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报告

阿尔巴斯二矿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报告

鄂托克旗煤炭局:

根据贵局鄂煤字[2012]80号文件要求,关于《鄂托克旗煤炭行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我矿领导十分重视,并认真组织安排。于2012年5月24日全面对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无停产整顿。无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现象。

2、我矿审批手续齐全。属正常生产矿井。

3、按规定上报重大安全隐患、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

4、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5、无瓦斯超限现象。

6、我矿已建立健全防治水制度。防治水机构人员符合要求。有完整的水文地质基础资料。周边无煤矿采空区。已落实探放水制度、防治水措施。已制定水害应急救缓措施。

7、我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各项制度完善并已落实到位。

8、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已落实持证上岗。

9、我矿不属于层层转包单位。

10、作业规程均完善,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现场管理有序。

1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均符合规定要求。

12、辅助救护队员已按要求配备,救护装备齐全,部分队员未参加培训(煤炭集团公司安排统一进行培训)。

13、我矿不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管理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14、不存在各项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阿尔巴斯二矿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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