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障碍概述

多种障碍概述

一、多重障碍的概念

特殊教育中,特定的障碍儿童的“特殊性”都是以儿童的显著障碍为标准进行分类和命名的,多重障碍这一术语出现得比较晚,但多种障碍儿童却是和其他类型障碍儿童一样早已存在。

《特殊教育词典》中对其定义是:多重障碍指生理、心理或感官上两种或两种以上障碍合并出现的状况。一般把同事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障碍的儿童成为多重障碍儿童。但是如果仅从儿童发生的障碍数量来定义多重障碍,可能会把多重障碍与典型的其他障碍儿童相混淆,如弱智儿童往往伴随有言语语言障碍、运动障碍或情绪行为障碍等,但是我们一般不把这种由于神经心理活动异常导致的主要障碍(认知)和并发障碍(运动、语言等)叫做多重障碍。台湾学者1999年对多重障碍的解释值得借鉴:多重障碍,指具有两种以上不具连带关系且非源于同一原因造成之障碍而影响学习者。

多重障碍指不是由单一原因为主导因素导致的、个体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障碍。如唐氏综合征儿童,单从其外显的症状来看,有智能障碍、语言障碍、沟通障碍或运动障碍等,但是这些障碍主要是由于单一因素——染色体数目异常导致的,所以,唐氏综合征儿童在分类上一般把他们归结为智力障碍类别,而不属于多重障碍类别。

美国学者Brimer从障碍者基本生活能力和特殊教育服务需要的角度提出了一个相当于操作性质的定义:重障或多重障碍(在美国,严重障碍和多重障碍往往连用,原因是重障者大多是多重障碍者)是指在一般发展能力,自理,表达感受、思想意见和需要,对环境刺激反应,以及同伴间的社会互动能力等方面,存在非常严重的缺陷。

二、多重障碍儿童的发生率

由于多重障碍定义和鉴定标准的差异,不同国家地区所报告的多重障碍的发生率有较大的差异。我国1987年的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多重障碍(当时称为综合残疾)的发生率比较高,占所调查六类残疾人总体的13%左右,这个调查的标准是是同时具有五类(视、听、智力、肢体和精神病残疾)中的两类或两类以上。我国台湾地区1992年的调查显示,6~14岁儿童中多重障碍儿童占0.205%,多重障碍儿童占所有类型的特殊儿童的比例将近10%。美国1987~1988年报告,再0~20岁的儿童青少年中,多种障碍的发生率是0.17%,占各类残疾儿童的比例是2.2%;1992廿第十四届国会年度报告,6~12岁的学生中多重障碍的发生率是1%~1.9%。

三、多重障碍的分类

如果按照多重障碍的定义进行分类,根据障碍类型的组合,可以将多重障碍分成许多种,但是在现实中,这种“类型组合”的分类包含许多出现率非常底甚至不出现的情况,实际意义不大。所以,研究者大多将常见的多重障碍加以分类。大

多数学者倾向于将这些常见的多重障碍按照主要障碍并其他次要障碍作为分类的基本思想。

学者Brimer(1990)将常见的多重障碍按照主要障碍将其分成三大类和十亚类:

(1)智能不足为主的多重障碍:智能不足兼脑性瘫痪;智能不足兼其他生理障碍(如脊柱裂、癫痫、先天性心脏病等);智能不足兼严重行为异常;智能不足兼视觉障碍;智能不足兼听觉障碍。

(2)行为障碍为主的多重障碍:行为障碍兼视觉障碍;行为障碍兼听觉障碍;行为障碍兼肢体障碍。

(3)多重感官障碍:视觉障碍兼听觉障碍;感官障碍兼其他障碍(如:先天性心脏病、脑性瘫痪、智力障碍和行为异常等)。

以主要障碍加其他次要障碍分类方法将多重障碍分成不同类型,但是分类后的每一种类型并非是其中各个障碍的叠加,而是这些障碍彼此相互影响形成新的独特的障碍。

四、多重障碍的特征

特殊儿童是异质很高的群体,多重障碍儿童之间的差异就更大。尽管如此,还是可以从他们极大的差异性中大致概括出一些常见的特征,以便于更好地了解该群体,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如前所述,多重障碍的类型不是每种障碍的简单叠加;同样,多重障碍特征也不是将每一种障碍的典型特征简单相加,实际上更多的情况符合“累积放大效应”,每增加一种障碍,使其残疾的程度更加严重。

介绍运动、感觉、认识、语言及沟通、社会适应基本健康状况六个方面。

(一)运动——动作发育迟缓或严重运动障碍是多重障碍儿童常见的特征之一。脑性瘫痪或肢体畸变必然直接导致他们运动障碍和姿势异常,行动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重者不能坐、立、行、卧床不起或需要支撑工具;轻者动作发展迟缓或肢体动作不协调。这些运用障碍有的在早期经过康复训练得到改善,有的伴随终身。运动障碍不仅限制了障碍儿童的动作表达,而且严重影响他们对丰富世界的感知,特别是在他们生长发育早期。

(二)感觉——许多多重障碍儿童有视觉、听觉、本体感觉和其他感觉障碍的一种或几种障碍,其中有的是中枢性质的,有的是外周感觉器受损。

(三)认知——大多数多重障碍儿童存在严重认知问题,现有的智力测验工具难以施测,所以,多重障碍儿童的个人档案上往往没有IQ分数,大多注明“无法施测”字样。因此,直到现在我们还是不清楚该群体的智力分布特点。为了更进一步了解他们的认知特点,除了测试评估工具需要更新外,施测人员的施测技

术也可能需要更为专业和特殊的培训,以便于根据障碍者的实时反应作出及时的应答。

(四)语言及沟通——由于中枢受损或(和)发声器发生结构上的畸变和功能上的缺陷,很多多重障碍儿童在与他人的交流上存在明显的缺陷,难以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意愿以及明了他人所陈述的意思。语言发展特点主要表现为:(1)语音不清;(2)语义不明;(3)语言发育迟缓。

(五)社会适应——无社会意义的刻板行为;与他人互动不当;生活自立能力差;会表现出自伤行为。

(六)基本健康状况——多重障碍儿童的健康状况有很大的差异性,与同龄正常儿童相比较,有的人的健康状况良好,但又有不少该类儿童的健康状况明显不佳。

五、多重障碍的成因

不同类型的障碍有其独特的原因,同一类型障碍的不同个体之间成因也不尽相同,儿童出生缺陷原因和机理相当复杂,各学科在这方面的研究还比较笼统。一般可将导致障碍发生的原因归结为遗传因素.环境因素以及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交互作用三大类(这部分知识可参考“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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