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XX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XXXXXX社区2011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兰州市城关区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精神,扎实推进我社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建设,努力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监管”的理念,建立并运行“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理顺监管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监管合力,大力整顿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深入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基础上,建立企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和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织领导体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

品安全责任体系;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完善,部门职责分工明晰,综合协调配合有力;供应网络主体清晰,城乡监管全面覆盖,市场经营秩序规范透明;信息网络健全,信息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快捷;产品质量合格,企业诚实守信,考核奖罚分明,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实惠。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1.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实现无缝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纳入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各监管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履行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使食品药品企业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加强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和群众协管组织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市、县两级政府负总责,乡镇(街道)直接负

责,以各职能部门为监管主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协管为基础,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监管的食品药品组织领导体系。

3.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按照“统一高效、运转协调、反应快捷、应急有序”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玉林市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玉林市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并定期组织开展演习演练,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每年至少组织1次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建立农村集体宴席登记报告指导制度,预防农村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发生,力争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宴席备案登记报告指导率达到80%,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宴席备案登记报告指导率达到100%。

4.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信息专报队伍和信息制度,规范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加强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监测、评估、宣传、预警和处置。应用数据监控技术和视频监控技术相结合的现代信息化手段,搭建面向企业的远程监控平台和实时监控系统。

5.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活动,确保北流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

顺利通过自治区的验收;其他各县(区)的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工作如期完成。开展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在城镇开展药品安全“四无社区(村)”[社区(村)内无药品医疗器械非法加工储存的黑窝点、无药品医疗器械非法宣传购销的现象、无因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问题致人伤残的事件、无药品医疗器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件]创建活动。推进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依托行业协会,提高食品医药行业的信用管理标准,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自律意识和质量意识,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6.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体系建设。坚持“年初下达目标、年终考核验收、平时督查抽查”的工作模式,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属地化监管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完善量化考核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民评议、专家评估、部门督查等综合评价机制,逐步形成适合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认真开展创先评优活动,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

(二)实施药品全程监管,全力提高药品质量水平。

1. 加强对研制环节的监管。配合上级做好药品的注册申请、现场考核、清理工作, 整顿和规范研制秩序,规范药品研究的临床试验。

2. 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建立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对药品生产工艺的检查、核查,加大对高风险产品的监管力度和监督性检验覆盖面;强化企业法律意识,监督企业自觉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企业质量意识,监督和指导企业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药品生产安全;严查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证药品安全有效。

3. 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净化药品流通市场。整顿和规范药品交易秩序,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药品经营许可证出租(借)、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备、挂靠经营、出租和变相出租柜台以及“走票”等行为,培育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药品流通市场。

4. 加强对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医疗机构购进、使用药品的监督力度,大力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柜)”建设,提高医疗机构药房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者的安全责任。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监测,完善报告机制和预警机制,确保药品安全事件早期发现、有效应对和及时处置。加强“毒、麻、精”等特殊药品的管理,

规范医务人员处方行为;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5. 加强对中药材的监管。积极探索适合玉林实际的中药材管理办法,规范中药材的生产、加工、经营、使用行为。加大对玉林中药材市场的日常监督,清理整顿市场内出售中西成药、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野生动植物中药材的行为,引导业主守法经营,发展繁荣玉林中药材市场。

6. 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工商、药监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加大对发布违法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

7. 加强基层药品安全保障建设。开展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建设活动,将“两网”建设与“新农合”活动结合起来,推进“多网合一”、“多员合一”,探索保障农村用药安全有效的途径;在城镇开展创建药品安全“四无社区(村)”建设,探索城镇药品安全保障的新载体。

(三)突出重点,强化日常监管,着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 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监管。完善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制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行为。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定期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定期

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

2. 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监管。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准入制度,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和产品。落实生产企业监管制度,实施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类监管。开展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的安全性评价。加大对家庭式、手工式等小食品加工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无照、不具备质量安全条件生产经营食品、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3. 加强食品流通和消费领域的监管。实施“百镇千村万店”工程,构建以覆盖全市农村的食品现代流通网。推进农贸市场文明、规范建设,加强市场的整治和改造,全面落实市场巡查、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

4. 加强对重点品种和重点场所的监管。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行为。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城乡结合部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分散在村(社区)、学校周边和建筑工地的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

馆以及较大规模的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集中供餐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大型餐饮企业等单位的监管。

5. 充分发挥检验检测资源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农业、质监、卫生等部门食品检测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作用。进一步整合农业、质监、卫生等部门的食品检测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和重复建设,逐步建立覆盖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发挥检验检测的技术监管优势,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

四、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6—7月)。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订实施方案和检查验收办法,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具体部署。通过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向相应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广泛宣传本次活动的各项要求,以及其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督促其按照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8月—2009年8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落实责任,扎实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9—10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的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将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对活动开展好的地区(部门)进行表扬,对活动开展较差的地区(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四)完善提高阶段(2009年11月—12月)。

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近年来,我市在食品药品安全上做了大量工作,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程度还较低,安全控制的总体能力不强,监督管理体制仍不完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现象屡禁不止,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各级各有关部门

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调研,及时掌握情况,及时作出部署,及时督促检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卓有成效。

(二)强化宣传,大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全民质量法制观念和质量法制意识;宣传食品药品质量知识,提高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宣传守法经营的优秀企业和质量过硬的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宣传食品药品放心乡镇(街道)、村(社区),弘扬正气,引导消费;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本次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导,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

在活动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层层派出工作组,重心下移,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督导,对大案要案进行挂牌督办,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防止活动走过场,推动工作落实。对重点区域、重点乡镇(街道),要派专人成立工作站,组织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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