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舍京味小说

老舍是我国“五四”以来文学史上著名的爱国作家。他以勤奋的创作和特有的艺术才华为中国现代文学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

老舍出生在北京城内一个破落的旗人之家。家境的贫寒,父亲的早逝,母亲的刚强、义气对老舍思想性格的形成、发展和创作的选材、命题都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老舍由于出身贫苦,自幼就和挣扎在黑暗社会最地层拉洋车的、修房的、剃头的、卖唱的和教书的等各行业的下等人相交往。因此,他不仅熟悉下等人的生活,而且同他们在感情上有着密切的联系。他热爱他们的好品质,同情他们的苦难,关心他们的命运。他的作品多描写劳动群众的生活苦难,揭露旧社会的黑暗和罪恶;他的作品承受着对转型期中国文化尤其是俗文化的冷静审视,其中既有批判,又有眷恋,而这一切都是通过对北京市民日常生活全景式的风俗描写来达到的。

老舍是现代作家中有个性、成就卓著的作家。老舍作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京味”。“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包括作家对北京特有风韵、特具的人文景观的展示及展示中所注入的文化趣味。老舍作品“京味”的形成与北京文化对老舍的影响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北京文化对老舍创作的影响

老舍的创作集中体现了他作为北京文化的特殊个案体现出对这个文化的深厚感情和深切反省。

北京是一个具有浓厚封建保守性的北方大都市。封闭、落后的经济状况与三朝皇都的特殊地位,使文化中固有的保守、愚昧从一种深入骨髓的奴性得到加强。在满清统治的近三百年间,汉文化中原本属于贵族文化的享乐主义被发展到极致并趋于民间化。满族对汉文化的崇拜,使它在进行文化建设时,实际是以强烈的占有和同化意识全面“汉化”;惟其是一种崇拜导致的趋同,满清对汉文化的吸取,就带有普遍的享受意识。老舍对我们描绘的满清文化,是一个丧失了创造力与进取性,吸附在千年文化积累的残羹冷炙上尽情享用的败家子文化。“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满族男子,可将必胜的精力花费在养鸟养花、听戏唱戏等生活小刺激与小趣味中,自我陶醉,不思进取。他们依靠俸禄生活,追求“生活的艺术化”,万不得已也寅吃卯粮,而绝不去做工,学手艺,他们以自食其力为耻。老舍自幼所感受的贫困、所目睹的贫困对母亲的折磨以及母亲的坚韧耐劳,事实上已使他形成了一种满清主流文化相背离的生活信念。但这种积极进取的生活信念远不是满清影响下的北京市民文化的主流。一个社会普遍的群体意识常常就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在满清统治的近三百年里,汉文化不但没有受到新鲜文化的刺激而获得新的发展,相反,它处于停滞状态,他的文化精华被满清玩味的“烂熟”以至于腐朽。满清社会的八旗屯兵制和经济的衰落,在绝大部分旗人沦为贫民之后,也便将一种享乐和苟安的贵族文化习气带到了民间。这就促成了近代北京文化,也即我们成为“老北京”的市民文化的特有形态:不乏旷达和趣味,然而苟且偷安、敷衍、妥协并且妄自尊大,具有一种皇天在此的优越感。

老舍生于这个文化,然而他最终成为这个文化的反省者和批判者,一方面归因于她从母亲那里获得的平民的进取性格,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现代西方文明对他进行了直接的熏陶。五年

的旅英生活,使老舍鲜明地感受到了西方人的进取精神、认真精神、独立精神与国人普遍的愚昧和惰性的悬殊对比。老舍多年来对现实所怀的隐忧在东西方文化的具体对比中,化成了对本位文化的理性怀疑与批判。他选择了他最熟悉的北京市民社会的生活,将它作为反省民族文化的民族性格的对象。因此,老舍对文学创作的冲动,是在一种直接的与西方文化的对比中,在对民族文化的忧虑中产生的。老舍文学创作的基本立场与风貌是表现并批判以北京市民文化为代表的中国文化保守性。

老舍长养于北京市民文化,自然与这个文化有割舍不断的亲情联系。他是在一种逆境中,以平民的进取姿态选择着文化的养料,因而,北京市民文化赋予老舍的不是敷衍,而是宽容;不是鄙俗,而是朴素。对比老舍同时代很多作家对愚昧保守文化的激愤态度,就不难清楚地看到市民文化赋予老舍的文化性格。他自己也认为:“假若我专靠着感情,也许我能写出相当伟大的悲剧,可我不彻底。”“我恨坏人,可是坏人也有好处;我爱好人,可是好人也有缺点”。正是老舍这种对人世所抱的普遍的同情态度,他的小说在对国民性进行批判时,更多的是温和的讽刺。这形成老舍特有的幽默。老舍作品注重文化,谱写世态,是那么真实而又有世俗的品位,加上其表现形式又适应并能提高市民阶层的欣赏趣味,所以能为现代文学赢得知识分子之外的众多读者。老舍用“文化”来分割他的市民世界,其中不同类型的市民形象的分割,体现着老舍对传统文化不同层面的分析与批判。他的“市民世界”中,活跃着三种类型的市民:老派市民、新派市民以及正派市民。老舍常常喜欢通过有些戏剧性的夸张揭示这些人物的精神惰性与病态,从而实现他对北京文化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中消极成分的批判。北京文化孕育了老舍的创作,而老舍笔下的市民世界又是最能体现北京文化的人文景观,甚至成为一种文化史象征,一说到北京文化,就不能不联想到老舍的文学世界。

二、老舍作品中的“京味”

老舍作品的“京味”首先表现为取材的特色。老舍聚集其北京的生活经验写大小杂院、四合院和胡同,写市民凡俗生活中所呈现的场景风致,写已经斑驳破败仍不失雍容气度的文化情趣,还有那构成古城景观的各种职业生活和寻常世相,为读者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画卷。这画卷所充溢着的北京味儿有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具有很高的民俗学价值。

“京味”作为小说的风格氛围,又体现在作家描写北京市民庸常人生时对北京文化心理结构的揭示方面。北京长期作为皇都,形成了帝辇之下特有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文化心理习惯,以及与之相应的审美追求,迥异于有更浓厚的商业气息的“上海文化”。老舍用“官样”一语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讲究体面、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固守养老抚幼的老“规矩”,生活态度的懒散,苟安,廉和,温厚等等。这类“北京文化”的“精魂”渗透于老舍作品的人物刻画、习俗的描绘、气氛的渲染之中。老舍作品处处写到礼仪,礼仪既是北京人的风习,亦是北京人的气质,“连走卒小贩全另有风度”。北京人多礼,《二马》中老马赔本送礼;《离婚》中老李的家眷从乡下来,同事们要送礼,张大哥儿子从监狱中放出来也要送礼;《骆驼祥子》中虎妞要祥子讨好刘四爷更需送礼;《四世同堂》则直接详尽描写祁老人“自幼长在北京,耳濡目染跟旗籍人学习了许多规矩礼路”。这不仅是一种习俗,更表现了一种“文化性格”。《四世同堂》第一章就这样写到:无论战事如何紧张,祁家人也不能不为祁老人祝寿:“别管天下怎么乱,咱们北平人绝不能忘了礼节。”就连大字不识一、二的车夫小崔也熏染了这种北京“礼节”:他敢于打一个不给车钱的日本兵,可是女流氓大赤包打了他一记耳光时,却不敢还手,因为他不能违反“好男不跟女斗”的“礼”!这种“北京文化”甚至影响到中国市民知识分子,《四世同堂》里的祁瑞宣就是这样一个衰老的北京文化在新思潮

冲击下产生的矛盾性格。小说写了一个细节,当台儿庄大捷的消息传到北京后,作为一个“当代中国人”,他十分振奋,但他没有“高呼狂喊”;“即使有机会,他也不会高呼狂喊,他是北平人。他的声音似乎是专当吟咏用的,北平的庄严肃穆不允许狂喊乱闹,所以他的声音必须温柔和善,好去配合北平的静穆与雍容。”祁瑞宣因此而感叹自己缺乏那种新兴民族的英武好动,说打就打,说笑就笑,敢为一件事,不论是为保护国家,还是为试验飞机或汽车的速度去牺牲了生命。老舍对“北京文化”的描写,是牵动了他的全部复杂情感的:这里及充满了对“北京文化”所蕴含的特有的高雅、舒展、含蓄、精致的美的不由自主的欣赏、陶醉,以及因这种美的丧失毁灭油然而生的感伤、悲哀,以致若有所失的怅惘,同时也时时为“文化过熟”导致的柔弱、衰败而惋叹不已。对北京文化的沉痛批判和由其现代命运引发的挽歌情调交织在一起,使老舍作品呈现出比同时代许多主流派创作更复杂的审美特征。老舍作品中的“京味”正是这种主观情愫与北京市民社会文化心理结构的客观描绘的统一。

老舍性情温厚,其写作姿态也比较平和,常常处于非激情状态,更象是中年的艺术。他的作品追求“幽默”,一方面来自狄更斯等英国文学的影响,同时也深深地打上“北京市民文化”的烙印,形成了更内蕴的“京味”。老舍说“北平人,正像别处的中国人,只会吵闹,而不懂什么叫严肃”,“北平人,不论是看着一个绿脸的大王打跑一个白脸的大王,还是八国联军把皇帝赶出去,都只会咪嘻咪嘻的假笑,而不会落真的眼泪。”老舍的幽默带有北京市民特有的“打哈哈”性质,既是对现实不满的一种以“笑”代“愤”的发泄,又是对自身不满的一种自我解嘲。总之,是借笑声来使艰辛的人生变得好过一些。用老舍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把幽默看成是生命的润滑剂。老舍作品中的幽默具有两重性:当过分迎合市民的趣味时,就流入为幽默而幽默的“油滑”,有点类似北京“京油子”的“耍贫嘴”,这主要表现在老舍的早期作品中,老舍曾为此而深深苦恼,以致一度“故意的停止幽默”;经过反复思索、总结,从《离婚》开始,老舍为得之于北京市民趣味的幽默找到了健康的发展方向:追求更加生活化,在庸常的人性矛盾中领略喜剧意味,谑而不虐,使幽默“出自事实本身的可笑,可不是从文字里硬挤出来的”;追求更高的视点,更深厚的思想底蕴,使幽默成为含有温情的自我批判,而又追求艺术表现上的节制与分寸感。老舍创作逐渐失去了初期的单纯性质,产生了喜剧与悲剧、讽刺与抒情的渗透、结合,获得了一种丰厚的内在艺术力量,读其小说往往不仅使人忍俊不禁,更令人掩卷深思。

老舍作品中的“京味”还表现在他的语言艺术上。老舍的语言艺术得力于他对北京市民语言及民间文艺的热爱和熟悉。他大量加工运用北京市民俗白浅易的口语,用老舍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把顶平凡的话调动得生动有力”,烧出白话的“原味儿”来;同时又在俗白中追求讲究精制的美,写出“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而且美好的文章”。老舍成功地把语言的通俗性与文学性统一起来,做到了干净利落,鲜活纯熟,平易而不粗俗,精制而不雕琢。其所使用的语词、句式、语气以至说话的神态气韵,都有他独特的体味和创造,又隐约渗透着北京文化。这也是“京味”的重要表现。

三、老舍作品的语言特色

老舍被称为语言艺术大师。他的小说在语言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他集通俗性与文学性于一身,平易而不粗俗,精制考究而不雕琢,俗而能雅,清浅中有韵味,从而表现出作家独具的个性色彩。这种个性色彩鲜明的语言,丰富与发展了中国现代白话文学语言,同时也使老舍的小说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具典范意义的白话作品。老舍作品的语言特色表现在四个方

面:

(一)以俗白而清浅最为突出

老舍在北京口语的基础上,广泛吸取古典文学、民间文学和外国文学的营养,用普通人都能听得懂,说得出的话来写作,通俗易懂,明白晓畅;而又深入浅出,雅俗共赏,不流于浮浅。他的代表作《骆驼祥子》,据有人用电脑统计,只用了常用字2411个,具有小学水平的人就可毫不费力地阅读。在这里,不仅冷僻字眼一个也没有,就连常用的“时”,老舍不是写成“时候”,就是写成“那阵子”,如果单说一个“时”,显得文绉绉的,不合普通话的口语习惯。愈近晚年,他的语言就愈纯净、老练,他的作品《正红旗下》更是炉火纯青,字字珠玑,全面体现了他的语言特点和成就。

老舍语言的俗白、清浅还依赖于他一贯坚持用北京的口语、俗语进行创作,他“充分依赖大白话”。《骆驼祥子》中,从叙述语言、人物语言到肖像、景物、心理描写,用的都是北京口语,作者的叙述与人物内心语言水乳交融,使读者读后感到既是人物内心活动,又是叙述人的具体描述,真正达到了叙述人象是钻进人物内心去说话的境地。这种叙述语言的通俗化、口语化,使读者能及时得到叙述人的提示,很快“进入角色”,身历其境地分担人物思想感情,从而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小说中的人物语言更是纯正的北京口语,个性化色彩极强。句子短、句法灵活而又生动传神、自然贴切。

(二)用词简洁、准确,选词富有个性化

语言的简洁、准确关键是词语的精选妙用。“一个词就揭示出对象的特征”,举个简单的例子,《骆驼祥子》有这样一句:“他们的拉车姿势、讲价时随机应变,走路的抄近绕远,都足以使他们想起过去的光荣,而用鼻翅儿扇着那些后起之辈。”其中“扇着”一词用的极准确,反映出了的作品中人物的心理特征。

(三)情景交融,富有节奏感

小说的语言除去人物对话或独白,大量的是作者的叙述,或写景或状物,或介绍人物与事件,有时还是作者自己的感慨和议论。老舍小说叙述语言和他笔下的人物语言一样,写的活泼灵动,带有他自己的鲜明特色,那就是把事情和感情搀和在一起,情景交融地把叙述语言说出来。老舍一向认为:一个写家的本领就在于能把思想感情和语言结合起来。作家情感的变化以及作品中人物的情感变化,都是通过富有节奏感的语言表现出来,它像从正弦上弹出来的音乐,极具变化和表现力,能充分维持住读者的注意力,广泛地唤起读者的情感,引领他更微妙地投入到作家所描写的那个艺术世界中去。老舍小说中,把自己的情感自然而然地融入人物内心世界或景物描写中去,强化了语言的情感色彩,极具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语言有声有色,色彩鲜艳,富有感染力

老舍小说是俗白的,但同时又是色彩鲜艳、悦耳生动的。老舍曾说:“语言是人物思想,感情的反映,要把人物说话时的神态都表现出来,需要给语言以音乐和色彩,才能使其美丽、活泼、生动”。

老舍以地道的北方口语丰富了文学语言。老舍不愧是语言艺术大师,他非常熟悉北方劳动人民的口头语言,他的作品中的语言以北京话为基础加工锤炼而成的,没有矫揉造作的知识分子腔,俗白、凝练、生动、纯净,的确是“宛转如珠,流畅似水”,活泼有趣,雅俗共赏。无论是刻画人物或是叙述故事,都那么生动形象,妙趣横生,然而又看不到丝毫雕琢的痕迹。

这对于中国文学语言艺术的丰富和发展是个突出的贡献。

老舍的作品在中国现代小说艺术发展中有十分突出的地位。老舍的贡献不在于长篇小说的结构方面,而在于其独特的文体风格。老舍远离二三十年代的“新文艺腔”他的作品的“北京味儿”、幽默风,以及以北京话为基础的俗白、凝练、纯净的语言,在现代作家中独具一格。老舍是“京味小说”的源头,老舍作品的语言特色可概括为“白、俗、俏、深”。他在现代白话文学语言的创造与发展上,有着突出的贡献。老舍创作的成功,标志着我国现代小说在民族化与个性化的追求中所取得的巨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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