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第九小学整体评价方案

朔州市第九小学整体评价方案

一、评价方案实施目的及意义:

朔州市第九小学是一所市直新建小学,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自我发展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显突出,传统的评价手段已经不能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不能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不利于教师的自我发展。为此我们制定了《朔州市第九小学整体评价方案》。

该评价方案体现了导向、监督、激励、诊断和发展的多重功能,具体表现为:

1、导向功能:此评价方案从十个方面对每位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价,目的就是希望教师们重视每一项工作,全面发展。但在赋值上又各有侧重,课堂教学和教学成绩两项仍然是考核评价的核心。

2、监督功能:在评价中,教师得分的高低可以直观地反映出教师工作质量的差异,师德、日常工作、学生评价等项目的考核更突出了监督的功能。

3、激励功能:在评价的制定中我们首要遵循的是激励性评价原则,对于每位教师的工作我们都力争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目的就是激励教师发挥所长,在抓好本职教学工作的同时,教师个性特长得到发展和张扬,鼓励教师培养有个性特长的学生。

4、诊断功能:教师在以往进行工作总结中只是概括模糊地评价一学期的工作,缺少更为准确的诊断。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评价以后,教师就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工作中在哪个方面或哪几个方面值得发扬或还需改进,使今后工作的目的性更加明确。

5、发展功能:进行准确地诊断后,教师可以确定自己改进和发展的方向,同时这个评价体系本身对教师的发展起促进作用,“自主发展”一项更是明确地希望教师走个人特色发展之路。

该评价方案遵循了“多元评价”的原则,即评价者是多元的:即由教师本人、同事、教研组、学校领导、学生共同组成评价者,这样评价会更全面、公正。评价内容也是多元的,这十项评价内容并不是要求教师在所有方面必须参与考核,教师根据自身特点可以对部分项目有选择地决定是

否参与评价。

总之,实施该评价体系的目的就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教师的自身发展,更好地落实素质教育。

二、评价方法、评价等级及评价结果的使用: 1、评价方法:

(1)、该评价体系中的师德评价(5分)、日常工作评价(20分)、课堂教学评价(20分)、考勤评价(5分)各项每个月对每位任课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价一次,所得分数乘以2即为评价分数。

(2)、该评价体系中的教学成绩评价(30分)、教科研论文评价(5分)、辅导学生获奖评价(5分)、学生评价(5分)、工作量评价(5分)、附加分项目(5分)各项每学期对每位任课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价一次。

(3)、干部、职员、职工日常工作考核评价(100分)每个月对每位干部、职员、职工的工作进行评价一次。

2、评价等级:

(1)、在95分以上者为优秀; (2)、在94分至85分为良好; (3)、在84分至60分为合格; (5)、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评价结果的使用:

(1)、教职工结构效益工资等级以每月评价结果来确定。 评价等级优秀者为一等结构效益工资; 评价等级良好者为二等结构效益工资; 评价等级合格者为三等结构效益工资; 评价等级不合格者无结构效益工资。 (2)、任课教师的学期评价结果计算方法是:

学期评价分数+月评价的平均分数的和除以2即学期评价分数。 (3)、干部、职员、职工的学期评价结果计算方法是: 月评价的平均分数即学期评价分数。

(4)、每学期评价中教职工达到优秀等级者具有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的优先资格。每学期评价中教职工为不合格者当年考核为不称职。 (5)、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教职工个人档案,并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之一。

三、评价内容、项目及评价标准: 教育教学工作评价体系分项评价表 (一)、师德评价(5分)

1、师德评价由同事评价和学校评价共同组成。其中同事评价占2分,学校评价占3分。评价内容见下表。

表1师德评价(同事评价部分)

表2师德评价(学校评价部分)

2、评价方法:(1)同事评价由年级组长组织本组教师填写评价表,并进行数据统计,每月底将统计结果和原始材料上报教务处。

(2)学校评价:由教务处负责进行数据统计,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

此评价由政教处负责。 (二)、日常工作评价(20分)

本项评价由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分别负责完成。评价内容为《学校年级组对任课教师日常工作考核》和《学校教研组对教案、讲课和学生作业辅导评价》。此两项评价分别由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每月进行一次,学期末由教务处对数据进行统计,年级组评价与教研组评价各占10分。

表3年级组长对任课教师日常工作考核评价

表4教研组长对任课教师教案、讲课、作业批改评价

此评价由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负责,上报教务、政教处。 (三)、课堂教学评价(20分)

1、课堂教学评价依据“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满分为20分。

2、评价由教师本人自评、教研组评价和学校评价三部分组成。其中自评占20 %,组评占30 %,学校评价占50 %。

表5学校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

此评价由教务处负责。

(四)、教学成绩评价(30分)

1、教学成绩评价分为两种情况,即考试科目和考核科目的评价。考试科目以学科期末考试成绩在全市市直小学总平均成绩情况为评价内容。评价满分为30分。

2、考试科目评价内容包括平均分、及格率和优秀率三项。其中平均分占30 %(9分),及格率占40%(12分)和优秀率占30%(9分),即三项均达到全市平均值为15分,“平均分”一项得4.5分,“及格率”一项得6分,“优秀率”一项得4.5分。三项分别超过或低于总平均值则根据全市最高成绩或最低成绩与全市总平成绩之差来确定加分或减分,达到全市第一名则得满分30分,以此类推,最后一名则为10分。

3、体育教师的评价以朔州市组织的春、秋季运动会和冬季越野赛的学校总名次为评价标准,前三名计满分30分,以后的名次计分则与其它考试科目的教师计分方法相同。音乐、美术、劳技学科此项评价为20分。

如果全市举办大型的艺术节、科技竞赛等活动则按等级进行评价。

此评价由教务处负责。

(五)、教科研论文评价(5分)

教科研论文评价是对教师参加学校或学校以上级别的课题研究情况的考核,教师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的专业文章或论文一律按同级一等奖待遇。突出贡献加10分。

表6教科研论文评价

此评价由教务处负责。

(六)、辅导学生获奖的评价(5分)

辅导学生评价是指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活动的获奖情况;教师辅导学生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或论文一律按同级一等奖待遇。

此评价由教务处负责。 (七)、学生评价(5分)

“学生评价”指学生对任课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的评价。评价的

内容包括课堂教学、作业布置、学生观、师生关系、课堂常规等。学生评价以问卷形式进行(学校统一下发问卷)。

1、调查对象的确定:从教师任教班级中每班随机选择5名学生进行问卷。

2、数据的统计及保存:对收回的问卷计算总平均分,教研组长将数据统计后连同问卷一起上交教务处。

此评价由教研组长负责。 (八)、工作量评价(5分)

工作量的评价是指教师劳动量的多少。工作量的设定是学校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而确定。具体各学科的标准为:

数学、语文、英语周课时为14—16节;其它学科周课时为16—18课时。周课时在上述范围为满课时工作量,得5分,低于标准得3分,高于标准则加2分。

此评价由教务处负责。 (九)、考勤评价(5分)

考勤评价指教师每学期出勤情况的评价。全勤得5分,出勤率高为4分(出勤率高的标准以学校相关的制度为准),病假累计在10天以内或事假在5天以内为3分,病假累计超过10天或事假超过5天为2分,病假超过一个月或事假超过半个月为1分,病假超过2个月或事假超过一个月则不得分,享受出勤照顾的老教师此项评价满分为4.5分。 此评价由主管副校长负责。 (十)、附加分项目(5分)

教职工获得各级各类先进(优秀)荣誉及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获奖(以证书为准),突出贡献者加10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

2、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加5分。

3、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加4分。 4、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县)级一等奖加3分。 5、市级三等奖;区(县)级二等奖加2分。 6、区(县)级三等奖加1分 此评价由教务处负责。

(一)、干部、职员、职工日常工作考核评价 表8干部、职员、职工日常工作考核评价表

说明:1、由教务、政教两处负责人进行打分。 2、每小项5分,满分为100分。 此评价由教务政教两处负责。

朔州市第九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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