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岳麓版必修一教案第21课

第21课 新中国的政治建设 岳麓版教案2009版 点击数: 266 【字体:小 大】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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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目标 】

知识与技能

通过学生课前自主学习,使学生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情况,新中国的诞生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初步的了解,培养学生在学习中学会与人合作。

过程与方法

通过课前分组,选举代表、访问调查,拓展学生的课外知识面,使学生充分理解并体验课本知识,并培养学生合作意识、与人交流的能力;通过指导学生阅读史料,培养学生阅读理解历史材料以获取有效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了解新中国成立的史实,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情感;通过人大制度和政协制度曲折发展的学习,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成长中的事物,培养学生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及为实现民主科学而奋斗的精神。

【 教学重点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民主政治的特色。

【 教学难点 】

如何认识中国民主政治的特色

【 教学方法 】

探究式、启发式、归纳法和讨论法。

教 学 过 程

【 复习巩固】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意义、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时期特征

【 引入新课】

观看《开国大典》的视频资料 新中国建立后,民主同盟主席张澜曾说过:“我们的新制度当然放弃了旧民主主义中所谓的总统制、内阁制那一套陈腐的旧东西,也不同于苏联和东欧各国的政权治权合一的制度。” 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政治制度?要想解开这道谜题,我们共同探索第21课:新中国的政治建设

【 进入新课 】

课程标准要求: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识我国民主政治的特色。

一、开国大典

1、准备:中国人民政治政协会议召开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政协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新政协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建立新中国的有关事宜。

2、成立:开国大典

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毛泽东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3、政权特点

新政权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团结建国的精神和政权特色。

4、意义

(1)新中国的成立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中国进入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

(2)新中国的成立,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二、法制建设(第一部宪法的颁布)

1、目的:为了保证在政治上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顺利过渡。

2、颁布: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颁布。

3、内容:

(1)确立了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原则。

(2)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3)制定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方针政策,并将过渡时期总路线写入宪法中。

4、性质:1954年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5、特点:

(1)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2)具有广泛的群众性。

6、意义:

(1)1954年宪法是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2)它的颁布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成果,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反映了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

(3)它的颁布极大提高了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推动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新中国基本政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

1、确立: 1954 年9月,一届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以国家根本大 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基本内容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2)人民代表产生方式:由全国人民普选产生。

(3)代表组成:由各党派和社会各阶层人士组成。

(4)组织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

3、确立意义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奠定了新中国的各项政治建设的基础。

(3)它规范了政府与人民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4)它昭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 。

4、曲折发展

(1)曲折:1957年,发生了反右扩大化错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趋于停顿。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名存实亡。

(2)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与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人大积极加强立法工作,推动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

全国人大有哪些重要的职能?

说明全国人大的地位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与西方的三权分立制有何本质区别?(学生讨论)

学生回答的基础上提供参考答案:

职能:立法、监督、人事选举和任命权以及 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地位:是全国最高立法机关和权力机关

不同:经济基础不同;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活动的原则不同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

1、基础:

中共与各党派团结合作、共同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历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础。

2、确立:

(1)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初步形成。

(2)1954 年一届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宪法》,以国家根本大 法的形式宣布了多党合作制度的确立。

3、内容:

(1)指导思想: 1956 年4月,中共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的方针,作为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指导思想。

(2)合作形式:政治协商。

(3)基本组织:政治协商会议。

4、作用:调动了民主人士的参政议政热情,开创了群策群力、共同建设国家的新局面。

5、曲折发展

(1)曲折:1957年,发生了反右扩大化错误,严重破坏了多党合作制度,干扰了政协工作的正常开展。“文革”期间,大批民主人士受到打击迫害,民主党派被迫停止活动,政协工作陷入瘫痪。

(2)发展:“文革”结束后,多党合作和政协制度得到恢复与发展,1982年9月,中共提出了各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人民政协迎来新的春天。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实行原因(必要性):(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是基于国情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2、基本内容:在国家统一的领导下,实现全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和各民族大团结,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构,行使自治权。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保障

(1)1949 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2)195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做了更明确的规定 。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施行的成果

在1955年及以后的10年中,新疆、广西、宁夏、西藏先后成立民族自治区,加上此前成立的内蒙古自治区,形成了五个省级自治区,还建立了一百余个自治州、自治县。民族区域自治的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少数民族实现了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区别。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它包括民主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它拥有广泛的权力,讨论和决定国家的一切重大问题并监督其实施。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特点:

(1)我国的多党合作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的。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团结合作,为共同目标团结奋斗,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区别于西方多党制的根本特点,也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优点所在。

(2)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关系是一种政治上密切合作的关系。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而不是在野党或反对党。

(3)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共识,是多党合作制的政治基础。

(4)多党合作的指导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5)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政治协商会议是最重要的组织形式,是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合作的重要渠道和场所。

【 小 结 】

请大家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写出本节课的知识结构

【 板书设计 】

第21课节 新中国的政治建设

一、开国大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1、新政协召开

2、开国大典

二、法制建设

三、新中国基本政治制度

(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 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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