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探析

2008年7月(总第173期)

法制与经济

FAZHIYUJINGJI

NO.7,2008

(Cumulatively,NO.173)

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探析

廖志平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科学系,湖南衡阳421005)

[摘要]如何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已成为当前研究大学生犯罪的首要任务。大学生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因素在特定环境下

的有机结合,主要有社会客观原因、大学生自身的主观因素、家庭因素的影响、学校教育与管理上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等各种原因。通过对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进行深刻地剖析,对预防、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促使高等教育正常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

违法犯罪原因是一个复杂体,既有综合性又有层次性,是社会因素、生物因素、地理因素、行为人主观等多方面因素的产物。我们在分析大学违法犯罪个案时,常常会存在这样的原因链,在这个原因链中既有家庭原因、学校原因,还有社会原因及个人自身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社会客观原因

从当前形式看,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负面影响主要有:1.

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市场经济给中国社会注入了活力,但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由于市场经济以个人对自我利益的关心为驱动力来激励个人的积极活动,市场会强烈地刺激一部分人为攫取不正当的利益而采取反伦理的方式去从事市场活动。于是,见权忘义、唯利是图、腐朽生活方式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容易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

2.

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控制能力的弱化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社会生产方式大变革时期,社会型态的转型,致使整体的社会控制力量减弱。但同时旧的体制被打破后,新的体制又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造成了社会教育和社会管理放松,使得社会原有体制弱化。社会控制力量和个体自控力的弱化,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

社会道德的失范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面对复杂的社会现象,传统道德受到冲击,传统的道德思想和现代生活方式交叉并存,使大学生群体感到无所适从,少数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偏轨和倾斜,缺乏对新旧观念整合的能力和经验,不能有效地运用自我防卫机制,这样必然使自己道德困惑、认知失调和心态失衡,容易产生犯罪心理。

4.

不良文化的影响当前,国内出现了多种类型的文化,一些非主流文化的负面内容对大学生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这种现状影响着大学生的道德认知水平、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以及大学生的行为与生活方式。具体来讲主要有:

(1)文化冲突给大学生思想观念带来的冲击。文化冲突的客观存在往往造成人们原有道德、价值观念的混乱,容易使人们陷入意识、观念的混乱状态,传统道德本身的一些缺陷使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失去了过去的影响力,新思想与传统道德观念之间的冲突大大消弱传统道德对犯罪的抑制作用,容易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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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的形成。

(2)大众传播媒介中不良因素的诱导。大众传播媒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心理和行为。当前,一些大众传媒大肆渲染暴力、色情、颓废和其他低级不健康的内容,诱发不健康乃至违法犯罪心理的滋长,大学生许多暴力及性违法犯罪就源于媒体的影响。

5.

网络带来的负面影响互联网是开放的,信息多种多样,很难管理、

控制和引导。这使得学生时刻面对各种社会思潮、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的影响,甚至成为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诱因。互联网带来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导致学生对意识形态、思想行为方面内容的选择性增强,容易使鉴别能力差、意志薄弱的学生在面临各种选择的时候走向歧路。第二,学生行为的内在思想的内隐性增大。在信息时代,受到了怎么的影响,跟什么样的人交流等等,许多外显的内容,更多的隐入到虚拟的世界中去,使学生的道德认知、道德观念等基本情况更不容易把握。第三,学生个性的发展趋向虚拟。网络技术的迅速推广普及,使得学生有了更大的主动性,但也会影响大学生个性健康发展,学生很容易在网络上获得为人处世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影响正常社会交往,进而影响学生社会化进程,导致脱离现实社会的情况发生。

二、大学生自身的主观因素

1.

独生子女的家庭背景首先,独生子女相对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承受挫折的能力差。其次,独生子女从小缺乏集体环境,导致缺乏集体感与合作精神,不利于其健康人格和正确人生观的塑造。第三,独生子女的家庭背景容易导致大学生形成自我中心意识。

2.

大学生生理和心理发育不平衡在校大学生属于青年期,在生理发育逐趋成熟的阶段,其心理却没有同步发展。这一时期的大学生的心理呈现出好冲动、自我控制能力差、心理脆弱,应对挫折的能力较差等特点。这些不良的心理特点若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改善,都可能成为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诱因。

3.

道德失范,缺乏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从目前来看,大学生不正确的世界观、

价值观和人生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治信仰的迷惘。当代大学生的政治信仰本应是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但据调查,部分大学生存在着信仰危机,有的学生甚至相信命运。信仰缺失已成为当代

大学生无法挥去的一种迷惘。第二,将主观凌驾客观之上的唯心主义世界观。一些大学生在这种世界观的支配下,跟着感觉走,青睐随心所欲的生活方式,视社会道德和法律为多余。第三,只讲索取、不讲奉献的价值观。当代大学生的价值主体已由社会本位转向个人本位,价值取向由重理想转向重现实功利。

4.

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民主法制建设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正在逐步从依靠政策办事转变到依法治国,对大学生也加强了法制教育和宣传。但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的人比比皆是,大学生也不例外。大学生普遍法制观念缺乏,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严重错位。

道德观念的错乱与缺失,使一些不懂法、不知法的大学生一步步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因素的影响

大量的研究资料表明,一些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与其家庭教育失当及不良家庭环境有着直接的联系。

1.

家庭结构不健全对子女的影响结构不健全的家庭容易使家庭教育功能减弱甚至丧失教育功能,一方面可能因为补偿而过分溺爱,另一方面也可能造成对子女的感情淡漠,这一点在单亲家庭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2.

家庭教育失当是大学生滋生违法犯罪的土壤现在,不少家庭缺乏应有的教育子女的意识和知识,缺少科学教育子女的方法,或者采取自由放任态度,或者一味满足子女在物质、生活上的任何需求,而忽视了对子女的道德修养和思想、政治方面的教育。甚至有的父母灌输给子女的价值观、人生观、行为方式本身就偏离法律和道德要求。各种失当家庭教育方式容易使子女形成扭曲的心态,一旦远离父母,受到外界刺激,极易产生偏激行为而导致违法犯罪。

3.

不良的家庭环境对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影响良好的家庭环境,会孕育子女健全的人格,给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必要的良好的条件。相反,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子女的人格向变态的方向发展,往往是造成子女犯罪的主要客观因素。实践证明大量违法犯罪人都是生活在不良的家庭环境中,比如家庭关系紧张,家庭成员之间经常吵架、打架,家长文化素质、道德水准低下,甚至有违法犯罪记录等。

4.

家庭控制能力降低目前,在高校就读的大学生中,绝大部分都是处在远离家乡和家人的外地,父母不可能再象对待中学生那样事无巨细地体贴、约束子女,即使有所担心也是鞭长莫及。这在客观上纵容了一部分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学校教育与管理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学生来源、学生素质、学校法律性质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虽然总体上大学生占社会总体违法犯罪比率还是偏低,但发生在大学校园里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现象不得不令我们对学校的教育进行反思。

1.

学校教育的失误是引发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1)中学教育中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的不良影响。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有的中小学在办学思想、管理制度、教育方法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学校把追求升学率作为工作的唯一重点。中学教育和管理的失误,造成一些

学生素质很差,表现为学生缺乏是非观念,道德水准低,以自我为中心,缺乏远大理想和抱负。

(2)高校道德教育与专业知识教育的脱节。

近年来,虽然我国高校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专业教育受到极大重视,水平不断提高,但德育和智育、“成人”教育和“成才”教育、育人与教书却没有相互渗透、相互交融,而是存在脱节状态。最典型的是学生学习成绩成为衡量学生素质的主要标准,品德教育被忽视或形式化严重。而且在高校教育中呈现教书与育人相脱离,重视教师的知识和技术的传授能力,忽视教师对大学生的品德塑造能力。这种局面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校园道德状况严重滑坡,导致越过道德底线、人性底线的违法犯罪事件层出不穷

(3)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形式化严重。虽然各高校都开展了三育人”

创建活动,制定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方案,提出了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方针。但这一切努力都收效甚微。第一可能是因为长期以来形成的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形而上学的思维习惯和工作作风抑制了效果的呈现。第二可能是愈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阻击了高校良好愿望的实现。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教育产业化已成为现实趋势,高校在比英语过级考试通过率,计算机水平合格率,研究生升学率,高质量论文发表数量,毕业生就业率等等。所有这些竞争里恰恰缺少了道德教育的指标。

(4)高校的德育教学存在一定问题。目前高校德育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

德育内容上的欠缺。我国高校现有的德育模式虽然从改革开放以来有一些改革,但基本上还是封闭条件下计划经济体制在教育领域的反映,是直接的、功利的,缺乏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精神,缺乏对大学生品德形成规律的科学研究和具体运用,固守已有的德育思维模式和习以为常的工作套路。第二,更多重视德育工作者的主导作用,忽视大学生的主体性作用。传统的德育模式总习惯于把大学生当作单纯的接受者,只看到学生的幼稚和不成熟,看不到学生旺盛的生命力及其多方面的发展需要和发展可能,看不到学生是教育活动的不可替代的主体。

(5)高校在心理健康教育课、

普法教育上存在一定的欠缺大学生违法犯罪与其不健康的心理有直接联系,心理健康教育已经引起高校工作者的关注,但目前在高校教育中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关心、教育的力度还是不够。大学生处于心理发展的动荡期,情感发展极不稳定,具有较大的可塑性。当前许多高校虽然已建立了心理咨询机构,但学生真正了解和信赖的不多,工作开展得并不尽如人意。

另一方面,高校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力度不够。目前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课程来实现,首先就课程的教学而言存在以下不足:缺陷之一是教育流于形式化。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有些高校还擅自将课时以所谓的课外实践等理由进行削减;缺陷之二:形式简单,教育方法缺乏多样化。大多数学校的法律教育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填鸭式”

方法进行教学,缺乏直观的教育,使学生不感兴趣,效果欠缺;缺陷之三:质量不高,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多数学校的《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很少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其次,对学生进行法

[下转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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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其生产经营本质及其对整个社会生活的稳定性作用,不可避免的与体现国家社会职能的关系牵连在一起,也会有权威性调整办法,但国际商法大量的是自治的调整方法。而国际经济法则主要是调整纵向管理关系,其调整方法往往是具有权威性的调整方法。如果是国际法的主体之间形成的经济协调关系,其调整方法既非自治的方法,也不是所谓权威性调整方法。至此,可以看到,按照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即法律规范有其自身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国际商法具有独立法律部门的明显特征。

(三)国际商法独立的必要性

从法律规范的规模上来看。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形成不仅需要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和独特的调整方法,而且往往需要长期的积淀形成相当规模的法律规范。国际商法经历了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近代商法的国内化和当代商法的国际化三个阶段,国际社会制定和编纂的国际商事法律规范数目已相当可观,涉及国际贸易的诸多领域,涵盖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贸易术语,国际海上、陆上、航空运输及多式联运,国际保险,国际票据,跨国公司,国际技术转让,国际融资,国际私人投资,国际工程承包等诸多领域。这些规范已非既存的国际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所能包容,它已成为一个内容丰富、结构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而且,按照我国的主流观点,国际经济法是一个可以涵盖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的边缘性综合体,其所包括的内容是其它法律所不能做到的,因为它突破了传统的法学分科;更随着

世界贸易组织的出现,各国都将这一庞大的法律体系纳入到了国际经济法的学习和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之庞大已经可以说是巨大了。而如果再将已经是一个庞大范围的国际商法纳入国际经济法的范畴,只会让人们觉得国际经济法是严重“超标”,和其它部门法严重不成比例。法律部门的划分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它会随着人们的认识水平和法律本身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在划分部门法时应考虑某一领域相应法规的多寡,既不应过宽也不应过细。如果说宏观国际经济法是20多年前中国当时特定历史时期的适时之举的话,那么,20多年后给宏观国际经济法进行必要的瘦身,将国际经济法中调整平等私人主体间横向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纳入国际商法,使我国的国际经济法学与国内经济法学、国际商法学与国内商法学一一对应,便是我国当下明智之选。[2]

[参考文献]

综合性、独立性.国际经济[1]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科的边缘性、法论丛(第一卷)法律出版社,.1998:45~48.

[2]屈广清,刘萍.对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关系的深层思考.辽宁警专学报.200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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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教育应该贯穿于大学生整个大学生活,而不应该仅仅在一个学期进行集中教育后便束之高阁。没有使法制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学校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也是一个重要原因2.

违纪行为管理不严。目前一些高校纪律不严(1)对不良、

密,管理紊乱,各部门管理混乱,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不到位,对学生的违纪行为的管理上存在松懈甚至放任的现象,以至于学生从不良行为发展到违纪行为最后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

(2)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过程中出现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弱化趋向。近20年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也出现了新的矛盾和困难,最突出的矛盾就是规模扩大与管理滞后的矛盾,大学管理弱化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在高校后勤管理社会化改革后,带来的影响更多。

一些高校(3)校规校纪存在漏洞或规定不合理,难以执行。过高估计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对学生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加以规范,或规章、制度自身不健全、不完善。

校园腐败现象的不良影响3.

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校园腐败存在于大学生的整个生涯中,不仅仅在平时的管理上,在平时的生活上,在重要决策方面更是多见。如:评优、入党问题上不同程度存在不公平、腐败现象,推荐工作时的“关系”。所有这些都给大学生的思想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是导致大学生将来走向犯罪的导火线。

高校周遍环境日益复杂,问题重重4.

由于高校是一个庞大的消费市场,各行各业各类人员都看

(3)

好高校周遍环境这块消费市场,致使高校周遍环境虽经治理,仍然问题重重。主要表现为问题更加隐蔽、周遍环境更加复杂等特点。如录像厅播放的影视电影品格低下,各种KTV等娱乐场所良莠不齐,电子游戏厅、网吧比比皆是,一些自制力差的大学生在学校受到的正面教育很难抵御校外的反面侵蚀。

[参考文献]

[1]颜小冬.当代大学生犯罪问题研究.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

非常心理.北京:当代出版社,2003.[2]杨华渝.

[3]傅江浩.大学生犯罪问题与高校法制教育探析.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04,(2).

[4]赵文经.社会转型期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透视.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4).

当代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湘潭师范学院学报.[5]敖峰.

2007,(3).

在校大学生犯罪现象探析.咸宁学院学报.[6]胡贤斐.2007,(1).大学生犯罪原因及预防.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2007,[7]王晓曦.

[作者简介]廖志平(1975-),男,湖南衡阳人,法律硕士,讲师,研究方

向:法学及高校管理。

[基金项目]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基金项目(编号:S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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