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号]20**年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方案

资食药监函„2014‟6号

关于印发资兴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 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机关各股室(队、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14年“民生100工程”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为确保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制定了《资兴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资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6日

资兴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

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14年“民生100工程”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巩固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成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下同)创建工作,为确保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化食品药品监管改革,着力改善民生,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资兴市2014年建成唐洞街道、东江街道、程水镇、黄草镇、蓼江镇、州门司镇6个乡镇(街道)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通过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使全市乡镇实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无食品安全事故、无药害事件的工作目标,形成运转有序、效果明显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创建工作采取先点后面、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到2015年,全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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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乡镇全部建成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

三、创建标准

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应当达到以下标准要求:

1、有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稳定的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应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法定常设机构,并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齐备的办公设施、明确的工作职责、完善的工作制度、完整的工作资料;乡镇政府明确2-3名食品药品监管员,监管员应为乡镇政府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专人专用并取得行政执法证;

2、有保证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的必要工作经费。将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经费纳入乡镇预算管理,全年不低于3万元;

3、有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设有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专栏,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农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普遍提高;

4、乡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加强。乡镇监管机构对辖区监管对象的监管覆盖面100%,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医疗机构药房符合规范药房建设标准,辖区内没有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和违法生产经营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情况;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持证率100%,量化分级率95%以上,农村集体聚餐纳入规范管理。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餐饮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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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事故;

5、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制和诚信机制健全完善; 6、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群众满意度90%以上。 四、考核方式

对乡镇(街道)考核及验收评估

由市相关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14年郴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验收标准》(附件1)对乡镇进行考核及现场验收评估,根据现场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打分,依分数高低进行排名,考核结果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6月1日-6月15日)。制定下发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方案、建设标准和相关考核细则,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和任务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实施阶段(6月15日-10月15日)。各乡镇(街道)按照创建标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创建工作资料,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日常督查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5日-11月1日)。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站整理创建工作资料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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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创建办组织人员对各地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进行现场核查验收,10月底前将验收结果报郴州市局创建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列入当地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专题研究部署,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资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戴忠诚任组长,工会主席袁癸怀为常务副组长,纪检组长胡积良、副局长王中辉、许先福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药品市场监督股,由邓华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和督查考核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创建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经费,乡镇财政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每个乡镇(街道)不低于3万元,确保专项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做好舆论宣传。要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时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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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对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大力提升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要求,每月按时上报创建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和有关报表,重要工作信息要及时上报。1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按照规定的资料目录(附件3),把本乡镇创建工作的有关资料、图片整理汇编成册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办,联系人:邓华明,联系电话:3393261,手机:[1**********],QQ邮箱:1907229120.qq.com。 附件:1、郴州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验收标准 2、郴州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基本情况表

3、资兴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装订上报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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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郴州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验收标准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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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郴州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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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资兴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

装订上报资料目录

一、组织领导

1、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复印件,示范乡镇与行政村签订的责任书)

2、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文件(原件)

3、乡镇财政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经费有效证明(复印件)

二、机构人员

4、示范乡镇政府“三定方案”及证明监管人员在职在岗、专人专用的文件资料(复印件)

5、示范乡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基本情况表、村信息员基本情况表

6、示范乡镇监管站图片(反映职责牌、制度牌、办公设施的全景彩图)

7、示范乡镇开展日常监管的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改正、跟踪整改、农村聚餐备案等文书(选择性复印)

三、食品药品安全

8、示范乡镇药店图片2家、乡镇卫生院药房1家、村卫生

室药房1家、餐饮单位1家、学校食堂1家(反应规范管理成效的彩图)

四、宣传培训

9、示范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图片

10、示范乡镇开展培训的通知、签到表及培训课件(复印件)

五、应急管理

11、示范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复印件)

以上资料,1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按照要求整理上报。

资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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