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仓储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仓储业的影响

之对***有限公司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十二五”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据说对完善税制、减税减负、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如此看来全国范围“内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已进入倒记时,营改增会象官方说的那样“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税负下降;特别是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大多由原营业税5%的适用税率降至3%的增值税征收率,税负较原来下降40%左右。”吗?

一、仓储业属营改增之列

这次全国营改增推广的范围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第八条规定: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其《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对“物流辅助服务”进一步注释为: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二、仓储业的增值税税率为6%

财税〔2011〕111号第二条规定:(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三、营改增对我们公司的影响

(一)、营改增前我公司纳税情况

**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为对外提供仓储服务,营业税税率为5%;建税税率为5%;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2012年度公司应税收入2,659,415.28元,缴纳营业税

132,970.77元、城建税6,648.54元;教育费附加3,989.12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659.42元,合计为146,267.85元。

(二)、营改后的纳税影响

1、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第一条规定:除本公告第二条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计算应税服务营业额的具体起、止时间由试点地区省级国家税务局(包括计划单列市,下同)根据本省市的实际情况确定。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公司12年度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为2,581,956.58 (2,659,415.28÷(1+3%)) 元,按照公告的规定未超过500万元,应属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如果作为增值税一般纳人对公司更有利,公司也可以申请作为一般纳税人,因为公告第三条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公司12年度的财务数据分析,如果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为:

应纳增值税=2,659,415.28÷(1+3%)×3%=77,458.70

应纳城建税=77,458.70×5%=3872.94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77,458.70×3%=2,323.76元

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77,458.70×2%=1,549.17元

应内税合计=85,204.57元。

通过比较可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纳增值较纳营业税少纳了41.74%(61,063.28元)的税

费。如此看来,营改增对于仓储业里小规模纳税人是利好,将会实实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3、作为一般纳税人对公司的影响

仍依公司12年度的财务数据分析,如果作为一般纳税人,公司的增值税税率为6%,经营活动中取得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假设12年度公司购进的低值易耗品8050元、油料费18540元、车辆修理费34133元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项税=2,659,415.28÷(1+6%)×6%=150523.94

进项税=(8050+18540+34133) ÷(1+17%)×17%=8823

应纳增值税=150523.94-8823=141,700.94

应纳城建税=141,700.94×5%=7085.45

应纳教育费附加=141,700.94×3%=4251.03

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141,700.94×2%=2834.12

应纳税合计=155,871.54元。

通过比较可知,如果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增值较纳营业税将会多纳6.57%(9603.69元)的税费。如此看来,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公司不利,但是由于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在去年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照公告第二条“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营改增后我公司要以一般纳税人的身份纳增值税,这就意味公司的税负将会增加。

营改增对仓储业的影响分析表

的营业税月平均增加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试点企业。)

3、北京

《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12〕2149号)规定:为了平稳有序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以下简称“试点改革”),根据国家明确的“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的税制改革原则,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12年9月1日起,对本市试点改革过程中确因新老税制转换增加税负的试点企业,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税按月监控、财政按季预拨、资金按年清算、重点监督检查”的方式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

(二)、更改经营范围,营改前取消应纳增值税的经营范围。在不影响与中储棉业务的前提下,营改后尽量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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