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誓词三论

  教师誓词又称教师誓约,是以国际规范、国家法律、行政规章为宏观指导,以教师职业责任、教师使命为基础,多以宣誓词的方式,对人类社会、国家、学校、学生等所作的宣誓性文献,是教师做出的应当信守的软性规约。学校一般在新教师入职、新学校启用、新学期开始、欢度教师节等重大活动和庆典仪式上,师范类高校学生(师范生)在入学或毕业时,组织教师宣誓。宣誓场景庄重、严肃,宣誓者及在场的其他人都会被深深地感动、感染、震撼,有的甚至激动得泪流满面,久久不能平静。下面两则教师誓词是比较典型的范例。   新加坡教师誓词:   我们身为新加坡的教师;   我们会忠于我们的职责去发挥学生的潜能;   我们会在我们的职责和领域中成为最好的榜样;   我们会教导我们的学生成为良好的新加坡公民;   我们会不断地学习并会将学习的热诚传递给我们的学生;   我们会尽一切所能去执行我们的职责,并会赢得家长和社会的信任、支持以及合作。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实验中学教师誓词: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我的肩上扛着民族的希望,我的心中装着祖国的未来,我的手中捧着孩子的明天。   面对国旗,面对学生,我宣誓:   我立志把整个心灵献给学生,用人格引领人格,让智慧点燃智慧;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呵护生命,尊重个性,激发创造;发展德智体,弘扬真善美;做学生爱戴的师长和真诚的朋友;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将通过每一天平凡的工作,培养具有世界胸襟的现代中国人,以履行一名知识分子推动中国文明进步的神圣使命!   基于本人对中外教师誓词的收集、比较、分析和实地调研,发现目前教师誓词在制定主体、基本内容、表达形式等方面,存在着一些令人遗憾的问题。例如,在制定的主体方面,多以学校或教育行政机构为主体。在基本内容方面,有的没有以教师使命为基础;有的虽然充分体现了法律和行政规章对教师职责的基本规定,但基本上是照抄法律和行政规章对教师职责的基本规定,是法律和行政规章对教师职责的“搬家”,未能充分反映教育本身的发展对教师的基本期待;有的过于严苛,要求过高。在表达形式方面,有的过于空洞、宽泛,概括性要求的文字过多,实操性不强,导致难以落实。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让教师誓词在师德建设、教师专业化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思考。   一、教师要成为誓词起草的主体   实践表明,教师誓词及其宣誓制度,有助于优化师德、纯洁教师的心灵、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推进教师专业化建设,促进社会各界对教师和教师职业的深刻理解。   目前制定教师誓词的主体主要是学校以及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也有教师行业组织、教师社团组织牵头制定,教师个人较少参与。而教师主体参与,又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制定教师誓词时,应当以宣誓者即教师为主体,只有这样,才能够把真正属于教师的精神、职业态度、专业理想、诺言、祈盼、学习态度等体现到誓词中去,并让教师深刻感受到:“该誓词是自己制定的,不是别人强加给自己的。”只有这样的誓词,才有可能真正地、彻底地得到践履。   下面是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某小学的一则教师誓词,其中的内容建构得鲜活具体,贴近学校教育教学实践,贴近教师的教育生活。制定这样好的教师誓词,如果失去了教师的主体参与,就很难想象教师会由衷地举起右手,做出如此庄严的承诺。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我懂得:我的肩头从此负有多少生命的重托!   走上这个神圣的岗位,我的每时每刻都在传承文明的薪火,我的一言一行都应成为下一代的楷模。   我知道:学生对我很需要,我对学生很重要。因此,对放弃责任的诱惑,我必须拒绝;对违背良知的利益,我必须割舍;为孩子们付出所有,是我最高的准则。   即使面对误解和委屈,我仍将恪守崇高的职业道德。   我铭记:用智慧开启智慧,用爱心托起爱心,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为他们构筑迈向成功的基座。   我要始终具备与职业相称的能力,以终身学习完善和超越自我。   复兴“圣井教育”,光大教师精神,是我庄严的承诺!   可见,教师誓词制定的主体需要变革,既要由学校以及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由教师行业组织、教师社团组织牵头制定,更要由宣誓教师共同参与制定,当然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学生、家长的监督,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转变,其中意味着教师誓词的制定要走向更为民主和更为科学之路。   二、内容要具有精神引领性   首先,充分体现教师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和职业态度。热爱人类的教育事业是师德的基本内容之一。教师肩负着教育好下一代的重大责任。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致力于教育教学,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理应把这些应无条件遵守的、不能再向下降低的师德伦理规范加以提炼,写进教师誓词。在教师誓词中,应当用简明的语言,把教师高度关爱学生、高度负责的职业态度写进来,还要有关于教师专业理想的内容。   其次,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教师职业是一种良心职业,没有一颗为学生、为社会的奉献之心,是难以成为优秀教师的。教师职业的作用具有滞后性,需要后延很长时间才有可能看出效果,有些情况下又难以量化,难以在当时给予肯定、表彰。因此,教师的劳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奉献、一种给予。教师职业的最大奖赏和最大祈盼来自于学生的成功,甚至希望自己的学生将来比自己还成功、超过自己。因此,在起草教师誓词时,要考虑教师职业的这种特殊性和教师对自己学生的这种祈盼。   再次,充分体现教师的终身学习、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教师必须有持续学习、终身学习的态度和精神,应是能够适应知识社会学习特征的学习者,是终身学习、数字化学习、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倡导者、研究者、实践者、示范者,站在时代发展的前沿,随时了解、掌握人类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等方面的最前沿信息,只有这样做,才能够培养出面向未来的、适合未来社会所需的学生。所以,在教师誓词中,应当包含教师持续学习的内容。   三、誓词表达形式要讲究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把教师誓词分为不同的小类。按照宣读誓词的活动的性质来分类,可以把教师誓词分为全体教师综合誓词、新教师入职誓词、教师入党入团誓词、重大活动前的教师誓词等;按照宣誓者的人数和对誓词的自主程度来划分,可分为教师个人自主起草做出的誓词和区域内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牵头起草、教师群体做出的誓词等;按照表达的形式来划分,可以分为诗词类教师誓词、赋文类教师誓词、论说文类教师誓词、综合类教师誓词(把诗词、赋文、论说文三类中的任何两类结合起来)。在制定教师誓词时,不但要考虑其精神引领性,还应在表达方式上注意下列一些具体问题。   其一,要处理好教师誓词与国家法律、行政规章相关内容的关系。起草教师誓词,当然要体现法律和行政规章对教师职责的基本规定。但是,如果把教师誓词变成国家法律、行政规章相关内容特别是关于教师职业道德、职责、义务的简单重复或“搬家”,则没有必要再制定教师誓词了。教师誓词在体现法定的教师职业道德、职责、义务时,应当有更为亲切、更能打动绝大多数老师,更加充分地体现区域特色、学校特色和教师特色,更为人性化地表达方式。起草教师誓词,应当以教师使命为基础,充分反映学生成长和教育本身的发展对教师的基本期待。   其二,要尽力避免空洞。概括性要求的文字不要过多,着力提高实操性,使之能够落实。   其三,用词要优美,在形式上要朗朗上口。要使教师誓词的内、外之美有机地统合起来。   只有这样的教师誓词,才能使教师在宣誓时获得一种美感,视为一种精神享受,才愿意去宣誓、去背咏,才有可能渗透到血液中、落实到行动上。   总之,我们要让教师成为教师誓词起草的主体,提高教师誓词的精神引领性,在誓词表达形式上要讲究,让教师誓词在师德建设、教师专业化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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