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资政会文化旅游调研报告

关于加快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的调研报告(初稿)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和文化旅游产业八大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市政协将“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作为资政会主题。6月份以来,黄东升、郑在霞副主席带队赴县市区,就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进行深入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8次,考察重点项目10个,发放调查问卷300份,并赴安庆市、黄山市学习考察。现将综合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本现状

近年来,我市立足资源优势,把握宏观形势,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有效投入,不断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抢抓示范区建设重大机遇,将文化旅游产业定位为战略型新兴产业,并列为三大主导产业之一,将2014年确定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升年”。加强政府主导,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高规格领导组,设立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县市区相应成立强有力领导机构,统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坚持规划引领,编制完成文化旅游八大工程规划,启动128个重点建设项目,突出抓好30个重大项目建设,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纳入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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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化旅游资源丰富。我市被誉为“上江人文之盛首”、“宣城自古诗人地”,是文房四宝之城,具有独持的诗歌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古村落文化和红色文化,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化底蕴丰厚。全市现有各级文保单位268处,绝大部分可作为旅游景点开发。A级景区44个,旅游乡镇41个,乡村旅游、自驾游等新兴产业前景良好。生态环境优越,率先在全省通过创建省级生态市技术评估,先后创建国家生态县(市)2个,首批省级生态县4个,国家生态乡镇55个。六城同创扎实推进,交通条件日益改善,区位优势逐步显现,文化旅游产业具备可持续发展优势。

3、产业发展成效初显。坚持以规划编制引领,八大工程支撑,重点项目带动,着力培育“山水诗乡,多彩宣城”文化旅游品牌。突出敬亭山宛溪河诗山宛水品质提升工程、扬子鳄旅游开发工程及南部乡村旅游聚集区建设为核心,做大做强市本级,着力构建以市本级为龙头、县市区联动发展新格局。2013年全市投入资金 45.07 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入 13.01亿元。2014年上半年,完成投入 16.55亿元,同比增长18.3 %。加大政策扶持,出台一系列实施意见和措施,安排年度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亿元,促进产业发展。2013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589.8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19.84亿元,占GDP比重14.2%。2014年上半年接待国内游客845.6万人次,同比增长14.23%,实现旅游收入 60.5 亿元,同比增长16.09%,各项指标增速位于全

省前列。

二、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取得较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产业总量不大、市场主体实力偏弱、有效投入不足、资源开发利用不充分,基础设施不配套,要素支撑不到位等问题,具体体现在:

(一)产业总量不大

一是整体规模较小。全省看,旅游收入仅占全省旅游收入

3.97%,接待国内外游客占全省4.4%,与宣城作为示范区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不相符。横向比,与周边同水平城市,还有一定的差距,旅游收入分别低于安庆(301亿元)、芜湖(268亿元)、六安(130亿元)和马鞍山(125亿元),与合肥、黄山、池州等地比差距则更大,短期内难以实现赶超,文化旅游业服务和拉动地方经济的功能没有充分体现。

二是市场主体偏弱。缺乏具有市场影响力的龙头型景区、大型旅行社和旅游集团,全国百强和省50强旅行社没有。全市仅1家5A景区(龙川景区)年收入4869万元,龙头地位不明显。全市14家4A景区2013年实现旅游收入 亿元,占全市旅游收入占比小,只有 %。而示范区内的黄山、池州4A景区的收入占比达 %,有力带动了产业整体发展。

三是项目推进不快。八大工程30个重点调度项目,截至7

月,共完成投资12.41亿元,约占全年计划投资34.7%,只有卢湖竹海度假区和桃花潭畔商业街2个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一半。市本级项目推进慢,有4个项目年度投资额目前为零,4个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未形成实际工程量。征迁问题、选址未定和土地指标因素,严重制约了项目推进。

(二)资源开发不深入

一是历史文化挖掘不充分。对宣城历史文化研究不够深入,不成体系,文化特色和品牌价值发挖不够。区域内历史文化元素众多,没有很好的梳理提炼,地域文化定位不够明确统一。我市是宣文化为主,宣徽文化并存的结合区,居民对徽文化的认知度较高,而对宣文化的认知度较低,认同感不强。“文旅”融合度不高,景区多为自然生态型,在文化的融入和彰显上做的不够,文化探寻、民俗体验型旅游项目少。

二是资源保护难度大。敬亭山旅游度假区周边开发过度,破坏了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查济、江村、黄田、水东等古村老街,缺乏科学详尽保护开发规划,且资金缺口较大。全市各级文保单位共需保护维修资金 亿,实际可用资金 亿。景区居民文物保护意识不强,环境整治不到位,景区文物、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三是精品景区线路缺乏。景点小而分散,旅游产业链短,资源未较好整合,没有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旅游线路。旅游

层次不高,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缺少参与性、体验性、互动性产品。宣城作为非旅游目的地,基本属于“路过型”,“消费型”旅游未形成,属典型的“门票经济”。2013年文化旅游收入中,门票收入占比高达 %。在宣旅游停留时间短,据问卷调查,有 %的人意愿在宣停留 天,只有 %的人愿意在宣停留三天以上。

(三)联动发展不充分。

一是统筹机制未建立。省级层面的示范区协调沟通机制未建立,缺乏统筹协调各市发展平台,没有形成示范区大旅游格局。各县在示范区建设中的定位不明确,分工协作、整体推进、错位发展不够。市本级弱的基本现状没改变,统筹全市产业发展力量不足,市县联动发展的机制未形成,市区一体化发展有待加强。

二是区域合作不紧密。宣城在泛长三角地区旅游网络中的地位相对较弱,主动“入网”意识不够强,对周边省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不深,与“两山一湖”为代表的皖南旅游区,以及省内其他地市的多层次、横向纵向旅游交流协作上,还处于浅层次、单渠道。与沿江城市群、长三角地区的协作、合作有待加强。多方合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的构建。

三是宣传营销层次低。示范区内各地市还处于各自为政的营销状态,在省、国家级媒体上关于示范区宣传还未开展。市一级层面的统一宣传营销机制没有建立,宣传策划、营销推介

协调对接不够,企业和管理部门相互独立。营销的宣传手段传统化,在周边省市营销推介中的参与度低,文化旅游品牌在省内外影响力不大。对《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宣传不够,全市上下对《纲要》知晓度低,对我市在示范区建设中的地位和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据问卷统计,只是 %了解《纲要》中宣城部分的内容。

(四)保障措施不到位

一是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财力有限,近两年市本级财政投入资金 亿元,只占财政总支出的 %。相比示范区及其他地市,占比明显偏低,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撬动效应不明显。市场机制不健全,保障体系不完善,民间资本很难介入。据统计,2013年度共融资担保资金 亿,其中投入文化旅游产业 亿,只占 %。道路交通规划没有突出文化旅游思路,不能很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服务产业发展。与示范区其他地市的高速便捷交通环线未完全形成,重点景区间交通未实现无缝对接。“六要素”不齐全,星级酒店、主题酒店明显不足,5星酒店没有,4星酒店仅10家。缺乏一定规模的旅游接待中心、集散中心、特色文化休闲街区。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地方土特产品开发不够,缺乏宣城品牌。

二是规划体系不健全,考核体系需完善。对《规划纲要》深入研究做的不够,配套实施细则没有着手制定。没有结合示

范区规划纲要,研究制定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示范区核心区建设规划,没有制定“八大工程”综合性推进计划。缺乏游基础设施建设、宣传销营、人才培养引进和重点区域控制性建设等专项规划。规划衔接不紧密,突出体现在旅游产业规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不紧,一些重点旅游项目未列入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用地难以保障。考核体系有待建立完善,现有考核办法侧重于对重点项目的调度推进,对县域经济考核主要还是侧重于工业经济指标,未根据现实发展需要及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合理设置考核权重,对示范区核心区的县实行差异化考核。

三是专项政策未出台,人才建设需加快。现有政策措施,散见于《宣城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旅游业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决定》等文件中,没有形成政策合力。政策落实难度较大,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经营性物业等抵(质)押融资,城镇规划区外文化旅游项目,用电、用水与工业同价等政策难以执行。现有的经营管理、导游等专业人数 人,缺额约 人。人才培养体系未形成,宣城职院人才培养规模、结构、层次和质量,远不能满足现实发展需要。人才外流严重,宣城职院每年毕业学生 人,留在本地就业的只有 人。人才引进难,各级各类人才来宣投资创业意愿不强,近三年引进外地人才 人,目前仍在宣工作的 人。

三、加快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旅游是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我们要紧紧抓住示范区建设重大机遇,深入挖掘宣城历史文化,大力推进区域合作,深度开发文化旅游资源,精心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和保障措施,不断提升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水平。为此建议:

(一)深入挖掘资源,彰显文化特色

1、明确宣城文化定位。充分发挥政协文史、档案方志、宣城历史文化研究会等机构和社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宣城历史文化挖掘、整理和研究,明确宣城历史文化的脉络和定位,营造宣城文化氛围,树立和展示宣城文化形象,提升宣文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2、加大文化资源保护。做好历史文化遗存、传统技艺、风情民俗、古村老街的挖掘、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编印《宣城市历史建筑名录》,建立历史遗存数据库,完善古建筑保护开发基础性工作。出台《宣城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推广古村落、古民居修缮技术和新建仿古建筑技术标准。尽快编制重点历史建筑保护方案,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缓解资金不足问题。

3、推进文化产业创新。开展文化资源数字化、文化服务数字化和项目推介数字化建设。实施文化科技企业培育工程,培

育命名一批市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积极争创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实施重点项目带动,加大对文化重点区域、重点文化项目支持力度。放大、完善宣城地域文化符号。

4、加快“文旅”融合互动。在项目开发、景区建设中注重文化元素挖掘和融入,突出宣文化的彰显与打造,赋于景区、项目以鲜活文化特质,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提升旅游文化价值,推进旅游由“自然观光型”向“文化体验型”转变。结合宛溪河综合整治二期项目,规划建设融诗、画、佛、酒、茶以及文房四宝等元素于一体的特色宣文化街区。

(二)推进区域联动,实现合作共赢

1、推进示范区合作共赢。组建示范区产业发展办事机构,建立由示范区内有关地市及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议事机制,合力推进示范区建设。积极与安庆、黄山、池州、芜湖等示范区主要城市协作,整合共享示范区旅游资源,实现示范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整体联动。深化大区域联合,主动对接沿江城市群、长三角地区重点地市,开展旅游城市、营销联盟合作,形成区域旅游线路,打造泛长三解无障碍文化旅游区,借帆出海、借势发展。积极引导示范区旅游企业开展合作,整合推出跨区域旅游产品,着力构建多方合作利益共享机制,拓展我市文化旅游市场。

2、着力构建大宣城景区。把宣城作为一个大景区来思考、

策划和经营。按照“一城一带一廊四区”布局,主动做好与全省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周边地市发展规划的对接,尽快制定宣城市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重点突出示范区建设。加强市县统筹,避免各自为政和同质化竞争,实现联动发展、错位发展、互补发展,形成整体合力。突出市本级、倾斜宣州区,在市区一体化中推进产业发展。

3、提升宣传营销层次。积极呼吁并参与建立省级示范区宣传平台,实行统一策划、营销示范区整体形象和品牌,在更高层面宣传推介宣城。广泛征集宣城文化旅游形象标识,统一宣传口径,尽快确定宣城品牌形象定位。强化整体营销,精心策划宣传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改变各景区单打独斗和同质竞争的局,形成营销合力。继续举办好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宣城文化旅游知名度。创新宣传载体和产品推介,打造“智慧宣城”营销平台,深化移动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应用。

(三)坚持龙头带动,打造优势品牌

1、壮大龙头项目。加快培育建设核心景区,加大骨干企业扶持,突出对八大工程中新港生态湖、水阳狸桥休闲养生度假基地、卢湖竹海度假区、徽博园、黄山东线旅游产业园等重点项目的调度和扶持,利用三年左右时间,精心包装建成3到5个收入超亿元的旅游项目。突出市本级,重点开发建设好以敬2

亭山旅游度假区为核心的宣文化品牌景区,带动全市文化旅产业整体开发。积极探索敬亭山旅游度假区建设模式,努力实现由外部“输血型”向内在“生血型”转变。健全市级领导联系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制度,加大项目推进力度。

2、加快资源整合。发挥现有5A、4A景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A级景区(点)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引导景区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效益运营。针对我市旅游景点小而散的特点,通过实行一票制、成立旅游区等措施,将市本级和县市区的乡村旅游、历史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等资源整合成精品线路,实现分散景区景点旅游价值。

3、培育优势产业。结合各县市区资源优势,集中开发建设文化遗产旅游、生态休闲乡村旅游、红色文化旅游三大旅游产业,开发一批历史文化探寻、民情风俗体验、生态观光度假、休闲养生养老、革命传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文化旅游产品,形成多层次的大旅游格局。

(四)强化保障措施,助推产业发展

1、健全领导机制,坚持规划引领。成立宣城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密切部门协作,统筹协调全市产业。细化文化旅游产业办事机构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差异化的县域经济考核体系,适当增加泾县、绩溪、旌德三县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成效权重,

降低工业经济指标,分类指导各县市区经济发展。引导和鼓励组建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协会,规范行业竞争,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健全体制机制,理顺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关系,搭建好旅游管理平台。尽快完成“八大工程”整合实施计划,细化各工程规划和建设方案,实现各规划有效衔接。尽快修订完成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宣传销营、人才培养引进、古村老街、文保单位保护开发等专项规划,应尽快制定。

2、加大有效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注重财政引领,建立按GDP增长量投入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拓展融资渠道,成立宣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公司,为投资企业和文化旅游企业搭建融资平台。积极试点小企业“旅游贷”,大力推进景区经营权、门票收益抵(质)押融资。鼓劲金融机构开发扶持旅游小微企业成长的金融产品,共同破解涉旅企业融资难题。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旅游业,兴办旅游经济实体,参与旅游资源开发、产品生产及配套设施经营。突出旅游交通建设,以服务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尽快实现宣城与周边地市交通对接。优化市内旅游交通线路,重点加快旅游景区连接道路建设,打造无缝对接的市域旅游交通体系。完善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停车场、自驾宿营地、游客中心、中高档旅游饭店、快捷酒店、餐饮街区、土持产品和纪念品商店等景区服务配套设

施,健全和优化旅游要素。

3、加强生态保护,强化要素支撑。生态环境优良是宣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独特优势。要强化生态保护意识,以生态文化旅游品牌为主线,以国家生态市创建为抓手,坚持生态保护和开发旅游相结合,注意对生态文化资源的深层研究与保护,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对《规划纲要》中配套政策的研究,密切与省直部门联系,积极做好政策的衔接。制定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减免规定,出台相关奖励措施,逐步完善形成具有宣城特色的政策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市本级政策执行情况督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现有税收、土地、用水用电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快人才培养、引进和培训,以合工大宣城校区、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学基地,联合宣城职教联盟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多层次、宽领域的旅游类人才培养。修订完善人才工作意见,注重引进一批项目策划、营销管理、导游服务等专业人才,提升宣城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层次。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机制,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行业总体服务水平。

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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