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工作情况汇报

清苑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总结汇报

2012年以来,清苑大队在支队党委、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围绕今年“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大力构筑“防火墙”工程,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与支队签订责任状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现将2012年以来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我大队积极响应总队、支队号召,适时改变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心,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

为切实加强“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大队及时制定了《清苑县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并提请县政府主管领导于7月11日组织召开清苑县2012年消防工作会议暨“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部署会。 县公安局决定成立“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总指挥部,由陈建民副局长任总指挥,杨奕伟大队长任副总指挥,督察、治安、交通、经文保为指挥部成员。

1.认真调查摸底。根据方案部署,我大队认真开展重点单位调查摸底工作。主要是摸清全县各类重点单位、重大消

防危险源和“十八大”有关场所特别是向北京供电、供气、供油、供水、供热等要害单位的基本情况,分类分级建立工作台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六熟悉”活动,6月底前,完成全县所用重点单位、重大消防危险源和“十八大”有关场所的“六熟悉”工作。

2.组织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我大队根据“十八大”保卫要求及辖区实际情况,主要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向京“四供”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及在建工程等三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巩固“清剿火患”战役和“燕赵春雷”系列行动成果,对前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遗留隐患全部消除,坚决防止隐患反弹。开展消防、治安、经文保等警种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摸清各类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底数,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发改、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高层、地下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监管,全面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申报制度、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制度”三项制度。

3. 强化灭火救援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完成全县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灭火救援和反恐处突的预案演练工作。对高层、地下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全面“六熟悉”,切实掌握建

筑结构、建筑材料、消防设施、进攻路线、火灾特点等情况,并对单位、场所固定消防设施,内部和周边消防水源、交通道路,移动消防装备的供水能力进行全方位实战测试。

4、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媒体、培训和社会消防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集中力量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社会单位、农村和社区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指导社会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1、全面推进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各地实际,深入推进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作用,落实派出所“241”监督执法工作模式,逐村逐社区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城中村”等小场所、小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台帐,对排除出的所有隐患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同时加大业务指导、执法服务力度,督促和帮助单位及时整改隐患,对存在隐患严重的单位依法上报当地政府坚决采取关停整改措施,9月初,确保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全部消除。

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大队严格落实市消安办《关于印发〈保定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达标暂行标准〉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单

位实际,我大队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提请政府、协调各部门发动基层全面推动本地网格化管理工作向纵深开展,6月底前,已确立北店乡为网格化示范点,逐步完善本地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工作的详细台帐;乡镇、社区通过在主要场所悬挂条幅、设臵展板、电子屏、绘制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营造浓厚消防宣传氛围;每季度组织开展至少1次消防宣传培训,并在责任片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定时定点开展消防巡查,用档案记录。

目前,清苑县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中。

二、部队“两个经常性”工作开展情况

我大队坚持用“两个经常性”工作推动消防事业发展,努力在学习上求深入、在领悟上求透彻、在践行上求实效。一方面大队领导与官兵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两个经常性”工作的成效,确保部队的高度稳定。每月不少于一次地组织和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如美术、棋类、球类等小型比赛,使官兵既有娱乐时间,又有自我表现的机会,同时还缓解了训练压力。另一方面注重战训结合,牢固树立“练为战”的思想,积极做好平时训练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让每一名官兵深切体会到部队大家庭的关心和爱护,进一步激发广大官兵干事创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积极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我大队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问题和行政责任事故,没有发生一

起因执勤训练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高度确保部队的安全稳定。

三、2012年上半年责任状工作完成情况:

1.消防经费落实情况。根据财政部(财防[2011]330号文件)要求,为达到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安消防专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市政办[2011]8号)的经费保障标准,我大队积极向县政府申请消防经费共计215.73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当前,消防经费已到账207.55万元,基本满足了消防各项工作开展的需要。

2.消防专职队员招录进度。为进一步加强战备执勤及灭火应急救援力量,落实《关于加强公安消防专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市政办【2011】8号)文件精神,我大队今年应招满30名专职队员。我大队积极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专职人员招录工作,至今共招录队员25名,离目标尚差5名,进一步增强了队伍实力。

3.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责任状要求,我大队今年需新购1部曲臂登高车和一部小型宣传车,现曲臂登高车经费已经落实,正在向支队提交请示,联系采购,消防宣传车采购于年底前完成;清苑县新建消防站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前期手续具已齐备,招投标程序已于6月11日进完成,现进入现场施工阶段,预计今年年底可以竣工。

四、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我大队严格落实市消安办《关于印发〈保定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达标暂行标准〉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

我单位实际,我大队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提请政府、协调各部门发动基层全面推动本地网格化管理工作向纵深开展,6月底前,已确立北店乡为网格化示范点,逐步完善本地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工作的详细台帐;乡镇、社区通过在主要场所悬挂条幅、设臵展板、电子屏、绘制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浓厚消防宣传氛围;每季度组织开展至少1次消防宣传培训,并在责任片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定时定点开展消防巡查,用档案记录。

目前,清苑县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中。

2、在“户籍化”管理工作中,我大队认真贯彻《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部局《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7月底前,本地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已建立起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自我评估报告备案表,进一步完善了本地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

五、执法规范化建设

近半年来,我大队积极组织执法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学习《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视频》,同时大队派专人每月到

公安派出所指导检查工作不少于一次,每季度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不少于一次;截止上七月份我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全部取得相应等级的公安消防岗位资格证书;执法质量方面;大队各项法律文书及案卷的制作符合管理标准,消防监督装备器材达到规定配备标准并完整好用,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会熟练操作使用。

单位领导和消防执法人员没有因执法违纪行为收到法律追究或者纪律处分,单位没有因执法问题被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报批评,期间使我大队执法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清苑公安消防

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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