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和路径

课题名称:我国公共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和路径

一)我国公共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

1.公共事业单位的结构不合理,资源严重浪费.

2.公共事业单位因增长过快,机构重叠,人浮于事,使财政负担沉重.

3.公共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滞后.

(二)我国公共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

1.合理布局.

2.减轻财政的负担.

3.科学的管理体制.

(三)我国公共事业单位的改革路径

1. 建立公共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体制.

2. 推行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

3. 综合配套,稳步推进.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深入和发展,中国政府进行了多次改革,精简机构,裁减人员,转变职能,这些改革举措与法治政府、简政放权、政务公开、民主治理等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中国政府治道变革的潮流。这一变革,虽然没有像200年前的法国大革命那样轰轰烈烈,但是其影响、效果和变化的速度,完全超过了表面上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我们回首过去的20年,可以发现:日益有限的政府职能越来越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日益法制化的政府行为、日益民主化的政府决策、日益公开的政务信息,日益以公民和社会组织多中心自主治理为基础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这一切都使得中国政府的治理之道即治道发生了大规模的变化。当然,这一进程依然在进行之中。明年即将启动的事业单位改革,可以说是这一进程的又一重大举措。

从比较的角度来看,中国的事业单位,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现象。很多研究中国问题的外国学者,或者想把成果用英文发表的中国学者,一直想不出一个适当的英文单词来表达中国的事业单位,因为英文世界里面没有对应的存在。我的建议是直接用汉语拼音。很多进行比较研究的学者发现,很难用国外的非营利组织(NPO)或者非政府组织(NGO)理论来研究中国的事业单位。中国事业单位的特殊性,不仅难倒了学者,而且也难道了官员:事业单位如何在法律上界定?科研、教育、培训和医疗卫生等事业如何发展?政府在其中应该起到一个什么样的作用?

根据西方的理论和实践,这些问题都很难回答。当然,问题再难,改革总是需要进行的。市场经济导向的改革促进了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要迅速发展,事业单位不改革是不行的。我们有必要根据中国的实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治道变革的基本要求,从多个角度去分析中国事业单位的复杂问题,并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思路:

从组织的法律定位角度去看。现在的事业单位情况非常复杂,但有一个特点,在法律上都叫做“事业法人”,而且产权都是国家所有,从业人员除了临时工,往往都叫做国家干部。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应该把现在的事业单位分成三个类型:执行政府职能的法定单位,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公益单位,可以企业化运作的营利单位。这三个类型中,只有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公益单位基础保持事业法人的身份,法定单位转变成政府机构,营利性单位则变成企业法人。除了法定机构之外,所有单位都取消行政级别。

从财务运作的角度去看,法定机构执行政府管理和执法职能,完全由国家提供财政支持,它们可以根据所提供的服务收取适当的用户费用,如护照的成本费或者罚款收入,但所收取的费用全部收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企业化的营利单位,政府不再提供财政支持,但是如果国家有科研、培训等方面的项目,这些营利性的科研单位和教学培训机构,可以参与竞争招标。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公益单位,政府提供适当的财政支持,与此同时改革政府的拨款方式,提高公益服务机构的竞争性。

从人员运作的角度去看,取消统一的干部身份制度,法定机构的人员转变成公务员,营利性机构的人员身份与企业单位人员相同,公益性服务单位如基础性的科研机构继续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所有人员,除了法定机构可以拥有适当的行政级别之外,都不再保留行政级别,不再按照千篇一律的行政级别确定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事业单位局级单位副部级人员等令人奇怪的现象应该在这一轮改革中消失。

从运作机制的角度来看,公共事业单位的融资机制应该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和民间人员开放。这要求取消国家所有制和民间所有制的区分,废除具有所有制歧视性的法律规定,修改法律,取消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所有制的事业单位之间的身份差别,不分所有制,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有的事业单位不再作为两种法人,而是统称为事业法人。与此同时,各种限制民间资本和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民间人员举办事业单位的障碍应该陆续取消,使得民办的非企业单位具有与国家投资的事业单位一样具有同等的身份和地位,能够根据公平竞争原则,获得国家财政的补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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