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

简析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

院系:人文院 班级:管理科学081班 姓名:陈林 学号 20082973

摘 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有制与市场

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只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才能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才能顺利“接轨”

关键字:政企分开; 国资管理 ; 经营机制; 企业监管

现代企业制度,是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适应市场经济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依法规范的企业制度。可以认为,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政企分开的组织手段;是理顺产权关系的组织形式;是使企业成为独立法人的组织保障;是转变企业领导体制、组织制度、实现管理科学的组织措施。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可以综合地解决国有企业走向市场中所遇到的一系列体制性矛盾。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搞好配套改革。

第一,继续推进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绝不是国家将全国人民长期创造积累的几万亿经营性国有资本撒手不管,一放了之。所谓政企分开,一是政府行使宏观经营管理者的职能,不再直接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二是政府作为所有者,必须通过一套制度安排使所有者代表进入企业,而且行使所有者的权力;三是政府承担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必须创造条件为企业摆脱“办社会”之苦。

(1)要确立政企分开后国家投资企业的企业制度。在政企分开、企业以独立法人包括国家在内的所有者对其投资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必须有企业制度的保障身份走向市场之后。通过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所有者按出资额享受所有者权益,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所有者的净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通过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使所有者权能到位。这是政企分开后,既使企业成为独立法人走向市场,又能保障国家所有者权能的基本制度。

(2)建立和完善政企分开的投融资体制。企业自负盈亏的条件是能自主决策,重要的一点是要有投融资自主权。在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所有者(代表)进入企业,对企业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企业自担风险,权责对称而明了。这要比远离企业的政府作决策科学、实际和负责任得多。银行商业化后,银行对企业投资的项目要自主评估,要自主决定放贷、自主承担呆坏账的风险。这要比奉政府之命“提供资金”慎重和负责任得多。这就可以构成企业和银行双重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投融资责任机制,为政企分开后把投融资决策权交还给企业创造条件。

(3)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发展中介服务。政府要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和支持建立以养老、医疗、失业保障为主的社会保障体制,建立劳动力市场,为企业解脱办社会的职能,形成人员可以流动的机制。同时,大力发展和规范中介服务,使它们在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发挥服务、沟通、公证和监督作用。

第二,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

无论从政企分开、使国有企业走向市场、保证国家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需要看,还是从国有资产需要不断流动、重组,提高国有资产运作效率的要求看,都提出了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就是如何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和监督机制。正因为如此,在现代企业制度四个特点中第一项就是“产权清晰”。

从各地的实践看,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监督机制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首先,国家所有者职能到位。对经营性国有资本都必须确定唯一的、排他性的国有出资人机构,落实国有资本的管理、运营和监督职责,形成可追溯经营、管理、监督责任的体制;其次,通过一系列制度和体制安排,使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与国有资本经营管理职能分开,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第三,确立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和有限责任制度,实现国家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使企业可以以独立法人身份进入市场,投入竞争,优胜劣汰。 同时,还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1)正确理解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而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又必须和参与市场竞争的国有资本管理分开,以保证自身的公正地位,其中重要的方式是将经营性国有资本委托给资产经营机构作为出资的代表,由他们代行国家股东的权利。《公司法》规定“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较好的大型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可以由国务院授权行使资产所有者的权利”。 政府将边界清楚的国有资本委托给授权经营机构;授权经营机构按委托协议,对委托经营的国有资本拥有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重大问题要向政府报告;授权经营机构是政府单独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属特殊企业法人性质,代表国家所有者的政府为其出资人,授权经营机构按政府批准的公司章程运作。它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对外投资允许超过自身净产值的50%;授权经营机构不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以“国有法人股东”的身份行使出资人权利;授权经营机构独立运作委托经营的国有资本,以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政府通过一定程序对授权经营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除批准授权经营机构章程、决定授权经营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外,日常主要任务是:决定授权经营机构董事、董事长的任免;年度经营目标的确认;以年度目标为准进行年度审计。

(2)正确理解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是坚持国家所有又使企业走向市场的一个核心问题。《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监管条例》)提出“政府和任何机构不得

直接支配企业法人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取注入企业的资本金,不得调取企业财产”。所有者拥有的是企业股权,享有股东权利,并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运作股权;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据此确立企业的法律地位。企业法人财产具有以下特点:a.公司法人财产是指出资者投资和借贷形成的资产总和。B.法人财产是企业自主经营的对象,是自负盈亏的依据。C.公司对财产拥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公司法人财产具有连续性,只要公司存在,公司法人就不会丧失法人财产权。D.股东、管理人员的变动不影响法人财产权的行使。股东享有股权,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股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使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成为现实;股权的转让不影响企业法人财产。e.股权的可转让性,使公司财产结构调整更加灵活,有利于提高资本运营效率。

(3)加强对国有资本营运的监督。建立企业监督机制是“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的重要措施。对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国有股持股机构派出股东代表或董事对公司状况进行监督,同时通过依《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内部监事会对董事和经理人员进行监督;对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单独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对独资公司依据《监管条例》派出监事会,对其进行监督;对国家授权经营的机构,政府可依据《监管条例》派出监事会对其进行监督。从总体上说,多元股东的公司所有者权能易于真正到位,主要是通过内部监事会进行监督;对国有独资公司,包括国家授权经营机构,为防止内部人控制,聘请外部董事和外派监督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规范的公司,能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机制,有利于形成科学的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也有利于筹集资金、分散风险,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投身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竞争的有效的企业制度。在改制中值得注意的问题是:

(1)更多的国有企业应改制为多元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规定“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就是说国有独资公司并不是国有企业改制的普遍形式。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实践证明,将原“国有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从转换机制的角度看意义不大,这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应是公司制的核心。通过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和股票上市,一些运作规范的公司经营机制转变了,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但确实有不少企业翻牌为公司之后并无起色。究其原因,重要的一点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被严重扭曲。我们切不可因人为地扭曲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而达不到转换机制的目标,最终否定了现代企业制度。 在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应注意掌握:国家通过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的严格监管,使他们对持股企业成为“真老板”,而且要权能到位。

第四,面向市场转换经营机制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整个经济运行而言,目的是通过市场竞争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运行效率;对于企业而言就是优胜劣汰,形成优者能迅速发展壮大、劣者能淘汰出局的机制。企业制度创新的效果体现在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机制之中。

(1)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通过资产流动及时淘汰落后,是经济富有活力的表现。在市场充分竞争情况下,同样的资产在不同企业的回报和前景完全不同,国有资本在不同行业和领域所能发挥的作用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也完全不同。因此,国有资本应当不断地向关系国家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流动,向大型高效企业流动。这样,企业有兴有衰,有生有死,但国有经济却能保持持久活力,国有资本从总体上都能保值增值。优者能发展,劣者被淘汰,对企业既是强大的市场激励,也是严格的市场约束。

(2)要建立人员流动机制。随着市场变化,产业结构、企业结构调整在不断地进行,市场竞争引发的企业兴衰也不断发生,由此带来的经理人员和职工下岗、再上岗是正常的社会现象。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职工与企业应依据《劳动法》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做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则根据劳动力市场平均价格和企业效益能增能减。为此,必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建立劳动力市场。

(3)要建立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在政企分开后,企业必须排除非经济目标的干扰,彻底抛弃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重投入、轻产出的粗放经营方式,牢牢把握争取最高经济效益的目标。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要潜心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即持续开发独特产品的能力,持续发明专有技术的能力和持续创造先进营销手段的能力。形成跟踪市场,持续推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机制。

(4)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不再承担联带责任。所谓自负盈亏,就是企业利润丰厚,可以迅速发展,经理人员收入增加,职工工作稳定,福利改善;企业业绩平平,就会受到来自所有者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企业亏损,经理人员面临解雇、职工面临减员的危险;企业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就要破产。破产是对经营不善的企业的极端惩治形式,可以使企业所有者损失惨重甚至全军覆没,使经理人员名声扫地、社会价值贬低,使债权人的利益大打折扣,职工也要承受失业的痛苦。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形成了对企业的刚性约束。

“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完整准确地把握,不能片面强调某一方面,把“四个特征”分割、孤立起来。这才是坚持现代企业改革的正确之路,否则,就会使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走偏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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