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不和法院是否准予离婚?/企业的这种制度是否合法?

  1.性格不和法院是否准予离婚?   中山市古镇读者熊必书陈述:   我和丈夫性格不和,在一起不是吵架就是无语,我打算离婚,而我丈夫说,如果我离婚的话,两个女儿一个都不给我,房屋、财产我都一无所得,另外,我还要给他两个女儿的抚养费几万元。请问:这些是否由我丈夫说了算?性格不和法院能否准许我们离婚?我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吗?   答:离婚条件并非由你丈夫或者某人说了算,我国是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离婚手续须依据法律规定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里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婚姻的男女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如果法院认定你们性格不和,已经导致感情破裂的话,会准予你们离婚。当然,这需要你向法院提供一系列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在子女抚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具体哪个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作出具体的判决。   2.企业的这种制度是否合法?   开平市读者伶俜陈述:   我在开平某工业区一家皮具公司打工,请问,公司以下做法及规章是否合法?怎样投诉?   1.拖欠员工工资。   2.不批准员工辞职,不愿做的让其自动离职(不发工资)。   3.没有休息日。   4.国庆节不放假,也不算法定假日的3倍工资。   5.如有员工旷工,罚款并推迟10日发工资。   6.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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