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加拿大高血压指南更新部分

时隔不到一年,加拿大高血压教育计划(CHEP )再次更新高血压防治与评估指南。这次更新后的指南有5点值得关注:

1. 血压测量工具首选全自动血压计;

2. 检测血脂参数不再强调空腹采血;

3. 对于不具有高血钾危险因素的患者,增加饮食中钾摄入有助于降低血压;

4. 伴稳定性心绞痛的高血压患者(无心衰、心梗或冠脉旁路手术病史者),b 受体阻滞剂或钙通道阻滞剂均可作为初始治疗选择;

5. 新指南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将不久前结束的SPRINT 研究结论引入该指南,推荐将≤120 mmHg作为部分高危患者(如年龄≥75岁者)的降压目标值。

一、血压测量与高血压诊断

在血压测量与高血压诊断方面,CHEP 新指南继续将诊室血压≥140/90 mmHg 作为高血压的诊断界值,130-139/85-89 mmHg 为正常高值;诊室血压测量工具首选全自动血压测量计,血压≥135/85 mmHg则视为增高;应用动态血压监测时,若清醒时段血压≥135/85 mmHg、或24小时平均血压≥130/80 mmHg,可诊断为高血压;患者家庭自测血压≥135/85 mmHg可诊断高血压;首次就诊时若患者表现为高血压急诊或亚急症即可诊断为高血压;其他患者需要重复测量方能确立诊断;但初次就诊时血压≥180/110 mmHg可直接诊断高血压。

初诊高血压患者常规检测的项目包括:尿液分析、血液生化检查(血钾、血钠、肌酐等)、空腹血糖和(或)糖化血红蛋白、血脂检测(包括总胆固醇、LDL-C 、HDL-C 、非HDL-C 、甘油三酯,不再要求空腹血样检测)、标准12导联心电图。尿白蛋白排泄量也应作为患者的检测项目之一。

若患者具备以下≥2项因素时,需考虑肾血管性高血压:年龄>55岁或<30岁的患者突发高血压或高血压恶化;腹部血管杂音;应用≥3种药物仍不能控制血压;应用ACEI 或ARB 治疗后血肌酐升高≥30%;并存其他动脉粥样硬化性血管疾病(特别是吸烟或有血脂异常者);血压骤升导致反复发作的肺水肿。

下列患者需要筛查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高血压伴无明确原因的低血钾(

下列患者需要筛查嗜铬细胞瘤或副神经节瘤:不明原因的血压波动或阵发性增高、或血压持续重度增高(≥180/110 mmHg )且常规降压药物治疗效果不佳;高血压伴头痛、心悸、大汗、惊恐发作、苍白等提示儿茶酚胺活性增高的症状或体征;由b 受体阻滞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排尿、腹压变化、手术或麻醉诱发的高血压;发现肾上腺肿物;伴有嗜铬细胞瘤的易患因素或遗传倾向;生化或影像学检查提示此类疾病者。

二、降压治疗策略

在降压治疗方面,新指南继续强调生活方式干预(增加体力运动、减重、限酒、减少钠盐摄入、合理饮食)的重要性,并首次建议对不伴高血钾危险因素的患者增加饮食钾盐摄入

以降低血压。对于伴有情绪紧张者应进行个体化的干预。不伴大血管病变或其他危险因素者,血压≥160/100 mmHg时应启动降压药物治疗;伴有大血管病变或其他危险因素的患者,血压≥140/90 mmHg 时即应启动药物治疗;不伴糖尿病或其他靶器官损害的高龄(≥80岁)患者,启动药物治疗的血压界值为≥160 mmHg。

关于降压药物的选择,新指南建议如下:初始单药治疗可选用噻嗪类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年龄<60岁)、ACEI 、ARB 或长效CCB ;常规剂量单药治疗后血压不能达标者应联合应用降压药物,推荐的联合用药组合包括噻嗪类利尿剂或长效CCB 联合ACEI 、ARB 或β受体阻滞剂。慎用β阻滞剂联合非二氢吡啶类CCB ,不建议联合应用ACEI 与ARB 。

若患者血压超过目标值20/10 mmHg,可直接启动联合治疗。两种药物不能满意控制血压者需加用第三种药物。不推荐a 受体阻滞剂作为一线降压药物,不推荐β受体阻滞剂作为无合并症的≥60岁患者的一线降压药物。

对于单纯收缩期高血压患者,起始单药治疗首选噻嗪类利尿剂、长效CCB 或ARB ;常规剂量单药治疗不能达标者需联合其他一线药物;两种一线药物联合治疗仍不能达标或不能耐受者,可加用其他药物(如a 受体阻滞剂、ACEI 、中枢降压药、或非二氢吡啶类CCB );a 受体阻滞剂不作为无合并症的单纯收缩期高血压患者的一线用药,β受体阻滞剂不作为≥60岁的单纯收缩期高血压患者的一线用药。

新指南继续强调对高血压患者进行多种危险因素综合干预。高血压若伴有3种及以上其他心血管危险因素者需接受他汀治疗;血压得到控制的≥50岁的高血压患者应考虑予以小剂量阿司匹林治疗;

对于高危患者(存在临床型或亚临床型心血管疾病、或慢性肾病、或弗莱明翰评分10年心血管病风险>15%、或年龄≥75岁、或具有其他需要强化降压指征者),若年龄≥50岁且收缩压≥130 mmHg ,应考虑予以强化降压治疗,目标值为≤120 mmHg (应用全自动血压计在诊室测量);一般高血压患者的降压目标值为

三、合并症的处理

1. 冠心病

合并冠心病的高血压患者推荐应用ACEI 或ARB 治疗;不伴心衰、心梗或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史的稳定性心绞痛患者,β受体阻滞剂或CCB 均可作为初始治疗选择;不推荐应用短效CCB ;

确诊冠心病的患者,在追求收缩压达标时应避免舒张压≤60 mmHg。近期发生心梗的患者,初始治疗应包括b 受体阻滞剂与ACEI ,不耐受ACEI 者可用ARB 替代;不能耐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或治疗无效者,可选用CCB 。

2. 收缩性心衰

伴收缩性心衰的高血压患者初始治疗应包括ACEI 与β受体阻滞剂;不耐受ACEI 者可用ARB 替代;血压不能控制者可谨慎应用ACEI 联合ARB ,但需要密切监测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低血压、高血钾或肾功能恶化)。

3. 急性缺血性卒中

发病72小时之内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若不适于溶栓治疗,不建议常规进行降压治疗。若血压超过220/120 mmHg ,可静脉用药将血压降低15%左右,24小时内降幅不超过25%。 拟接受溶栓治疗者,需将血压控制在185/110 mmHg以下。急性期过后,应积极为卒中患者进行降压治疗,其血压目标值为<140/90 mmHg; ACEI与噻嗪类利尿剂联合治疗是优选的治疗方案。

4. 非糖尿病肾病

伴非糖尿病肾病的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控制目标为

高血压伴糖尿病患者的降压目标值为

四、总结

综观CHEP 新指南,其所做出的上述推荐建议均容易理解。但是在获取更多证据之前,SPRINT 研究尚属于孤立证据,将其结论引入本指南未免过于草率,并且为临床实际操作也增加了复杂性。对此,在我国高血压指南修订时需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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