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竣工资料整理管理办法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延安中医院项目部

Z-2015-6

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管理办法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延安新区中医院工程项目部

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延安中医院项目部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统一档案文件的编制和整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分局有关档案管理标准,结合分局专业特点,特制定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延安中医院项目部参建项目的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第三条 依据文件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18894-2002)

《工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四条 职责

1、项目部综合部为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归口管理部门。项目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解释; 指导、检查、监督各项目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2、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竣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及汇总工作,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要求成立完(竣)工资料编制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技术员、质检员、资料员参与。

3、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将审核完毕的完(竣)工资料,按要求提交一份完整的电子版给分局工程技术部存档。

第五条 完(竣)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验收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他资料等。

1、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类文件

A. 施工方案及审批单、方案变更单;B. 设计图纸交底会议纪要;

C. 设计变更单;D. 工程变更单;E. 技术交底记录;F.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工程定位测量放线复核单;G. 施工日志;H. 其它

2、施工质量保证类文件

A. 施工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等);B. 原材料试验报告;C. 中间产品检验检测记录、检测报告D. 施工试验记录;E.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F. 其它

3、施工质量验收类文件

A. 质量评定资料;B. 工程验收签证、工程验收鉴定书;C. 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D. 竣工图纸;E.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F. 其它。

4、施工过程的照片、影像资料;

第六条 提交分局的竣工资料还应包含以下资料交由分局经营管理部保留存档:

A. 合同文件(对上对下);B. 结算资料(对上对下);C. 变更索赔资料;D. 施工业绩证明;E. 协作队伍资质影印件;F. 其它经营管理类。

第七条 竣工资料的质量要求

1、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书写、绘制;若行业规定与此规定不符的,可作特殊情况对待,但必须在编制说明中说明。

3、原始记录一律要求是原件,对字迹不清或破损的重要材料,应进行复制后与原件一起归档,复制件在前,原件在后。

4、凡由易褪色书写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附一份复印件,复制件在前,原件在后。

5、合同、协议书一律归正本,并且附件必须齐全,特殊情况若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可使用复印件,但应加盖公章。

第八条 档案分类与编号办法依据业主编制下发的办法执行。

第九条 归档资料,除按业主合同要求需移交的份数外,还应按工程管理部的要求提交相同内容的一份。

第十条 提交时限

在相应资料移交给业主后一个月内应将相应资料交分局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资料整编考核。各项目的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纳入项目最终完工考核项,占总分的5%。按以下内容按所占权重计算:

1、内容的完整性:占60%;

2、按归定日期提交:20%;

3、编制质量:20%。

第十二条 工程档案管理

1、工程档案应设专人进行保管,建立档案目录;有条件的要保留电子档案。

2、已存档的工程档案只限内部查阅、复制与借阅;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5年8月3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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