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等规定
1.法定节假日
(1)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春节3天,元旦1天,五一节1天,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国庆节3天。
(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三八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五四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将在工作日补休;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休。
2.带薪年休假
(1)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5)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婚假
原劳动部曾于1959年6月1日发布(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3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于1980年2月20日发布《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天至三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各地地方性法规对婚假进行了一些具体规定,比如广东省就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4.产假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5.丧假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对非国有企业职工的丧假,目前国家尚未有规定,有的地方性法规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4条规定了“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同时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6.探亲假
1981年3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享受探亲待遇的劳动者条件和探亲假期的具体期限、探亲假期内待遇。
(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根据《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2条:凡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公休假团聚”指利用公休假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2)探亲假的期限:①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②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③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④实行休假制度的员工(如学校寒暑假),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休假期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探亲假天数。上述假期包括公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3)探亲假期间待遇:员工在探亲假期内,单位应按照本人工资标准发给工资,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日标准工资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
相关文章
- 公司员工休假制度
- 湖南广播电视台休息休假制度(初稿)
- 人事考勤管理制度1
- 餐饮店考勤管理制度
- 假期管理规定
- 公司考勤制度
- 运营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 [精品]20**年某酒店员工手册1
员工休假制度 1 法定节日假 1.1 公司全体员工享受下列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元旦(一月一日) 1天 春节(农历除夕.初一.初二) 3天 清明节(农历清明节当日) 1天 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 1天 端午节(农历端午节当日) 1天 中秋 ...
湖南广播电视台娱乐频道休息休假制度(初稿)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频道员工的休息休假管理,结合频道实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频道正式聘用的全体员工(不含临时劳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 假期规 ...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北方乾通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北方乾通管理有限公司所 ...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能够更好的提高对店面员工的管理工作,增强员工对工作时间的意识,制定如下规定: 1工作时间的规定 1.1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月至少安排2天休息. 2考勤的时间单位 2.1本制度所称"一年"为当年的 ...
假期管理规定 一. 请休假分类: 法定假.公休假.工伤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九种 二. 管理内容 2.1 国家法定节假日 按当年国家批准的法定节假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给予放假调休,工资照发. 2.2 公休假 员工每周 ...
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 (一)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 ...
1. 目的 文 件 ★ 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3. ...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年假计算方法: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
(酒店)员工手册 第一章 总 则 1. 编制目的 我们热诚欢迎您加入xxxx 大酒店工作,为了造就一流的酒店从业人员,保持本酒店系统化的管理水平,特编制此本<员工手册>.册中所有条文已经酒店总经理批准,各位员工务必全面了解并切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