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视的中国奇迹的创造者--面对歧视,民工的梦与痛

20多年来,农民工的血汗劳动和低廉工资,成为推动中国经济迅猛增长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但他们却由此受惠不多

生,或者死,这是一个问题。

含辛茹苦几个月,却拿不到工钱,生活陷入绝境,激愤之下连杀四人,甘肃农民工王斌余案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一个本来在司法上毫无悬念的死刑判决,在舆论的追问之下却显得可疑起来。

对王案的讨论,涉及司法与媒体的博弈,民意与法律的冲突,个体公正与整体公正的较量。也许,这些讨论最终无法挽回王斌余的生命,但这并不妨碍这次讨论的价值,随着讨论的深入,公众关注的焦点从司法公正转向了社会公正,转向了关注中国数量庞大的农民工整体的生存状态,还有在此背景下社会和谐遭遇的严重挑战。

23岁的祝强(左)和24岁的袁云祖,他们在深圳打工时分别失去了右手和左手,如今二人已成为民工维权NGO的负责人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4年全国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为539元,而同期的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是1335元。这组数据意味着,2004年全国因为雇佣农民工一项就节省了11462亿元的工资开支,相当于当年中国GDP的8.5%,这大体相当于中国当年的经济增长率,可以说民工的劳动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尽管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可他们的孩子却不能在城市上学、家庭不能团聚、没有社会保障、没有医疗服务、没有就业培训、缺乏社会支持。这就导致他们的基本权利屡遭侵害,甚至剥夺了他们在城市的生存与发展机会。

1980年后出生的打工仔打工妹越来越多,相比他们的兄长父母等老一代民工,我们称他们为新生代民工。现在的打工仔打工妹们已经不再是20多年前的那些茫然、木讷,仅想出来挣点活命的钱的农民,他们是现代传媒和通讯技术教育出来的新一代工人阶级,他们有更强的城市生活动机,更不能容忍社会不公和身份歧视,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往往会采取一些比较激烈的对抗性行为,来直接或间接地表达他们的不满。

事实证明,如果“他们”过不好,“我们”——所谓的城里人也过不好,也许,我们原本就不该分彼此。

被忽视的中国奇迹的创造者

“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员、学术界和新闻媒体,人们在谈论深圳的辉煌成就时,总是提到总设计师的英明,历任领导的审时度势,毗邻香港的地缘优势,中国的大环境如何有利,”刘开明说,“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千百万外来工,其实正是他们,为这个城市的发展做出了最大贡献与牺牲!”

2005年8月26日,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25周年纪念日。但一位深圳人却对官方纪念方式的某种缺失表达了不满。

40岁的刘开明博士是非政府组织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ICO)所长,也是其附属的外来工社区学院的负责人,2001年3月成立的这家机构一直关注中国外来工的生存状况和再教育,关注和谐劳资关系的建立。

         80年代出生的打工仔已经不习惯农村生活,渴望成为市民

谈到外来工为深圳、为中国经济所做的贡献,刘开明首先一字不顿地给记者复述了一系列数字:

国家统计局公布,2004年全国农民工月平均收入539元,而同期城镇工人是1335元,也就是说,因为雇佣农民工,雇主每人每月可以节省796元。全国因雇佣农民工而节省的开支相当于当年GDP的8.5%,这大体相当于中国当年经济增长的速度,这还不包括福利、保险的节省,可以说是农民工的劳动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深圳市总人口有1200多万,其中户籍居民只有171万,外来人口中80%是农民工,深圳64%的税收靠制造业,而制造业里85%的员工是农民工;

深圳就业的户籍人口不到100万,其中有10万左右是公务员,另外相当部分是各类企业的高管、国有垄断企业员工或个体、私营企业主。深圳80%的税收是农民工所在产业创造的。但是,农民工很少享受他们所创造的税收——2004年深圳税收1183亿元,地方财政开支425亿元,这些钱基本上花在了171万深圳户籍人口身上,其中10万左右的公务员受益最大;

深圳是全国少有的几个收外来工子女借读费的城市。算一笔账,深圳800万外来工,子女在深圳的不会超过100万,只要财政拿出10亿,即每位身上摊上1000元,就可解决全部外来工子女上学的问题,同时可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10亿元,对深圳来说真是九牛一毛。须知,市政府一个幼儿园每年财政补贴就有几千万元;

中国农民工群体有1.2亿人,其中进入制造业的占30%,占全国出口加工制造业就业人数的68%,中国的进出口额11547亿美元,主要靠制造业,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人正是农民工,没有这个群体的发展,就没有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20多年来,中国农民工为国家经济的迅猛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由于不享有中心话语权,他们所做的贡献往往被社会所忽视),但农民工自己却受惠不多,犹如他们在城市建起一座座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最终却必须离去,让别人来享用。

外来民工的严酷生存现实

哈尔滨市最近接连发生两起进城农民工讨薪不成酿成的惨剧:湖北农民胡兴英向工头任某讨要4000元工钱未果,愤而将油漆泼向自己与工头后点燃,结果胡兴英经抢救无效死亡,工头任某被严重烧伤。就在胡兴英不幸死亡的第三天,从沈阳来哈尔滨市打工的曹庆也是因为自己与工友的工钱要不回来,一气之下把一瓶汽油倒在自己身上点燃自焚。

据全国总工会不完全统计,到2004年11月中旬,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亿元。为了索要农民工的1000亿元欠薪,整个社会至少要付出3000亿元的成本。

外来工合理的工资报酬权屡屡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同工不同酬,外来工虽然从事的是与城市人同样的工作,却拿着不一样的报酬;二是加班不给加班费或少给加班费;三是拖欠甚至拒付工资。

近年来,国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大量增加,其中不乏命案,最近引起广泛关注的甘肃民工王斌余杀四人案不过是最新一例。

除了拖欠工资外,农民工合法权益被侵害还表现在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劳动保护、超时疲劳工作现象十分严重,以及由此引发的职业病和工伤频发。2002年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资料显示,珠江三角洲的外来工每天工作8小时或以下的仅占三成,其余七成超过8小时,10-12小时者占3成多,12-14小时者占四成多,每月没有休息日者竟占到四成七。同时,他们加班并不一定能拿到加班费,因为一些经营者把加班当成了盘剥农民工的又一手段。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外来女工的工作疲劳度存在较大的差异。相对来说,国有企业的女工工作最轻松,只有3.8%的人认为“非常疲劳”,觉得“比较疲劳”的也不到三成。在私营企业打工的外来妹工作最辛苦,六成多的被访者下班后觉得“非常疲劳”或“比较疲劳”,比国有企业高出三成。

1998年11月1日到18日,深圳一家毛绒布织造公司挡车工刘涛,加班时间达到78小时,平均每天4个多小时,20日那天,她因为劳累过度而晕倒,被飞快转动的机器吞掉了双臂。在众多的个案调查中,发生工伤事故的三个最重要原因是工作时间太长、机器失灵和工人没有安全防护知识,其中连续工作时间太长是工人生命的最大杀手。

出人意料的是,有调查显示,许多工人还是想加班,常见的说法是,“因为不加班工资很低”,由此可见,雇主把单位时间的劳动报酬压到最低,迫使工人选择用加班形式多挣一点钱。此外,对工人封闭式的管理把各个工厂与外部世界隔离开来,工作之外单调而贫乏的业余生活,使他们能够忍受加班的疲劳。

有学者指出,农民工的心理特征正像边缘性人格障碍症患者一样,现实对欲望的无法满足带来了他们对现实的愤怒,农民工在对城市、农村双向逃避的同时,也有对城市、农村的双向对抗,如对现实社会的反感、不满及敌对情绪,背离传统道德,代之而起的是欺诈、行骗、及时行乐等极端个人主义等。这一观点似乎在对农民工犯罪问题上得到了回应。

学者呼吁,应给予农民工更多的社会支持,增强其耐受、应付和摆脱紧张处境的能力。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改善农民工的生活条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从而有益于他们的身心健康。

根本解决之道:

让农民成为市民

“外来工现在考虑最多的不是工资多赚100元还是少赚100元。2001年中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每月800多元,东莞的外来工已经可以达到这个数字,”刘开明说,“如果外来工在城里可以过上小日子,孩子可以在城市上学,家人能够在城市团聚,能够在城市里看病,能够获得各种社会保障,可以在城市安定下来,这个意义远比多赚一两百元工资要大。”

“如果阿星与他的父母、姑姑住在一起,就有一个社会支持网络、制约系统,阿星就不可能杀人。遗憾的是,阿星的父母在深圳工作了十多年,仍然不能在深圳定居,社会体制不能给他们稳定感。”

深圳市官方几个部门组成的外来工管理课题组于湖南、四川访谈在深打工返乡的“打工者”。许多外来工声称,他们很希望留在深圳,但在目前的制度、政策环境和低劣而不稳定的生存状况下,他们不能不选择离开,因为在深圳户口解决不了、工作不稳定、钱不好挣、干活太辛苦、生活条件差、经常受欺负、人身安全无保障。

社会学家们的调查显示,由于农村依旧贫困,返乡的外来工大多数仍然会寻找机会外出打工,打工几乎成为他们改变命运的惟一途径,但城市又不允许他们定居下来,于是,农民工就只能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进退,并随着民工潮的涨伏而钟摆式地在城市与乡村间来回摆动。

“由于个人能力、受教育程度、综合文化素养、发展机遇、勤奋程度、职业性质而产生贫富的不均以及收入的差异,是经济发展初级阶段正常的社会现象,但如果贫富悬殊与身份差异是因为制度设计的不合理而造成的,就是社会的不公正。”

民工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是让他们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建立社会支持体系,让农民工转化为城市市民。目前,以户籍管理制度为标志的城乡分割制度,是农民流动和城市化适应的最大障碍,也是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最大障碍。

深圳人经常谈论救助内地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然而在这个城市里就有很多失学儿童:即使父母已在深圳工作了10多年,每年为深圳创造经济财富、缴纳利税,但他们不享有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城市不是农民工的家,他们当然也不会全身心地爱护这个不是家的地方。各种犯罪和不文明行为就是农民工过客心态的体现。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数据,中国现有进城农民工1.2亿人。他们主要是来自中西部贫穷的农村地区,只接受过初中教育且年纪在30岁以下的年轻人,其中82%的人到了广东、浙江、上海、北京、江苏、福建和天津等经济发达地区,仅广东就占47%,主要分布于制造业(30%),建筑业(23%),社会服务业(10%),住宿餐饮业(7%),批发零售业(5%)。他们已成为中国产业大军的主力,占全国加工制造业总数的68%,占建筑业的80%,占第三产业的批发、零售、餐饮业的52%以上。2004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36515亿元人民币,外贸进出口总额11547亿美元。而创造这一经济奇迹的主要是密集于出口加工制造业的外来农民工。

根据年龄划分,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两代农民工。第一代农民工生于五六十年代,他们于八十年代或九十年代初进入城市;第二代农民工生于八十年代,于九十年代末或新世纪初进入城市,生于七十年代的农民,则属于其中的过渡一代。

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群体特征为:年龄普遍较小,多在25岁以下,80后人越来越多,是伴随中国改革开放成长的一代;基本没有务农经历,但受学校教育的程度高;从进入城市打工的动因看,第一代农民工普遍将谋生活、赚钱作为第一目标,基本上是单一的经济型目的,新生代民工则还包括“习惯外出生活”、“羡慕城市现代生活”和“外出能够享受现代生活”等目的,其外出动机具有经济型和生活型并存的特点;对制度性身份的认可在减弱,农民身份被赋予了更多的社会涵义;部分人开始试着去认同流入地社会,如参加当地社会组织的一些集体活动,与当地人建立经常性的交往关系,甚至加入当地的一些社会组织等;对家乡的乡土认同在减弱,如对农活没兴趣,对农村的一些习惯和传统开始出现不认可,甚至持批评态度。总之,他们具有更多的城市化冲动。

新一代农民工逐渐习惯于城市的繁华和快节奏的生活方式,难以忍受农村的破旧、贫穷和慢节奏的生活。虽然觉得自己的“根”仍是农村,但又与农村生活格格不入,矛盾的心情常使他们处于尴尬的境地。

美国政治学家在对美国社会的移民进行研究时发现,与第一代移民比较,第二代移民的心理和行为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第一代移民由于有迁出地境况的比较,对于迁入地的社会不公平往往有较高的认可度,或者说,虽然他们在迁入地感受到种种歧视,但由于已经比原来的状况有了改善,他们一般并不预期与迁入地的居民有完全相同的权利和地位。第二代移民则不然,他们一般没有对于原来生活的经验,他们对于生活满意程度的参照主要是迁入地居民的生活,他们缺少父辈那种对生活的满足感,相反,他们较多地体会到与迁入地人群的生活地位差距时,便会在心理上产生更多的被歧视感和被剥夺感。与父辈的期望不同,他们强烈地要求自己的权利和地位垂直上升。在这种心理预期的驱动下,第二代移民面对不平等缺乏忍耐性,因而,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往往会采取一些比较激烈的对抗性行为,来直接或间接地表达他们的不满。所以,第二代移民的失范行为较多,犯罪率也较高。

中国新生代农民工虽然不是出生在城市里,但从行为特征来看,他们已经具有第二代移民的心理特点,即要求与住所地居民(城市居民)更多的平等权利,如果这个需求得不到回应的话,他们可能产生更多的对抗行为,外来人员犯罪近年日益增多,也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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