单期满3年以上退保,现金价值100%(个人账户相同)。 个人账户:

一是员工离职,可转为个人保单,并继续按团体保险增值模式增值,直至满期领取。个人保单存续3年以上后,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可以提前申请领取。

二是员工因违反企业管理规定的事项,或违规违纪违法,可根据企业相关规定,对其个人账户予以扣减份额或全额扣除,重新调整分配、退保或转入法人帐户。本公司依据投保单位申请,对其现金价值做相应变更。

三是新进员工,可随时加保入团体保单。保险责任自收取其保险费次日起生效。

四是投保单位因关、停、并、转等原因,可转为员工个人保单,继续按团体保险增值模式增值,直至满期领取,或个人保单存续期满3年后根据个人情况决定是否提前领取。

11、客户服务 ⑴每年寄送年金帐户对账清单;⑵员工增减及变更服务;⑶咨询热线电话(95522)服务;⑷协助规划企业年金与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⑸协助安排员工大会,解释计划的详情及解答疑问;⑹制作、提供企业年金保险计划权益告知书; ⑺提供有关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应客户要求进行有关计划的改进事宜;⑻提供全过程(投保、变更、退保、年金领取等环节)服务。

12、现金价值表 t 为年度

计划类型之二 泰康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计划简介

1、 保单性质

泰康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能够为客户提供涵盖养老、身故和全残责任的多重保障,同时还为客户提供中长期稳定投资收益的功能。

该险种通过独立帐户进行投资运作,在最低保证收益率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投资回报,确保资金的稳定增值。

该产品具有清晰的帐户结构、灵活的缴费方式和多样的年金领取方式,适用于企业为员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计划。

2、保险责任

⑴养老金给付——员工生存至约定养老年金领取年龄领取日,可按其个人账户的账户金额,根据开始领取养老年金时本公司公布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和标准领取养老年金。

⑵身故保险金——在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日之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 险人个人账户的账户金额向其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⑶全残保险金——员工于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全残,可按帐户金额申请一次性给付全残保险金,或可申请保留帐户,继续累积增值至约定养老金领取。

⑷离职保险金——员工离职,可申请按已归属部分的帐户金额一次性给付离职保险金,也可申请保留帐户,继续累积增值至约定养老金领取。

3、产品特色

⑴帐户结构设置和权益归属设定,便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⑵提供保证利率和结算利率,有效抵御通胀风险;

⑶收益按月结算,能够及时了解帐户增值情况;

⑷多项保险责任,增设全残和离职保险金并可转保留账户,强化被保险人的权利; ⑸投资范围广泛,有利于标准养老金业务投资收益水平提高。 4、缴费方式

⑴交费主体——有单位、单位与员工组合和员工个人三种; ⑵交费方式——有定期或不定期,定额或不定额四种;

⑶帐户管理——后续年度保费按同一保单续期方式缴费。 5、年金领取

⑴领取方式——有一次领、期领(年领、月领)和混合领三种。领取时确定; ⑵领取标准——若领取方式为按年领取或按月领取,我公司可提供无固定期定额型、十年固定期定额型、十年固定增额型等多种标准的选择。

⑶领取日期——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第一个保单生效日或第一个生日,或退休后一定年度的对应日期。如客户因故逾期领取,帐户继续增值,直至领取时止。

⑷领取金额——期领金额根据个人帐户金额和年金领取标准表的系数确定。 ⑸领取年龄——按保险法规定,年金领取年龄为法定退休年龄或其后年龄。现时为男性60周岁;女性为(生产岗位工人)50周岁和(职员)55周岁。如保单生效时,员工年龄离 退休不满3年者,可设定推迟领取年龄。

⑹领取手续 生存给付——员工达到约定年金领取年龄时,由投保单位提供盖署公章的团体年金满期领取申请书(本公司提供格式版本),员工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的复印件,办理领取手续,本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给付员工年金。

身故给付——员工退休前身故,其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出具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缴费收据。-

离职给付——员工离职,由投保单位出具相关离职证明,员工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的复印件,办理领取手续,本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给付离职保险金。

全残给付——员工全残,提供全残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本公司以转账方式给付全残保险金。

6、费用扣除

⑴初始费用——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本公司将一次性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缴费账户; ⑵账户管理费——本公司每次结算账户价值时对每一账户按“先结算后扣除”的顺序扣 除账户管理费。个人账户管理费可以从法人账户中扣除(投保人同意),保留账户应从保留账户中扣除。帐管费用按月计算、按年扣缴。

⑶扣费方式——内扣式:直接从缴费帐户中扣除;外扣式:全部缴费的费用由企业承担,从法人帐户中扣除,企业为个人的缴费全额计入企业缴费帐户。

⑷帐户转移——保单内法人帐户与个人帐户之间或个人帐户之间转移,不扣管理费。 7、帐户设置 ⑴账户形式

个人账户: 包括企业缴费账户和个人缴费账户。

法人账户: 为企业交纳的尚未明确个人分配计划或企业为弥补个人缴费账户余额不足所设立的投资增值基金,同时,也可作为企业其他福利计划所用。

保留账户: 为员工全残或离职保留帐户,继续累积增值,直至申请领取为止。 ⑵权益归属

对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账户的账户价值,可以在投保时约定归属时间和比例,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详见附件)。

8、投资回报

⑴帐户增值方式——缴费账户依据年结算利率或保证利率两者中高者增值。保证利率暂为2.5%。年结算利率依据实际投资收益率确定。

保证帐户价值——如果当年度按结算利率计算的账户价值低于按保证利率计算的账户价值,则本公司将帐户价值调升至保证帐户价值。

⑵结算利率——本公司在每一结算期间内(现结算期间为月)按结算利率计算账户利息,每月1日为结算日。在结算日本公司将根据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万能险单独账户的实际投资收益率,确定上一结算期间的结算利率, 在结算日起6个工作日内公布(www.taikang.com ). 在账户注销时结算的,计息天数为当月实际经过天数。

⑶保证利率——本合同最低年结算利率。每一会计年度或账户注销时如果结算账户价值小于保证利率计算的账户价值,本公司将按照保证利率结算。

⑷投资渠道——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次级债等固定收益品种,能够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还可投资于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股票等权益资产;还可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股权、资产证券化产品、不动产等期限较长、收益较高的项目;以及保监会将来可能批准的其他投资渠道。

9、保全变更

提供包括退休、死亡、残疾、退保、被保险人迁移、转保留帐户、增加新员工、更改 企业基本信息、员工基本信息及受益人信息、员工职业状态信息以及续期缴费等项服务。 10、客户服务

⑴每年寄送年金帐户对账清单;⑵员工增减及变更服务;⑶咨询热线电话(95522)服务;⑷协助规划企业年金与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⑸协助安排员工大会,解释计划的详情 及解答疑问;⑹制作、提供企业年金保险计划权益告知书; ⑺提供有关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应客户要求进行有关计划的改进事宜;⑻提供全过程(投保、变更、退保、年金领取等环节)服务。

三、员工企业团体年金保险计划方案

1、 需求分析:

企业员工是企业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建立企业团体年金,体现企业以人为本、关爱员工的经营理念,弥补基本养老保险之不足,解除员工后顾之忧,形成长效的激励机制,是企业实施和完善员工福利计划的基本宗旨,也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保证。

2、 实施原则:

⑴补充:以社保为基础,以效益许可为条件,为员工提供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⑵激励:作为长期福利计划,具有凝聚力,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 ⑶公平:实施标准与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贡献度挂钩,公平合理。

⑷安全:由保险公司的投资机构经营管理,确保稳定利率增值,无亏损的风险;同时与企业资产分离,信息透明,避免因企业经营风险而遭受损失的可能。

3、 实施方式:

DC计划与DB 计划相结合的实施方式。

⑴DC 计划——即确定年金缴费标准的计划方式。可以此方式为基础,根据每年可提取的资金额度及人员分配标准,分解记入员工个人缴费帐户,累积增值。

⑵DB 计划——即确定年金领取标准的计划方式。在资金有余力的前提下,将一部分资金投入企业年金的法人帐户(团体账户)累积增殖。用于企业特殊贡献人员嘉奖,以及员工退休时按预定标准领取年金时、账户金额不足的弥补等方面。

在具体实施时,可单独使用DC 计划或DB 计划,或两者结合的方式。 4、实施模式:

⑴员工职级分配法。按员工行政/技术/业务系列职级系数,确定其档次。例:

⑶员工职级+工资的综合系数分配法。

⑷铺底+系数分配法。即按职级分配法,为初次投保的员工缴纳一次性的铺底保险金,同时按上述方法设定今后每年交纳保险年金的标准。

实施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中之一种模式或组合。 5、操作形式:

个人帐户。——即保险交费时按上述模式直接分配到员工个人帐户;

法人帐户。——即保险交费不记名,通过法人帐户投保,内部分配记帐确认。

个人帐户+法人帐户。——指企业年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按上述模式直接分配到员工个人帐户;另一部分进入法人帐户,由企业今后视具体情况再作分配。

6、对象界定: 参加企业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员工。 7、缴费基数:

即企业确定和调整保险费总规模及其员工分配标准的依据。

⑴根据自身条件如效益增长比例确定每年年金投保总额和员工交费额度。

⑵根据效益动态水平及员工职级、工资系数、服务年限等要素变化进行调整。 8、 权益归属:

即此项计划福利权益约束的条件。

⑴服务年限控制:企业出资的员工个人帐户金额的权益宜控制在3-5年内为妥。在规定期限内,其权益受公司规定的服务年限制约,超出规定年限的,年金权益归属于员工个人。其中,员工服务年限以企业年金计划实施之日起计算。因退休原因离开公司的员工不受服务年限的限制。员工服务年限受益比例参考表:

或保存至退休领取,或转为个人保单;其应扣留的帐户金额转入企业团体年金公共帐户,由企业重新分配。

按每年投保的年金保险的约束期限滚动操作,即形成一个循环的约束机制。

⑵法律责任控制:员工在职期间,因违反法律、政纪和企业规章制度,按影响程度扣减部分直至全部的企业团体年金个人帐户金额。

9、年金给付:

按团体年金不同计划类型的操作规程、企业规定和员工个人选择来确定年金给付方式。 ⑴员工退休领取——员工积累企业所提供的团体年金,直至退休后办理领取手续,用于自身的养老生活保障。(分红险和万能险)

⑵转为个人保单——因员工离职,或企业改制、重组等原因,投保单位可申请办理部分人员或保单整体转为个人保单;个单存续3年以上,员工如需要,可申请提前领取。

(分红险)

⑶离职保险金——员工离职,可依据归属于其个人的帐户现金价值申请领取离职保险金,(万能险)

⑷全残保险金——员工退休前因全残,可依据归属于其个人的帐户现金价值申请领取全残保险金。(万能险) 10、减退保办法

⑴员工个人帐户退保——本公司团体年金保险的分红型期满三年、万能型期满5年后退保的现金价值即为100%,为企业和员工短期调整年金保险计划提供便利。

⑵法人帐户减退保——本公司年金保险(分红型)的法人帐户为企业提供了每年15%额度减保不扣手续费的优惠条件,便于满足企业调节现金流和其他福利计划的需求。分红型期满3年、万能型期满5年,退保时不扣手续费。

——上述给付方式因年金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四、团体年金保险计划操作流程

投保——投保单位与本公司签署保险合同(填写投保单,提供被保险人名单、身份证号、分配额度,加盖公章,或附加协议),交付银行支票或转账支付,本公司审核通过后出具保险单。

领取

满期领取——年金保险到达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后,由投保单位出具满期领取申请,员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和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领取保险金,本公司转账给付。 离职领取——员工因离职,可申请领取离职保险金。(万能型) 全残领取——员工因全残,可申请领取全残保险金。(万能型)

个单领取——员工因离职转为个人保单3年后,如有需要,可提前领取。(分红型) 减保——个人账户金额因企业相关规定,可作减保处理,扣除款项可转入法人帐户或其他个人帐户;分红型法人帐户金额期满3年前因投保单位需要,可提出减保,不扣手续费,资金退回投保单位。分红险和万能险分别期满3年和5年后,均可减保,不扣手续费。

退保——企业需退保时,向本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本公司收到退保申请书后,办理退保手续,本公司按其保单现金价值退回投保单位。

转保——企业因员工离职等情况,团体年金个人账户金额可转为个人保单。(分红型) 转账——退保款项转账至客户银行账户,或出具银行支票退回投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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