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旁站监理细则

和迎大道(天府大道~新川科技园)道排工程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7月

和迎大道(天府大道~新川科技园)道排工程

安全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审 批:

和迎大道(天府大道~新川科技园)道排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2年7月9日

目 录

前 言 ................................................................. 4

(一) 工程概况 ...................................................... 4

(二) 安全监理旁站依据 .............................................. 5

(三)安全监理目标 ................................................... 6

(四)安全旁站监理范围 ............................................... 6

(五)安全旁站人员主要职责 ........................................... 6

(六)安全旁站监理程序及流程图 ....................................... 6

(七)安全旁站中各事项处理 ........................................... 8

前 言

本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93号、《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和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结合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点、我公司监理资料编制指南以及监理工作实际情况编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和迎大道(天府大道~新川科技园)道排工程;

2、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

3、工程规模:1948 .317m

4、工程投资:5350.2万元

5、建设工期:210天;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7、建设单位: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8、设计单位: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9、过控单位:四川同兴达诚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0、勘察单位:成都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11、施工单位:成都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12、监理单位: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质监单位: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4、安监单位:成都市高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和迎大道位于成都市高新区,道路起点接天府大道辅道,终点至新川科技园,全长1948.317米,红线宽40米。道路北侧有规划白杨沟,其中05+50~10+20段白杨沟已经实施了盖板工程,宽约7m,其余段为现状河道未改造,根据防洪规划,10+20~14+20段白杨沟宽6.5m,14+20~19+93.728段宽5.5m,距离红线约5m。白杨沟在本道路05+46.647处穿越本道路,设小桥一座,尚未出图(暂略)。根据道路沿线现状水系情况,在11+70、13+02.5处设置d500钢筋砼管涵,15+93处设置d600钢筋砼管涵,17+70处设置d800钢筋砼管涵,以满足近期道路两侧过水需求。

道路类别城市主干道,路段标准断面形式为6.25m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3.75m非机动车道)+27m车行道+6.25m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3.75m非机动车道);车道横坡度均为1.5%,坡向道路外侧,两侧人行道横坡为2.0%。车行道

结构形式为16cm沥青砼面层+0.6cmES-2稀浆封层+25cm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25cm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级配碎石底基层。

1、人行道

面层:10cm现浇彩色压印水泥砼(压印深0.5cm)

基层:20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2、排水工程

雨水、污水管各2条,在红星路南延线以西:雨水管位于道路中线两侧12.7米,桩号0+00~8+00道路北侧的现状雨水管道满足流量、埋深要求,予以保留。污水管位于道路中线以南10.7m;红星路南延线以东:雨水管位于道路中线以北12.7m、以南21.5m,污水管位于道路中线以北10.7m、以南23.5m。雨水分段排入白杨沟;桩号0+00~6+60的污水排入天府大道,其余污水排入红星路南延线污水管道。起点~8+20有现状雨水管道,该段新建雨水蓖子排入现状雨水检查井。考虑到起点~5+40道路两侧小区建成多年,已有污水出路,且现状无法布置污水支管,因此该段不设污水支管。

3、电力浅沟工程

本工程电压等级为10KV电力电缆,电力浅沟沿道路纵向双侧布置,采用1000×1000预制U型槽,交叉口及绿地采用3排12孔Φ150排管。规划电力电缆浅沟位置:设计起点~红星路南延线:距道路中线南侧19.4m红星路南延线~设计终点:距道路中线两侧19.4m。

本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排水、电力浅沟、桥涵工程等。

(二)安全监理旁站依据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2、《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70号(2002-11-1)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004-2-1)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2004)2号)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397号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8、已批准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细则》

9、监理合同(JSGS-2011-HY-监理-27)、施工合同(JSGS-2011-HY-施工-160)

10、《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

(三)安全监理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条例和管理规定,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责任死亡事故的发生,避免重伤事故,控制一般工伤事故,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程序化管理,确保本工程顺利实施。

(四)安全旁站监理范围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建设部文件规定,本工程实施安全旁站监督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有: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安装工程、降水工程和起重吊装工程等。

(五)安全旁站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或安全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安全旁站监理记录和安全监理日志,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检查承建单位是否按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制定的安全内容落实实施。

5、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覆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6、将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入安全监理日志;

7、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六)安全旁站监理程序及流程图

1、施工方根据本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督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到达之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到场,通知内容包括旁站监督内容,该部位(或工序)的计划施工时间,施工员、专职质检员(或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的名单及上岗证编号;

2、监理方在收到施工方书面通知后,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时到达旁站地点,根据监理规范要求实施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承建单位,进行处理。

安全监理流程

安全生产控制流程图

(七)安全旁站中各事项处理

1、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安全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现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对影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3、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应当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建设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采取口头通知或签发工程整改通知单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如施工企业业拒不改正,可签发停工通知单。承包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或停工通知后,需24小时内书面答复,承包单位承担整改和停工发生的各种损失;

5、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或停工通知后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有权报告建设单位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出现安全事故时进行紧急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6、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各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断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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