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制度汇编

村级制度汇编

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

一、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一)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4/5以上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经全体代表的2/3以上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二、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内容

(一)村民会议民主决策的内容包括:

1、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2、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3、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4、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5、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6、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内容包括:

1、村发展规划;

2、村年度发展计划;

3、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4、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5、兴修水利、修建村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和用工方案;

6、村休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7、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8、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9计划生育指标安排;

10、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三、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程序

(一)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1/10以上村民联名、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二)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三)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及时公布表决结果;

(四)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办理结果要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村民询问质询制度

一、村民询问质询制度,通过村“两委”接待日和定期召开会议来实现。

二、村每月的5日和20日设为村民询问接待日,由村“两委”负责人在村部办公室解答日常工作中村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询问。

三、村每季度召开一次政情民意沟通互动会,由村“两委”负责人解答村民群众的询问或质询。

四、村“两委”对村民的询问和质询要做好记录,村民询问质询的问题、解答的内容、村民群众满意与否

都应如实记录,并让询问质询人签署意见和姓名。

五、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村接待日后的三日内由村“两委”负责整理出询问质询问题及其解答结果,

通过村务公开栏或明白袋,予以公布。

六、对一时不能解答和处理的,要向群众做出解释,并指定专人协调处理,限时解决。

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制度

一、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是指在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

民主议事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二、凡本村百分之五以上村民联名要求就某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议事听证的,必须召开民主议事听证

会。

三、民主议事听证会一般由本村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以及与议事听证内容相关的人员参加,有条件的

地方应让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

四、民主议事听证的主要内容:本村发展规划,公益事业建设,村集体财务收支,投工投劳、集资、

工程招投标,村属集体资产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村规民约的修订以及村民需要听证质询的其他事

项。

五、民主议事听证会基本程序

(一)召开村“两委”班子成员联席会,研究制定听证方案。

(二)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会。会议主持人说明决策事项,参会人员发表个人意见,提

出质询。

(三)梳理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决策方案。

(四)会议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与参会人员在民主议事听证会记录本上签字备案。

(五)对听证会研究问题的落实情况向党员和村民通报。

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村集体资产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实行专人管理,定期盘点,做好废损、盈余报批

手续,做到账实相符。

2、对损坏、丢失的资产物资,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属于人为造成的损失,应追究责任,由当事人赔

偿。

3、村集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按期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折旧费提取的比例应当保证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

的补偿。对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承包合同中确定折旧费的提取比例和提取

方式。

4、村集体固定资产用于承包、租赁、入股的,必须制定方案,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

镇经管站备案后,方可实施。

5、村集体固定资产的拍卖、转让、入股、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无资产评估机

构评估的,可由镇经管站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估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须经村民会议

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6、村集体应当依法管理土地、林木等集体资产,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7、除实行家庭承包的以外,村集体生产经营项目发包应当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

民主理财制度

1、村集体应设立村务监督小组,制定专门的议事规程,每月或每季定期开展村务监督理财工作。

2、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3-5人组成,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

督小组成员。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由有威望、懂财务知识的村民担任,并负责管理民主理财审核印章。

3、村务监督小组的监督职责包括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检查监督村集体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执行财务制度和

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检查监督财务公开情况;协助对村集体财务进行审计;听取和反映村民对村集体财

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4、村务监督小组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违反财务制度行为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情节严重的,应当向村

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并向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财务公开制度

1、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应当于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十日内和会计年度终结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布,接受

村民监督。

2、村集体财务公开内容包括村集体财务收支,村干部报酬、土地和企业承包、工程招标投标、宅基地分

配、土地征用补偿、“一事一议”筹资投劳情况、种粮直接补贴、优抚、福利和救济工作、各项资产、债

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3、公开的财务账目必须经过村务监督小组的审核,由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审核印章后,以村集体的名义公布。

4、财务公开内容必须逐项逐目在固定的财务公开栏上明细公布,不得出现其它收入、其它支出等公布项

目。

5、对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务监督小组成员要求专项公开或重要的财务活动,村集

体应当单独公布,并附具说明。

6、村民对公布的财务内容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村集体询问或者提出意见,也可以通过村务监督小组要

求村集体作出解答,村集体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解答。

村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对象范围:党支部第一书记、书记、村主任及村两委成员。

二、报告内容:报告人对以下重大事项书面向镇党委报告。

1、本人及家庭成员建房、买房情况;

2、本人或家庭成员经商办企业及其他经营活动;

3、本人外出(包括出国出境)考察或自费旅游5天以上;

4、配偶、子女出国出境情况;

5、本人或家庭成员婚丧喜庆事宜;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

7、本人在工作出现较大失误以及在群众中引起争议、误解,需要向组织说明清楚的;

8、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或组织要求报告的其它重要问题。

三、报告程序:以书面形式,经村党支部审核后,报镇党委;镇党委根据报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给报告人。

四、村干部要如实报告,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对不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涉及违纪的,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民主监督制度

1、对村党支部和党员的民主监督,由村党支部负责实施。

2、民主监督形式实行党内与党外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组织专门机构与组织依靠群众相结合,口头反映与书面汇报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面对面召开民主生活会与背靠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听意见和发测评表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是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实行面对面的监督;二是每季度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召开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三是每半年印发一次民主测评表,发给有关单位和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一次背靠背的民主测评;四是实行总评制度,即以支部为单位,由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对党员进行点评。

4、实行训诫制度。党支部对群众意见较多、先锋模范作用不好的党员,由支部书记负责,对其进行训诫谈话。

5、实行述职制度。党员干部结合年终述职活动,写出述职报告,在年终考核中向村民代表述职,接受村民代表的评议。

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述廉评议的对象为村两委成员。

二、述职述廉的内容:为职责履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职责履行情况包括:——1、党(总)支部、村(居)委会的工作情况;2、村(居)务、党务公开情况;3、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4、村(居)级财务的收支管理情况;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及使用情况;6、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粮食直补以及办实事的情况;7、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招商引资、

产业结构调整、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集体资产处置等情况,抢险救灾以及救济慰问等各项补贴发放公示情况;8、治安、农村稳定、民事调解等情况; 9、其它群众比较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处理解决情况等。

廉洁自律情况包括:——l、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开展工作情况;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情况;3、村干部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等重大事宜办理情况;4、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5、社会公德遵守情况;6、其它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方式方法

述职述廉工作由村党支部主持,每年年底召开由联村领导和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测评大会。两委班子主要成员进行述职述廉。

(1) 述职述廉对象向大会作述职述廉报告。

(2) 参加会议人员根据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3)村党支部将群众意见梳理汇总,并制订整改方案。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对评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资格。有违纪问题的按照纪检程序,予以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一、重大事项的范围

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重大经济目标确定,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活动开展等。

二、重大事项决策规则

1、重大事项决策必须通过会议确定,必要时报上级党组织确定。

2、重大事项决策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表决以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赞成为通过。研讨重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应到会人员到会方能举行。

三、公示制度

1、为提高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公示。

2、重大事项决策公示制度是指向社会公众公开重大事项决策的标准、要求、程序等决策效能监督制度。

3、需公示的重大事项。

四、征求意见制度

1、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征求意见制度的范围: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大事等。

2、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事先征求意见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讨论的原则;坚持吸收合理意见的原则;坚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

3、征求意见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参加。

廉政档案制度

为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档案分为领导班子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二、 廉政档案的对象是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 凡能反映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均应当进入领导班子廉政档案;凡能反映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均应当进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一)领导班子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领导班子基本情况表;2、领导班子变动情况表;3、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纪政纪情况的有关记录;4、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各项工作情况报告;5、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民主测评结果;6、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结果和有关资料;7、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征求意见稿、会议情况和整改汇报;8、领导班子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9、领导班子被举报,经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作出的结论;10、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受到表彰、奖励或者受到处分的情况;11、反映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的其他资料。

(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l、领导干部基本情况表;2、领导干部任职变化表;3、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的工作情况表;

4、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情况;5、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6、领导干部执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情况;7、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执行礼金、礼品登记制度的情况;8、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9、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10、领导干部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材料;11、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12、领导干部被举报,经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作出的结论;13、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受到表彰、奖励或者受到处分的情况;14、反映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方面情况的其他资料。

四、 廉政档案,实行一单位一档和一人一档。需要归入廉政档案的资料应当是原件。

五、 归入廉政档案中的考核结论和奖励、处罚、戒免、通报的决定等有关资料,应当为有关机关的正式文件。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内容的摘录,应当和查处的结论一并归档。

六、 廉政档案应当规范,专人负责。

农村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1、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3、不准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在入党等方面搞钱权交易。

4、不准借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聚敛钱财。

5、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

6、不准挪用公款、侵占、截留扶贫、救灾、社保、低保资金和实物。

7、不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8、不准利用职权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9、不准参加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

10、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基层干部廉政守则

一、不以权谋私,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不以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凡属救灾款物发放、较大数额的财务开支等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三、不把各类扶贫救济款挪作他用,不出借集体资金或利用集体资金为他人作贷款担保,不借用、挪用公款,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四、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在经济活动和有裁量权的政策处理中提供优惠和谋取私利。

五、不弄虚作假,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及其他利益。

六、不参与群众集体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不搞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年终或党员冬训期间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由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加评议。

三、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内容按德、能、勤、绩进行细化,即: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决策协调执行能力;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工作实绩等。

四、民主评议党员采取评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应给予表彰;对评为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五、对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成员民主测评应由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加,先由班子成员作述职报告,然后由评议人员评出优秀、称职或不称职,并将考评情况镇党委备案。

村 党 支 部 议 事 规 则

一、党支部组织形式

村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议事范围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总结审议支部年度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党支部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要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会议、村经济联合社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3、确立建党对象,接收新党员,对党员作出奖惩决定;

4、开展对党支部委员、党员村干部的述职考评,做好党员的民主评议;

5、研究党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

6、研究决定村支部委员会提交的有关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决定,结合本村实际,落实完成上级组织的决定和任务;

2、研究制订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及措施;

3、审定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和财务公开项目,制订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方案及办法。讨论确定各业承包方案和各种款项收缴办法;

4、研究制订推行民主政治建设的实施办法;

5、讨论确定村级后备干部,研究制订村级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管理等各项制度;

6、研究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办法和途径,确定建党对象,做好党员和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

7、听取村委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及措施;

8、讨论研究村委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提交的有关事项;

9、决定需要提交支部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10、研究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办法及措施。

三、议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研究问题,制订方案,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讲究工作效果和办事效率。

2、坚持民主集中原则。讨论决定问题要集思广益,充分发表各自意见,不搞一言堂,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

3、坚持走群众路线原则。拟定工作计划,决定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4、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统一原则。

5、坚持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和对支部大会负责相一致原则。根据会议性质和内容,在讨论决定前后,根据会议性质内容,及时地向镇党委作好请示汇报,求得理解和支持,并接受监督。支委会作出不适当的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作出修改和否决,上级组织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有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可以修改和否决。

四、议事程序

1、支委会、党员大会由书记召集、主持,根据内容需要,可邀请有关上级领导参加会议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2、提交支部委员会议讨论的方案或议题,由分管支委做好事先准备,然后向支部书记提议,经同意后方可列入讨论范围;

3、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时间和议题,一般应提前2天通知到各位委员,会前听取各方意见,提高议事质量;

4、所有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必须事先经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5、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表决时,到会人数必须在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根据会议性质内容,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

6、支委会、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村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执行党员大会的决定。

二、定期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本村党的建设、经济工作和社会工作。

三、负责加强村班子建设,协调村“两委”关系,建立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负责对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支持和督促他们完成工作任务。

四、抓好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建设,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

五、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落实日常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组织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抓好本村的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行党务公开,督促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七、领导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