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专家评审的专项方案范围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和专家评审的专项方案范围

摘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

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

行现场监督:

(一)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 土方开挖工程;

(三) 模板工程;

(四) 起重吊装工程;

(五) 脚手架工程;

(六) 拆除、爆破工程;

(七)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

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

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

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 )的基坑(槽)并

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 ,但地质条件和周围

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 )的基坑、槽的土

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

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 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 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

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

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

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 )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

深度虽未超过5m (含5m ),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

其复杂的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4-12-01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9]87号

www.mohurd.gov.cn 2009年06

月0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

(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

二。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

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依照本办法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3m (含3m )或虽未超过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

3m (含3m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 及以上;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

10KN 及以上的起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5m (含5m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

5m ,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 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载以上。

100kN 及以上的起

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

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程。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的

16m 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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