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东胜区纺织苑小学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精神,深入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教育教学和各项活动中,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意识,提升校园文化品位。通过本次活动,努力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为目标,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积极引导全校师生员工树立科学的语言观,扎实提高师生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意识与能力。进一步浓厚校园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让学生养成“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的校园用语用字良好习惯,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作出贡献。

2.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的要求,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它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校

园用字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为了切实保证这个目标的实现,形成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学生素质教育和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特制定本规划,具体措施和要求如下:

1.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年要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研究语言文字工作。学校有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和总结。

3.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4.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要有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班应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在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学校和各班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5.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新教师上岗条件,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在教师年度考核、期中教学检查、评选先进、评定职称时,都要将普通话内容列入,全体教师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它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

6.学生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必须

使用普通话,将此列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

7.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书法及规范字知识竞赛,提高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水平;开展

8.对教师进行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培训、教育,学校广播站播音员普通话水平。

9.建立学校规范用字检查审核制度,加强监督力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负责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抽样检查,对学生的作业、答卷、通知等进行不定期检查,杜绝出现错别字、异体字、二简字和繁体字。对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在教学、工作和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结果向全校通报。

10.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11.广播站必须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内容,在校园中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文件,及时报道学校有关工作动态、先进事例。

12.在校内设置宣传标语牌及宣传橱窗,在教学楼、图书室、食堂、等公共场所设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加强学校管理,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员工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全体师生行动起来,才能切实做好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宣传教育工作,当好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表率,为我国新世纪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做出贡献。

东胜区纺织苑小学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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