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1、本制度是参照GB50348-2004的规范,根据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根据被防护对象的使用功能、建设投资及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要求,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构成先进、可靠、经济、适用、配套的安全防范应用系统。

2、 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以结构化、规范化、模块化、集成化的方式实现,应能适应系统维护和技术发展的需要。

3、 安全防范系统的配置应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可靠而适用的设备。

4、安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5、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系统的防护级别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2)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

3)满足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要求。

4)满足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要求。

5)满足系统的可靠性、维修性与维护保障性要求。

6)满足系统的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要求。

7)满足系统的经济性、适用性要求。

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应符合《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的有关规定。

二、现场勘察

1、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前,应进行现场勘察。

2、现场勘察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全面调查和了解被防护对象本身的基本情况。

2)调查和了解被防护对象所在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

3)按照纵深防护的原则,草拟布防方案,拟定周界、监视区、防护区、禁区的位置,并对布防方案所确定的防区进行现场勘察。

3、现场勘察结束后应编制现场勘察报告。

三、功能设计

1、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由多媒体计算机及相应的应用软件构成,以实现对系统的管理和监控。

2、安全管理系统的应用软件应先进、成熟,能在人机交互的操作系统环境下运行;应使用简体中文图形界面;应使操作尽可能简化;在操作过程中不应出现死机现象。如果安全管理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各子系统应仍能单独运行;如果某子系统出现故障,不应影响其他子系统的正常工作。

3、应用软件应至少具有以下功能:

1)对系统操作员的管理。

2)系统状态显示。

3)系统控制。

4)处警预案。

5)事件记录和查询。

6)报表生成。

四、安全性设计

1、安全防范系统所用设备、器材的安全性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796和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安全性能要求。

2、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防止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3、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保证系统的信息安全性。

4、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考虑系统的防破坏能力。

五、电磁兼容性设计

1、安全防范系统所用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设计,应符合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系列标准的规定。试验的严酷等级根据实际需要,在设计文件中确定。线缆的电磁兼容设计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传输线路的抗干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力系统与信号传输系统的线路应分开敷设。

2 信号电缆的屏蔽性能、敷设方式、接头工艺、接地要求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3、当电梯箱内安装摄像机时,应有防止电梯电力电缆对视频信号电缆产生干扰的措施。

4、防电磁骚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所用设备外壳开口应尽可能小,开口数量应尽可能少。

2)系统中的无线发射设备的电磁辐射频率、功率,非无线发射设备对外的杂散电磁辐射功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与技术标准的要求。

六、可靠性设计

1、根据系统规模的大小和用户对系统可靠性的总要求,应将整个系统的可靠性指标进行分配,即将整个系统的可靠性要求转换为系统各组成部分(或子系统)的可靠性要求。

2、系统所有子系统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应小于其MTBF分配指标。

3、系统所使用的所有设备、器材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应小于其MTBF分配指标。

七、环境适应性设计

1、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应符合其使用环境(如室内外温度、湿度、大气压等)的要求。系统所使用设备、部件、材料的环境适应性应符合《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15211中相应严酷等级的要求。

2、在沿海海滨地区盐雾环境下工作的系统设备、部件、材料,应具有耐盐雾腐蚀的性能。

3、在有腐蚀性气体和易燃易爆环境下工作的系统设备、部件、材料,应采取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保护措施。

4、在有声、光、热、振动等干扰源环境中工作的系统设备、部件、材料,应采取相应的抗干扰或隔离措施。

八、防雷与接地设计

1、建于山区、旷野的安全防范系统,或前端设备装于塔顶,或电缆端高于附近建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设置避雷保护装置。

2、建于建筑物内的安全防范系统,其防雷设计应采用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的设计原则,并满足《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要求。

3、安全防范系统的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端子应有地线符号标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建造在野外的安全防范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在高山岩石的土壤电阻率大于2000Ω·m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0Ω。

4、高风险防护对象的安全防范系统的电源系统、信号传输线路、天线馈线以及进入监控室的架空电缆入室端均应采取防雷电感应过电压、过电流的保护措施。

5、安全防范系统的电源线、信号线经过不同防雷区的界面处,宜安装电涌保护器;系统的重要设备应安装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接地端和防雷接地装置应作等电位连接。等电位连接带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应不少于16mm² 。

6、监控中心内应设置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汇集环或汇集排宜采用裸铜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35mm²。

7、不得在建筑物屋顶上敷设电缆,必须敷设时,应穿金属管进行屏蔽并接地。

8、架空电缆吊线的两端和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应接地。

9、光缆传输系统中,各光端机外壳应接地。光端加强芯、架空光缆接续护套应接地。

九、集成设计

1、安全防范系统的集成设计包括子系统的集成设计、总系统的集成设计,必要时还应考虑总系统与上一级管理系统的集成设计。

2、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独立子系统的集成设计是指它们各自主系统对其分系统的集成。如:大型多级报警网络系统的设计,应考虑一级网络对二级网络的集成与管理,二级网络应考虑对三级网络的集成与管理等;大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应考虑监控中心(主控)对各分中心(分控)的集成与管理等。

十、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设计

1、传输方式的选择取决于系统规模、系统功能、现场环境和管理工作的要求。一般采用有线传输为主、无线传输为辅的传输方式。有线传输可采用专线传输、公共电话网、公共数据网传输、电缆光缆传输等多种模式。

2、选用的传输方式应保证信号传输的稳定、准确、安全、可靠。且便于布线、施工、检验和维修。

3、可靠性要求高或布线便利的系统,应优先选用有线传输方式,最好是选用专线传输方式。布线困难的地方可考虑采用无线传输方式,但要选择抗干扰能力强的设备。

4、报警网的主干线(特别是借用公共电话网构成的区域报警网),宜采用有线传输为主、无线传输为辅的双重报警传输方式,并配以必要的有线/无线转接装置。

5、传输线缆的衰减、弯曲、屏蔽、防潮等性能应满足系统设计总要求,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宜选用线径较细、容易施工的线缆。

6、报警信号传输线的耐压应不低于AC250V,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十一、供电设计

1、宜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自动切换。

2、系统设备应进行分类,统筹考虑系统供电。

3、根据设备分类,配置相应的电源设备。系统监控中心和系统重要设备应配备相应的备用电源装置。系统前端设备视工程实际情况,可由监控中心集中供电,也可本地供电。

4、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有足够容量。应根据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的不同供电消耗,按总系统额定功率的1.5倍设置主电源容量;应根据管理工作对主电源断电后系统防范功能的要求,选择配置持续工作时间符合管理要求的备用电源。

5、安全防范系统的监控中心应设置专用配电箱,配电箱的配出回路应留有裕量。 十二、监控中心设计

1、监控中心应设置为禁区,应有保证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和进行内外联络的通讯手段,并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留有向上一级接处警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

2、监控中心的面积应与安防系统的规模相适应,不宜小于20㎡,应有保证值班人员正常工作的相应辅助设施。

3、监控中心室内地面应防静电、光滑、平整、不起尘。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9m,高度不应小于2.1m。

4、监控中心内的温度宜为16~30°C,相对湿度宜为30%~75%。

5、监控中心内应有良好的照明。

6、室内的电缆、控制线的敷设宜设置地槽;当不设置地槽时,也可敷设在电缆

7、根据机架、机柜、控制台等设备的相应位置,应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槽的高度和宽度应满足敷设电缆的容量和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

8、室内设备的排列,应便于维护与操作,并应满足消防安全的规定。

9、控制台的装机容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留有扩展余地。控制台的操作部分应方便、灵活、可靠。

10、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2 m,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净距离,在主要走道不应小于1.5m,在次要走道不应小于0.8m。

11、机架背面和侧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8m。

12、监控中心的供电、接地与雷电防护设计应符合本以上规范的相关规定。

13、监控中心的布线、进出线端口设置、安装等,应符合以上规范的相关规定。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