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泛滥的原因

  腐败泛滥   历代封建政府都竭尽全力向腐败行为作了坚决的斗争。贪污受贿的确成了封建社会不可治愈的顽症。   那么,为什么腐败势力会如此猖獗,在政府的一再严厉打击下却屡禁不止呢?原因可以说是多方面的。   首先,在客观上讲,任何人,包括任何官员,都有过好日子、改善生活质量、高人一等的心理欲望。日本学者衣川强曾经对中国宋朝官僚和他们的俸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在计算了当时主要谷物及米价与消费量、官僚家属集团的规模之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能够全部依赖俸禄生活的官僚是不存在的,低微的薪金收入支持不了官僚阶层迎来送往的庞大开支,必须得靠贪污受贿来支撑高质量的生活水准。其实,明白点的皇帝对此也看得十分清楚,康熙就说过,“人在做秀才的时候,背着行囊徒步行走;等当了大官,随从一大帮,骑马乘轿而行,难道还能一一问他们这些花费都是从何而来吗?”由此可以总结出,所谓的“无官不贪”的说法可能有点绝对化,但基本上还是符合封建社会实际情况的。   其次,古代中国缺乏科学严密的会计审计制度,对于财政开支用于什么项目、需要用多少钱,上面多数都是拍脑瓜、凭经验,一句话就定下来了;下面则拼命拉关系,争取从上面拿到更多的钱。但是,具体的财务开支情况到底如何,有多少是公事公办的,又有多少进了私人的腰包,没有一个最起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数据资料来提供证明,全都得凭州县父母官们扪心自问,只能靠官员们的道德觉悟来保证。这样一来实际上就产生了一个巨大的漏洞,为那些官员们进行贪污提供了可能的条件。没有制度上法律上的保证,就是再多几个包公和海瑞,也抵挡不住在巨大财富诱惑下产生的滚滚贪污洪流。   再次,对官员缺乏行之有效的行政监察监督。其实,历代君王为了防止腐败,无不煞费苦心,制定出各种详细的法律条文规定,同时采取了各种各样的行政手段来预防和制止官员的徇私舞弊和贪赃枉法行为。这些手段措施对于维护统治者本人的统治地位也许很有效果,但对于作为国家长治久安的清廉吏治却不起大作用。因为这些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都是基于人治基础上的,统治者重用的这些人在拼命为主子镇压异己的同时,几乎清一色地自身都在大肆贪污受贿。社会在恐怖高压下看起来是安宁稳定了许多,但由于大兴冤狱而潜伏了巨大的政治危机,往往随着统治者的死去或大权旁落,中央以及地方豪强势力马上又会卷土重来,新的腐败浪潮紧跟着就又汹涌澎湃而不可阻挡。   不管是重用清官也好,宠信酷吏也好,都难以对皇亲国戚这一统治阶级的最高层形成真正的制约,这就造成了上梁不正下梁歪。由于大家都不干净,如果有谁犯了经济案子,必然拔出萝卜带出泥,必然是一损俱损,谁也脱不了干系。那些被弹劾惩罚的官员,大多是在政治上比较单薄软弱之人,而有背景有内援的,即使真的出了事,也会重罪轻判。由此古人感叹道:“无怪乎清白之吏鲜见于天下也!”   而且,封建王朝的冗官现象非常严重,历朝历代的官员数量每每到了中期以后便急剧膨胀。官员的众多一方面造成办公效率极其低下,另一方面由于他们整日无所事事,而手中又握着大小不一的权力,必然会用一切可能的方式去捞取个人的私利。无论是挖国家的墙角也好,是搜刮百姓的血汗也好,贪污受贿成了他们日常最主要的工作,而办理公务却成了捎带者的闲事了!   另外,在高度集权的君主制国家里,民众对于官员形不成任何的制约。在等级分明的庞大的政治系统中,一条基本的原则就是下对上要绝对地服从,民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毫无权力的状况,民众在国家意志的执行人员官吏面前,永远都处于被管理和被支配的地位。这就使得一切官吏只要对上顺着主子的意愿行事,对下就可以放心大胆地为所欲为。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所以说,缺乏民众的监督和制约,也是造成古代封建官员贪污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国人传统地把做官看得重要,儒家的伦理政治学让人们热衷于仕途。然而,长期的官僚政治给予了做官的人和准备做官的人,乃至从官场退出的人,以种种社会经济的实惠,或种种虽无明文确定但却十分实在的特权。那些实惠或特权,从消极意义上说是保护财产,而从积极意义上说则是增大财产。   附生现象   官职官位能给人带来好处,这些好处不是法定的福利,但又能实际享有,可以叫作“隐性福利”。   清代史学家赵翼在他的笔记里讲到这样一件事:某大官随从皇帝到热河行宫考察,不巧他的哥哥去世,他向皇帝请假回家治丧。他哥哥家里已经遍告亲友,吊丧的时间总共三天。而最后一天是该大官回到北京的日子,于是奇怪的现象出现了:头两天没有一个人来吊丧,全部集中在第三天,从中央各部院大小官员,到那些和死者原先并无丝毫瓜葛的人,都因为该大官的原因而前往送礼,给死者磕头。   这个故事中的大官是乾隆时代的傅恒。有意思的问题是,那些大小官员及素不相干的人为什么要在第三天去傅家吊丧?显而易见的是,因为傅恒炙手可热、权倾朝野,他们来吊丧也好,送礼也好,都是做给傅恒看的。   中国历史上有一种说法,叫作“宰相门前七品官”。七品官员在地方上比如县令,人们常说“七品芝麻官”,其实县令的权力并不小。清代乾隆后期人口已经超过三亿,鸦片战争前人口达到四亿,全国州县不到1500个,每个县平均20多万人口。一个县令掌控着20多万人的命运,你能说他的权力小吗?   明清时代,要获得一个县令的职位并不容易。当县令比较便捷的途径是考上进士,但进士三年一考,每次有幸考上的不过三百人光景,平均下来,每年考上的不过一百人左右。全国那么多读书人竞争这么点名额,可见多么不容易,有些人考白了头发才考上,比如乾隆时代的著名诗人沈德潜就是这样。能考上毕竟还算是幸运的,有的人则考一辈子都没有考上。如果不是进士出身,那么当县令也要中过举人或在国子监读过书,再从基层干起,有了成绩才有机会升县令。海瑞就是这样,考了两次进士没考上,先在福建当了好几年县学教谕,后来才有机会到浙江淳安当县令。由此可见,获得一个县令的职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宰相门前看门的家人却相当于七品官,甚至其权力和好处都可能大大超过七品官。   嘉庆初年和珅被抄家时据说抄出的财产估算可达20亿两银子(或8亿两之说),这其实是不可能的。要知道当时的年度国家财政收入不过4000万两银子,即使以家产8亿两银子来算,和珅在短短的二三十年中如何聚集起20年的国家财政收入,这无论如何都是让人无法相信的。全国那么多的官吏不遗余力才完成征税4000万两的任务,一个人每年财产的增加总不可能超过全国的税收总额,但和珅家财巨大则无可怀疑。和珅的巨额财产中,哪些属于贪污受贿、哪些属于灰色收入,并不容易说清楚,这只能说明作为宰相的和珅“隐性福利”是很惊人的。他的家人刘全,也因为背靠和珅而坐成巨富。   由于隐性福利具有延伸性,可以延伸到官员的家人、亲友、仆人、熟人身上,这是许多社会现象——如秘书现象、仗势欺人现象、豪奴现象、太监现象、熟人关系网现象、走后门现象等产生的社会基础。由于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的特征,这使得一个人当了高官,隐性福利也就延伸到其亲属等相关的人的身上,使其整个家族都受益。一个有地位、有势力的官员,为了从他那里分享“隐性福利”,在其周围很容易滋生一批灰色人群,滋长一些丑恶现象,这在中国历史上和现实中都随处可见。   (摘自《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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