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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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12日16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邮件内容需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近期免冠电子版彩色照片,2013年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财务处科员职位面试”。

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月10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邮寄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书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放弃理由、联系电话等信息。随意放弃面试的,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招录时参考。

二、资格预审

请考生于2月14日前通过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接受资格预审(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请面试考生确保手机随时畅通,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我局。

七、联系电话

劳动人事处电话:024-23461728,024-23460414。

更多国家公务员面试信息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4年1月27日

2014年上海公务员考试交流群:7236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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