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从"首孝悌"到"甩老",跨度未免太大

最近一段时间,各地一些养老机构发生了多起“甩老”事件:子女将老人送进养老院,付了一段时间的费用之后便“人间蒸发”。养老机构又不能把老人赶出去,只能贴钱照顾。

出现“甩老族”固然是这些人的道德问题,是个别现象,然而有果必有因,他们之所以“甩老”,也有大环境的因素在起作用。众所周知,古代中国社会对孝道尤其是养老这一块别有所长,我们可以古况今,想想今天社会的养老系统还有什么需要完善的地方。

古代的养老机构建设相当普遍,皇帝都起带头模范作用。梁武帝建了“孤独园”,武则天建了“悲田养病院”,宋朝有“福田院”,明朝有“养济院”,都是在养老的基础上增添一些其他的功能。而这样的传统之所以能在郡县制度中一脉相承地流传下来,跟中国的文化系统关系相当紧密。古代一般不会出现不养老的情况,首先舆论就不允许,其次法律会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给予相当程度的惩罚。

在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前,封建制的周朝就将“孝”作为治国有效与否的标准之一,到了汉武帝之后,由于“孝悌”对整个儒家理论的核心作用,“以孝治天下”几乎成了往后历朝历代皇家的“大宣传”。家族是国家生活的最小单元,家族中人的“孝悌”,是家族屹立乃至国家秩序井然的基础。如果你为人“孝悌”,你便不会“犯上”,遑论“作乱”。因此,孝悌是“为人之本”,在古代中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对不孝者的惩罚,历代都很严厉。汉朝时若有人不赡养父母,其人是要被在闹市中斩首的;到了清朝,老人若老无所依而自杀,其子要以“过失杀人”罪论处。古代中国对“孝”的理论阐述和具体实践可谓滴水不漏,这也是中国王朝上千年来超级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

回到现代,笔者分析,之所以出现“甩老族”,跟社会民政系统的不完善有关联。如今社会,家庭取代家族成为了国家生活的最小单元。无论老人有几个子女,都已经或必将建立自己的家庭。这就导致了给养责任的转移,大部分子女在遇到有关利益而需要选择的事时,第一考虑是自己的家庭。家族制已经瓦解,老人不再是金字塔的顶端。法律虽然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违法成本显然没有高到所有人都不敢触犯的程度。

不过,我们当然不能将责任完全推给社会,弃老的子女绝对要负大部分责任。亲妈亲爸都能弃养,足见这些人灵魂冷漠到什么程度。好在我们在往对的方向走,古代“孝制”已破,当现代养老系统臻于完善,或许“甩老族”会越来越少并最终消失。 □阮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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