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际会于一楼

  一边是出版界的翘楚,一边是百年名校;一边有中国第三大图书馆做后盾,一边则坐拥京师大学堂藏书楼。过云楼藏书,在盛夏的中国引发了一场引人瞩目的争夺。  过云楼藏书,一个家族和一座江南名楼近150年的收藏与积淀,在盛夏的中国引发了一场引人瞩目的争夺。  盛况空前的巡展  2012年4月的北京,春意盎然。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网站上一则《过云楼藏书整体亮相匡时春拍》的消息像一颗深水炸弹,引发了2012春拍艺术品市场的巨大震动。随着这条消息的出现,短短十几天里,全国各大媒体关于过云楼藏书现身拍场的消息与报道铺天盖地,霎时云集。  4月26日至28日,过云楼藏书在国家图书馆古籍馆隆重展出。与此同时,来自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南京图书馆、中华书局、中国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20余家国家级古籍研究机构的代表共聚一堂,召开了“过云楼”藏书研讨会。其中,我国著名的版本目录学家沈燮元、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古籍组委员李致忠、陈先行、杨成凯及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陈鸿森等人都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过云楼藏书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给予了高度肯定与评价。  从5月初开始,整整半个月内,过云楼藏书从南到北再到南,来回在全国7个城市中展出,一时盛况空前。5月5日,恰逢周末,杭州的浙江大学图书馆古籍馆里人头攒动。古色古香的展厅里播放着过云楼藏书的资料片,在展示宋版《锦绣万花谷》的展柜前,中国美术学院范景中教授和他的学生们在细细品味观看。5月8日上午“过云楼”藏书展又在上海图书馆开幕,一时高朋云集,观者如流。上海博物馆研究员钟银兰、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陈先行等都出现在现场。  5月15日,过云楼藏书现身厦门谦记古美术馆,古文字学、版本目录学专家林公武专程从福州赶来观看并为现场观众详细讲解。而谦记古美术馆的掌门人郭仲桦则表示在看过“过云楼藏书”后,都有建图书馆的想法,把中华文明好好传承下去。5月18日至22日,过云楼藏书“回到”了江苏,分别在苏州人民大会堂和南京图书馆展出,不少江苏人在观看后,纷纷表达了希望过云楼藏书能够“完璧归苏”的愿望。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苏州展出时,几位年事已高的顾家第6代后人,也都来到了展厅,再次近距离感受自己的世代先祖用尽心力保留下来的藏书风采。  由于此次巡展在全国上下反响极为热烈,匡时公司在5月25日又特别增加了四川成都站的展览,充分满足了自古就以雕版印书而享誉华夏的巴蜀人对于过云楼藏书的渴望之情。  半路杀出程咬金  在过云楼藏书成交的当晚,就有消息称,是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拍得了这批古籍。6月5日下午,凤凰传媒在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其董事长陈海燕高调宣称,凤凰集团作为国有骨干文化单位,有责任与义务做好这批古籍的保管和传承工作。同时,他从6个方面畅谈了对这批藏书的保护和开发计划。如将选址兴建藏书楼,让国宝不再颠沛流离;经常举办展览,为学术界研究提供方便;将过云楼藏书影印出版,与公众见面;建立数据库,使藏书全部内容永久传承;引进文博专业人才,做好国宝的保管和学术利用等等。  就在人们认为过云楼藏书已名花有主,后续工作将有条不紊地进行之际,在这批古籍成交后的第7天,也就是6月11日下午,北京大学将一份关于优先收购过云楼藏书的确认函送到了匡时拍卖公司。北大表示,将行使北京市文物局“京文物〔2012〕561号”文件所规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优先购买权,优先收购这批过云楼藏书。  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这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凤凰集团迅速做出反应。6月12日,江苏省政府即致函北京市文物局,表示省政府确定此次收购过云楼藏书由国有文博单位南京图书馆和凤凰集团共同实施,指定南京图书馆收藏。紧接着,南京图书馆也在当日致函北京市文物局称做好了收藏准备。6月13日,北京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称:过云楼藏书拍卖目前仍属于市场行为,应依据拍卖市场的有关规定及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对于优先购买权的争议,需上报国家文物局裁定。  6月14日,北大在其网站公开发布了一则公告,就收购藏书进行了说明。公告称收购行为是在校内诸多专家教授联名推荐下,在聘请国内古籍保护专家鉴定之后进行的。并且“拍卖当天北大是参与竞拍的惟一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购买经费,学校将从社会捐赠募集。”至此,北京大学和凤凰传媒的过云楼藏书之争全面升级并进入白热化。  谁有资格收藏  关于北京大学作为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身份,从一开始就有两种不同的声音。一些人认为,北京大学作为百年名校,有自己的博物馆和图书馆,坐落于校园中的一些建筑本身就是文物古迹,有历史、有藏品、有古迹,理所应当是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不过,那些持不同观点的人则认为北京大学隶属于教育部,是一所教学研究机构,尽管它的图书馆收藏有古籍善本,但不能算作国有文物收藏单位。  国内一位法律专家告诉《中国收藏》杂志记者,“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概念一直以来都比较模糊,在《文物法》中也没有明确定义,“但一般是指那些由国家设立的具备相关文物收藏资格的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等国有单位。”这位专家直言:“我查了一下,北京大学只是一个教学机构,它不是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北京市文物局界定的是北京大学图书馆,它是一个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不过,这么一界定就牵扯出一个问题:是不是国内诸多大学都顺理成章地成为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全国数十所大学的图书馆也名列其中?”  而针对北京大学的“抢购”,凤凰集团搬出了拥有百年历史的南京图书馆,一些网友对这种“联姻”的做法很是称道,认为这样凤凰集团就有了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身份。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种“联合”未必稳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原副秘书长王凤海指出:“目前凤凰集团只是承诺由其出资购买的过云楼藏书让南京图书馆暂时收藏,并没有转让所有权。因此不清楚这批古籍最后到底是归哪方所有,所以暂时还不能定性。”看来,“交战”双方的主体身份都有“瑕疵”,要想名正言顺地成为买受人,还需一番周折。  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  “总有个先来后到吧?”藏家郭先生认为,“既然北京大学对这批古籍早已看好,干吗不早点站出来行使优先购买权?”在他看来,7天让一个买受人如同坐过山车般,实在有些不公平。对此王凤海分析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北大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并无违法违规之处。据王凤海介绍,国家对珍贵文物行使优先购买权,是与竞买人形成的一种约定,即参加拍卖就视为认可此约定。国家并不参与竞拍,但可以拍卖所形成的价格优先购藏。“这样的规定在国外也有类似的法律条款,如英国的文化遗产部,就明确规定了英国的拍卖必须要遵守优先购买的法律,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藏品。”  而著名《拍卖法》专家、藏书家田涛则认为,此次北大行使的是同等条件下的竞买人的优先购买权,而不是行政优先购买权。田涛说:“北大作为竞买人全程参与了拍卖,举了牌,而后又放弃了竞价,就应当被视为同等条件下的竞买人。根据《拍卖法》的规定,同等条件下的竞买人,在拍卖场中主动放弃了竞价,也就等于他主动放弃了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尘埃终于落定  6月20日,沉寂了数日的争夺过云楼藏书事件有了最终结果。在2012中国文物国际博览会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于平透露,国家文物局已回复北京市文物局,认定北京大学与南京图书馆同为国有收藏单位,将依据拍卖规则确定买受人。也就是说,在这一战中,江苏凤凰集团与南京图书馆成为了最后的赢家。  一场热闹的过云楼保卫战终于落下了帷幕。至于江苏凤凰集团能否依旧兑现在新闻发布会上的承诺,让过云楼藏书成为社会共同的财富、让这批珍贵古籍真正实现它的价值,大家只有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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