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考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年代问题

《河北学刊》1998.5再考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年代问题

笔者曾在1991年第5期《文史哲》上刊文提出,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灭齐即最后灭六国。张金光同志不同意此说,在该刊1992年第6期进行反驳。然而其说虚妄错谬,并不能推翻拙论。

梁启超曾说:“西汉之初,经秦火后,书颇散亡。汉廷广开献书之路,悬赏格以从事收集,希望得赏的人有时便作讹以献。”成书于秦史官的《秦记》,早在项羽火烧咸阳时化为灰烬了,司马迁据以编修《史记·六国年表》的蓝本《秦记》,便是西汉初期出现的一部伪书。今检《史记·六国年表》序称《秦记》,疏失舛误时见字里行间。序称《秦记》“不载日月”,而秦史官记事是有“年月日”的 。序称它“文略不具”,而秦设有专职史官“柱下史”并保持了周代君举必书之习 。序称它记事始于秦襄公以前的某个时期,而秦自文公十三年始置史记 。

!。《序称它被用以表述六国时事,而六国以前的秦国史记却又缺补而皆转录《左传》秦记》为秦之官书,但《六

国年表》秦表对秦先君应避讳者无一避之。《秦记》出自秦之史官,但《六国年表》秦表叙事屡应书“我”而书“秦”。《秦记》纪年本皆确凿,但《六国年表》秦表的纪年间有错乱与疑窦。《秦记》记事俱为实录,但《六国年表》秦表叙事不乏龃龉与失实。此书伪迹显不可掩,当然缺乏传世价值,由《汉书·艺文志》不加著录与西汉一代别无称道者,可知其问世后不久即遭废佚。

从《史记》所述秦代的历史纪年,也可看出作为秦实录的《秦记》并非《史记》的编修蓝本。秦襄公至秦宣公

∀,与东方各国同样事件“时,秦国已有简单历法,但是秦宣公之父秦德公“初作伏,磔狗邑四门,以御蛊灾”大

难旁磔”行于季冬相错,可见“秦宣公以前皆无闰,每三十年多一年,与诸国之史皆不合”确为事实#。然而,这

∃,即开始认识到置闰之法并进行实际置闰,在此之种情况在《史记》中并无反映。秦宣公时,秦历“初志闰月”

前秦史纪年较诸国之史多出的二年仍应存在,秦人由此推排而定“氵君滩”之岁在秦始皇八年%,由当秦始皇六年推后了二年。但是,这个特点在《史记》中表现不明。《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秦表、《六国年表》秦表、《秦本纪》所记秦事年代异于《史记·秦始皇本纪》所附秦君纪年者八件,《史记》、《六国年表》秦表、《秦本纪》所记秦事年代异于云梦秦简《编年记》者九件,可见《史记》所记秦事年代与秦人所记相同事件的年代抵牾不合。《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秦表、《六国年表》秦表、《秦本纪》所记秦事年代互相歧异者计有二十二件,这显然是司马迁在有意识地并存两说,而此又必由于手中绝无确信的秦国纪年可为依据。所以《史记》所述秦国的历史年代,定非出自秦国史官的本来记载。

基于前述,我们有理由怀疑《史记》所说秦灭齐国的年代。秦始皇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岁馀,虏楚王负刍、

&破定燕、南征百越,王贲与李信破定燕、齐地;秦始皇二十六年,尽并天下。”齐在秦始皇二十三年后、二十六

年前的“岁馀”之内,“岁馀”指秦始皇二十四年、二十五年,可见灭齐在秦始皇二十五年。秦并天下最晚不过秦始皇二十六年,日本水泽利忠所藏古本《史记·六国年表》表例叙秦灭六国“虏王”与“灭国”皆在前后两年,可知其以秦始皇二十六年虏齐王建与二十七年灭齐,必为在二十五年、二十六年传抄之误。秦军至齐时“齐王不

,虏齐王建与灭齐当皆在秦始皇二十五年。齐王建决定朝秦表示投降时,韩、 战,以兵降秦,民无敢格者”赵、

。 魏、楚、燕已亡,秦将王贲的大军尚未由燕至齐,故史又称“秦始皇二十四年灭齐”秦军自燕至齐途中行军无

!,此举为了庆贺灭亡五国, 过半年,最终灭齐无由迟至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始皇“二十五年五月,天下大酉甫”

无疑是朝廷得到灭燕捷报。在使者由辽东往咸阳报捷这段时间,王贲之军完全能够由辽东到达齐国,虏齐王

建与灭齐必在此年。蒙恬曾经参加灭齐,回国后因为秦始皇“务胜不休”,又接着率军北攻匈奴。秦始皇二十六

∀,蒙恬攻匈奴应在秦始皇二十五年与二十六年之间,灭齐只能在秦 年秦地已经“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

#,所辖谷城在济水之南;又置临淄郡,王国维考证传世印玺“始皇二十五年。秦于灭齐之初设置济北郡 临淄

守”即为秦置郡官。此二郡到秦始皇二十六年置三十六郡时改为齐郡与琅邪郡,足证灭齐在秦始皇二十六年之前。可见,以秦始皇二十六年虏齐王建与灭齐难以置信。

基于前述,我们同样有理由怀疑西汉以来将秦灭六国与秦并天下混为一谈的年代。王翦于秦始皇二十一

∃,王翦南征三年六 年老病还乡,秦始皇二十三年病愈攻楚。“六国并,其已久矣,一病一瘳,迄始皇三载而咸”

国咸灭,六国咸灭在秦始皇二十五年。秦向百越之地徙民,“与越杂处十三岁”而至秦二世元年,开始徙民在秦

%。始皇二十六年 秦始皇议尊号与议郡县时皆称,秦灭六国时尚未击降百越,是灭六国在略有越地即秦始皇二

十六年前。卫元君十四年秦置东郡,在秦始皇五年;元君二十五年死而君角继立,当秦始皇十六年。“角君九

&,此以灭六国为并天下,时在秦始皇二十五年。史以宋君偃元年在周显王四十一年、 年,秦并天下”宋太丘社

亡在周显王四十二年不确,但称宋太丘社亡于宋君偃二年则属事实。钱穆考证宋君偃元年为周显王三十一

∋,此也以灭六国为并天下,时在秦始皇二 年,宋太丘社亡应在周显王三十二年,“其后百一十五年秦并天下”

(,此“ 十五年。秦“蹙六国兼天下,凡十三岁社稷为墟”十三岁”当从秦灭六国并天下之明年计起,灭六国并天

下的对应年份为秦始皇二十七年。此由秦宣公以后秦国纪年多出二年所致,除此二年则在秦始皇二十五年。

,此“)秦“及兼天下,十四岁而亡”十四岁”是从秦并天下即灭六国的当年计起,并天下灭六国的对应年份也为

秦始皇二十七年。从中除去秦国纪年推后二年之差,也在秦始皇二十五年。所以,称秦灭六国即并天下在秦始皇二十六年不能成立。

《古史辨》称《史记》“《田完世家》是一篇糊涂账”。五国攻齐,齐闵王亲临济西御敌,军败后经齐西谷城,奔

。法章本来留都监国,燕攻临淄而走投闵王,因途中不遇遂就地隐匿)!,始终未与闵王同行到齐西南的卫国)

∀,以为“)莒。“淖齿既杀闵王于莒,因坚守拒燕军,数年不下”‘淖齿既杀闵王于莒’乃为表一时间观念”大误,此

#,可证淖齿在杀闵王后仍在坚持抗)言淖齿于杀闵王后接着守莒拒燕,又史称“淖齿遂杀闵王,以与燕斗而败”

燕。在此数年间,身为齐相与主将的淖齿绝不会立仇敌法章为齐王。云梦秦简《编年纪》所载秦昭王三十七年“□寇刚”,马雍先生复勘简文后认为根本不能释为秦攻齐刚城;秦昭王三十六年范睢进说昭王前“欲攻刚、

∃,这是史家误置法章在外寿”,不能证明当年终未攻之。齐记此事当秦昭王三十七年,秦记却在昭王三十六年)

“五年”为闵王死后一年至五年所致,法章在外“五年”的起迄年代实非如此。法章的隐匿之地本在齐西南的城%,当时城阳仍是周之封国)&,齐境独留燕军东向略地,这里绝无敌军入侵之忧。齐于战后的城阳筑栈道与阳)

归还所侵楚地后又谢楚军救齐皆符国力国情,横生疑难不能否定史料价值。法章隐匿期间一直身为太子,故

∋,“)(。此说隐匿于莒虽误,但当时太子的身份)史称田单“遽迎太子于莒”,“襄王为太子征”田单得太子于莒”

甚明。法章在外“五年”实指齐闵王四十年到其死后四年,这也就是乐毅攻齐“五岁”之年。乐毅“下齐七十余

,故攻齐“城”在燕昭王二十八年,昭王三十三年乐毅亡赵∗五岁”为昭王二十八年至三十二年,当齐闵王四十

年至死后四年。所以闵王死后,齐国四年是未立国君的。

法章立为襄王实际在位究竟几年,这是需要进一步弄清的问题。闵王“身死国亡”,齐攻济上“造其所以亡也”,“齐得宋而国亡”,闵王死“国既破亡”,闵王“一战不 。这都说明闵王死后齐∗而无齐”,乐毅“破灭强齐”

国即亡,当然是没有国君立即继位,而田单在坚守即墨抗击燕军的数年中,始终以“宗庙亡矣,归何党矣”激励

!。军士,以至到燕惠王初立时,齐国仍处在“齐王已死,乐毅欲王齐”的局面∗可见法章确实未曾在莒称王五年,

司马迁却以无为有是失实的,从其所说法章在位十九年中剔除此种误记,则为法章在位十四年。田单“复收七十余城,以复齐”,“复齐”之义显然就是恢复齐国;鲍彪曰“‘复齐’在襄五年”,其意正同;“复齐墟”系以国都代国家,故又别称“复齐之国”;“田单之功,至于复齐国”;“齐有田单,襄王得其国”;襄王之立,在燕昭王三十三∀。年∗这都说明法章因田单复齐七十余城复立国始称王,时在闵王死后五年即燕昭王三十三年。史言“田单将

#。∗齐之良,以兵横行,于中十四年终身,不敢设兵以攻秦折韩也,而驰于封内”田单受封后十四年并未“终身”,

文内“中”字必由“王”字形近致误,所以襄王实际在位确为十四年,这也是其生前累计使用的在位年数。

由前述齐闵王死后齐国无君四年与齐襄王实际在位十四年,可得襄王名义在位为十八年。田单在襄王

∃,正如战国的受谗大臣皆在国君易人时或死或逃一样,襄王末年田单伺机出奔已成必时,已遭群小恶毒谗毁∗

%,王建不是采用后胜之议杀其故世忠臣,而是杀其故∗然之势。至齐王建初立,“杀其故世忠臣而用后胜之议”

世忠臣后始用后胜之议并擢其为相。所以田单离齐亡赵,必在襄王已死和王建初立之时。赵国接纳田单时,国

&,依礼这种情况只能发生在先君刚刚没内正当新君称“主”不称“王”、委国事于冢宰平原君与百官总已以听∗

世而新君正在居丧之时,即赵惠文王三十三年。因此此年燕国乘机进攻赵国,明年即赵孝成王元年初,田单率

∋。赵惠文王三十三年,当齐襄王十八年。所谓齐襄王在位十九∗赵军攻破燕、韩,“夏,军也悬釜而炊,得三城”

年,肯定是后世史家误合其在外隐匿五年与入都嗣位十四年而得。燕王哙实立七年死,他生前的纪年绝对只称七年,但史家误以其后燕国无君二年计入之,称其在位九年。楚人灭陈“五年”而立陈惠公,第五年必为惠公元年,但史家误将“五年”又皆计为惠公在位年数,而削其祖襄公死年为元年。齐太公和与齐桓公午之间,本有田侯剡在位十年,但史家失此一代,误将其在位三年分属桓公午与威王。卫出公在位十三年奔鲁,亡三年入国复立七年,但史家误以其在位十二年出奔,亡四年复入立二十一年。明乎此类,对《史记》所述齐襄王在位年数有误增可免为怪。

由于《史记》所说齐襄王在位年数误增一年,致使齐王建时齐国的纪年都要错后一年。《史记》《田完世家》、

(,这九事本∗《六国年表》齐表共载齐王建时十三事,其中属于秦国的九件。司马迁曾“因《秦记》,表六国时事”

,九事在齐的年代即用同样方+自秦国的记载转移而来,不能说原属齐记。司马迁还称“靖侯以来,年纪可推”

法推算而得,不能反映齐国纪年的真相。这种情况正是《史记》世家之体,例如七世家皆载秦初立诸侯,六世家皆载鲁隐公初立,五世家皆载孔子相鲁,六世家皆载孔子卒,虽然年代甚明,但均为司马迁依据本纪推算插入者。《史记·六国年表》亦然,魏表载卫、晋事,楚表载蔡、鲁事,韩表载郑事,齐表载宋事,年代均甚明合,如果以为此皆本为魏、楚、韩、齐之记则大谬。齐王建时十三事中,其余皆属齐国事件。其一说齐王建十六年君王后卒,又史称秦始皇曾遗君王后玉连环,其卒年不可确断,难于据以为论。其二说齐王建于秦昭王四十八年救

,齐记错后一年。赵,秦攻赵长平而齐救之,实在秦昭王四十七年+其三说齐王建于秦始皇十年朝秦,顿弱说齐

!,此年之会因士王建朝秦在秦始皇九年+毋之乱延至年终,秦以十月为岁首,故记此事于秦始皇十年;齐记此

事本当秦始皇九年,今也错后一年。其以齐王建被虏与齐亡当秦始皇二十六年,同样错后一年。秦虏齐王建与灭齐应在秦始皇二十五年。

∀,另一说在赵王迁八年十月+#。秦攻赵、虏赵王迁与灭赵的年代,赵国方面存在两说,一说在赵王迁七年+

∃,不久秦+今考西汉有冯唐者,大父于战国末为“赵人”,“在赵时为官率将”;父在秦灭赵后,“徙代”并“为代相”

灭代。可见赵、代之亡对于冯氏家族来说,完全是关乎身家利益巨大转折的事件,有关此事发生的年代、原因、经过等情,不仅会为冯唐之祖父两人深知牢记,而且还会在他们的家族中世代流传。冯唐之子冯王孙曾向司

%,作为赵国大事的灭亡年代也必有说,司马迁将这一口碑材料载入史册是很马迁转述赵、代之亡的有关情况+

自然的,因此才有秦攻赵、虏王迁并灭赵在王迁七年的记载。应该说,这一记载具有更大的真实性与权威性。王迁七年已杀大将李牧,同年秦攻赵破军斩将而王迁降,这说明赵国已无兵力能够抗秦,当然更谈不到邯郸继续坚守十个月以上。反之,此时赵国如能坚持抗秦十个月,存亡关头如此大事史应有记,今王迁八年无一言涉及,足见此年之前王迁与邯郸皆已属秦。史称赵杀李牧后“三月”秦虏王迁并灭赵,皆在王迁七年;即以当时有

&,赵亡也无论如何拖延不到王迁八年十月。秦“人预言李牧死后赵“五月而亡”或“不过半年”而亡+虏王邯

∋,邯郸属秦与王迁被虏本在同时,只能皆在王迁七年,分属两年不符事实。史称王迁“+郸”八年”被虏必为误置,“八年十月”邯郸属秦的“八年”必为误增。秦始攻赵当在王迁七年初,王迁被虏、邯郸属秦与赵亡皆在此年十月。

秦人称秦始皇十八年攻赵,十九年虏赵王迁、拔邯郸与灭赵,又称自攻赵至灭赵历时“岁余”即事跨两个年(,与赵人所说完全契合一致。头+这是因为,秦始皇称王时未将岁首改为正月。秦始皇三年蒙骜攻韩取十三城,攻魏田易、有诡应为明年十月事;秦始皇十三年、十四年攻赵乃为同一次战役,其始当在秦始皇十三年十月。今史记两事已因误信秦始皇二十六年改岁首为十月所窜乱,不可据以断定此时先正月后十月。秦始皇二十六年以后,未能全面做到尚黑、数以六为纪和称黄河为德水,故自汉初张苍至近现代某些学者均不承认秦行水德;十月为岁首的颛顼历出现年代早于五德终始说,秦昭王采用颛顼历就与五德终始说毫无关涉,现存驺衍学说的片言断简不能表明已将水德与十月岁首结合起来。所谓秦始皇二十六年因行水德而改岁首为十月,应是西汉初人由于秦以十月为岁首敷衍而成的假说。秦始皇称王时,秦以十月为岁首断无可疑。颛顼历“后来由吕不

,秦于吕不韦时实行的是十月为岁首的颛顼历。楚国记秦夷士,韦得之,以为秦法”毋三族与罢吕不韦相位在

,这是当时秦以十月为岁首之故。同年,秦人却称在秦始皇九年九月与十年十月,云梦秦简保存了秦昭王至秦

!,皆与汪曰桢《始皇时六个月的干支,历法长术辑要》推定的颛顼历相符。每年九月,诸侯与县官“为来岁受

∀。所以秦人称攻赵与灭赵在秦始皇十八年至十九年,实因赵王迁七年岁尾朔”,秦尽灭六国前以九月为岁末,

十月为秦始皇十九年岁首十月。

由此不难推定秦灭燕的年代。王翦率数十万大军灭赵后,随即北屯中山至易水而欲攻燕,必在秦始皇十九年岁首十月后不久。荆轲赴秦行刺秦始皇,离燕时“风萧萧兮易水寒”,当在此年冬春之际或秋季。燕国记秦

#,正当秦始皇十九年,《军北临易水与荆轲事败被杀,皆在燕王喜二十七年,史记志疑》以不误为误甚误。齐、赵

∃,秦如灭燕当然不会历时更久,燕太子丹明言“%,所谓,如果灭燕皆无需百日,燕小弱,今计举国不足以当秦”

秦军“十月拔蓟”绝非实录。所以司马迁误信夏无且之妄言,以秦始皇二十年荆轲被杀、十个月拔蓟与又历五年灭燕,认定灭燕在秦始皇二十五年乖于史实。秦军拔蓟后,燕王喜逃奔辽东,秦将“李信追至辽东衍水破得

&。∋,王喜当又反攻夺据,太子丹”,继而“复进兵攻之”,王喜又“奔东夷”即朝鲜,至“秦始皇二十二年置辽东郡”

之。明年,因王贲率军攻燕与王翦率军攻楚而“空秦国甲士”,王贲攻辽东郡虏燕王喜,“秦始皇二十三年灭(。,燕”前引古本《史记·六国年表》叙虏王喜与灭燕在前后两年,王贲最终灭燕即平定王喜所居朝鲜地应在秦始皇二十四年。前述秦始皇二十四年、二十五年间王贲先后破定燕、齐,也以燕之终亡在秦始皇二十四年。代王嘉元年必在赵王迁七年赵亡之明年,燕与之同亡在王嘉六年即秦始皇二十四年。因此,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地已至朝鲜。

齐亡年代可由燕亡年代进行考定。王贲军灭燕后迅速转向攻齐,完全阻绝了由燕至齐的通路,以至当时

。齐桓公伐孤竹、齐地聚集了不少逃避国难的三晋与鄢郢大夫,独无燕人莅临其境−曹操征辽西、司马懿击辽

东、唐太宗征高丽,途中单程行军皆未逾半年,王贲军赴齐的路程、行军能力与条件大致相同,完成转移不会有更多的困难。王贲军入齐后,以已经降秦的齐王建为号召,齐军不战即降而民众也不敢斗,所以能够迅速平定齐境。由此可见,自灭燕之日到最终灭齐的过程是顺利而短促的。《史记》记秦灭燕、灭齐在秦始皇二十五年、

,此言“−二十六年,虽然系年不确,但却一致表明灭燕明年灭齐。“秦卒灭燕,虏燕王喜。其明年,秦并天下”并

天下”乃为汉人以灭齐即最后灭六国当之,是灭齐在灭燕之明年。燕、代亡于同年,代亡明年齐亡,齐亡又必在燕亡之明年。由秦灭燕与灭齐在前后两年,可以断定灭齐在秦始皇二十五年。

!,以“秦始皇由王晋称皇帝,不能说是出于他的独创。“皇帝”之号已在西周时出现了−告”为“诏”、称“令”

为“制”、“谓“我”为“朕”行于先秦之时,“郡县”之置兴于春秋盛于战国。秦始皇的皇帝制度所包含的主要内容,可以说哪一项都是古已有之。秦惠文君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为王”,魏于惠王时已经称王,“魏”疑为“议”字音

∀,惠文君正式称王始于后元岁首。−同之误;金正炜说“秦至惠文后元始僭王号”赵国记赵惠文王“十年,秦自置

#,此年岁首正式称帝。−为西帝”,此年当秦昭王十八年,议定称帝;秦昭王“十九年十月,为帝”秦孝文王于秦昭

∃;孝文王“王五十六年死后确立为继承人,至年终一直居丧,依礼此时不能称王−元年除丧,十月己亥即位”,此

年岁首依旧制除丧称王。所以秦君晋称尊号,由“议定”到“实称”一般皆历两年。秦始皇称皇帝,是有前代典制

与传统礼仪为基础的。

《史记·秦始皇本纪》以秦始皇二十六年议定尊号误。秦始皇二十六年已以十月为岁首,依汉初人说这应

%,其称皇帝固应在十月初。董仲舒说古受命王者初称尊号必是秦始皇称皇帝后接受驺衍之徒的建议之所改−

&,即因称皇帝而行郊天之礼。董说称尊号后郊天与−要郊天告祖,秦始皇二十六年并天下,“以十月上宿郊见”

∋,也定与称皇帝郊天在同时。秦始皇二十六年岁首十月既已正−告祖同时举行,秦始皇“昭明宗庙,尊号大成”

式称皇帝,那么议定尊号在此年灭齐后岂非虚言。秦始皇决定称皇帝的诏书今有改易割裂之迹,诏文“传之无

(,原诏是说正式称皇帝要从新的一年即秦始皇二十六年岁首十月朔−穷”本应下接“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

开始,议定尊号显然在此年之前。秦始皇九年有相国吕不韦、昌平君与昌文君,约于吕不韦事件后改置右、左、

,议定尊号在李斯为廷尉末年。中、上丞相,秦始皇二十六年的丞相除王绾、隗状外尚有李斯.秦始皇泰山刻辞

,“称“皇帝临位,作制明法;二十六年,初并天下”,“位”、“立”古文通假.临立”云云是述秦始皇二十六年以前

!,此言秦始皇生年增多一.事,同样笔法又见会稽刻辞。“秦王政立二十六年,号为始皇帝,始皇帝五十一年崩”

年,除以十三岁初立为王、称皇帝十二年死是实,误在议定尊号为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始皇议定尊号实在二十五年,秦灭六国最后一年就在此年。

秦在灭六国的过程中,除了大量设置郡县外,还保留了一定的裂土分封制。这期间“尊功臣,盛其爵禄”,见于史书记载的封爵之号就有昌平君、昌文君、武安君、上卿,封赏土地的形式有“封千户”、“邑万家”、“约与五百里”、“请美田宅园池甚众”。因此在灭六国后,李斯与王绾等围绕着要不要分封制的问题展开了争论,结果

∀,“.是李斯提出的建议海内“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使秦无尺土之封,不立子弟为王,功臣为

#,得到了秦始皇的赏识并被采纳,因此千古以来才有“.诸侯者”李斯废封建”的定评。李斯与王绾等的争论表面看来似乎是在一次会议上解决的,这是因为史记此事有所简化,其实秦始皇时诸凡大政皆要反复朝议,设置郡县也经历了一个“议设阶段”。秦始皇二十六年称皇帝后,才在全国范围废除一切形式的分封制,普遍实行

∃.郡县制,全部领土划分为三十六郡。因此司马迁说:“秦既称帝,患兵革不休,以有诸侯也,于是无尺土之封。”

%这是设置郡县的.班固也说:“秦并兼四海,以为周制微弱,终为诸侯所丧,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为郡县。”

“实置阶段”。秦始皇在全国推行郡县制,是以议设阶段在前、实置阶段在后的。

《史记·秦始皇本纪》以秦始皇二十六年议设郡县也误。议设郡县时,王绾等坚持主张“请立诸子”为王的分封制,是大臣与“诸子”要求从国家分享更多的权利,至议定尊号时,政治上强调与规定“法令由一统”,秦始皇从此进入专权擅政的时期。议设郡县时,王绾等与“诸子”敢于要求实行分封制,说明秦始皇尚未改变为取天下广开言路的局面;至议定尊号时,彻底废除“子议父、臣议君”的谥法,秦始皇开始取消天下思想言论自由。议设郡县时,王绾等的分封制与李斯的郡县制尖锐对立,最后由秦始皇做出仲裁实行郡县制;至议定尊号时,君臣一致认识到分封制“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之害并全面实施“海内为郡县”的郡县制,政见分歧已经

&,.统一。可见议设郡县不应晚至议定尊号后的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始皇二十五年王翦“定楚江南地,降越君”

此年秦向外兼并的领土中已经有越地,议设郡县时王绾等称“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应在秦始皇二十五年

∋,议设郡县时王绾降越之前。秦始皇二十五年为了分化削弱楚、越之势,将楚江南地与东越北部合置会稽郡.

等主张“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镇之”旨在安边,应在秦始皇二十五年置会稽郡之前。议设郡县后既以

(,王国维以闽中郡置于秦始皇二十五年,议东越地置闽中郡,闽越王无诸与东海王摇徒存君长之号而无封地.

,马非伯先生隶此事于秦设郡县即在此年。议设郡县后为了实施郡县制,迁楚庄王族于严道而收其采邑封地/

始皇二十五年,议设郡县当在此年。议设郡县必在秦始皇二十五年,这也就是六国灭亡的最后一年。

秦始皇第一次击越即使王翦南击百越,是其“并天下”大业的组成部分,与灭六国有着相当紧密的时间关系,因此必须进一步明确它的年代。前已引述,王翦始击百越在秦始皇二十五年,秦始皇二十五年与二十六年之间王翦南击百越即为李斯所说“南定百越”,这次战役开始为“击”结局为“定”,此后越地属秦故李斯自表其功。余意是以秦人击百越的年代证明此前的灭六国在秦始皇二十五年,所言击百越无论是在秦始皇二十五年

与二十六年之间还是在灭六国后,当然都是指王翦南击百越即李斯所说南定百越。对此视而不见而胡乱纠

“/缠,无理而又无聊。“秦始皇即位,三十九年,内平六国,外攘四夷。”三十九年”为秦始皇二十六年即皇帝位

时的年岁,平六国、攘四夷尽在三十九年中,南击百越显非晚于秦始皇二十六年。前已引述,秦始皇二十六年已经开始向越地徙民。秦始有百越之地当然绝不晚于此年,始击百越更应在此年之前。秦始皇二十八年泰山

!。/封禅文说,“四海之内,莫不郡县。四夷八蛮,咸来贡职”可见越人贡秦始于秦始皇二十六年实行郡县制,当

时越地置为秦郡,越人已经臣属于秦。秦第一次南击百越确在秦始皇二十五年与二十六年之间。

∀。/王翦南击百越后,秦国南方的疆境相应发生变迁。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地“南至北向户”此说与王翦降

服百越的事实甚相吻合,绝对是此年秦地南部疆境的真实写照。秦始皇二十八年琅邪台刻辞说,秦地“南至北户”。王翦降服百越后至秦始皇二十七年绝无扩张领土的战争,故此所记必为秦始皇二十六年已至之地。秦始

#,皆属秦始皇二十六年所置三十六郡之皇二十五年,王翦降服东越后置闽中郡,稍后降服南越置桂林、象郡/

数。清代学者认为秦有南海三郡地始于王翦征服百越时至确,前述秦始皇二十六年已向越地徙民,足证从那时起其地已成秦人治理的领土。以为秦始皇三十三年始有越地而置南海、桂林、象郡,实误。事实是此年越人发生武装叛乱,秦第二次举行击越并迅即平定。此后东越再分而治之,闽中郡北部划入会稽郡,南部与桂林郡东部合置南海郡,桂林、象郡的辖境也有相应调整。《汉书·地理志》遂以新置与调整后的三郡取代原来的三郡,当然不能证明此年前未于越地置郡,更不能证明三十六郡为秦一代之郡数。秦第一次击越实在秦始皇二十五年与二十六年之间,六国灭亡的最后一年即在秦始皇二十五年。

秦始皇使蒙恬第一次北攻匈奴,如同秦第一次南击百越一样具有重要意义。“及至秦王,并吞战国,称号

∃。秦攻胡与击越皆/曰皇帝。当是时,秦祸北构于胡,南挂于越。行十余年,死者相望,及秦皇帝崩,天下大叛”

始于“当是时”,都经过“十余年”,两战并举给人民造成沉重灾难。可见攻胡防胡与击越戍越自始至终为同时事。发起年代皆在秦始皇二十五年。“及秦并天下,使蒙恬筑长城到辽东。二十余年,而陈、项起天下乱,及汉以

%。/卢绾为燕王”自“陈、项起天下乱”下限即汉封卢绾于燕的汉高祖五年,上数二十一年为秦始皇二十五年,秦

尽灭六国与蒙恬始攻胡应在此年。蒙恬自始攻胡至秦始皇三十七年被杀历时“十余年”,攻胡的目的是“肆威”

&。“与“广地”,整个过程为先略“河南地”而后筑塞戍守/十余年”之始绝对是指蒙恬第一次攻胡,同时收回了

“河南地”。近年有的学者据此论定,秦始皇二十六年已经降胡。李斯说,攻胡介于“立秦为天子”与“立社稷修宗庙”之间,其述诸事非因自表其功而不以时为序,所言攻胡必然是指蒙恬第一次攻胡收回“河南地”之战。此事既在议定尊号与称皇帝时立社稷修宗庙之间,则其首尾不会逾于秦始皇二十五年与二十六年。蒙恬第一次攻胡的结果是降服胡人,继而是对胡人进行直接的统治。这次战役在秦始皇二十五年与二十六年之间。

蒙恬第一次攻胡后,秦国北部疆境也随之发生变迁。前已引述,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地“北据河为塞”。以为这是司马迁在综述有秦一代盛时四境之事且为其作史叙事之法门,极其荒唐。司马迁此述必有所据,其为此年秦地所至的实录毫无可疑。秦始皇二十八年琅邪台刻辞称,秦地“北过大夏”。以为秦始皇二十八年之说不能证明事出二十六年,是一种十分僵化的思维方式。此记与秦始皇二十六年北据河为塞前后相承,秦始皇二十七年又绝无对外扩张领土的战争,秦初有此境必在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始皇二十六年所置三十六郡,裴马因以为内有九原郡。观秦始皇二十八年琅邪台刻辞“南尽北户”、“北过大夏”后称“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可知包括“河南地”在内的大夏之区已臣属秦,秦始于该地置郡应不晚于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始皇三十二年北巡从上郡入关中,不能证明当时秦无“河南地”和尚未在该地置郡。因为这是秦始皇在碣石考校方土,得悉“亡秦者胡∋,“/也”河南地”不仅所居皆为胡人,且又无直道可行,故归途中既要巡察北边,又需避开胡地选择捷径。此年秦始皇回到咸阳,指使蒙恬第二次发起攻胡,将居于“河南地”与黄河北的胡人全部赶到阴山以北,接着从内地“徙谪”与迁民以实其境。蒙恬第一次攻胡必在秦始皇二十五年与二十六年之间,六国灭亡的最后一年即在秦始皇二十五年。

西汉以来包括司马迁在内的史家学者是用他们自己的观念理解秦始皇“并天下”的。他们认为,秦始皇

“并天下”就是灭六国,其中不数南击越与北攻胡。故《史记·东越列传》说“秦已并天下,(闽越王、越东海王)皆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史记·南越列传》说“秦时已并天下,略定杨越,置桂林、南海、象郡”;《史记·蒙恬列传》说“秦已并天下,乃使蒙恬将三十万众北逐戎狄。”司马迁以秦灭齐即最后灭六国在秦始皇二十六年,当然也就是以秦始皇“并天下”在此年。因此我国历史界随之认定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中国,张文一味固守并极力维护的也正是这种观点。然而,司马迁认为秦灭齐即最后灭六国就等于秦“并天下”,不同于秦人所说的“并天下”;以灭齐即最后灭六国在秦始皇二十六年,实际是一场历史误会;从这种意义将秦“并天下”定于秦始皇二十六年,严格地说也是不确切的。

秦人所说的“并天下”具有不同于汉人的深刻内涵。秦人所说的“并天下”之年,固然也是在秦始皇二十六年,《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二十八年泰山刻辞说“二十六年,初并天下”,《颜氏家训·书证》载秦铁称权与现藏上海博物馆秦方升之铭文说“二十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水经·河水注》引李斯所书秦铜人铭文说“皇帝二十六年,初并天下”,均可为证。但是,秦人所说的“并天下”的征讨对象,却是除指灭亡六国之外,另还包括击越与攻胡之举;秦人所说的“并天下”的地理范围,除了包括攻略六国旧有的领土,尚指占领越、胡之地。由此可见,秦人所谓“并天下”的真正意义是:这场统一天下的宏伟事业,完成于秦始皇二十六年;当时不仅消灭了东方六国,而且向南征服了百越和向北征服了匈奴;领土范围南至“南海”即今中国南方的南海及其西邻的北部湾,北过“北河”即今内蒙古乌加河及其东接的黄河。

注:

《史记・蔺相如传》。/ 《史记・张苍传》并《集解》引如淳说,《史通・史官建置》。/ + .!《史记・秦本纪》。/!《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秦表。/∀《史记》《秦本纪》、《封禅书》、《秦始皇本纪》附录、《六国年表》秦表。/#《日知录》卷26。/∃《史记・秦始皇本纪》附录。/%《吕氏春秋・序意》。/&《史记・王翦传》。/ 《史记・田完世家》。/ 《战国策・齐策六》,《水经・淄水注》杨守敬疏引朱、全、赵、戴说。/ !《史记》《秦始皇本纪》、《六国年表》秦表。/ ∀−∋.∀.&.∋/∀《史记・秦始皇本纪》。/ #《史记・留侯世家》。/ ∃《法言・重黎》。/ %《史记・南越传》并《集解》引徐广说、《索隐》。/ &《史记・卫世家》。/∋《 史记》《六国年表》齐表、《封禅书》,《汉书・郊祀志》。/ (《汉书・贾谊传》,《新书・时变》。/) 《盐铁论・论功》。/) 《史记》《田完世家》、《乐毅传》、《六国年表》齐表,《御览》卷307引《史记》,《吕氏春秋・正名》。/)!)∋∗∃− 《战国策・齐策六》。/∀《)史记・田单传》。/)#《御览》卷877引《战国策》。/)∋《史记》《田完世家》、《六国年表》齐表、《秦本纪》。/)%《战国策・齐策六》,《春秋后语》。/)&《史记・秦本纪》,《战国策》《秦策三》、《魏策四》、《韩策三》并鲍注。/)(《新序・杂事三》。/∗ 《史记》《乐毅传》、《燕世家》。/∗ 《荀子・王霸》,《吕氏春秋・先识览》,《史记》《苏秦传》、《田单传》,《韩非子・初见秦》,《御览》卷292引《战国策》,《潜夫论・救边》。/∗!《战国策・齐策六》,《说苑・立节》,《通鉴》卷4。/∗∀《战国策》《燕策三》、《齐策六》,《说苑・指武》,《大戴礼・保傅》,《新书・胎教》,《日知录》卷22,《史记・燕世家》。/∗#《战国策・赵策二》。/∗%《史记・蒙恬传》。/∗&《战国策・赵策四》。/∗∋《史记・赵世家》,《战国策・赵策四》。/∗(《史记・六国年表》序。/+ 《史记・晋世家》。/+!《战国策・齐策六》,《战国纪年》,《国策编年》,《战国策・年表》。/+∀《史记》《赵世家》、《李牧传》、《乐毅传》。/+#《史记・赵世家》。/+∃《史记・冯唐传》。/+%《史记・赵世家》赞语。/+&《史记・李牧传》,《战国策》《赵策四》、《秦策五》。/∋《+史记・六国年表》秦表、赵表。/+(《史记》《秦始皇本纪》、《六国年表》秦表、《王翦传》。/, 《新唐书・历三》。/, 《史记》《春申君传》、《吕不韦传》。/,!云梦秦简《编年记》、南郡守腾文书。/,∀《吕氏春秋・季秋纪》并高诱注,《礼记・月令》并郑玄注。/,#《史记・燕世家》。/,∃《战国策》《齐策六》、《赵策四》。/,%《史记・刺客传》、《战国策・燕策三》。/,&《史记》《王翦传》、《刺客传》、《朝鲜传》,《战国策・燕策三》,《御览》卷437引《三将论》。/,∋《水经・大辽水注》。/,(《史记・王翦传》,《水经・漯水注》。/− 《史记・刺客传》。/−!《尚书・吕刑》。/−∀《战国策集注汇考・秦策一》注引。/−#《史记・六国年表》秦表。/−∃《礼记・曲礼》《正义》。/−%−&《史记・封禅书》。/−(《史记探源》。/. 《史记・李斯传》称秦“竟并天下,以斯为丞相”;又称秦始皇三十七年李斯“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三”为“已”字之讹或属衍文。/. 《周礼・小宗伯》郑玄注引郑众说。/.#《史记・李斯传》。/.∃《史记・秦楚之际月表》。/.%《汉书・地理志》。/.(《史记》《东越传》、《越勾践世家》。// 《御览》卷166引《蜀记》。// 《汉书・武五子传》赞语。//!《通典・礼》引《太康郡国志》。//#《文选・过秦论》李善注引《史记》与张铣注。//∃《史记・平津侯主父传》。//%《三国志・东夷传》注引《魏略》。//&《史记》《蒙恬传》、《匈奴传》、《平津侯主父传》,《汉书》《晁错传》、《五行志》,《盐铁论・诛秦》。//∋《史记・封禅书》并《集解》,《通鉴纲目》,《通鉴辑览》。

(作者系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 田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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