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篇二:临时党关系组织介绍信 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篇三:常见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法 附件3

常见就业单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法

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 (工) 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

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

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具有在全国范围相互

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同时具有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临时组

织关系的权限。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及市(地、州、盟)各部门的机关党组 织,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党(工)委,乡镇党委,城市街道党(工)委,企、事

业单位党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或相当于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可以在全国范

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临时组织关系。

2.党组织关系转移至省外的

统一使用加盖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公章的介绍信:

(1)至高校

省属高校抬头一般为某某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如: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省委教育

工委组织处;

市属高校抬头一般为某某市委组织部,如:株州工学院——→株州市委组织部

(2)至上海高校

抬头为上海市委组织部或上海市教育卫生委员会组织干部处

(3)至地方

抬头一般为某某市(县)委组织部,如:江苏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泰州

市委组织部

3.党组织关系转移至省内的 统一使用加盖浙江林学院党委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

(1)至高校

省属高校抬头一般为某某高校党委组织部,如: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党委

组织部; 市属高校抬头一般为某某市委组织部,如:嘉兴学院——→嘉兴市委组织部 职业技术学院抬头为上级主管党委,如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集团有限

公司党委

(2)至人才发展中心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人员党委 杭州市人才开发中

心——→杭州市委组织部

(3)至杭州市区

抬头一般为杭州市某某区委组织部,如:西湖区、上城区、萧山区、余杭区、滨江区等; 或为浙江省直机关党工委,如:杭州海关——→浙江省直机关党工委; 或为杭州市直机

关党工委,如:杭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杭州市直机关党工委; 或为上级主管党委,如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党委

(4)至其他县市

抬头一般为某某市(区)委组织部,如临安人才交流中心——→临安市委组织部。篇四:

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要求 组织关系转接等事宜的安排

一、组织关系转接

(一)请各院系在群共享中下载《毕业生党员登记表》,关于此表有以下要求:

1、所有毕业生党员信息都要按班级顺序填入表格(不管组织关系有没有转出,即有没有

开具介绍信),万一有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出的党员,“台头”一栏空着,“组织关系去向”栏填

“待定”。

2、要求所有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我校。因支教、考研等原因档案暂留在我校的,也要

求组织关系转到支教地等。

3、党员档案材料与其他档案材料不得不分开的情况下,预备党员可将组织发展材料单独

用档案袋封好后贴上封条,并盖党总支的章后交给毕业生本人,由毕业生本人交给接收组织

关系地,正式党员若不是接收组织关系地非要组织发展材料,则最好不要单独封存以免遗失,

可让学生先问清楚接收组织关系地是否非要党员档案。(仅限于组织关系材料与其他档案材料

不得不分开的情况,且院系应在登记表“备注”栏中做好记载)。

4、每栏都要登记清楚,不要将某栏如身份证号空着。

5、此表请于2010年9月15-20日交纸质打印文档和电子档到组织部。因为有些毕业生

党员可能6月以后还有零星转组织关系的,所以无需六月交表。另外9月交表格到组织部时

将介绍信存根一并交到组织部。

(二)给毕业生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前,请务必先让毕业生确定好转到何处,以及单位隶

属关系,特别是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先让学生本人问清工作单位是否建立了党组织,单位是

否接收组织关系。让他们尽量不要改来改去,以免浪费介绍信及人力。

(三)凡是党员所在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

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转移到行

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四)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

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

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但转关系前一定要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

(三)、(四)用通俗的语言说就是,落实了工作单位且单位接收组织关系的,让毕业生

先问清楚单位隶属关系,要转到工作单位所在的基层党委;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接

收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档案一起转到人才交流中心等,但要提前与转入党组织联系好,

对方同意才可转入。建议和档案一起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因为不论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

人才交流中心都可以较好地管理,可以转正、缴纳党费等等。

(五)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在黄石市内的,有效期为30天;到外省市的,有效

期一般为60天;考研的,为90天(考研的开具介绍信的日期统一写6月25日)。

(六)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中组织关系一栏,是党员的,省内的由各院系开介绍信盖党总

支的章;省外的,由学生拿院系开具的介绍信到组织部办理好组织关系转接后盖组织部章。

(七)组织关系转接的时间各院系可自行安排在6月11日前某个集中的时间段,6月10

日-11日组织部将在科教大厦一楼大厅集中开具出省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八)《2010年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须知》要求各院系务必打印一份张贴到各院系宣

传栏或学生办公室门口给毕业生党员看一下,因为这样既可以帮助毕业生尽量搞清楚如何办

理组织关系转接,又可减轻我们大家的工作负担。我们也将会在组织部网站公布此通知。

(九)介绍信数量有限,我们按多于人数大约10%的比例下发,请大家务必让学生先问

清楚了再开介绍信。

二、近期其他工作

(一)党员发展与转正工作希望个别院系抓紧时间,材料如果5月28日前不交到组织部

则绝对不再受理。

(二)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成绩请大家尽快交到组织部,具体格式群共享中有,

因为关系到相关经费的下发。目前仅有几个院系已上交。

(三)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转正申请、发展党

员综合材料,请各院系整理党员材料时务必检查各部分是否齐全。领回去的毕业生党员材料

请务必和毕业生党员名册核对,以免遗漏 。因为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毕业生党员材料都无误

地领回院系了,可能有些在组织部没被区分出来,有些在院系积压在某处。因为发生了一些

以前的毕业生回校找党员材料的情况。 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的基本要求

一、省内组织关系转接 (一)省内高校:可以直接接转 题头:xxxx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处应写明具体院系。 (二)省内中小学:直接开具到

中小学所属的上级党委

1、隶属地方教育局党委的,题头:xx市(或县)教育局党委;

2、隶属市、县党委的,题头:中共xx市(或县)委组织部;

3、隶属乡镇党委的,题头:xx乡镇党委

(三)省内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

直接开具到党员所去的基层单位党委(不能直接到村、社区、县级属的管理区) 题头:xx市(州)党委组织部;xx县教育局党委 (四)省人力资源市场

1、去 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题头: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党工委;

2、去 黄石市人力资源市场,题头: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去向:黄

石市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

(五)省人才中心(或省人才市场) 题头: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

二、出省组织关系转接 出省的组织关系,先由各院系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再经学校组织部(代替黄石市委组织

部)进行转接,然后开具一份盖有黄石市委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到省外。

1、出省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所有题头均为: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 2

3、毕业生党员带上这封各院系开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弄清楚所去单位的党组织隶属关

系,然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2010年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须知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得挂靠在学校,毕业生党员应了解清楚(通过电话等方式问询

去往单位的组织、党办部门)自己组织关系转往单位的信息(包括主送单位即介绍信的抬头

和具体单位即介绍信中去往党支部),并将信息报送院系组织关系办理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

况:

(1)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学生本人应问清工作单位是否建立了党组织,单位是否接收组

织关系;凡是党员所在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接收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档案一起转到人才

交流中心等,但转关系前一定要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

2.6月11日前,各院系开具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6月10日-11日校党委组织

部在科教大楼一楼大厅集中办公,组织关系转往外省的毕业生党员凭院系开具的组织关系介

绍信,由组织部代替 黄石市委组织部开具出省介绍信(即组织关系转往外省的毕业生党员既要到院系开具盖

有“湖北师范学院组织部”印章的介绍信,又要凭此介绍信到组织部办公点更换盖有“黄石

市委组织部”印章的介绍信)。

3.离校毕业生党员均应在离校前到院系领取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签字。介绍信开往

本省的由院系党总支在离校通知单上盖章,开往外省的由组织部在离校通知单上盖章。

4.党员组织发展材料随毕业生档案一起寄发。党组织关系转往地与档案去向不一致的,

毕业生应先问清楚组织关系转往地是否需要党员组织发展材料。预备党员可由院系将组织发

展材料单独用档案袋封好后在封条上盖党总支的章,交由毕业生本人随后到接收组织关系地

报到,正式党员若接收组织关系地对组织发展材料没作具体要求,则最好不要单独封存以免

遗失。

5.毕业生党员必须亲自持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报到,办理转入手续。

超过有效期则自动失效。

6.在有效期内介绍信若不慎遗失,要立即向院系报告。院系应对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

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予以补转。

7.改派的毕业生党员,已到原单位报到并办理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的,由原单位开具组

织关系介绍信至新单位。未到原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的,应在有效期内以一定形式向

院系党组织报告备案,并手持原介绍信,由院系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且未

备案的,学校不能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8.继续在本校深造的毕业生党员,不须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9.所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都需转走,若因专升本、缓派等特殊原因需要在6月11

日后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由毕业生本人向院系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转出时间,

一般来说最迟不能超过6月底。院系审查后可作出相关处理。支教生党组织关系一律转往支

教地。因考研等原因档案留存学校的,组织关系也需要转走,具体可转往人才中心、父母居

住地、父母工作单位等。

10.毕业生党员不按要求及时转移党的组织关系,造成超过六个月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

的,视为自动脱党,学校将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11.如遇问题,请与所在院系党组织联系,切勿造成延误。篇五: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链接)

1、什么叫党员组织关系? 答: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

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

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接受该组织的管理、教育和监督,

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什么叫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居住地等发生变化,

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

化,党员应在转入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3、什么叫党员证明信? 答: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临时

外出学习、工作以及其他原因离开所在地方或单位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一般应开具党员

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党组织,证明其党员身份。党员证明信由党员所在基层党委负责开具。独

立党支部、党总支部以上党组织均可直接接收党员证明信。 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只能在所 去单位党组织参加活动,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

权和被选举权。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只有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在新工作单位党组织内不享有选举

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当然也就不能担任新工作单位党组织的职务。 持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在临时党组织内,可以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可以担

任临时党组织的职务。

4、哪些党组织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严格按

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

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4)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直辖市及省、自治区辖市区

委组织部;

(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7)中国人

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8)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

部;(9)中央各金融机构及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支机构的党委组织部门。 本省各区、县党委组织部,省委各工作党委组织部(处),中央各金融机构在本省分支机

构的党委组织部门,均可直接 与中组部规定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相互转移党员组

织关系。

5、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有哪些要求? 答:及时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也是

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党员(包括党

员领导干部)工作单位变动后,或外出工作、学习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必须及时转移党

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有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开具中组部规定的统一式样的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党组织的公章(党支部无公章,可由党支部书记签

名盖章),以私人名义介绍一律无效。在通常情况下,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

但党员外出工作、学习以及其它原因离开所在地方或单位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虽然行政

关系没有转移,也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不能认为行政关系没转移,党的组织关

系就不能转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端正,不得涂改。介

绍信上要写明是正式还是预备党员、党费交至何月、有效期、开写日期等。有效期限可根据

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没有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不能

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如何印制? 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须由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

党组织,按照中组部规定的统一式样,在指定印刷厂印制。印制的时间、数量要进行登记,

并指定专人保管。介绍信和存根应统一编号,并在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使用后的党员组织

关系介绍信、证明信及存根要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一般在10年以上方可销毁。

7、对丢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如何处理? 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

员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告。

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

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对丢失

介绍信或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给党造成损失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

纪处分。

8、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如碰到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写错,或发生党员所去

单位与介绍信写明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时,如何处理? 答: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如碰到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写错,或发生党员所

去单位与介绍信写明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时,接转单位党组织应对介绍信进行鉴别(必要时

应与最后开具介绍信的党组织取得联系)。如确系开具介绍 信的党组织工作疏忽所致, 或本人在调动过程中变换了所去单位,并有其它文件证明,

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可予接收,一般不要退回,但应在其原组织关系介绍信上注明情况。如必

须退回查对和换转,原党组织应予及时办理。如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系总支部(支部)

等无权直接接收外单位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经上级党委转办。外省

市转来的,应经区、县党委或省委各工作党委组织部(处)接转。

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应由谁办理和携带?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本人亲

自办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应由党组织指派党员办理,个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应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已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

转递;党员自己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存,防止遗失,并要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组

织部门接转组织关系;党组织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差

错。对外单位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认真鉴别真伪,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

关系介绍信。

10、对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如何处理? 答: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

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