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名师评选条件

徐教师〔2010〕 27 号

关于开展徐州市第六批

名师、名校长和第八批青年名教师、

学科带头人、青年优秀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 、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 局,局直属各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完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根据我市教育“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决定开展第六批徐州市名师名校长、第八批学科带头人、青年名教师、青年优秀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及名额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高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等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员) 和校长。

本次共评选名教师30名,名校长10名,学科带头人100名,青年名教师30名,青年优秀骨干教师100名。各单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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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要向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并合理掌握好各类教师比例。(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见附件2。

三、评选办法

(一) 市教育局成立徐州市名教师(校长) 、学科带头人、“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评审委员会,负责各项评审工作。各县(市) 、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推荐小组,负责本县(市) 、区推荐工作。

(二) 由教师提出申报,学校对照条件提出推荐建议名单,并组织被推荐者向全校教师公开述职及民意测评。组织民意测评时,应根据候选人不同情况选择不同对象进行测评。申报名教师的中小学教师可选择本校教师、学生和本县(市) 、区同行教师进行民意测评,教师人数应不少于本校教师总数的4/5;教研员应选择同级及下级有关教研人员和本学科教师进行测评;申报名校长的校级领导应选择本校教职工及同类型学校的校级领导进行测评,人数应不少于本校教职工总数的4/5。同意票数均须超过4/5方可推荐。民意测评通过者,经公示(3天) 无异议后,由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推荐。名校长可由县(市) 、区教育行政部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名,也可由基层学校提名,并按上述办法进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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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各县(市) 、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 局组织初审,由推荐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正式推荐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核,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专家听课、查看备课记录、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审查,并经公示(3天) 无异议后,按分配名额向市教育局推荐。

(四) 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组织考察组深入县(市) 区、学校进行考察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一周) 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局务会研究确定,并报市政府备案。

四、宣传发动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及时下载相关文件、材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真正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

五、政策要求

(一) 青年名教师、青年优秀骨干教师申报人应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

(二) 学校校级领导和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人员推荐“名教师”人选总数不得超过推荐名额的20%。中小学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如仍从事本学科教学且任副校长以来平均周课时不少于专任教师周课时数1/2的,可作为普通教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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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教学质量考核指学校在每学年末通过学生评教、教师民主测评、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评价等方式,对任课教师近5年来教学质量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优秀率一般占任课教师总数的30%左右。学校应成立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任职以来的教学情况认真考核,教学质量评价在年级前1/3评为优秀,前1/2评为良好,并做出综合评价。申报材料应附近5年来学生评教、教师民主测评、学校教学质量小组评价原始统计及相关材料。

申报名校长学校教学质量由各县(市) 区教研室评价。

(四) 对评选条件中涉及的有关时间认定:近3年来,从2007年1月1日开始计算,近5年来,从2005年1月1日开始计算。凡涉及到聘期、获奖、论文发表等时间计算,均以2010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五) 教师(校长) 任教(职) 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1. 违反徐州教育的“十条禁令”;

2. 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

3. 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

4. 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

5. 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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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过处分的;

7. 伪造学历、学位、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

8. 其它文件规定“一票否决”的违规行为,校长任职期间学校有其它“一票否决”违规行为的。

(六)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至发文之日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均不列入评选范围。

(七) 被评为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青年名教师、青年优秀骨干教师将授予称号,颁发证书,给予表彰奖励并列入“十二五”名师及特级教师后备培养计划。

六、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坚持标准,按照评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二) 县(市) 、区成立的名教师(校长) 推荐小组,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育教学专家、特级教师、名教师(校长) 等有关人员组成,其中教育教学专家、特级教师、名教师(校长) 不得少于总人数的60%。推荐小组人数为9-11人。

(三) 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审推荐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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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要加强对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青年名教师、青年优秀骨干教师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总结推广他们教书育人的好经验、好作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为促进徐州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七、上报材料要求

(一) 《徐州市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青年名教师、青年优秀骨干教师申报人汇总表》(见附件3,报Excel 电子表格及纸质文本各一份) ;

(二) 《徐州市名教师呈报表》、《徐州市名校长呈报表》、《徐州市学科带头人呈报表》、《徐州市青年名教师呈报表》《徐州市青年优秀骨干教师呈报表》(见附件4-1、2、3各一式二份) ;

(三) 徐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青年名教师、青年优秀骨干教师简表(见附件5,报Excel 电子表格及纸质文本各一份) ;

(四) 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获奖证件等原件。

(五) 近五年学生评教、教师民主测评、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评价原始统计及相关材料。

(六) 任班级(兴趣小组) 或辅导学生获奖相关证明材料。

(七) 论文、论著、课题方案与立项批文、结题报告、成果证明原件,如著述较多,请将代表作按序编印目录,独立装袋; - 6 -

(八) 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应提供有关通知书、邀请函、备课稿及组织单位证明等;

(九) 指导青年教师情况应提供师徒结对有关文件、指导方案、听课记录等原始材料及青年教师获奖证明材料等。

(十) 《呈报表》、《简表》由学校、县(市) 、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把关,学校等基层单位要附推荐意见。

(十一)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材料并按规程申报,有一项不符合者,不予申报。除原始材料外,其它上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各县(市) 、区教育局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八、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一) 各县(市) 、区及学校报送材料时间见附件6。

(二) 报送地点:市教育局师资处(徐州市中山南路233号) ,联系电话:83711587、83753922。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 相关表格及报送要求可以从徐州师资网(http://szc.xze.cn)下载。

附件:

1. 名额分配表

2. 《徐州市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修订) 》,《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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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评选条件(修订) 》

3. 徐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申报人汇总表

4. 徐州市名教师、徐州市名校长、徐州市学科带头人、青年名教师及青年优秀骨干教师呈报表

5. 徐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申报人简表

6. 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二O 一O 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名师 名校长 青年优秀教师 评选 通知

──────────────────────────── 徐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9日印发 ──────────────────────────── 附件1

名 额 分 配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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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徐州市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修订)

市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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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教师(校长) 而设立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市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专家。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 徐州市名教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明礼诚信,平等合作,思想作风好,在广大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近10年来,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或两次县级以上综合表彰(省级教育教学单项奖励) ,且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在当地教育界有一定知名度。

2、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富有特色,教学工作量足,成绩显著;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实施素质教育及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示范作用;精通业务,严谨治学,业务水平,教学质量在本学科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近5年,学年教师测评、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评价均为优秀,学生满意度均在80%以上;任教以来,所任班级(兴趣小组) 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竞赛中成绩卓著并获奖;任教以来,曾获徐州市评优课一等奖及以上;近3年来,至少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开设三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并获得较高评价。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近5年来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如期结题,且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须撰写1/2以上内容) 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教- 10 -

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3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省级及以上论文。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的研究人员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

4、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培养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成绩显著;近3年来,所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中有2人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学术奖、论文奖,并取得突出教学成果,或有教研成果发表(市级及以上) 。

5、具备与本人现任教师身份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并具有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小学(幼儿园) 教师须有5年、中学(中专) 教师须有3年以上高级职务任职经历。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 (要求曾被评青年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青年优秀骨干教师) 申报名教师应为“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二) 徐州市名校长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协作,深得教职工信任;近10年来,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或两次县级以上综合表彰(省级单项教育教学、管理奖励) ,或两年年度考核优秀。

2、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遵循教育规律办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理念先进,坚持民主管理,以法治校,学校管理工作有特色,有成效。有改革创新精神,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推进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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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和学校管理改革,近5年来,学校管理经验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推广。(在全市同类学校中起示范作用。)

3、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兼任本学科教学工作,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3,所教学科教学质量仍保持较高水平,近5年学年教学质量考核、教师测评均为优秀,学生满意度均在80%以上。

4、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有较系统深入的研究,成果突出,学校有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或本人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如期结题。近5年来,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专著(合著或任主编,本人须承担1/3以上撰写任务) ;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为教育管理论文。

5、有突出的实绩,所主持工作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成绩显著,改造或扶持薄弱学校成绩突出,任职以来,学校受到市级及以上综合表彰,教学质量在全市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6、担任正、副校长5年以上,其中任正校长3年以上,中学校长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校长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 徐州市学科带头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模范- 12 -

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明礼诚信,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近10年来,获县级综合奖励(市级单项教育教学奖) ,或在近5年内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

2、教育教学理念新,教学工作量足,教学水平在本学科领先,近5年,学年教师测评、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评价均为优秀,学生满意度均在80%以上;任教以来,所任班级(兴趣小组) 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竞赛中成绩卓著并获奖;获市级评优课二等奖(省级评优课三等奖) ,或市级现代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 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

3、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近5年来,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必须撰写1/4以上内容) ,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教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1篇市级、2篇省级及以上论文(或3篇市级、1篇省级及以上论文) ;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教研人员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参与者应为省级以上课题子课题负责人,且有子课题方案) 如期结题,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

4、具备与本人现任教师身份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6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小学教师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 ,具有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四) 中小学教学研究机构中教研员申报市名教师在具备上述条件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担任教研员前,是所教学科的优秀教师,任教研员后,仍坚持参加中小学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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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教学活动。(2)具有先进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改革思路清晰,成果显著,任教学科在同类市、县、区成绩处于领先地位。

(五) 中小学校领导申报除具备上述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担任领导职务前是所教学科的优秀教师,担任领导职务后仍然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3,所教学科教学质量仍保持较高水平。

(六) 同等条件下,具有半年及以上乡镇学校支教经历者优先。

附件2-2

徐州市“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评选条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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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青年名教师、青年优秀骨干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教育理念新,教学富有特色,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出色完成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并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徐州市青年名教师

1、具备与本人现任教师身份相对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高级职务。小学(幼儿园) 教师具备本科学历、小教高级职务。凡获国家级奖励者,不受此限制;获省级综合奖励者或取得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在读,专业技术职务可破一项一格评选。

2、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成绩突出。曾获市级综合奖励(省级教育教学单项奖) 或两次县级综合奖励,或近5年内有2次年度考核优秀。

3、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业务水平,教学质量在本学科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近5年学年教教师测评、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评价均为优秀,学生满意度均在80%以上;任教以来,所任班级(兴趣小组) 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竞赛中成绩卓著并获奖;,获市级评优课一等奖(省级评优课二等奖) ,或市级现代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 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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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近5年来,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必须撰写1/3以上内容) ,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3篇(或2篇省级、2篇市级论文) 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教研人员需提供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如期结题(参与者应为省级以上课题子课题负责人) ,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

二、徐州市青年优秀骨干教师

1、具备与本人现任教师身份相对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职务;小学(幼儿园) 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教高级职务。

2、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获得县级单项教育教学奖励。

3、在青年教师中起骨干作用,教学成绩优秀。近5年,学年教师测评、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评价均为优秀,学生满意度均在80%以上;任教以来,所任班级(兴趣小组) 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竞赛中成绩卓著并获奖;任教以来获市级评优课三等奖,或市级现代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 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或县级评优课一等奖。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近5年来,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必须撰写1/5以上内容) ,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教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1篇省级及以上论文、2篇市- 16 -

级论文;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教研人员需提供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有较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如期结题(参与者应为省级课题子课题负责人,且有子课题方案) ,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

三、中小学教学研究机构中教研员申报除具备上述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担任教研员前是所教学科的优秀教师,任教研员后,仍坚持参加中小学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活动。

四、中小学校领导申报除具备上述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担任领导职务前是所教学科的优秀教师,担任领导职务后仍然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3,所教学科教学质量仍保持较高水平。

五、同等条件下,具有半年及以上乡镇学校支教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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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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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名教师呈报表

姓名:

任教学科:

所在学校:

所在县(市、区) :

填表日期:

徐州市教育局

填表说明

1、《推荐表》由被推荐者所在学校负责填写。填写前请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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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有关评选文件。《推荐表》一式二份,审批盖章后,存入本人档案、主管部门各一份。

2、《推荐表》全面、具体地反映被推荐人选的政治与业务素质、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已取得的成就及教书育人事迹。填写必须认真负责,严谨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逐项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对于含糊不清、不合要求及字迹潦草者,不予受理。

3、《推荐表》有关栏目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栏目序号,并按序装订成册。

4、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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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荣获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受奖励情况(含教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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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师德及思想政治表现 四、教学工作量、年度教学质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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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等级: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1、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指学校在每学年末通过学生、同行、督导评教等方式,对任课教师5年来教学质量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优秀率一般占任课教师总数的30%左右。

2、学校应成立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任职以来的教学情况认真考核,教学质量在年级前1/3评为优秀,前1/2评为良好,并做出综合评价。

3、各学校应另附申报人员学生评教、同行评议及学校评价原始统计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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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县级及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情况

六、近五年来指导青年教师方面的成绩

七、辅导学生获奖情况 - 24 -

八、近五年教育教学经验和成绩

九、近五年来教育科学研究情况

第五至第九项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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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名校长呈报表

姓名:

任教学科: 所在学校: 所在县(市、区) : 填表日期: 徐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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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填 表 说 明

1、《推荐表》由被推荐者所在学校负责填写。填写前请先查阅有关评选文件。《推荐表》一式二份。审批盖章后,本人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2、《推荐表》全面、具体地反映被推荐人选的政治与业务素质、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已取得的成就及教书育人事迹。填写必须认真负责,严谨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逐项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对于含糊不清、不合要求及字迹潦草者,不予受理。

3、《推荐表》有关栏目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栏目序号,并按序装订成册。

4、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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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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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荣获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受奖励情况

三、师德及思想政治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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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五年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五、近五年来教育科学研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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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近五年来办学方面的成绩 1、学校管理实绩

2、学校办学质量

3、创建示范性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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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5、改造、扶持薄弱学校

6、学校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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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学科带头人

青年名教师 呈 报青年优秀骨干教师

单 位: 姓 名: 任教学科: 现任职务: 申报称号: 申报日期:

徐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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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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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等级: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1、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指学校在每学年末通过学生、同行、督导评教等方式,对任课教师5年来教学质量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优秀率一般占任课教师总数的30%左右。

2、学校应成立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任职以来的教学情况认真考核,教学质量在年级前1/3评为优秀,前1/2评为良好,并做出综合评价。

3、各学校应另附申报人员学生评教、同行评议及学校评价原始统计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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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1

名教师候选人简表

一、综合奖励、年终考核情况 审核人签字:

四、指导青年教师 审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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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2

名校长候选人简表

一、综合奖励、年终考核情况 审核人签字:

二、教学工作量 审核人签字:

四、管理工作 审核人签字:

五、学校教学质量 审核人签字:

六、学校获奖情况 审核人签字:

学校教学质量由各县(市)区教研室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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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3

学科带头人、青年名教师、青年优秀骨干教师简表

一、综合奖励、年终考核情况 审核人签名:

二、评优课情况及教学质量考评 审核人签名:

三、论文(著作、课题) 审核人签名: - 42 -

附件6

推荐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报送地点:徐州市教育局师资处(徐州市中山南路233号) 联系电话:83711587、8375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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