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帖诽谤他人被拘10天

0主编:王爱民编辑: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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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

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

●一天时间,当网帖《达川区交运局局长马朝胜贪污国道维修费一千二百万》点击率过万后,发帖人突然意识到捏造的事实已给马朝胜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消除和减小负面影响,发帖人猛顶其它网帖、写删除网帖申请、四处打听马朝胜手机号欲登门致歉。然而,发帖人还没来得及弥补错误,民警就找到了他。

桥报资

新闻背景

210国道石板段路烂难行

今年3月初,本报接到石板镇居民反映,称210国道吴家桥段路烂难行。本报派出记者实地采访,随后在《210国道吴家桥段好难过》一文中,对该路段坑洼太多太深、沿途村民只有夏季出行不穿雨靴、沿途植物被泥灰覆盖进行了详细报道。采访过程中,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回应称,维修该路段的方案已出炉,但按规定,要先进行招投标程序,预计4月左右可以开始施工。

此后,本报多次派出记者对该路段现状进行回访。据沿途村民介绍,6月中旬才见挖掘机进入该路段施工。

为达川区交运局局长。另外,按照相关规定,承建方必须完成总工程量的40%,才能申请拨付首笔工程款,且工程款的拨付是由相关单位直接向承建方结算,不需经过达川区交运局。至于“马朝胜受贿一千二百万”一说,民警调查发现,此次维修该路段共分为8个标段,其中唯一一名刘姓包工头中标的工程造价总值仅1300万。

朱伟称,6月27日晚6时,警方判定“达州腐败”涉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遂对马朝胜“被贪污”事件立案。

释,发帖的本意是为那条路。7月4日,陈军再

次发帖《关于发表虚假帖文“达川区交通局马局长贪污”的致歉信》,“本人由于对210国道达州南至百节段路烂不满,加之本人私家车在此路上多次损坏,一时冲动,于6月26早上,发送了题目为‘达川区交通局长马朝胜贪污维修款1200万’的虚假帖文,此帖文无任何事实根据,纯属虚构。现向广大网友澄清情况,并致歉。”

据民警介绍,警方调查发现陈军发布虚假不实网帖后,考虑其有书写删除网帖申请、寻找马朝军手机号欲弥补错误的行为,且发帖出发点是为尽快修复烂路,认错态度积极,遂给予陈军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什么原因谅解对方时,马朝胜称:“他也是为了

那条路,而我的工作正是和路打交道,在路的问题上,我们双方都是想把路早日修好。他人年轻,选择了错误的方式表达诉求,所以我谅解了他”。随后,记者电话采访陈军,他表示已经得到教训,同时表示将当面向马朝胜道歉。

律师点评

诽谤信息被转五百次发帖人要遭

四川奥飞律师事务所律师覃礼顺: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根据上述规定,陈军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第246条规定的诽谤罪。

(朱娅菲朱伟本报记者杜晓辉)

一气之下

发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7月2日,民警调查到网民“达州腐败”的真实身份叫陈军(化名),家住石板镇。当天,民警找到陈军,将他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陈军主动向民警说出了事件缘由。

据陈军交代,因工作关系,他每天需驾车从石板到南城。6月26日之前,因该路段路太烂,他的车底盘被挂受损严重送修。谁知修好刚两天,陈军回家途中,汽车发动机、水箱再次被挂严重损坏。

“他气到了,当晚第一次注册账号上网发帖,对路况太烂进行曝光。”朱伟介绍,陈军接连发了两篇帖子,但网民关注度都不高,便杜撰了《达川区交运局局长马朝胜贪污国道维修费一千二百万》。次日,发现该帖点击率过万,陈军心虚了。据朱伟透露,陈军发帖前不认识马朝胜,但要让“贪污事件”有模有样,他“百度”出了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马朝胜。

事件焦点

网曝交运局长贪污1200万

6月26日早上,网名“达州腐败”撰写了以《达川区交运局局长马朝胜贪污国道维修费一千二百万》为题的网帖在达州一网站出现。该帖称“国道210南外至百节段的维修已经没希望了,老百姓也不再期盼了,因为以马朝胜为首的交运局领导班子已将划拨下来的维修款贪污!其中马朝胜收受包工头刘某的贿赂一千二百万,另外几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合计收受赃款九百八十万!”

该网帖随即吸引了众多网民关注跟帖。网民“铁托”跟帖:“你娃没有根据的公开乱说,已经涉嫌违法了”。网民“潮人一个”跟帖调侃,“兄弟,要负责哟,跟你顶起,帮你跟足500次,拿不出事实你休克吧。”网民“五月吹雪”:“顶起,强烈要求达州纪委出来说话”。

个别细心网民注意到,“达州腐败”在6月26日前,曾先后在网络发帖曝光210国道路烂现状,但没引起网民重视。可网帖“交运局局长贪污国道维修费一千二百万”一出,如一颗重磅炸弹在浩瀚的网络里引起轩然大波,该帖文先后被转发到新浪、腾讯、搜狐等网站。网民“daxian123”跟帖善意提醒,“我看你发的几个帖子都是与210国道有关的,你想引起政府的注意……发帖污蔑他人,也是犯法的。要拿出真凭实据来才行,不是想在网上乱说什么都行的。”

都为一条路

“被贪污”谅解行为人

“贪污”事件真相大白后,马朝胜得知陈军为了一条路,在情绪偏激状态下采取非正常途径表达诉求,对陈军捏造事实在网络上发布虚假帖文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写了谅解书。马朝胜在谅解书里写到:“鉴于对我进行诽谤的违法嫌疑人陈军因210国道路烂使其出行不便,在网上发帖泄愤表达不满,同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态度诚恳。我愿意谅解对方,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主动放弃追究陈军的刑事责任。”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马朝胜。问及出于

悔之晚矣

想尽办法弥补错误

6月27日上午,陈军发现自己的“杰作”处于网站首页头条,且受个别网民跟帖善意提醒,他意识到其行为已经违法。

“为尽可能消除对马朝胜造成的负面影响,他想了很多的办法,也付诸了行动。”警方透露,陈军和好友先在网上不断注册新的账号,向其它网帖里“注水”,希望“顶火”他人网帖,将诽谤马朝胜的网帖沉底。由于“交运局长贪污一千二百万”太吸引眼球,始终处于网站醒目位置。

陈军同时了解到,如想删除自己的虚假网帖,需向相关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才能删除。陈军认为删帖还不够,毕竟已经给马朝胜造成了负面影响,强烈的“负罪感”促使他萌发当面向马朝胜致歉的念头,他开始四处打听马朝胜的手机号。

7月2日,陈军还在纠结如何向马朝胜解

仁和春天(达州)城市综合体项目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仁和春天(达州)城市综合体项目土

石方工程,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一)本次招标工程为仁和春天(达州)城市综合体项目土石方;土石方开挖

3

外运量约60万m,根据现场实测工程量为准。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

(二)工程建设地点:达州市通川区金龙大道(达州市消防支队旁);

(三)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8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4年10月31日,工期9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企业,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报名并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投标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正式参加投标。

三、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7月20日前(法定节、假

日除外)持本单位: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

企业资质证书;③营业执照;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⑥法人代表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委托授权书;⑦税务登记证(带原件,留复印件盖鲜章)到达州市仁和春天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

四、招标人依法对投标报名人进行分别通知资格预审合格或不合格。凡被正式确定为投标人的施工企业请按照招标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五、联系方式招标人:

达州市仁和春天置业有限公司达州市仁和春天投资有限公司地址:达州市金龙大道巨鑫园B栋楼1号

邮编:635000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

达州市仁和春天置业有限公司达州市仁和春天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4日

“被贪污”

交运局长报警

6月27日下午,达川区交运局局长马朝胜获悉自己成了“网络红人”,并发现帖文中所称的纯属子虚乌有。当天下午,马朝胜来到达川区公安分局报警,称网民“达州腐败”在网上对他恶意诽谤,希望公安机关严查。

据办案民警朱伟介绍,接到报案后,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当天下午就初步核实“达州腐败”已涉嫌诽谤他人。

警方查明,帖文中所指的路段维修工程是在2013年9月29日立项,2014年4月17日进入招投标阶段,2014年5月30日承建方进场施工。而马朝胜是2014年5月22日才被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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