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文化精神

第一章 强林文化

1-1强林精神

一、强林标识

1、 背景为红土蓝天,表明强林的地域特征,位于红土高原。

2、 图的上半部分圆形与飞雁形状为强林首字母QL的变形;

(1)字母Q变形而产生的圆形,寓为初升的旭日,寓意强林的朝气蓬勃和光明的前景。

(2)字母L变形所产生的飞雁形状,寓为飞翔的大雁,寓意强林师生的鸿鹄之志和助学生腾飞的办学特征。

3、红底上的白色线条,寓为跑道。

(1)2002跑道属于强林,表明强林建立于2002年,从2002年开始起跑。

(2)0号跑道属于学生,表明强林学校这个平台是新的起点。寓意从0开始,重新开始。

(3)2号跑道属于学生,寓意这是学子们第二次冲刺。

(4)常规田径场有8条跑道,10条跑道也暗寓强林拥有足够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帮助学生腾飞。

4、外围圆环和学校中英文颜色全部采用中国红。

二、办学历程

2002年8月昆明强林学校(原云南强林高考补习学校)成立。

2008年5月昆明强林学校搬迁校址,进行第二次创业。

2008年5月面向全国以十万年薪招聘专职教师,组建专职教师队伍。

2009年2月由七年来单一的招收高考补习生扩大招生范围,招收艺术文化强化生。

2009年8月学校在培训类学校中率先获得高中办学资质。

2009年12月强林学校在镇雄县取得高考报名点资格,成为唯一三所培训学校在强林取得报名体检的学校之一。

2010年5月学校进入昆明市家教市场,为学生提供中小学个性化辅导。

2011年5月成功的在红河州设立新校:红河黄冈实验学校。

三、成绩荣誉

2003年元月被昆明市教育局评为“昆明市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

2004年12月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民办组织”。

2007年1月被昆明市教育局评为“2006年度昆明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一等奖”。

2007年5月被昆明市教育局评为“2006年度文教系统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

2007年9月被五华区教育局评为“五华区民办教育先进单位”。

2008年9月被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评为“全国民办学校先进单位”。

2009年5月被南方传媒等多家报媒评为“诚信教育机构”。

2009年10月被中国教育家协会、中国民办教育家协会、中国校长协会、中国民办教育报刊社评为“全国十佳教育培训学校”。

2010年3月被南方传媒等多家报媒评为“云南最具影响力教育机构”。

2010年6月被昆明市教育局评为“年检一等奖”。

2011年1月再次被南方传媒等多家报媒评为“云南最具影响力教育机构”。

四、十年展望

三年内超过1000人的办学规模;八年内达到2000人的办学规模;十年内力争在校学生3000人,十年内办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优质民办教育集团。

五、发展方向

高考培训为主导,高中教育为基石,艺术培训、短期培训、国际交流为补充的教育集团。

六、文化积淀

核心价值观:诚信、人本、创新、卓越、行动

价值取向 :团队精神,团队合作;结果导向,业绩论英雄;正直诚信,善于沟通;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服务意识,服务为先;脚踏实地,雷厉风行。

办学宗旨: 以人为本 构建和谐 挖掘潜能 改变命运 立足云南 服务社会

办学目标:学生满意 家长放心 社会尊重

办学理念:用爱托起明天的太阳

教育理念:教书育人 管理育人 服务育人 风气育人

教育三心:责任心、敬业心、事业心

如果你是普通员工,那么责任心是企业对你的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你是中层干部,那么你应具 2

备敬业心;如果你想成为高层领导,那么你必须培养事业心。

管理机制:事事有人干 人人有事干 时时人在干

校风:切问 近思 笃志 博学

校训:文明 和谐 求实 尚真

教风:敬业 专注 善教 爱生

学风:刻苦 上进 善思 明道

七、办学四诫

1、以人为本 教育行业,人是最大的财富。强林要让员工参与管理与建设,成为强林的主人。为此,要尊重个性,充分授权,重视环境与培训。

2、以智为力 知识经济的时代,聪明可以知道哪里有财富,智慧才能知道怎么获得财富,要充分尊重知识,鼓励推陈出新,牢记精简机构并精良技术以提高效率,从而保持强林站在时代与行业的最前端。

3、公正公平 优胜劣汰的竞争是强林内外通行的法则,竞争的关键是公平,强林深知,惟有公平竞争,公正待人,才能在市场中坦荡而行,立于不败之地。

4、诚信立业 做事业与做强林人一样,仁德是基石,强林信奉脚踏实地、敬业守信的精神,保持对事业与客户的忠诚,从待人如己,自强自立开始。

八、员工四律

1、勤业 水滴石穿,辛勤的努力会使梦想得到实现,业精于勤荒于嬉,不懈不怠的工作一定能获取事业的成功。

2、敬业 为感谢工作给我们的生活以保证,并带来事业的成就感,要用至诚对待事业的开拓与建设,即做好上下协同,恪守职责,把握住工作的进程与结果。

3、精业 永远尊崇智者,追求卓越,为提升我们的生活质量而努力,用最好最全面的工作成果获取最大利益。

4、创业 时刻牢记进取再进取,创新再创新,以积极革新的态度突破自我的壁垒,求取事业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与强林一起成长!

九、服务十点

微笑多一点,说话轻一点,脾气小一点,耐心大一点,理由少一点,效率高一点,脑筋活一点,行动快一点,做事勤一点,嘴巴甜一点。

1-2 员工守则

一、热爱强林

1、 遵守强林规则,维护强林形象,关心强林发展,爱护强林设施、资产;

2、 乐于奉献,勇于创新,以实绩为强林争光,严守强林机密。

二、爱岗敬业

1、忠诚教育,忠于强林,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3、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3、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 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4、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六、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1-3 管理人员守则

一、 廉洁勤勉,公私分明,以员工和强林利益为重,一心为强林,当好本部门的带头人。

二、 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强林制度,模范执行强林纪律。

三、 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勇于负责,敢于承担责任,凡属本职岗位范围内的工作,务必按时

按质按量完成。

四、 以我为主,主动团结,主动配合,主动合作,主动支持。出了问题不推诿,不埋怨,不随

意指责别人。

五、 自觉接受强林的领导,树立全局观点,严格执行强林的决议、决定和工作安排,有不同意

见通过正当渠道沟通,不得背后议论,更不准自行其是,影响团结和工作。

六、 增强领导与管理意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七、 注重工作态度,讲究工作方法,敬业爱岗,扎实细致,讲求效率、效益,不断提高工作质

量。

八、 严格保守秘密,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打听,没有必要向员工讲的话,不得

在员工中随便议论。

1—4 师德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

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不准表里不一辱没形象;

要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不准以教谋私收受财物;

要团结协作谦恭诚信,不准离心离德嫉贤妒能;

要严谨治学求实创新,不准浅薄浮躁弄虚作假;

要更新知识崇尚科学,不准因循守旧迷信邪教;

要理解赏识爱护学生,不准讽刺歧视体罚学生;

要注重素质综合评价,不准频繁考试列榜排名;

要精研教艺课堂求效,不准参与有偿补课家教;

要尊重家长平等沟通,不准无妄指责推卸责任;

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不准奇装异服言行粗俗。

1—5 强林师德修养

爱岗敬业,献身教育;热爱学生,甘为人梯;

依法执教,履行规范;自信自强,百折不挠;

潜心钻研,常教常新;汇同时代,建功发展;

谦虚谨慎,勤勉好学;严谨治学,教学相长;

遵循规律,循循善诱;科学指导,积极实验;

教书育人,思维创新;施教学子,以人为本;

严格要求,可亲可敬;培养个性,受益终身;

公正公平,廉洁从教;正视自己,实事求是;

团结协作,尊重集体;尊重家长,苦乐共享;

多重角色,善于转换;情操高尚,讲求文明;

神形秀美,仪表端庄;自我修养,以身立教;

1—6 教职员工奖励办法

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及各部门岗位职责,切实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将各级管理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条例。

1、班级一个月内无迟到、旷课、违纪现象,奖励班主任200元;精补班减半发放。

2、当月被评为“文明班级”,奖励班级工作组200元(精补班减半发放);一学年被评为“文明班级”累积达五次及以上,奖励班级工作组1000元(精补班减半发放)。

3、遇到学生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能迎刃而上,主动化解重大纠纷,遇到坏人坏事能主动制止,奖励个人50-500元。

4、能为学校出谋划策,提出好的建议,为学校做出较大贡献,奖励个人50-200元。

5、一学年班级没有任何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奖励班级班主任200元,(精补班减半发放)。

6、一学年学生思想工作到位,班级学生稳定,没有一个学生流失,奖励班主任500元(精补班除外)。

7、被评为“优秀班主任”“优秀员工”“优秀教师”奖励5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总数的10%)

8、被评为“名师工作室”的教师,下一学年课时工资增加5-10元/节。(每一学年评选一次)

9、平行班级在月考或学校组织的大型考试中,单科与他班平均分高出10分以上,奖励课任教师300元。

1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全班一次性通过率达100%,奖励课任教师500元,达95%以上奖300元。

11、单科高考平均成绩相对提高,提高5分以上奖1000元,10分以上奖2000元,20分以上奖5000元,30分以上奖7000元,40分以上奖9000元。(计算公式:去年省平分-去年班平分+(今年班平分-今年省平分)×(去年省平分÷今年省平分))

12、学科竞赛获区级奖100元/人,市级奖200元/人,省级奖500元/人,全国奖1000元/人。 6

13、招生奖励遵照学校招生奖励标准执行。

1—7 工作过失及事故鉴定处理办法(试行)

师资队伍的建设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为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养成严谨的治学作风,规范和保证教育教学秩序,避免过失,减少事故现象的出现,特制定本办法。

事故等级分为:Ⅰ级(重大);Ⅱ 级(较大); Ⅲ 级(一般);

Ⅰ级:形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Ⅱ级:形成较为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Ⅲ级:形成一般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一)职业道德:

1、上班期间衣冠不整、装束不适、行为不端、语言粗俗。罚款10-50元。(Ⅱ、Ⅲ)

2、课堂教学中讲课时坐在椅子上,或坐在学生课桌上,屡教不改者(有病批准者除外)。罚款10元。(Ⅱ、Ⅲ)

3、课堂教学中抽烟、打瞌睡、聊天或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或手机发出响声。罚款10-50元。(Ⅱ、Ⅲ)

4、上课期间指使学生办私事。罚款50-100元。(Ⅰ、Ⅱ)

5、在办公区域或公共场合公开辱骂、吵闹、人身攻击、行为恶劣的。罚款100-500元。(Ⅰ、Ⅱ)

6、教师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暗示或直接索取钱物;接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视情节轻重)。罚款100-200元。(Ⅰ、Ⅱ、Ⅲ)

7、私自指令组织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在校内进行有偿家教的。罚款100-500元。(Ⅰ、Ⅱ、Ⅲ)

8、训斥学生家长或与学生家长吵架。罚款100-200元。(Ⅰ、Ⅱ)

(二)、教育工作:

1、对学生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的言论或迷信、淫秽内容。罚款100-500元。(Ⅰ、Ⅱ)

2、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Ⅰ、Ⅱ、Ⅲ)

⑴情节一般影响较小;罚款10-50元。(Ⅲ)

⑵有家长举报到上级部门,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罚款100-500元。(Ⅰ、Ⅱ)

3、教师指名或不指名辱骂学生(含讽刺、挖苦):

⑴影响较小;罚款10-50元。(Ⅲ)

⑵影响很坏或有举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罚款100-200元。(Ⅰ、Ⅱ)

4、因教职工失职或渎职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

⑴学生身心受到伤害,无严重后果;罚款10-20元。(Ⅲ)

⑵学生身心受到伤害,有严重后果;罚款30-50元。(Ⅰ、Ⅱ)

⑶学生必须门诊一般处理;罚款50-100元。(Ⅲ)

⑷学生必须缝针或造成骨折;罚款100-200元。(Ⅰ、Ⅱ、Ⅲ)

⑸学生必须住院;罚款200-500元。(Ⅰ)

⑹学生逃学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50-200元。(Ⅰ、Ⅱ、Ⅲ)

5、擅自将主题班会、校会时间挪作它用者。罚款10-50元。(Ⅲ)

(三)教学工作:

1、未经教务处同意,随意变动上课时间,或擅自调课、停课的。罚款20-200元。(Ⅱ、Ⅲ)

2、教师在事先不告知教务处,事后又无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缺课。罚款100-200元。(Ⅱ)

3、学校规定有作业的课,教师整周不布置作业、布置不具体、不检查督促、不批改以及学生作业长期空缺教师管理不力的。罚款10-50元。(Ⅰ、Ⅱ、Ⅲ)

4、上课时教师既无教案又无教学准备。罚款20-50元。(Ⅰ、Ⅱ、Ⅲ)

5、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离开教室屡教不改的(迟到、早退三次视为旷课一次)。罚款20-50元。(Ⅰ、Ⅱ、Ⅲ)

6、送印的试卷不使用、不批改造成成批浪费的。罚款20-100元。(Ⅱ)

7、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校布置的教育教学或教学常规工作的。罚款20-100元。( Ⅱ)

8、未经批准擅自征订计划外书籍、资料的。罚款20-100元。(Ⅰ、Ⅱ、Ⅲ)

9、监考人员与考务人员无故缺席或迟到,致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罚款10-50元。(Ⅰ、Ⅱ)

10、试卷在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或教师泄露考题内容的。罚款50-100元。(Ⅰ)

11、监考教师监考不力、看书报、批作业、打瞌睡、聊天等。罚款10-50元。(Ⅱ、Ⅲ)

12、阅卷人员违反学校规定的阅卷程序、方法,擅自评判卷子的;没有按时交卷的。罚款10-50元。(Ⅰ、Ⅱ)

13、平行班级在月考或学校组织的大型考试中,与他班平均分低10分以上。罚款200元。(Ⅰ、Ⅱ)

14、单科高考相对平均成绩不仅没有提高反而降低,降低3分以上惩1000元,5分以上惩2000 8

元。(计算公式:去年省平分-去年班平分+(今年班平分-今年省平分)×(去年省平分÷今年省平分))

(四)管理服务:

1、因文印、实验、课桌椅、教育器材、水电等方面的原因贻误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视情节)。罚款10-50元。(Ⅰ、Ⅱ、Ⅲ)

2、管理、教辅、服务人员,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部门和学校布置的工作。罚款10-50元。(Ⅱ、Ⅲ)

3、物品、电器长期失修,影响教学的。罚款10-50元。(Ⅰ、Ⅱ、Ⅲ)

4、宿舍、食堂管理脏、乱、差的。罚款10-50元。(Ⅰ、Ⅱ、Ⅲ)

5、学校集会、升旗或全校性活动,连续出现故障的。罚款10-50元。(Ⅱ、Ⅲ)

6、因排课、调课、排考失误,造成教师误课、学生空堂或教室使用冲突的。罚款10-50元。(Ⅰ、Ⅱ)

7、节假日教学调度或全校性活动通知内容不当或通知未及时发放,造成执行混乱的(特殊情况例外)。罚款10-50元。(Ⅰ、Ⅱ)

8、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一经发现罚款10-50元。(Ⅱ、Ⅲ)

9、使用教学教育设备不当,可能引起或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10-200元。(Ⅱ、Ⅲ)

9、私接电源和未经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罚款50-200元。(Ⅰ、Ⅱ)

10、失职、渎职发生意外事故:(Ⅰ、Ⅱ、Ⅲ)

⑴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罚款100-500元。

⑵严重影响学校教学工作秩序的;罚款100-200元。

⑶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罚款10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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