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暑期假日学校优秀评选

2014年崇明县未成年人暑期工作评优表彰活动通知

各假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未成年人暑期工作会议要求及《2014年崇明县未成年人暑期工作通知》精神,引导我县未成年人在暑期中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各单位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活动项目和工作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现就2014年崇明县未成年人暑期评优表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组织奖、优秀活动项目、优秀校外活动场馆、星级假日学校、暑期工作优秀个人共五类。

二、评选对象

1、优秀组织奖:各成员单位、乡镇、中小学;

2、优秀活动项目:各成员单位、乡镇、中小学、村(居)、场馆; 3、优秀校外活动场馆:各校外教育活动场馆 4、星级假日学校:各村居假日学校;

5、暑期工作优秀个人(包括优秀管理者、志愿者、辅导员、指导教师等):各成员单位、乡镇、中小学、村(居)、场馆等层面的各类暑期工作人员。

三、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奖

注重日常调研,及时了解本地区未成年人的暑期工作需求,积极做好资源整合、沟通协调、监管督查、总结交流等工作,努力推进暑

期工作有效开展和特色项目培育,并具有良好成效和优秀经验。

2、优秀活动项目

能够充分利用区域优质资源,精心策划组织,持续开展,有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并受到师生、家长、社会好评的暑期活动项目。

3、优秀校外活动场馆

能够充分利用自身场馆的人力、物力资源,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精心设计、组织开展教育活动,组织管理工作严密,活动具有体验性、感悟性,受到学生及其家长的欢迎。

4、星级假日学校

能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组织网络,为未成年人开放活动场所,认真组织未成年人暑期活动并形成一定特色。能确保一定经费,专门用于暑期工作。重视对特殊学生的教育保护,严格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止青少年非正常伤亡事故的发生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假日学校。

5、暑期工作优秀个人

有效做好未成年人暑期活动管理、实施、辅导工作,关注特殊家庭子女暑期生活,加强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为青少年办实事,成绩显著,并受到家长、学生、社会好评的个人。

四、申报要求 1、优秀组织奖

各成员单位、乡镇、中小学根据《2014年崇明县未成年人暑期工作通知》要求的各项工作以及本单位的特色亮点,对暑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暑期工作总结材料2500字左右,于8月20日前以电子稿和书面稿形式报送县假期办。由县文明办、督导室、假期办根据各单

位暑期工作推进情况、实际效果确定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2、优秀活动项目

各单位对照上述评选条件,做好暑期工作优秀活动项目的申报工作。每个优秀活动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优秀活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活动图片或音像资料、相关媒体报道等,于8月20日前以电子稿和书面稿形式报送县假期办。

3、优秀校外活动场馆

各场馆根据《2014年崇明县未成年人暑期工作通知》要求的各项工作以及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对暑期活动进行总结,暑期活动总结材料1500字左右,于8月20日前以电子稿和书面稿形式报送县假期办。由县文明办、督导室、假期办根据各场馆暑期活动情况、实际效果确定获奖单位。

4、星级假日学校

各村(居)对照上述评选条件和《崇明县假日学校星级评选考评表》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总结和自评,经乡镇考核后报县假期办。

凡申报的村(居),填妥《崇明县星级假日学校申报表》(见附件2)和《假日学校星级评选考评表》(见附件3),经各乡镇统一汇总后于8月20日前以电子稿和书面稿形式报送县假期办。

5、暑期工作优秀个人

凡申报的个人,填妥《崇明县暑期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经委办局、乡镇、中小学统一汇总后于8月20日前以电子稿和书面稿形式报送县假期办。名额分配见附件5。

五、评选表彰

8月下旬,县假期办将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评选,

其中申报四星级(含)以上的假日学校进行现场集中评审。县假期办将于9月份召开暑期工作总结表彰会,对各类先进进行表彰奖励。

县假期办联系人:严英、施胜平 电话:59611077 假期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崇明县星级假日学校申报表3、崇明县星级假日学校创建评估指标4、崇明县暑期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5、

2014年崇明县未成年人暑期工作优秀活动项目申报表

2014年崇明县未成年人暑期工作优秀个人名额建议表。

崇明县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2014年崇明县未成年人暑期工作优秀活动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填写

崇 明 县 星 级 假 日 学 校

申 报 表

假日学校名称

报 送 单 位

申 报 星 级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崇明县星级假日学校创建评估指标

____ __ 假日学校(盖章) 申报级别___ 申报时间

说明:

1. 按照指标进行评分,精确到0.5分,总分为100分。

2. 凡在暑期中出现案发、非正常死亡及重特大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3. 等级分值及比例控制:五星级(总分在90分及以上),四星级(总分在80分及以上);五星级假日学校获评比例在10%—15%之间;四星级假日学校获评比例在20%左右。

附件4:

崇明县暑期工作优秀个人

申 报 表

姓 名

报送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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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14崇明县未成年人暑期工作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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