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及损坏赔偿制度

巴山初级中学 巴山镇第一中心小学

图书借阅及损坏赔偿制度

“两基”达标验收给我校带来了极好的发展机遇,县政府和县审计局、经贸委、党校为我校配备图书17000多册。为了管好、用好图书,更大限度地发挥这批图书的积极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借阅图书的程序及损坏赔偿

1、学生凭学校制发的借书证到图书阅览室借阅图书(每次可借1本)。

2、借阅图书的学生办完借书手续(登记、签字)后,将借书证抵押在图书管理员处。当按时、完好无损地归还图书后,再将借书证取回。

3、学生借书后,逾期不还,图书管理员将根据书面限时归还催收单送达该生班主任处。

4、经班主任催收后,仍不能归还时(或归还时有损坏),由班主任督促其按书价的2倍赔偿。

二、教职工借阅图书的程序及损坏赔偿。

1、教职工凭在本校工作的职业资格到图书阅览室借阅图书(每次可借1—3本)。

2、借阅图书的教职工要办理借书手续(登记、签字)。

3、教职工借书后逾期不还,图书管理员将书面限时归还催收单送达教职工本人。在逾期不还时(或归还是有损坏),由图书管理员按书价的3倍开据到学校总务处,从工资中扣收图书赔偿金。

三、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应按作息时间开放。

四、图书、杂志上的公章、编号不准涂改,标签不准揭掉,以免影响其上架和归档。

五、爱护室内公共财产和环境卫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借阅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七、禁止本校师生员工以外的人来我校借阅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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