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次党代会请示报告

金发【2011】4号

中国共产党金城镇委员会关于召开 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中共应县县委:

我镇第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是2006年6月召开的。按照党章规定,经镇党委会议研究,拟定于2011年4月24日在金城镇四楼会议室召开中国共产党金城镇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总结第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提出今后五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动

员和凝聚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智慧和力量,团结带领全镇人民,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为实现我镇“十二五”规划和“加快发展,富民强镇”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金城镇第十三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共金城镇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金城镇第十四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金城镇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出席应县第十三次党代表会代表。

三、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

我镇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138名。其中: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级组织、社区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占65%,专业技术人员占20%,先进模范人物占13%,其他占2%,妇女代表不少于20%。上述比例除妇女代表比例外,其它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等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

四、镇党委、镇纪委组成人员和出席应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第十四届镇党委拟设委员9名,提名候选人11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第十四届镇纪委拟设委员3名,提名候选人4名;纪委书记1名。出席应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及候选人名额按有关规定及县委分配的名额选举产生。

五、选举办法

1、镇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人数的30%。

2、第十四届镇党委委员、镇纪委委员,由镇党员代表大会实行差额直接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高于应选人数的30%。

3、镇党委书记、副书记,镇纪委书记均实行等额选举,分别由第十四届镇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和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妥否?请审示。

中共金城镇委员会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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