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审计期间

关于审计报告日期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第二十一条“审计报告应当注明报告

日期。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

财务报表的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 关于审计报告日期的规定,中注协已经历三次规定,前两次具体规定如下:: 《独立审

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1995年版)第十九条:“审计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

成外勤审计工作的日期。” 财政部关于印发《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等3个准则的通知(财会[2003]11

号)对审计报告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第十五

条“审计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被审计单位

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的日期。”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

对“完成审计工作”作了明确界定:完成审计工作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了所有程序,获取的

审计证据足以支持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在界定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时,应当考

虑以下因素:(1)应当实施的程序已经完成;(2)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或披露的事项已经提

出,被审计单位已经作出或拒绝作出调整或披露;(3)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已经正式签署会

计报表。

从中注协对审计报告日期的规定演变可以看出: 1、2003版已删除了关于“外勤”结束日的相关规定,规定为“审计工作完成日”,并增

加“不应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的日期”。2006版最新规定只规定了“审计

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由此可以肯定,

最新规定中审计报告日并不是“外勤结束日”。

2、审计报告日与“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

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

计意见”,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在正式签署审计报告前,通常把审计报告草稿和已审财务报

表草稿一并提交给管理层。如果管理层 批准并签署已审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即可签署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签署审计报告的

日期通常与管理层签署的已审财务报告的日期为同一天,或晚于管理层签署已审财务报表的

日期。本人认为提交给管理层的报告草稿应当是经过质量复核过的报告,因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第二十九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对项目组

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准备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进行客观评价的过程。”既然审计报告草稿发给

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后,若管理层签署报告,即可出具,那么本人认为该草稿应该是经过质量

控制复核过的草稿。

因此经过上述分析,本人认为项目质量复核应该在审计报告日之前。 赵星伟

2010-6-13篇二:审计报告七大注意点 出具审计报告七大注意点 一忌事实不清,武断下结论。 事实是审计调查报告的基础,是作出审计结论的根据。事实部分是审计调查报告最重要

的内容之一,离开了事实的审计结果和结论将成为“无本之木”。叙述事实时要从审计事项的

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结果等方面入手,揭示审计事项的本质,使分析与事实一致,结

果与事实一致。偏面、虚假、歪曲的情况是审计调查报告之大忌。 二忌泛泛而谈,重点不突出。 审计调查报告重在反映情况,揭露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所以报告内容要突出审

计事项的重点,抓住问题的本质,剖析产生问题的关键原因,做到有数据、有情况、有分析、

有建议,突出重点,张弛有序,防止罗列现象、报流水账。 三忌浅尝辄止,停留于表面。 要对审计调查所取得的大量资料来一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加工、分析和提炼,层层

深入,把握事物的特点,不能就事论事,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注意发现光环后面存在

的严重问题、漏洞和隐患。

四忌堆砌数字,没有活情况。 审计调查报告只有把“死数字”与“活情况”结合起来,相互印证、补充,才有说服力、

可信度。如果只是数字的堆砌、指标的罗列,必然是软弱无力,这种空洞无物,枯燥死板的

报告肯定不会受欢迎。

五忌内容单一,报喜不报忧。 审计要发挥“免疫”功能作用,成为领导的“参谋”,就应真实、 准确、客观,敢于揭短,敢于暴光,才不会贻误“病情”,才能“对症下药”。审计调查

报告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揭露问题;既要分析产生问题的客观因素,又要从体制机制制度方

面找原因。

六忌缺乏文采,专业味太浓。 审计调查报告是审计的最终成果,是服务于经济发展,为领导决策当参谋,让群众知实

情的载体,主要服务于外部。所以要淡化专业味,少用专业语言,多用大众词汇,做到简明

扼要,通俗易懂。要善于把复杂的事情用简洁的语言表述清楚,文字要精炼,用词要准确,

避免口语化。

七忌千篇一律,文章格式化。 不同事项的审计调查报告应有自己的特色,形式上多样、灵活、新颖是审计调查报告生

命力的重要条件。形式呆板,千篇一律的八股式文章,可读性必然弱化,很难进入领导的视

角。

总之,审计报告的质量高不高,将最终影响到审计效力效果,因此在出具报告过程中应

重点关注上述注意点,才能保障审计报告能切实发挥作用。篇三: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3号——审计报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规范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活动,根

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审计报告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必要的

审计程序后,就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的书面文件。

第三条 本指南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政府及非盈利组织的内部审计活动,可结合行政管理程度的要求,参照执行。

第四条 内部审计报告应当体现内部审计项目目标的要求,并有助于组织增加价值。内部

审计项目目标的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下方面的评价:

(一)经营活动合法性;

(二)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果性和效率性;

(三)组织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四)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履行状况;

(五)组织财务状况与会计核算状况;

(六)组织的风险管理状况。

第五条 正式立项的审计项目应当在终结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如果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

应当根据组织适当管理层的要求和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编制并报送中期审计报告:

(一)审计周期过长;

(二)被审计项目内容特别庞杂;

(三)被审计期间比较长;

(四)突发事件引起特殊要求;

(五)组织适当管理层需要审计项目进展情况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提供中期审计报告的情况。 中期审计报告不能取代终结审计报告,但中期审计报告能够作为终结审计报告的编制依

据。中期审计报告不具有终结审计报告的效力。

第六条 编制审计报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性。审计报告应以可靠的证据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反映审计事项,做出客观、

公正的审计结论。

(二)完整性。审计报告应当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完整,不遗漏审计发现的 重大事项。

(三)清晰性。审计报告应当做到逻辑性强、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地阐明事实和结论。

避免使用不必要的过于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复杂语言。文字应当通顺流畅,用词准确,避免使

用“几个、少数、大量”等模糊字眼说明情况。

(四)及时性。审计报告应当及时编制,以便组织适当管理层适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在保证审计报告质量的前提下,审计报告应当在完成现场审计后尽快编制,经过征求意见和

补充修改后分别送达各有关方面。

(五)实用性。审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应当有利于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并有助于组织实现预定的目标。

(六)建设性。审计报告不仅应当发现问题和评价过去,而且还应能解决问题和指导未

来,应当针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缺陷提出适当的改进建议。

(七)重要性。在形成审计结论与建议时,应充分考虑审计项目相关的风险水平和重要

性,对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严重差异和漏洞以及审计风险高的领域应

当在审计报告中有重点的详细说明。同时,内部审计人员还要考虑被审单位接受审计建议、

采取相应措施的成本与效益关系。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该建立健全审计报告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岗位的要

求和责任。复核层次级别的具体设置应当视审计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内部审计机构的规模、人

员配置等各种因素而定。

第八条 审计报告可以手工编制,也可以使用计算机软件自动编制。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需用联系及综合性的思维方式、以高超的沟通与合作技能来组织和

编写审计报告。

第二章 审计报告的构成要素

第十条 内部审计报告因审计项目预定目的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一般的内部审计报告应包

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标题;

(二)收件人;

(三)正文;

(四)附件;

(五)签章;

(六)报告日期;

(七)其它。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标题应能反映审计的性质,力求言简意赅并有利于归档和索引。

一般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

(二)审计事项(类别);

(三)审计期间;

(四)其他。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收件人应当是与审计项目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的机构或个人。一

般应当包括:

(一)被审计单位适当管理层;

(二)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者组织中的主要负责人;

(三)组织最高管理当局;

(四)上级主管部门的机构或人员;

(五)其它相关人员。 考虑到各个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方式差异,审计报告的送达单位或个人应当根据

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正文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一般应当包括以下项目:

(一)审计概况;

(二)审计依据;

(三) 审计发现;

(四)审计结论;

(五)审计建议;

(六)其它方面。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附件是对审计报告正文进行补充说明的文字和数字材料。一般

应当包括:

(一)相关问题的计算及分析性复核审计过程;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详细说明;

(三)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责任人的反馈意见;

(四)记录审计人员修改意见、明确审计责任、体现审计报告版本的审计清单;

(五)需要提供解释和说明的其它内容。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由主管的内部审计机构盖章,并由以下人员签字:

(一)审计机构负责人;

(二)审计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经授权的人员。 第十六条 审计报告日期一般采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送出日作为报告日期。以下情

况下使用相关的日期:

(一)因采纳组织主管负责人的某些修改意见时;

(二)内部审计人员在本机构负责人审批之后又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新的重大问题时;

(三) 内部审计报告存在重要疏忽时;

(四)其它情况。

第三章 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 审计概况是对审计项目的总体情况的介绍和说明。一般主要包括:

(一)立项依据。在审计报告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说明审计项目的来源:

1、审计计划安排的项目;

2、有关机构(外部审计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委托的项目;

3、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项目;

4、其它项目。

(二)背景介绍。在审计报告中,应当对有助于理解审计项目立项以及审计评价的以下

情况进行简要描述:

1、选择审计项目的目的和理由;

2、被审计单位的规模、业务性质与特点、组织机构、管理方式、员工数量、主要管理人

员等;

3、上次同类审计的评价情况;

4、与审计项目相关的环境情况;

5、与被审计事项有关的技术性文件;

6、其它情况。

(三)整改情况。如有必要,应当将上次审计后的整改情况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四)审计目标与范围。审计报告中应当明确地陈述本次审计的目标,并应与审计计划

中提出的目标相一致;还应当指出本次审计的活动内容和所包含的期间。如果存在未进行审

计的领域,应当在报告中指出,特别是某些受到限制无法进行检查的项目,应说明受限制无

法审查的原因。

(五)审计重点。审计报告应当对本次审计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详细说明,并指出针

对这些方面采取了何种措施及其所产生的效果,也可以对审计中所发现的重点问题做出简短

的叙述及评论。

(六)审计标准。财务审计的标准主要是国家有关部门所颁布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

及其它相关规范制度。管理审计的标准主要是组织管理层已制定或已 认可的各项标准。

第十八条 审计依据是审计报告应声明内部审计程序是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审

计的。当确实无法按照审计准则要求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时,应在审计报告中陈述理由,并

对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审计结论和整个审计项目质量的影响做出必要的说明。 第十九条 审计发现是内部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与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测

试过程中所得到的积极或消极的事实,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所发现事实的现状,即审计发现的具体情况;

(二)所发现事实应遵照的标准,如政策、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

(三)所发现事实与预定标准的差异;

(四)所发现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

(五)所发现事实在目前现状下产生的原因(包括内在原因与环境原因)。 第二十条 审

计结论是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发现所做出的职业判断和评价结果,表明内部审计人员对被审

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所持有的态度和看法。 在做出审计结论时,内部审计人员应

针对本次审计的目的和要求,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和已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

和内部控制做出评价。内部审计人员提出的结论可以是对经营活动或内部控制的全面评价,

也可仅限于对部分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如果必要,审计结论还应包括对出色业绩

的肯定。

第二十一条 审计建议是内部审计人员针对审计发现提出的方案、措施和办法。审计建议

可以是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提出的改善和纠正的建议;也可

以是对显著经济效益和有效内部控制提出的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内部审计人员应该依据审计发现和审计证据,结合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审计结论的性质,

提出审计建议。审计建议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现有系统运行良好,无需改变;

(二)现有系统需要全部或局部改变:

1、改进的方案设计;

2、方案实施的要求;

3、方案实施效果的预计;

4、未实施此方案的后果分析。

第四章 审计报告的基本格式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确认有较大必要性的条件下编制规范的中期审计报告。一般

中期审计报告篇幅较短,应当清楚地说明审计发现的事实、不良状篇四:离任审计报告 北京中天呈会计师事务所

beijing zhong tian 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关于对北京*****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原总经理*****同志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 中天呈审字[20012]第6008-1号 北京*****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委托,于2012年1月4日开始对北京*****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原总经理*****同志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任职期间(以下简称任

职期间)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审计过程中涉及的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由

*****负责,我们的责任是通过履行相应的审计程序,真实反映所约定事项的审计结果。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审计业务约定书》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

记录、座谈了解、实地调查、抽查盘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 北京*****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由北京市*****资产经营公司、北京市产经营公司两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于2003年3月4日共同出资成立,于2009年7月

30日变更为北京 xx程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2005年11月15日,吸收北京 xxxx有限公

司为股东,北京 xxx有限公司更名为北 xx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变更为北京市

xxx 法人独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2000万

元;公司住所:北京市xx 区*****镇北广阳城村,经营地址:北京市8号;经营范围:投资

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 *****下设工程技术部、投资经营部、财务管理部、前期开发部、总工办等部 门。总经理:*****,目前公司正式职工45人。

(二)*****同志简介及其主要职责 *****,男,1964年10月生, 籍贯北京, 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xx 中央休闲购物

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市xx

区*****镇镇长助理职务。 *****同志曾先后荣获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建设试点部级奖、科技进步金奖、优秀小区奖、

优秀开发管理奖、1996-1998年度全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先进个人、第二届北京质量管理优

秀企业家等多个奖项和荣誉称号。 根据2004年9月12日公司第一次董事会决议,聘请*****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三年。

(三)所在单位财务状况 根据*****提供财务报表反映,截止2011年12月31日*****同志离任时,*****总资产

139.28亿元,负债总额为138.97亿元,所有者权益3,090.62万元;2009年1月1日至2011

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收入1.58亿元,利润总额3,039.67万元,净利润2,231.84万元。

(四)本次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我们于2012年1月4日组成审计组对*****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账内

的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成果、内部控制、重大经营活动和依法经营等方面进行了审计。

另外,审计组对*****部分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了访谈,以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及问题。

我们的审计工作得到了*****管理层及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二、任职期间所在单位主要财务状况 (一)任职期间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任期内(下同),*****账面资产增长1,281,770.46

万元,增长了11.54倍、负债增长1,281,318.47万元,增长了11.82倍,所有者权益增长

451.99万元,增长了17.13%。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1、资产状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账面总资产1,392,814.60万元, 比2009年年初数

111,044.14万元增加1,281,770.46万元, 增长了1154.2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任期内土地

一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形成在建工程。各项资产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其中:

(1)货币资金:2011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26,628.65万元比2009年年初数32,697.91

万元减少6,069.26万元, 减少了18.56%;减少原因为银行存款余额 减少。

(2)其他应收款:201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是7,479.69万元, 比2009年年初

7,411.28万元增加68.41万元, 增加了0.92%。大额明细如下:

(3)预付账款:2011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余额是6,342.97万元, 比2009年年初

13,178.44万元减少6,835.47万元, 减少了51.87%。大额明细如下:

(4)存货:2011年12月31日存货9.12万元,为低值易耗品,从2009年以来一直保

持不变。

(5)长期投资:2011年12月31日长期投资367.34万元, 比2009年年初267.34万元

增加100.00万元, 增加了37.41%。

(6)固定资产: 2011年12月31日期末固定资产原值1,063.08万元,累计折旧483.59

万元,净值579.49万元;2009年初固定资产原值313.90万元,累计折旧171.66万元,净

值142.23万元;净值增加437.26万元,增长了307.43%,主要是购置了车辆和办公设备。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运输设备原值806.76万元,办公设备原值256.32万元。

(6)在建工程: 2011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1,351,168.00万元, 比2009年年初

56,980.18万元增加1,294,187.82万元, 增加了2271.29%,主要为土地一级开发投入及配套

项目回迁楼和周转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入。

(7)无形资产:2011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236.14万元, 比2009年年初290.64万元

减少54.50万元, 减少了18.75%,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负债状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账面负债总额为1,389,723.98万元,比2009年年初总

额108,405.51万元增加1,281,318.47万元,增长了1181.97%;主要原因是预收土地一级开

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款。

(1)预收账款:截止2011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为1,310,699.97万元,比2009年年

初69,724.48万元增加1,240,975.49万元,增长了1779.83%。增加主要原因为*****土地一

级开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未竣工结转,收到的开发建设款篇五:内部审计报告应包括的内

内部审计报告没有固定的项目要求。基本的项目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审计

报告的标题

审计报告的标题因审计项目和审计内容的不同而不同。例如:关于对**公司财务收支的

审计报告;关于对**公司(**期间)经营(目标)结果的审计报告;关于对***任期经济责任

的审计报告;关于对**公司经理**离任的审计报告;关于对**公司***问题的中期审计报告;

关于对项目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关于对拟并购**公司资产情况的审计报告;尽职调查报告;

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的主送人 根据内部审计机构隶属关系的不同而有区别:财务总监;主管总裁(经理);总审计师(审

计总监);董事长;审计委员会等。

三、审计依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人员、审计时间 开宗明义:根据什么进行审计?本次审计要解决什么问题?审计何时间内、何范围内、

何内容?审计工作人员及审计所耗时间。这里不能罗嗦,宜高度概括但不能缺项。

四、审计出的主要问题及问题形成的原因 审计出的主要问题要根据重要性(金额大小、性质、影响程度等)原则,对问题进行排

序。如:重大偏离审计目标的违法问题、违规问题、高风险问题、做假帐、上报虚假的财务

报告、资产不实风险等。对所有问题都要先定性质后量化。如:虚增**年度利润300万元;

职务侵占公款300万元;现金短款300元;违反投资决策程序造成投资损失300万元;私设

小金库300万元等等。然后逐项描述。基本要求是:让所有收到报告的人都能读懂问题的来

龙去脉。

问题形成的原因可以单独写也可写在报告里,但一定要实事求是,符合客观实际。问题

的原因应该明确界定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主观原因的表现是:明知故犯;先犯后改、改

了再犯;履查履犯。客观原因的表现是:业务流程中设为非控制重点环节;内部控制点制度

空白;非常情况下发生;企业发展中的新问题。所有原因均应引申其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五、被审计对象在审计期间就已经审计出的问题的整改行动及纠正措施 在审计期间(审计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部门审计报告定稿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司

已经或正在进行整改,有实际纠正行动和结果的,应该在审计报告中进行描述。肯定被审计

对象对制度的维护和对审计问题的态度所做出的努力。这个信息应该通过审计报告传递到所

有能读到审计报告的每位领导。

六、 审计结论与审计评价 每份审计报告都要给出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这不仅是对被审计对象履行的义务,也是

体现审计独立性、权威性、客观性、决策可参照性的必要前提。也是企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的主要目标之一。内部审计不参与经营,与经营者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关系,审计结论和审

计评价必须确保独立性和权威性。

七、 审计建议

国家审计这个位置是要写“审计意见”或“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的,内部审计无执法

权,如无公司文件明确规定,则没必要写成“审计意见”。“审计建议”要具备可操作性,基

本要求是能够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内部审计存在的前提是能够发现问题,内部审计的价值

是如何解决已经发现了的问题,最低要求是同样的问题不能再在同一个管理中心或利润中心

重复发生。

八、 审计报告出具人 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要手书审计组全体人员的名字;审计部的“审计报告”要手书审

计经理的名字。这和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有明显的区别。

九、 审计报告出具日期 打印审计报告形成日期。

十、 审计报告抄送人员和部门及报告总份数及存档要求 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是要按公司规定发送很多既定的领导和部门的,在审计报告

最后一页的页角,按规定写清楚抄送人员和部门及需存档案的份数及总发出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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