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册地址变更

企业注册地址变更 内资企业 一、办理程序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 2、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 3、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提交材料 (一)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 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修改过的公司章程(包括修正案) ; 5、新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 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 6、营业执照正副本、IC 卡(电子版营业执照) 原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 ; 7、其它有关文件。 (注: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上述变更材料后,拟迁入地

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 (二)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企业迁移通知书》 (注: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 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 (三)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四)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报材料: 1、代码变更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明;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各部门批复复印件; 4、原代码证书正本、副本,代码证 IC 卡。 办理时限: 换证 3 个工作日。 (五)变更税务登记证 申报材料: 1、原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正、副本) ; 2、加盖公章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 ; 3、营业执照/注册证/登记证/其他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 5、注册地/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明(门牌号有变更的须提

供公安局新编门牌号证明) 、租赁合同(涉及转租的需提供转租协议) 原件。 6、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式 3 份) (1 。

外资企业 一、办理程序 1、申请迁入(迁入地商务委) ; 2、申请迁出,取得批复(迁出地商务委) ; 3、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 4、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 5、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 6、变更批准证书(迁入地商务委) ; 7、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8、变更税务登记证; 9、变更外汇登记证; 10、变更财政登记证; 11、变更海关登记证。 二、提交材料 (一)申请迁入(迁入地商务委) 申报材料: 1、企业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报告;

2、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 3、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注册地址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

款的决议; 4、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5、 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正案 (独资企业无需提供) ; 6、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7、企业注册地址变更涉及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 9、公司新注册地使用许可证明或租赁协议,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 件) ; 10、原合同、章程及历次修正案(复印件) ; 11、生产场地安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 12、 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征询表或批准文件 (生产、 餐饮等企业需递交) ; 13、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8 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二)申请迁出,取得批复(迁出地商务委) (三)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1、公司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 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修改过的公司章程(包括修正案) ; 5、新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 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 6、营业执照正副本、IC 卡(电子版营业执照) 原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 ; 7、其它有关文件。 (注: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上述变更材料后,拟迁入地 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 2、分支机构 申报材料: 1、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 2、相关部门批复;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 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 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出租方为宾 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IC 卡; 6、其他有关文件。 (四)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企业迁移通知书》 (注: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 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 (五)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六)变更批准证书(迁入地商务委) 申报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草表》 ; 2、 《企业变更登记表》 ; 3、原批准证书原件(正、副本) ; 4、本次变更批复复印件。 收费标准: 批准证书 10 元 办理时限: 15 个工作日 (七)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报材料: 1、代码变更申请表; 2、法

人身份证明;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各部门批复复印件; 4、原代码证书正本、副本,代码证 IC 卡。 办理时限: 换证 3 个工作日。 (八)变更税务登记证 申报材料: 1、原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正、副本) ; 2、加盖公章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 ; 3、营业执照/注册证/登记证/其他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 5、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 ; 6、注册地/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明(门牌号有变更的须提 供公安局新编门牌号证明) 、租赁合同(涉及转租的需提供转租协议) 原件。 7、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式 3 份) (1 。 (九)变更外汇登记证 申报材料: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业务申请表; 2、外汇登记证正本、IC 卡; 3、原审批机关有关变更或注销事项的批准文件、变更后的批准证书 (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4、变更后工商局的营业执照(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 复印件

留底)或工商局已受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证明; 5、经批准生效的修订后的合同、章程(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 复印件留底) ; 6、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十)变更财政登记证 申报材料: 1、企业填写《财政登记变更表》 ,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2、企业原持有的财政登记证(正、副本) ; 3、工商登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一份; 4、税务登记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收费标准: 变更财政登记收工本费 20 元。 (自 2008 年 8 月 7 日起,暂停收 费。 ) 办理时限: 15 个工作日(对符合当天办结条件的企业,试行当天办结) (十一)变更海关登记证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的材料 一、 公司盖章且法人签名的书面申请, 内容包括: 变更前后的公司注册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电子信箱地址; 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三、变更前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四、变更后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五、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等 附件); 六、发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流程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 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 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 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 《关于 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 2、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

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 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 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 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 带上“企业 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 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 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 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 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 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 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 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

其他相关资料。 2、 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 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 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 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带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副 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 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属的地税局办 理报到事宜并交纳40元钱打印新的地税正、副本。 5、 新的地税局出具“新企业报到证明单”到新地址所属的街道税收服务站办理相关事 项(包括办理地税网上报税、领取税单、办理办税人员联系卡及住所证明、完税凭证、个人 所得税第一次网上申报成功界面打印件等) 四、第四步办理国税 1、 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申请书、地税结算证明、国税正副本 原件、公章到旧的国税局办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 办理完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 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 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 核查通过后国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 书”,同时专管员让企业拿上企业档案资料到税务征管科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4、 企业带上档案资料到新国税局征管科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完后再到办税

窗口办理具 体税务登记手续(需要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并交纳10元钱打印国税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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