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方俊明

【2013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方俊明——迟到的荣誉,不悔的信念

【获奖名片】:克明俊德

【颁奖词】:

纵身一跃,却被命运撞得头破血流。在轮椅上度过青春,但你却固执地相信善良,丝毫不悔。今天你不能起身,但我们知道,你早已站立在所有人的面前。

【推选理由】:

时文朝:推荐他,是因为他饱受委屈却无怨无悔;在当下“该不该扶摔倒的人”辩论潮中,推荐他,是对我们每个人内心的拷问。

余秋雨:推荐方俊明,不仅仅是表彰他,而且是表彰那些大地上天天在发生,却不被我们知道,甚至不被我们理解的高尚行为。

【事迹介绍】:

方俊明,男,56岁,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人。

1985年8月,28岁的方俊明为救一个假装落水的顽童,跃入河中,造成颈椎骨折,高位截瘫。直到2013年11月,方俊明终于获得了迟到28年的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方俊明救人当年,武汉市尚无见义勇为方面的奖励条例,被“救”男孩的家庭始终不愿出具书面证明,致使他见义勇为的行为一直未得到确认。对于这样一位“英雄”,他所在单位,原武昌车辆厂,只好比照工伤来处理。

武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于1993年成立,但奖励对象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人员”.这两年,有人问方俊明有没有见义勇为证书,“我觉得蛮尴尬,只好把报上的报道拿给人家看。”

这些年来,妻子离开了,父亲也去世了。方俊明的生活无法自理,依靠母亲姜春梅日夜照顾瘫痪在床的儿子,并将当时尚未满周岁的孙女拉扯养大。

2013年,一部话剧上演后,方俊明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应方俊明要求,武汉市通过收集材料,确认方俊明当年行为属见义勇为,并颁发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虽然荣誉迟到了28年。但方俊明从来没有后悔那次行动。一个家庭的艰辛,一个生命的委屈,这一切都见证了善良在人们心中的恒定不变的价值。

去年6月,《明天》在湖北演出时,演员与角色生活原型方俊明握手。

28年来(至2013年),方俊明的妈妈姜春梅承担起了照顾他的重任。“我每月退休金1100元,2011年开始每月领1300元的一级伤残护理费”,方俊明说,因为钱不够用,所以一直没有雇人。

方妈妈姜春梅今年(2013年)已经83岁了,靠捡破烂贴补家用。这位身高只有150厘米,体重80斤左右的瘦弱老人,要把120多斤的方俊明从床上抱到轮椅上,再从轮椅上抱回床上,每天数次来回。谈到老母亲,方俊明忍不住落泪。方俊明觉得自己最对不起的就是家人,“连累家人一辈子,如果我走了,是给家里减轻了负担”。

年幼的女儿方丽玲回到父亲身边,开始与奶奶一道照顾父亲。她一度不理解爸爸的行为, 1995年,在武汉电视台的采访中,不满10岁的方丽玲说:“爸爸出事后,妈妈走了,爷爷也走了,爸爸自己瘫在床上,我感觉爸爸真的好傻。”长大后的方丽玲渐渐理解了父亲,方丽玲说,家人都没有怨言,只有相互扶持的照顾,“爸爸的开朗对我影响很大。”

2人物事迹

1985年8月26日,时年28岁的武昌车辆厂车工方俊明和两个同事骑车经过东湖九女墩,突然听到湖中传来“救命”声,只见一个小男孩在水里扑腾着,方俊明一跃跳入水中。谁知,这只是12岁的顽童的恶作剧,假装溺水来逗岸上的妹妹玩。其实,事发地的水深仅1米左右。方俊明撞到水下的水泥台,头部受到重创,中枢神经受损。

方俊明高烧了40多天,病情十分严重,“下半辈子要在轮椅上度过”,而照顾他半年的妻子也不辞而别。经过了近两年时间,方俊明才调整过来,接受了现实。此后,方俊明每月领着60元的基本工资,和母亲相依为命,家里最困难的时候连青菜都买不起,要到菜市场捡菜叶子煮菜吃。

即使生活变得如此艰辛,方俊明对那个假装落水的孩子一句埋怨都没有,“当时就想着快一点,怕迟了小孩子会有危险,小孩子也不是故意害我的,没有责任。”他反而觉得,“我应该多考虑一下,如果脚先下去,就不会出事。”

1995年,方俊明和那个“落水”男孩曾见过一面。“是媒体让他来,我说不来也行,他是小孩,当时没有什么意识。”方俊明说,虽然男孩子当时没有说道歉的话,但接受采访时很愧疚的样子,“觉得是因为他我才变成这样的。”

“真的一丝怨恨都没有吗?”方俊明回答说,刚受伤时想着治病,没有时间想这些,后来想通了,觉得怨恨1亿次也改变不了已经发生的事。“事情已经过去了,我希望大家不要再说了,我怕影响他。整件事就是意外。”

当年的“小男孩”也已年过40,看了源自方俊明事迹的话剧《明天》后,他鼓起勇气再次来到了方俊明家,“当年我太不懂事,让您受苦了。”方俊明回应道:“这事哪能怪你呢?你当年还是一个孩子。”

“其实他当年没有犯天大的错,我们家也不想把他拉到大众面前,承受被人们谴责的重压。”方丽玲说。临别时,方丽玲给了他一个紧紧的拥抱,“我想让他轻松点,给他一个拥抱是最好的方式。”“小男孩”说他有两个心愿,一是能开着车子带方俊明到武汉各处去转一转,让他看看这个城市的变化,同时也希望有机会能去方家为好人做一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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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物荣誉

武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2013年10月31日,方俊明被授予武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此时,距离方俊明跳水救人已经过去了28年。拿着鲜红的荣誉证书,方俊明像个孩子一样开怀大笑,“这是政府发给我的,是武汉市人民政府发的。”

“现在有了这个证据,证明我是实实在在救人了,不是我在这儿瞎说。”方俊明说,见义勇为证书“填补了心头的缺”。

光明网报道的主题是“武汉好人方俊明做客市民大讲堂”,《深圳特区报》报道的主题是“英雄无悔——武汉市民方俊明28岁时的义举在28年后获得认可”。《西安日报》、《西安晚报》关注了“西安话剧感动武汉”主题,介绍了西安编剧霍秉全以方俊明为原型创作话剧《明天》的经过,并透露,方俊明将于近期赴西安参观,现场观赏话剧《明天》。明年春,《明天》将再登武汉舞台。

感动中国2014年度十大人物

【颁奖辞】: 纵身一跃,却被命运撞得头破血流。在轮椅上度过青春,但你却固执地相信善良,丝毫不悔。今天你不能起身,但我们知道,你早已 站立在所有人的面前。

4社会影响

“做英雄”风险巨大,再感人的瞬间,也不能遮蔽它所潜伏的巨大风险。正能量的作用无穷,好人行善举,当然应该提倡。人们在行善举的瞬间,不可能评估做好事的风险,不过是凭着一善之念,但客观上,他们也许会因此付出代价。社会应该给予这些行为更多的回报。

方俊明经历特殊,他救人在28年前,而湖北省见义勇为条例是在2000年左右才颁布。作为一个法律文书,自然会有条件,有程序,有过程,严谨和程序有时也会冲淡人情。所以,给予“方俊明们”精神上的推崇当然重要,但方俊明的生活能否得到社会的援助和兜底?尤其在生活琐事之上?否则,如果做好事的风险,总由自己和家人承担,大多数平凡人或会评估:下一次我遇到这种情况,还是明哲保身的好,否则万一我残了死了,上有老,下有小,谁来管我的家人?

方俊明的单位在28年里给予了他持续帮助,单位志愿者也伸予援手。但是,这不是制度性的,真正持续性,应该依靠专业的“义工组织”。

在社会正能量的互相渗透及扩散中,政府应当退出主导地位,而提供充分的平台,对“方俊明们”而言,长年的义工援助,大约比一年一两次的领导探望更有意义。在比较成熟的义工模式中,义工是为了内心信仰来做助人之事,弱者藉义工的帮助解决生活之困,这本身也是正能量的扩散和渗透。国内有统计数据,志愿者和义工意愿强烈,受助者的呼声也强烈,弱的是中间的组织工作。我国的社会组织登记制度一直呼吁放开,以促进进公益慈善的发育,恐怕这才是政府应当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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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物评价

正如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员冯桂林所说,当时的情况无法判断是不是恶作剧,方俊明挺身而出,善念在瞬间迸发,社会就是靠这一连串的善举来维系的,方俊明承担了一个时代人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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