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环境悖论"与技术自然属性

作者:邹成效

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2006年05期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80(2006)01-0082-03

  技术既是产生环境问题的来源,同时也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手段,保罗·格瑞(Paul Gray)把“技术同时作为(自然)环境变化的来源和补救方法的这种特性描述成技术发展的‘悖论’”[1]。格于布勒在《技术与全球性变化》一书中从统计分析的角度对技术与环境的这种矛盾关系作了进一步考察,指出研究“技术及其作为全球性(环境)变化的起因和补救方法这种双重角色”即“技术-环境悖论”,“将自然环境从不利的人类干扰中解放出来”是我们时代面临的重要课题。[2]文章试图从技术自然属性的角度对“技术-环境悖论”的孕育、产生以及“弱化”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 “技术-环境悖论”孕育于技术自然属性的生成中

  “技术-环境悖论”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有一个从“孕育”到“生产”的过程。从技术自然属性的角度看,“技术-环境悖论”孕育于技术自然属性的生成中。

  技术是生成的,技术自然属性也是生成的。其生成的一般机理是:技术主体根据自己的目的预设在自然规律所提供的对自然物质过程支配的“可能性空间”中寻找、选择并实际使用具有“如何做”性质的作用因子(机器、设备、工具、材料等)以及发明作用因子的作用方式与程序(技术规则),用以作为人的目的因插入到自然因果转化的链条中,以使“原因 (自然因+目的因)——结果”向符合人的目的的转化。[3]技术自然属性的生成,就是这样一种把人的预期目的能动地整合到自然规律所提供的“可能性空间”中即一种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过程。由于技术自然属性的生成过程是一个合自然规律性过程,人们常常把技术自然属性直接理解为技术的“合自然规律性”。[4]

  技术自然属性作为技术“合自然规律性”,其生成之中同时孕育了“技术-环境悖论”。这可从两方面来解读:

  一方面,技术自然属性的生成是一个合自然规律性过程。这意味着生成的技术将具有或者能够具有维护自然环境、修复自然生态的功能,因为自然环境作为“影响人类的、自然形成的物质、能量和现象的总体”,它是一个受自然规律支配的过程。与自然环境受自然规律支配一样,技术自然属性的生成并不是技术主体的任意所为,它也是一个受自然规律支配的过程。也就是说,技术自然属性生成中的“合自然性”即合自然规律性,表明技术是具有或者能够具有维护和修复自然生态与环境作用的。

  另一方面,技术自然属性生成中的“合自然性”同时又是建立在技术的“反自然性”即反自然天然性基础之上的。技术自然属性的生成过程表明:不论是技术主体对构成技术生成要素如机器、设备、工具、材料的选择,还是对所选择要素的作用方式与程序的设计以及按照设计将它们实际相互作用后根据预设目的对其“结果”所作的调整,从根本上说,都是对天然自然的一种“干扰”、“破坏”。技术自然属性的生成,正是在对天然自然的“干扰”、“破坏”中实现的。这也就是中山秀太郎所说的:“所谓技术,从其出现的那天起,就是反自然的。技术……只要使自然发生某种变化,就要引起自然的破坏,因此不会有什么绝对安全的技术。”[5]也就是说,技术又是能够成为“环境问题”来源的。

  上述分析表明:技术自然属性生成中的“合自然性”,说明技术将具有或者能够具有维护与修复自然环境的作用;技术自然属性生成中的“反自然性”,说明技术又是能够成为“环境问题”的来源。正是这种“合自然性”与“反自然性”的辩证统一性,决定了技术自然属性的生成中同时也孕育了“技术作为自然环境变化的来源和补救方法”的“技术-环境悖论”。

  二 “技术-环境悖论”产生于技术自然属性的表现中

    “技术-环境悖论”一经在技术自然属性的生成中孕育,最终它会以某种客观形态现实地产生出来。“技术-环境悖论”的现实产生只能是在技术的实际应用即技术自然属性的现实表现中。

  我们知道,物质是一切属性的载体或发生体,技术自然属性的现实表现也是依托于具体物质表现、体现出来的。所不同的是由于技术自然属性的现实表现是“技术逻辑”的现实展开,即是物与物在技术规则“安排”下打破“自然界的惯常行程”、“展现”技术产品的物质性过程,因此,技术自然属性现实表现中的物质就不是一种自然之物,而是一种人工之物或技术之物。技术是不能够创造物质本身的,一切技术之物归根到底都是以自然之物为材料并在某种层面上直接包含了自然之物本身的。技术自然属性的现实表现,就是在技术之物(机器、设备、工具等)与自然之物(半成品材料也来源于自然之物)的相互作用中实现的。这说明:技术自然属性现实表现中的物质既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物,也不是一种纯粹的自然物,而是技术物与自然物相结合的“混合物”。

  技术自然属性现实表现中的这种“混合物”之于自然环境意味着什么呢?

  从“混合物”与自然物(自然环境)的相容性方面看,它是具有或者能够具有维护与修复自然环境作用的,因为这种“混合物”在物质性维面上具有“合自然性”的一面。具体地说,从物质性来源看,这种“混合物”来源于并在某种层面直接包含了自然物;从物质性转化看,这种“混合物”产生于自然物,它是自然物(通过人的参与)向“混合物”的转化。但“混合物”不能万古不朽、永恒不变,“混合物”(通过自然因子的参与)也会向自然物转化,长期置于自然环境而不纳入新的技术活动中的“混合物”或迟或早都会变成自然物;从受自然规律的支配看,“混合物”与自然物都要受自然规律的支配和制约,不受自然规律支配和制约的物质是不存在的。由此可见,技术自然属性现实表现之物的“合自然性”,从物质性维度说明技术与自然环境之间具有或者能够具有相容性,技术是能够发挥“作为全球性(环境)变化的……补救方法这种……角色”的作用的。

  但是,技术自然属性的现实表现之物又是建立在“反自然性”基础之上的。这种“反自然性”不仅表现在技术自然属性现实表现中存在的技术副产品如废渣、废水、废气的“反自然性”上,而且也表现在作为技术自然属性现实表现中所追求的技术价值的实体形态——技术产品的“反自然性”上。技术产品作为技术自然属性现实表现即作为破坏“自然界的惯常行程”的结果形态,它是有别于自然之物的——自然之物具有自然天然性,技术产品则具有反自然天然性;自然天然之物是自然环境中的天然一员,它与各自然要素有着天然联系,而技术产品由于其反自然天然性,则存在与自然系统不同的特征和运行方式。当技术产品(包括技术废品)进入自然环境,它作为一种“异己之物”,会使自然系统的物质循环受到非自然的影响,使自然系统原有和谐与平衡受到“干扰”、“破坏”。也就是说,作为技术自然属性的现实表现之物,它同时又是产生“环境问题”的来源。

  上述分析表明:技术自然属性现实表现中的“合自然性”,表明技术将具有维护与修复自然环境的作用;技术自然属性现实表现中的“反自然性”,说明技术又是能够成为“环境问题”来源的。正是这种“合自然性”与“反自然性”的辩证统一性,决定了技术自然属性现实表现中“技术同时作为自然环境变化的来源和补救方法”即“技术-环境悖论”的现实产生。

  

   三 “技术-环境悖论”“弱化”于技术自然属性的“软化”中

  “技术-环境悖论”能否消解?答案是否定的。这是由技术自然属性的本质特性所决定的。把技术自然属性与天然自然的自然属性加以比较,可以发现:它们在内容上是一致的,即都表现为一种非人为性、与人无涉性,但技术的自然属性与天然自然的自然属性的存在形式则不同——前者是人为的、与人相涉的,后者则是天然的,即非人为、与人无涉的。作为形式与内容相统一的技术的自然属性,也就是技术人为性中的非人为性特性。这就是技术自然属性的本质特性。[6]

  技术自然属性的这一本质特性告诉我们:技术自然属性内容的存在形式的人为性、与人相涉性与技术自然属性人为存在形式中所包含的非人为、与人无涉的内容之于技术自然属性本身来说都是不可超越的,这就决定了“技术-环境悖论”的消解不具可能性,因为正是技术自然属性的本质特性——存在形式人为性与存在内容非人为性相统一的特性决定了“技术-环境悖论”的不可消解性。

  “技术-环境悖论”不可消解并不意味着“技术-环境悖论”不可“弱化”。所谓“技术-环境悖论”的“弱化”,就是降低“技术-环境”矛盾对立面的“强度”,或者“减弱”“技术-环境”之间的矛盾“冲突”。要“减弱”这种“冲突”,在技术自然属性视野中,只能从孕育“技术-环境悖论”的源头即从技术自然属性生成中所存在的最初的“矛盾胚胎”——“人的目的性”中去寻找。理由如下:

  从理论层面看。所谓人的目的,简言之,就是人想要的结果,在技术生成中,也就是人想要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技术。人的目的可以表述为“要什么”,它由“要”(“想要”)和“什么”(“技术”)构成。“要”是技术主体的一种心理上的期待,它关注事物应当如何,它是技术生成活动得以发生和持续进行的精神动力。“什么”是人想要的东西,它是技术主体期待、追求的对象,它本身并不是一种现成物,而是以一种可能的方式存在于人与物的相互作用中。不难看出,人的目的尽管在本质上是一种主观性的东西,但它本身却包含了深刻的主客观矛盾性:“要”或者说“需要”是一方,它是人之所“要”,它根源于人性;“什么”即需要的对象是另一方,它为“要”之所指,它产生于人与物的相互作用中,从客观根源看,它根源于自然规律所蕴涵的对物质过程支配的“可能性空间”中,即根源于物性。“要”和“什么”的这种矛盾性表明:人的目的本身就内在地包含了“人性”与“物性”的矛盾,技术自然属性的生成就是“人的目的”这一作为最初的“矛盾胚胎”——“人性”与“物性”矛盾的现实展开。

  从实践层面看。技术是在人与物的相互作用中生成的。在技术自然属性生成中,“人的目的性”设定技术功能性(技术目的),技术功能的实现依赖于自然规律性。如果用“→”表示某种决定或者直接依赖(于),技术生成活动中的“人的目的性”、“技术功能性”与“自然规律性”之间的关联,将具有如下关系样式:[7]

  人(人的目的)→技术(技术发明→技术原理)→科学(自然规律)

  这一关系样式表明:技术自然属性生成中的人的目的决定了生成技术的具体功能或技术的具体目的;实现技术目的即实现技术发明要依赖于一定技术原理;技术原理是依赖于一定科学原理(自然规律)的。由此可以看出:在技术自然属性生成中,作为“矛盾胚胎”的“人的目的”的具体指向对技术功能的设定以及这种设定对其所依赖的自然规律性质或者类型的选择都有着重大影响——人的目的不同,决定了所需技术功能不同;技术功能不同,决定了实现其功能所依赖的主要自然规律的性质或类型也不同。人类的技术实践无疑证明了这一点:人对“力”的需要产生了机械技术,机械技术功能的实现主要依赖于力学规律;人对“电”的需要产生了电力技术,电力技术功能的实现主要依赖于电磁学规律;人对“化工”的需要产生了化工技术,化工技术功能的实现主要依赖于化学规律。可见,技术自然属性生成中的人的目的性对于生成技术所依赖的主要自然规律性质或类型的选择即“人性”对于“物性”的选择具有直接的影响,或者说对技术自然属性本身具有直接影响。

  上述分析表明,作为“矛盾胚胎”的“人的目的”所包含的“人性”与“物性”的矛盾,尽管在理论上同样说明“技术-环境悖论”的消解不具可能性——因为实现“人性”必须依赖“物性”(合自然规律性);而依赖“物性”又不可避免地要“干扰”、“破坏”自然天然性,但在实践上提供了“弱化”“技术-环境悖论”的可能性——因为“弱化”“技术-环境悖论”,也就是要增加“技术-环境”之间的相容性;增加这种相容性,也就是要对作为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技术进行“改造”;而对技术“改造”,也就是对人的目的作调整(自然规律是不可“改造”的),即通过调整人的目的进而调整技术功能的设定;通过技术功能设定的调整,来改变技术对主要自然规律性质或类型的选择进而达到对技术本身的“改造”,实现“技术-环境”的高度相容,即实现“技术-环境悖论”的“弱化”。

  那么,对“人的目的”作何调整呢?反省人类工业文明活动时期技术自然属性生成中的人的目的,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这就是“人的目的”中没有生态、环境的考量,人类以往对“力”的需要、对“电”的需要、对“化工”的需要都是如此。在没有生态和环境需要内容的人的目的驱动下的技术活动,这种技术也就只能是一种以“征服型的、力量型的科学”为主要科学基础的“硬技术”,其所依赖的主要自然规律的性质或类型也就是一种具有“去人化”特征的物理学规律、化学规律,而不可能同时也是一种“聆听自然、倾听自然”、“对自然亲近”的生态学规律、环境学规律。[8]因此,对“人的目的”作调整,就是要把“生态”、“环境”作为“人的目的”的重要内容而纳入技术自然属性的生成中,这样,通过“人(人的目的)→技术(技术发明→技术原理)→科学(自然规律)”的关系样式,从而实现技术所依赖的自然规律性质或类型的调整——从只依赖物理学性质的规律、化学性质的规律调整到既依赖于物理学、化学性质的规律,同时也依赖于生态学、环境学性质的规律(合物理学规律、合化学规律并不等于合生态学规律、合环境学规律),即实现技术的“后现代”转向——从“硬技术”转向“软技术”。技术的这一转向,从技术自然属性的角度看,也就是技术自然属性的“软化”——技术从仅合“力量型”、“征服型”的物理学、化学规律转向技术同时也合“聆听自然”、“对自然的亲近”的生态学、环境学规律;从技术与环境关系的角度看,也就是“技术-环境悖论”的“弱化”,因为在技术自然属性的“软化”中,“减弱”了“技术-环境”之间矛盾的“冲突”,即增强了“技术-环境”之间的相容性。技术的这一转向——技术目的从而技术设计、技术试验等从纯经济型转向经济与环境、经济与生态并重型,无疑反映了“后现代技术”在自然维度上的根本特点。

  【收稿日期】2005-09-09

作者介绍:邹成效,江苏工业学院法政系教授。江苏 常州 213016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