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安全措施

起重作业安全措施

1、起重工作应有有经验并持有操作证的人担任,并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明确分工,做好安全措施,起重工作开始前,应检查起吊搬运工具、机具及绳索质量是否良好,不符和要求者严禁使用。

2、起吊过程中符合下列工作:

a、在吊件和起重臂活动范围内的下方不得有人。吊臂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暂时停留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并设专人监护。

B、吊件严禁在人身或起重机驾驶室上空越过。

C、工作人员不得随吊件升降或在悬空的吊件上调整绑扎绳。

D、起吊速度应缓慢,不得骤起骤落。

E、当吊件重量接近额定起吊能力时,应先吊离地面100mm进行刹车试验。

f、工作结束后,起重机的各部应恢复原状。

3、超重作业应做到“十不吊”:

a、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b、超负荷不吊。

c、吊物紧固不牢不吊。

d、吊物上有人不吊。

e、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F、吊物被埋不吊。

G、光线阴暗不清不吊。

h、重量不明不吊。

I、棱角物件没有防护不吊。

J、吊索夹角(不宜超过90度)过大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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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车运行安全措施

1、设备良好正常运行可靠,轨道车车辆要加强检查,保证应配足通讯信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及主要工具和易损零配件;司助人员必须熟知行车命令,坚决保证安全行车,按信号指示行车。站内或区间坡道上停车应置放铁鞋,并在引擎启动钥匙处挂警示牌警示。

2、驻站联络人员应熟知行车规则,传达行车命令准确,和司助人员应搞好配合工作,分清责任,做到行车有记录,行车有凭证、有依据。

3、各车要认真执行铁路行车规章及轨道车管理规则,认真执行“十六字”呼唤应答制度,严把行车关键点,尤其是要做到出车前的全面检查,行驶中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不间断了望,做好预想、预防工作和收车的回检工作,及时消除设备不良现象。

4、轨道车在动车前,须进行制动实验,制动风压不小于500KPa(5Kgf/cm),未达到上述条件不得撤除铁鞋。轨道车上的车载台在行驶和作业中不得关机,按规定问路并复诵,服从车站值班员指挥,与驻站防护人员保持联系,监听防护人员通知。

5、轨道车司机在值乘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准”、“十不开”的安全工作制度。

6、轨道车的牵引及速度,须照生产厂家技术说明办理,2

严禁超轴,偏载和超速。在天气不良,瞭望空难的情况下,应适当减速,在下坡道运行时,应适当使用制动机,严格控制速度,不准熄灭发动机或采用空挡溜放的方法。运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应有培训过的专人负责押运。

7. 乘务人员应及时反映车辆的不良状态及行车的不安全因素,各单位负责人应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不良隐患,确保车辆良好及行车安全。

8、自动闭塞区段内运行、进站、出站、进路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9. 注意防火,严禁用明火预热化油器、油底盘、油箱、油管及不灭火时用油棉丝布擦试引擎部分。车内因生产、生活用火时,须采取防火措施。

10. 强化乘务标准化作业,按标准进行联挂检查,认真落实仿冒进、防脱轨、防脱钩及挤岔措施,尤其在进出站及转线过程中必须两人确认信号及进路。

11. 司乘人员应保证每组车不少于3人,行驶中主车必须保证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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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

机动车驾驶安全措施

1、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时,凭领导或负责人开据有效派车单要求执行动车,连续驾车四小时应停车休息,严禁将机动车辆擅自交与他人驾驶。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行驶,强超抢会,超员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驾驶车辆时驾驶员严禁使用移动电话。

3、夜间、风、雨、雪、雾天气和节假日出车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做好机动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并安全运用。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和人员有病驾驶。

5、预热升温;冷车发动前,应根据气候条件进行预热。

6、冷摇慢转。冷车发动前,摇转曲轴约十几转,起动后利用怠速运转升温。

7、保持温度;起步时,发动机温度不得低于40℃,运行中温度保持在80C一90C。

8、起步五看;看车四周和下面有无障碍物,看仪表是否正常,看制动气压是否达到标推,看有无车辆超越,看乘客是否坐好、货物是否稳妥。

9、低档起步;重车和冷车须用一档起步,起步后循序换档,不得高速档低速行驶、低速档高速行驶。 oo

10、行驶平稳。起步、停车时,应避免车辆冲击,行驶中注意选择路面,避免颠簸。

11、爬坡自如;对长坡、陡坡,应提前换档,不硬撑、硬冲,保持全力。

12、下坡安全;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对狭窄、险峻坡道随时做好停车准备,防止制动鼓过热,制动失灵。

13、控制车速;行驶时根据运行条件和安全情况,控制合理车速和经济车速。

14、安全滑行;在熟悉道路的情况下,选择路段,正确滑行,除预定减速停车外,不得熄火滑行。通过铁路、陡坡、急弯。傍山、险路、冰雪路面、泥泞道路时,严禁滑行。

15、掌握情况;随时掌握行人、车马动态及道路、地区、气候、风向等情况。

16、安全礼让;在情况不明、视线不清,以及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车站和繁华地点时应减速靠右交会,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安全会车。超车时,必须选择宽阔路段,提前鸣号(夜间用灯光信号),不见前车让路不得超越。

17、妥善停放;停车后,关闭电门、换于低速档、拉紧手制动,在寒冷地区、冬季无防冻措施停车时应注意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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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临时用电,绝缘必须良好,布置必须整齐,裸露的带电部分的安装高度必须满足要求,主要是为了保证人身安全,避免短路引起火灾等事故发生,也便于检查维护工作。

2、直埋电缆的深度可根据送电时间的长短,是否易被挖掘和冲刷来决定,一般0.2—0.8米,以不受外力损害。车辆通行的地方应穿管保护。保护管可以用钢管,也可以用硬塑料管。采用硬塑料管时埋深应适当加大,地面应有明显标志。

3、架空线路的线径应选择合理,避开易撞易碰,潮湿场所及热管道等。采用绝缘线的低压线路,其对地的距离不得小于

2.5米,通行车辆的地方不得小于5.0米。

4、电动机和照明设备接通电源使用时,严禁将电源线的线头直接插入插销底座或直接插在灯头上。否则容易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为了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必须通过开关或插销、插座接通电源。

5、一个开关如接多台电动设备易发生误动而伤人或损坏设备,也失去安全保护作用。严禁一个开关接多台电动设备。

6、临时施工用电的配电箱,尤其是室外配电箱,不能任意放置,必须安装在距地面不小于1.5米高度位置上,并应加锁,防止其他人员随意开、合闸而造成伤害事故。

7、临时用电设备选用的开关及熔丝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

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熔丝。

8、用电设备拆除后,相应的供电线应即拆除。如必须保留,应将裸露端部包绝缘胶布,妥善安放。使用螺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螺口上,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电烙铁和电炉在使用时应放在非燃烧体上,用毕应即断开电源。严禁将电烙铁及电炉接通电源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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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

轨道车辆防溜、冲、脱、挤、火灾的安

全措施

1、通过车站时做到“六确认”(预告信号、进站信号、进站道岔、出站信号、行车凭证、出站道岔)通过黄色灯光的闭塞分区信号时,应立即减速,保证在次一信号机前停车,进站停车前应掌握速度,做到进站稳、停车准、保压位停车、开车前缓解。

2、轨道车在沿线各站停车过夜时,必须采取防溜措施。一台机车带平板车停放时,必须使用机车上的两只铁鞋在车组前后端做好防溜,拧紧手制动。二台及以上车辆由两端车辆司机监控副司机在同侧各下支一只铁鞋并拧紧手制动。动车时,由副司机将铁鞋取出放到铁鞋支取报警提示闭锁装置盒内,司乘人员必须共同确认,动车前本务机车鸣笛联系,待补机回示信号后,方可起动车辆。

3、在车站等候会让列车时,必须保压位停车,开车时方可缓解。发动机熄火时,必须拧紧手制动机(多车联挂时,必须拧紧两端车辆手制动机)。停车超过60 分钟副司机应对车辆采取双防溜措施,拧紧手制动机,双止轮器止轮。沿途各站停车时,司乘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有人看守车辆, 采取保压位停车, 停车超过20分钟,再开车前必须进行制动试验,列车管管压应不低于500kpa。接受调度命令时,由司机或副司机与车站联系,联控后方可动车。

4、凡采取铁鞋防溜的车辆,司机必须在油门控制手柄上放置“车下有鞋”警示牌。在铁鞋未撤除的情况下,严禁动车。铁鞋撤除、确认铁鞋已放回定置位置,司机撤除操纵台“车下有鞋”警示牌后方可动车。安放、撤除铁鞋时车辆必须处于制动状态。

5、轨道车在车站调车作业须摘开所挂的平板车辆时,司乘人员必须对平板车辆做好防溜、防护措施,拧紧手制动机,止轮器双向止轮。工区必须指派专人看守。

6、多车联挂进入区间分散作业时,因施工需较长时间停车司机不得下车,必须不间断监视制动风缸风压,总风缸风压不得低于500kpa。车组摘开作业时,要分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轨道车车组作好防溜,当平车需要单独停放时,也必须在平车前后同一侧双止轮器止轮,拧紧手制动机,防止平车在重力作用下自行溜逸。

7、车辆在下坡道行驶时严禁熄火,严禁踏下离合器作空档溜放,严禁制动后将制动机手柄推向缓解位后又立即移回中立位,始终保持总风缸风压不得低于700 kPa。

8、车辆在专用线停放时,必须在车组前、后两端同侧轮下支好止轮器,拧紧两端手制动机,施工负责人(或指派专人)必须检查司乘人员对车辆防溜措施的执行情况。

9、车辆换端操作时:司乘人员必须对车辆采取有效减压制操作,待车辆停稳后,方可进行换端操作。轨道车在长大坡道

上停车需换端操作时,制动缸压力不得低于200kPa。

10、支取铁鞋时,司乘人员必须对车辆采取有效制动并拧紧手制动机后,方能支取铁鞋。

11、动车前需取出铁鞋时,司乘人员必须保证车辆制动可靠后,再撤除铁鞋并将其放回到报警装置盒内,松开手制动机。如牵引平板车运行时,也应执行上述规定。

12、严禁使用明火预热发动机、油箱、油管及不熄火时用油棉丝布擦拭发动机。车内必须配备灭火器具,灭火器具的放置应便于摘取。使用班组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保证作用有效。

13、冬季轨道车司乘人员取暖需生炉子时,做好火炉的防护工作,并时刻保证车上至少一人留守。

14、复线区段司乘人员不得在邻线侧支取止轮器。因撒沙管影响无法在同侧支取止轮器的情况下,方可在同一个转向架内支取双止轮器。

15、在同一线路上停放的待报废车辆和停用车辆,可与在用车辆分开停放,保证有效的安全间距。对分开停留的车辆要分别做好防溜、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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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车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1、轨道车在夜间运行和施工,必须认真执行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技规》、《行规》。严格遵守各局《机车联控标准》、《行车组织规则》等行车规程。

2、轨道车出车前补足燃油,检查启动机、发动机、走行部分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各种仪表、照明设备、通信设备是否良好,安全防护用品及工具备品是否齐全。

3、轨道车夜间施工、运行,司机应详细了解施工起止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上下行线路作业时,不得关闭“三项设备”,按具体要求使用区间作业模式或调车作业模式,严格执行机车联控,同时做好防溜措施。

4、司机接到轨道车进入区间的调度命令后,主、副司机必须做到“四确认”( 确认凭证、出发信号、发车信号、进路表示器)。按标准用语向车站值班员报告,向施工封锁区间开行。

5、行车中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认真执行“彻底瞭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十六字令。驾驶中做到平稳操纵,控制速度,认真执行鸣笛及回应制度。

6、两组轨道车联控运行,由行车方向的前部轨道车负责,后部轨道车必须服从前部轨道车的指挥。在坡道较小或起伏的坡道上,适时加速,达到规定速度后,适时调整动力,保持以匀速运行。

7、在长上坡道上,应采取“先闯后爬、爬闯结合”的操纵方法,坡前提前提高轨道车的速度,储足动能,坡中及时调整档位,防止空转、打滑,发动机过热现象。下坡时严禁超速空档溜放,保持制动系统有足够力量,禁止关闭发动机。

8、轨道车组夜间正方向运行时,轨道车前部要开启一个头灯及前端右侧一个白色灯光,轨道车尾部左右侧各一个红色灯光。轨道车组夜间反方向运行时,轨道车前部开启一个头灯及前端左侧开启一个白色灯光,尾部左右侧各一个红色灯光。

9、轨道车立支柱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施工区段的电力线、通信线等障碍情况,向施工人员和轨道车司机交底。轨道车进入封锁区段作业,确定封锁停点。启动吊臂时,一切听从领车人员的指令作业。

10、立杆车组运行中,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吊臂应停放在规定位置,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同时注意高空电线,邻线来车时,防护员及时通知施工人员,停止作业。散杆时,车速应控制在5Km/h以内,大件物不得边走边卸。施工区段推行速度不得超过30Km/h。

11、夜间轨道车吊立杆时,根据需要随机调整灯光照明,开启大臂灯、驾驶室灯及转向尾灯。起吊时,现场必须有三个强光手电筒,保持吊装物体,大钩、吊臂及坑位保持明亮。竖立支柱时,坑内不得有人,立杆辅助人员应听从列车人员统一指挥,不得乱发信号,如需扶杆时,应随时注意吊臂移动方向

及支柱摆动方向。

12、轨道吊车起吊过程中,吊臂不得向开放线路侧转动,严禁跨越线路吊运支柱,曲线上立杆或直线上立大杆时,要做好吊车支撑以防倾倒。起重臂下及重物下严禁站人。

13、立杆作业时,必须专人指挥,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的规定和起重设备操作规定,司机不能随意离开驾驶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逆风在曲线内侧或大坡道组立支柱,应按规定使用抓轨器,如遇狂风为避免倾覆因暂时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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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台及以上轨道车辆及梯车同时在区间

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1、两台以上轨道作业车联挂进入区间有摘挂作业时,车组长负责负责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执行和人员指挥工作,每台车辆司乘人员不得少于2人。

2、区间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对司乘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司乘人员应当熟知当天的作业内容,与施工负责人商定区间摘车地点、每车作业公里范围,联挂地点及程序,并熟知梯车台数及作业点,平台上作业人数。

3、出车前,车组长进行班前讲话,明确分工内容,调度命令下达后,每车司乘人员必须清楚命令中的车次,停车地点,运行速度,返回时间等注意事项。

4、联挂车列的各车组必须备齐对讲机及备用电池,调出统一频道。每次动车前本务司机必须要用对讲机内部频道与后部的各车组司机进行联系,讲明动车的原因、动车的方向、提醒换向转换开关的位置、铁鞋支取情况是否正确,后部车辆需逐一确认回复。制动试验后,本务机车司机与最后一位机车司机必须进行联控,确认风压正常。停电作业过程中,反向操作车辆运行严禁超过60米,并不得让副司机学习驾驶。

5、进入区间后,车列分组作业时,前后车辆之间相隔距离不得低于30米,并以不超过10公里/小时的速度运行。因特

殊作业需要,前后车辆之间相隔距离低于30米时,车辆移动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严禁两车同时移动。

6、区间利用梯车作业时,副司机要告知施工负责人车辆返回车站时间,并问清作业结束后梯车装车地点、人员上车地点。轨道车辆应停放在梯车作业区段以外,做好防溜措施。

7、作业完毕后,在未接到工作领导人的通知前,严禁动车。接通知后应以随时停车的速度接近。遇夜间或在隧道中运行时,应勤鸣笛、开大灯,在车梯及人员停留地点前一度停车,缓慢接近人员和梯车。人员上齐,梯车装载牢固,确认无影响人身和行车安全的因素后方可鸣笛起步。

8、车组联挂完毕后,必须进行试拉、试闸,确认车列一切正常后方准动车。

9、收车后,开好收工会,总结当天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安全措施,确保第二天的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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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坡道的运行安全措施

1、长大坡道为:线路坡度超过6‰,长度为8km及以上,线路坡度超过12‰,长度为5km及以上,线路坡度超过20‰,长度为2km及以上。

2、轨道车辆在长大坡道运行时,出发前输入监控装置有关数据,按规定对制动机进行试验,在制动保压状态下制动管压力1分钟内漏泄不得超过20kPa,确认制动机构性能良好,制动作用有效。

3、司乘人员要做到彻底了望,确认信号,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遇有信号显示不明或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减速停车措施。

4、在特殊路段和大坡道上车辆起动要稳、加速要均匀、精心操作,按规定鸣笛防止车辆冲突和断钩。

5、运行中随时监控机车总风缸和列车管压力,监视仪表、观察润滑油压力、冷却水温度和发动机工作运转情况。

6、在经过危险地段时(有自然灾害、暴风雨路段),司乘人员应加强瞭望、注意观察,发现险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使车辆快速避开险情地段,并及时向车站值班员或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7、在长大上坡道区段内,被迫停车后禁止退行,应立即就地制动,做好“双防溜”措施,并向前、后方车站汇报,按

命令行车。若因车辆设备故障无法运行时,应立即请求救援并按规定设好防护。

8、轨道车辆在进入长大下坡道前,为了确认车辆制动状况良好,司乘人员应先使用常用制动将车速降至30km/h以下缓解,并讯速充风,确认制动效果,如无异常,可恢复正常速度运行。

9、轨道车辆在接近长大下坡道的车站时,应提前控制车辆运行速度,进行一次制动试验,并用无线列调联系车站,掌握进站情况,防止发生冒进事故。

10、在长大坡道地段施工作业时,严禁关闭发动机,司机不能离开操作位置、随时监视制动作用良好。如车辆静止时间超过20分钟,副司机做好“双防溜”措施,防止发生自动缓解或溜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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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

防止轨道车发生伤亡事故安全卡空措施

1、轨道车司乘人员在值乘工作中,要牢靠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行车意识,严把“瞭望”、“呼唤”,“鸣笛”、“停车”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卡空措施,杜绝轨道车路伤亡事故发生。

2、司乘人员要熟知运行区段内易发生路外伤亡事故地点,做到预想预防。通过上述地点时,司乘人员要加强瞭望,严格按照规定鸣笛,遇有可能发生路外安全的情况时,要迅速果断采取有效措施。

3、出车前,司乘人员必须检查、确认喇叭、照明和制动状态良好;值乘时,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在通过桥隧、曲线、道口、施工作业地点和进出站时,应加强瞭望、减速行车,鸣长笛、长笛鸣。

4、在运行中要随时注意旁道行人的动态,适时鸣笛示警。在视线不良的区段要严格控制速度。遇有行人在线路上行走时,要及时鸣笛、提前减速。

5、遇雪、雾天气行车时,司乘人员要按照规定开启雾灯和前照灯,加强瞭望,做到看不清就停,杜绝臆测行车。

6、运行中遇联控道口时,应提前进行联控,如没有得到道口看守人员的应答时,应立即减低车速以便有紧急情况能立即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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