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课程实施方案

一、实践课程的性质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课程是专业教育必需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学前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

二、实践课程的教学目标

1.增进对学前儿童的了解和理解,树立正确的儿童观。

2.熟悉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特点及工作职责和要求,获得初步的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能力,尤其是设计、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活动的能力。

3.形成稳定的职业认同感。

三、与相关课程的衔接和配合

学前教育专业设有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课程论、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游戏理论与指导、幼儿园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学习都为学生进行教育实践和完成毕业论文的设计打下必要的理论基础。

四、考核内容与要求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课程包含专业综合实训、课件制作、假期专业实践、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岗位技能实训、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几部分,实践课程从第二学期开始进行,其中专业综合实训2学分60学时,课件制作1学分30学时,教育见习1学分30学时,教育实习2学分60学时,岗位技能实训15学分510学时,顶岗实习15学分450学时,毕业作业6学分,假期专业实践8学分利用寒暑假完成。

为规范实践课程的教学和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 教育见习、教育实习、顶岗实习与假期专业实践

实践课程是对教育过程的真实体验,其目的是帮助学生全面熟悉幼儿园和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使其能在毕业后独立从事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保育、教育等工作。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教育实践。

1.内容

学生应对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实习。

保育工作内容包括:观察与尝试幼儿保健与生活护理,学习组织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协助幼儿园保教人员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体能锻炼等。

教育工作内容包括:了解幼儿、钻研教材、设计主题活动、编写活动方案、制作有关教具、实际教学活动等教育环节。重点是学习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游戏活动、生活活动。

班级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学习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周计划和日计划等),尝试进行班务管理,协助记载幼儿成长档案等,参与负责本班保育、教育以及家长工作等各项工作。

家长与社区工作

内容包括:了解本班幼儿的家庭情况和幼儿园所在社区的情况,听取家长和社区对幼儿教育的意见,学习与家长沟通并组织家园联系活动,尝试根据幼儿的特点对家庭教育提出建议以及进行幼儿园与社区合作工作等。

2.要求

凡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必须到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践。实践前要做好计划,实践过程中要做好的各项活动记录,实践结束后,提交实践记录和实践总结。评定合格后可得学分。

(二) 专业综合实训、课件制作、岗位技能实训

实训是课堂教学的拓展与延伸,是对学生在“真实场景”下模拟从事未来职业情景的重要途径。学生需运用学前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并结合自己直观的实践感受,有效地为幼儿设计和组织指导各种教育活动、教学技能训练,并进行说课训练,并学会评价教学效果。例如:写一份教案(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进行一次模拟教学;儿童故事演讲;写一份幼儿园活动安排表;命题简笔画、即兴创编舞蹈、即兴伴奏等。

根据实训项目的性质、要求、演示、技能指导、设问、讨论、答疑等多种教学方法,指导教师要加强巡回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三)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是本专业学生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后的总结性作业。是综合检验学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及分析和解决问题实际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应认真对待,独立完成,若发现抄袭或请人代写或写成心得体会者,论文成绩都将被视作不合格。

1. 论文写作基本要求

写作过程一般包括选题、搜集及整理研究资料、拟定提纲、写作、修改、定稿等阶段。论文选题限于学前教育专业范围内,题目自拟。

论文要求观点正确,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论据充分,语句通顺,并能理论联系实际。字数不少于2000字。

2. 论文格式标准

板式要求:A4纸、纵向打印;页边距2.5cm ;标准字间距;行间距固定值22磅;页码从正文第1页开始,在页面底端居中。

论文题目:三号黑体,居中;姓名:宋体小四,加黑居中;摘要与关键词:论文正文前需写150字左右的论文摘要及3-5个关键词,小四号宋体;正文:文中小标题为小四号宋体加粗,正文为小四号宋体;左侧装订。

毕业论文(设计)终审合格,给予6个学分。不合格者无学分。

五、综合实践课程的实施建议

综合实践课程的教学以学生的自主学习为主,指导教师应提供必要的综合面授辅导,使学生明确综合实践课程的内容和要求。

注重对学生的个别辅导,在整个教育实践与毕业设计的过程中随时保持与学生的联系,进行必要的指导。

教育实践的教学环节建议:综合辅导——制定实习(见习)计划——开展教育实习(见习)——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小组讨论与交流——独立完成教育实习(见习)总结报告。

综合实训的教学环节建议:讲解《学前教育学》基本理论——讲解幼儿园活动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运用多种方法模仿设计各种幼儿园活动——讨论交流——模拟实践操作——评价、反馈信息——修正——模拟实践操作——完成

实训报告或反思。

毕业设计教学环节建议:综合辅导——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拟订作业题目——接受个别指导——收集资料——小组研讨与交流——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定稿——成绩评定。

六、课程考核的有关说明

1.考核对象

学前教育专业所有学生,均必须参加本专业综合实践课程的考核。

2.考核依据

制定本考核说明的依据是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课程教学实施方案。本考核说明是综合实践课程成绩评定的依据。

3.考核方式

本课程具有实践性、活动性、开放性特点,其教学活动形式、实践成果形式及成绩评定方式均不同于一般的专业课程。教育见习、教育实习、顶岗实习和假期实践的考核由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实践表现进行成绩考核和学院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勤及上交的各项材料进行成绩评定两部分组成;岗位技能实训、专业综合实训、课件制作是指导老师根据学生的考勤、课堂表现和上交的作业进行评定;毕业设计的考核是根据学生最终提交的毕业作业进行成绩评定,学院指导老师负责评价实施。考核成绩合格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未参加实践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4.成绩评定

考核成绩由系部负责评定、审核。具体操作分为三个步骤:初评—终评—抽评。即:由指导教师根据评定标准给出初评成绩,由学前教育专业小组进行终评并登记,学院在必要时进行抽检审定。

七、考核要求与成绩评定标准

(一)教育实习(见习)

1.考核内容

(1)实习(见习)完成情况材料

实习计划1份、实习成绩评定表1份、参与保育工作、教育工作、班级管理

工作以及家长和社区工作这四项工作的详细记录。

(2)教育实习(见习)总结

包含实习(见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见习)的内容与过程、实习(见习)收获及不足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2.考核标准

教育实习(见习)的成绩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实习计划周密、实习态度认真、实习效果明显;实习过程记录详尽,实习总结条理清楚、语言通顺,字数符合要求,能很好地运用所学专业理论总结教育实习,有自己独到的思路。

良好: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实习计划较周密、实习态度较认真、实习效果较好;实习过程记录较详尽,实习总结结构完整、语言通顺,字数符合要求,能尝试运用所学理论对教育实习工作进行总结。

合格: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有实习计划、实习态度基本端正,实习效果一般;有完整的实习过程记录,实习总结语言基本通顺,字数符合要求。

不合格:凡不符合合格的标准中所提到的任何一条要求,均视为不合格。

3.成绩评定办法

系部负责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践的具体成绩评定工作(包括制定成绩评定办法、指导和组织评定小组、开展评定、审定评定结果等)。

(二)专业综合实训、课件制作、岗位技能实训

实训技能考核内容:实训原理、实训基本技能、实训设计、实训结果分析等;每次实训后,教师应根据学生的考勤、实训表现、实训操作技能、实训报告进行成绩评定)并按规定登录成绩。成绩评定可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90分以上):实训期间考勤记录为全勤,无迟到早退现象;全面完成各项实训任务,实训效果好,教学技能强,基本技能考核优;在实训中表现优秀,受到指导老师、同学好评;实训报告内容真实、具体,论述正确,主题突出,收

获大,体会深刻,在专业知识领域方面有一定的见解或独创性。

良好(80——89分):实训期间考勤记录为全勤,无迟到早退现象。较好的完成实训的各项任务,操作能力强,实训效果较好,技能考核为良;实训中表现良好,受到实训老师的好评;实训报告内容真实,基本概念正确,论述清楚,收获较大,对专业知识有独到的见解,评分等级为良。

中(70——79分):在实训期间无旷课现象,无迟到早退现象;完成实训任务,有一定的动手能力,实训认真,技能考核为中;在实训中心表现较好,实训老师反映较好;实训报告内容真实,基本概念正确,有一定的收获、体会和见解,对专业知识有一定的见解,对评定等级为中。

及格(60——69分):在实训期间请假不超过三次,迟到早退现象不超过3次;基本完成实训任务,有一定的动手能力,实训比较认真,技能考核为合格;在实训中心表现一般,实训老师反映较好;实训报告内容真实,有一定的数据做支撑,有一定的收获、体会和见解,文中基本概念正确,文理通顺,评定等级为合格。

不及格(60分以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及格,病事假3天以上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旷课两节以上者;因为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拒绝赔偿者;不能完成实训任务,动手能力差,技能考核为不及格者;在实训过程中不遵守实训中心纪律和实习规程,由于自己过失引起实训事故,擅自离职者;

以上三个方面的成绩评定为:技能考核指导教师进行打分评定,《实训报告》成绩由专业及实训指导老师评定。

(三)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成绩分为四个等级: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观点正确;论据充足;论述深刻,论证严谨;有一定的独创性,科学性较强;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格式规范;字数符合要求,提交的材料完整。

良好:观点正确;论据充足;论述比较深刻,论证比较严谨;有一定的新意和一定科学性;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格式规范;字数符合要求,提

交的材料完整。

合格:观点明确;有论据;进行了一定的论述和论证;有一定研究意义;结构比较完整,层次比较清晰,语言基本通顺,格式基本规范;字数符合要求,提交的材料完整。

不合格:观点不明确或明显错谬;没有论据或材料虚假;未开展论述和论证;结构不完整或结构混乱;语言不通顺;格式不规范;字数不符合要求或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抄袭他人成果。

八、考核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综合实践实施过程中,指导教师的资格以及所指导的人数、成绩初评与终评等方面的具体操作必须按照《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课程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2.应提醒学生充分重视综合实践课程的考核,强调独立自主地完成教育实习(见习)、实训和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性。

3.各指导老师应特别重视对教育实践过程的指导、监控和评价,在成绩评定时注意对过程的考核,对考核成绩一定要参照教育实习(见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所要求的相关资料综合评定。

4.准确把握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避免作过高或过低要求。

5.在终评时要严格掌握成绩评定标准,加强研讨交流,尽量避免评定尺度不一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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