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怀化市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怀化市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典型、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奋发进取,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市文明委决定组织开展怀化市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为切实做好道德模范的评选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总体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热潮,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思想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怀化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活动组委会)。

顾 问:李 军 市委副书记李军市委常委

主 任:熊春菊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傅国英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身祥 市文明办主任

怀化军分区政治部

市总工会副主席

、 团市委副书记

市妇联副主任

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具体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办事机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成效。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话(传真):0745—2712534,邮箱:[email protected].

2.各县(市、区)相应成立由宣传部、文明办牵头,武装部、总工会、团委、妇联等参加的推荐申报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各地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县(市、区)文明办,负责本地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向市活动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

三、申报类别与具体标准

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

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和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赢得群众赞颂。

四、参选范围

1.所有怀化居民,包括长期在怀化居住、工作、学习的外地人员,凡一贯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2.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道德模范的评选。

五、推荐程序

1.全面启动。5月上旬,市活动组委会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各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消息。各地活动组委会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网站刊发评选通知,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2.广泛推选。5月中、下旬,各地组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各地组委会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1—2名,五类推荐名额不超过10名。各地要把推荐工作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对评选出来的“身边好人”优先推荐。市直部门可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申报。

3.组织审核。6月上旬,各地组委会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确保质量。

4.社会公示。6月中旬,各地组委会采取适当方式,将候选人在本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推荐申报。公示后确定的人选按类别分别填报“全市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全市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全市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全市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全市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每人附事迹材料两份,一份1000字、一份3000字(要求事迹真实可靠、生动感人,表述准确、条理清晰),附一寸免冠彩照,加盖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

办单位公章,一式四份,于6月20日前报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该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箱。材料格式要求:标题为“全市****模范候选人***事迹”,使用二号黑体字体;正文用A4型纸排版,用3号仿宋字体;每页500字。

六、评选表彰

1、6月下旬,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各地组委会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

2、7月中旬,采取群众投票、专家评委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怀化市首届十大道德模范人物建议名单,并报送市文明委审定。群众投票方式包括:①可以从怀化日报、边城晚报上剪切、复印道德模范选票样式,填写后寄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文明办);②可以在怀化新闻网、怀化文明网设置的投票地址中直接进行网上投票。

3、9月下旬,市文明委将召开全市道德模范表彰大会对全市十大道德模范进行隆重表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此次活动作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推荐申报的过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广泛学习宣传。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各地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大力宣传候选人先

进事迹,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3.关爱道德模范。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办法,对本地区的道德模范给予奖励,对生活困难的给予帮扶,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

怀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1年4月20日

附件1:“怀化市首届十大道德模范”(五个类别)推荐表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